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余光中逝世。或可以用两个时间点来理解此事的意义:一是在2016年底,余光中在乡土文学论战的论敌陈映真逝世;两人在一年之内离世,象征著一个世代的文学人逐渐凋零。二是在2017年的12月5日,立法院通过了“促转条例”,让后续的“转型正义”行动有了张本;作家有涯的生命已然消逝,历史的厘清与追究却正要开始。
众所周知,作为一名作家,余光中虽然在散文、翻译与现代诗的写作上有若干贡献,但在乡土文学论战中以公开文章〈狼来了〉一文恐吓论辩对手,说要“抓头”;又私下写信向特务王升告密甫出狱两年的陈映真有共产党思想,在威权时代,这种行为已是明白的要致人于死地了。因此,在意识形态上、政治行为上与官方“密切合作”的余光中,虽然换得了高于他文学成就应有的一世荣宠——他的文学地位多半是透过“教科书”这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灌水的结果,而非写作同行或读者一致心服的认同——但“抓耙子”的政治污点却如影随形,直到此刻都未能消解。
然而,在余光中这类的案例里,盖棺论定并非易事,堪称是台湾文学史上的“余光中难题”。
毕竟在政治威权的年代,作家必须阳奉阴违、甚至屈从官方,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然而只因文学的论战就告密杀人,这完全是主动的、失去良心的媚上行为,文人无行,莫此为甚了。
而这一切并不会随著他的逝世而自动消逝。“死者为大”只是乡愿(毕竟他也没怎么考虑过可能会被他害死的人),如何公允的“盖棺论定”才是重要的。而既然要“论”,就不能隐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