广场生死观

超执笔:医生该保护的是自己,还是病患?

医生护士在高压环境下难免会有疏忽及犯错,然而这并不代表在医护犯错时市民一定要体谅他们。

图:Alice Tse / 端传媒

Cheuk

刊登于 2018-04-07

#超执笔#生死观

【编者按】作者Cheuk,爱多管闲事的医科生。有一款模拟外科手术的电子游戏叫“超执刀”,他执刀,更喜欢执笔。

我讨厌Known Complication (已知并发症)一词。我甚至觉得,这个词语不应出现在医学辞典里。看到一些前辈在社交媒体抛下这二字便不作阐述,当下只有排外、傲慢、冷血的感觉。

一名15岁少女去年于联合医院就医时,疑因“医疗失误”导致半身瘫痪,但医管局没有把个案列为“医疗事故”,只视为并发症,并没主动公布。事件引起行内外激烈讨论。不少市民认为院方难辞其咎,医学界对于手术出现“已知并发症”深表遗憾,对涉事医生被未审先判抱有不忿,而真相在第三方专家完成调查前大概没人知晓(可能完成后也没人知晓),我们亦只能祝福患者早日康复。事件在脑海中勾起片片涟漪,这几天我反复思索著3个问题:

  • 何谓并发症(Complications) ?何谓医疗失误(Medical Malpractice) ?
  • 当不幸事件发生,如何判断当中是否涉及医疗失误?
  • 如果当中涉及人为错误,又应当如何处理?

首先要知道,病人的病情转坏或死亡,可以是因为疾病的本身的严重性,也可以是因为治疗相关的并发症及副作用。并发症是指在疾病发展过程或治疗过程中引发的病况,而医疗失误则是因医护人员的疏忽或失德导致的错误。不妥当的治疗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并发症,但有时候最合适及最悉心的照顾也无法保证并发症不会出现。换言之,医疗失误可以引致并发症,但出现并发症不等于有医疗失误,两者关系微妙却不可互换。

举个例子,大肠内窥镜检查涉及一定风险,较严重的并发症包含肠壁穿孔及肠道感染等,穿孔可以因为是负责的医生手势不好,也可能是因为病人本身的肠壁比较薄;感染可以是因为医生没有做足无菌措施,也可能是由病人肠道的异常细菌引起。我们没法单凭结果知道当中有没有涉及医疗失误,所以我讨厌Known Complication这用字。 或许我是在钻牛角尖,但我认为在并发症前加上“已知”二字根本是多余的,因为那根本没有告诉我们并发症出现的原因,如果在悲剧发生后以此回应,甚至会予人“我一早知道这会发生”的感觉,故此,我认为用Potential Complication或Complication 等字会比较合适。如果有天发生了车祸,有人却说那是过马路的Known Complication,这不但没有帮助我们搞清楚司机有没有危险驾驶,路人有没有冲红灯,反而有点像是幸灾乐祸吧?

好了,那如果病人的情况突然转坏,又应当如何判断当中有没有涉及医疗失误呢?

小至开药,大至动刀,任何的治疗都涉及风险,都有可能引发各种并发症。医生应在为病人治疗之前,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将并发症的风险减至最低。在开药前要问清楚病人有没有使用其他药物或药物敏感,在进行导管手术时要以超声波确认位置。如果因疏忽而忘了任何一个步骤,已足以构成医疗失误。如果没有解释清楚药物的副作用或手术的风险,那便可能牵涉医疗失德。若有治疗指引可参考,要判断有没有失误会比较简单,但若程序涉及Human Factor(人为因素),如做手术、心肺复苏等,要下判断便复杂得多。心肺复苏失败,究竟是病入膏肓无力回天,还是施救员的按压力度不正确?手术出现并发症,有可能是因为外科医生太累而手震吗?

想像一下便会发现,在很多情况下,真相根本无从稽考,别人无法咬定是否存在医疗失误,也意味著你无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讽刺的是,习惯衡量风险利弊的医生,为病人治疗前可能也要为自己评估一下被控告的风险。

来到了第三个问题。

如果当中涉及人为失误或失德,当事人理应负上责任,停薪、停职、还是停牌,应视乎事故的严重性而定,DR医学美容的集团创立人周向荣亦因误杀罪成被判囚十二年。但是在没有触犯法律的清况下,假如只涉及医疗失德,判决便会交由医委会处理,决定是否撤销涉事医生的牌照。

医委会处理投诉的速度一向为人诟病,2018年的纪律聆讯还在处理2013年的案件,虽说主要原因为资源不足及行政手续需时,但判罚之轻却难免让市民有医医相卫之感觉。例如,最近一宗聆讯中,医生在知道病人对该抗生素敏感的情况下,仍开同一种药,医委会裁定专业失德罪成,判罚除牌一个月却缓刑一年。再翻查一下纪录,发现“被判专业失德,除牌却获缓刑”的案例有很多,随便在网上搜寻一下也会找到一大堆。即使被判失德,也只是缓刑,私家医生的生计不会受到影响,翌日还是照旧的打开门做生意,极其量也只是影响少许名声。

如果以其他行业作参考,当一个银行家投资失利,令银行亏损惨重,即使他没有犯错,只是因为倒霉而触礁,他也难逃被辞退的厄运,为何同样的道理未能应用在医护人员身上?

恶果:“防卫性医疗”

如果,没法证明事件涉及人为错误时,又当如何处理?没有医疗失德是否代表不用负责?没有医疗失德却被罚会否太过无辜?医疗事故这一议题非常复杂,涉及道德、社会、经济、政策等多个层面,我猜这些问题都没有绝对答案。甚至有友人打趣说,医生不会被重判是折衷的考虑,香港医疗人手短缺,病房天天爆满,市民对一时疏忽的医生应大方一点,好让更多的宝贵生命能获救。也有声音指出,若有天很多医生为了不被控告而采用防卫性医疗(Defensive Medicine),拒绝进行高风险手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以病人的最佳利益出发,对香港的市民及医疗发展都不是好事。

我们活在一个不思考便很危险的时代。

拥有话语权的人不一定拥有良心。有时为了吸引眼球,他们可以将猜测当成真相,以标题哗众取宠。视乎各自的Hidden Agenda,他们也可以选择性地呈现部份事实,重新塑造出有力论据,为自己制造最有利的演讲台。我本来以为这只是传媒、议员、政客的常用技俩,近来却发现越来越多人有意无意中堕进这陷阱,我有时也会忘记了做Fact Check。情感容易扭曲了人的判断,当自己所属的群体受到攻击的时候,我们很自然便会反射动作般展开防卫,有时在没有思考清楚前便凭直觉作出判断。

的确,医生护士并非圣人,人手不足加上工时很长,在高压的环境下难免会有疏忽及犯错,我亦相信极大部份的医生前辈都是以病人的最大利益出发,不辞劳苦地维护市民的健康,然而这并不代表在医护犯错时市民一定要体谅我们。医生每天都会面对很多不同的病人,但对病人来说,每次看症都是独特的体验。市民对医护的要求及期望一直都很高,我们亦应律己以严,以谦卑的心、专业的行动及诚恳的态度去挽回日益恶化的医患关系。

千万不要忙著归边,忘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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