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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阮蓝:香港流行文化的刀,应如何刺进国际市场?

韩国男子团体Got7成员Jackson,是土生土长香港人、香港男子剑击队前成员,更曾是青年剑击亚洲排名第一位……

刊登于 2017-03-25

2016年11月16日, 亚洲明星盛典(Asia Artist Awards)红毯。
2016年11月16日, 亚洲明星盛典(Asia Artist Awards)红毯。

前文《一个冬夜,日本女侍应跟我说广东话、谈成龙》刊出后,有幸获不少读者垂注,既有深入讨论流行文化,也有指摘文章贬日、港流行文化而抬韩。然而,诚如前文提及,此系列并非要标榜某种流行文化或某个国家的产业模式为最佳,而是希望透过借鉴日、韩的例子反思香港可以采取的策略。日本流行文化产业着重内需、韩国着重输出,主因是日本国内已有一亿人口市场,而韩国则只有五千万。七八十年代的香港,也很着重向外输出,除了因为当时东南亚等地区娱乐选择不多,又有大量华侨的需求,也因为香港市场不足以养活整个行业。

笔者不认为韩国是唯一可借鉴的对象,然而现今韩国流行文化席卷全球,无论诸君是喜爱韩国流行文化产品,抑或嗤之以鼻,都可以思考一下它们在娱乐以外的价值。

流行文化的首要价值,自然是建立国家或地区的身份认同,其次则是前文提及的战略价值。这两项价值是着重内需市场的日本也同意的。虽然日本没有像韩国一样设立基金推广流行文化,但也有如 Nippon Foundation 的组织,担当日本与海外的文化桥梁,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交流,并以外语出版宏扬日本文化的刊物。

这种战略价值和输出文化产物,可说是一种相生关系,但并无既定先后次序。可以是有组织(如政府或娱乐公司)刻意积极推产品(如艺人或作品)到海外,也可以是独立个体或小组织自己走出去,尝试争取大组织的支持。在香港,其实也并非没有向外走的艺人。沈旭晖教授的文章提及的香港女子组合 As One(虽然在韩、港都算不上普及认知),是前者;以自家品牌与韩国音乐人合作、到韩国表演的方大同,是后者;透过遴选进入韩国制度的 Got7 成员 Jackson(王嘉尔)、CLC 成员 Elkie(庄锭恩),则可算是“第三条路”。

独立音乐人冲出香港

2016年11月16日,方大同以独立音乐人身份,在首尔出席了首届亚洲艺人盛典大奖(Asia Artist Awards,AAA),获颁发大中华地区 New Wave 奖。

虽说方大同作风低调,但香港歌手鲜有登上韩国颁奖礼,而 AAA 的主办单位 SBS 也是韩国三大电视台之一,总算是香港歌手的成就。此活动规模不是韩国最大,而且是首次举办,但 SBS 作为无线电视总有惯性收视。故此,方大同登上 AAA 颁奖台,总能接触不少韩国观众,以至海外韩迷。然而,香港传媒对此项活动的报导却仅得寥寥百字,难免令人叹息。

在 AAA,方大同是唯一一位入选的华语歌手。他身穿全黑西装、戴上墨镜,一人唱毕全曲,毫不花巧的表演,与其他韩国明星的夺目造型形成颇大对比。值得留意的是,方大同演唱的《味道(Flavor)》一曲,其实是他和韩国的 R&B 唱作人 Crush 和 Zion T. 合作的作品,歌词是三人合写的。

Crush 曾在访问中提及自己初中时在电视上看到方大同的表演,很欣赏他的音乐,甚至用韩文字拼音背下《爱爱爱》,后来把方大同的音乐推荐给 Zion T.,还说很希望和方大同合作。Crush 的这个愿望成真,除了令不少乐迷兴奋外,在国际文化交流的层面上,也甚具象征意义。毕竟,香港和韩国音乐人在创作上的交流不多,而且韩国娱乐公司对作曲人、唱作人等制度,也许亦会对香港音乐人有一定的启发(尤其是方大同最近自立门户,希望隐居幕后,培训新人)。

以独立身份走出去,也许比大企业与韩国娱乐公司合营的模式走得更远。毕竟,方大同是带着自家创作与韩国的音乐人切磋,继而催生新音乐。Crush 曾提及,他喜欢方大同的音乐,因为方大同混合美国正宗 R&B 与中国音乐(二胡等乐器),非常独特。中西合璧,本来就是香港特色。可惜香港流行音乐在过去几十年,兜了很多大圈,尝试迎合“市场口味”,最终越来越面目模糊。就像 As One 尝试复制韩国女团风格,然后打进韩国(或香港与其他海外)市场,试问韩迷有何诱因看 As One 而不是数之不尽的“正宗”韩国女团?

选秀晋身韩国男团

除了透过香港的大组织进入韩国机制(如 As One)和以独立身份与韩国音乐人合作(如方大同)外,“第三条路”是以个人身份进入韩国体制。韩国男子团体 Got7 成员 Jackson(王嘉尔),是土生土长香港人、香港男子剑击队前成员,更曾是青年剑击亚洲排名第一位、世界排名最高曾达第十一位。Got7 所属的经理人公司 JYP 是韩国三大事务所之一,而 Got7 在世界各地,包括韩国、日本、美国、东南亚等地区,都属于成绩不俗的男团。除了是继 Psy 以后第二个登上美国 Billboard Artist100 的韩国艺人/组合,他们去年的新曲 MV 在一周内达一千万次点击,虽然总观看次数不及一众韩国天团,但也足以令香港歌手汗颜。

Jackson 在2010年(即16岁时)通过 JYP 公司在香港的选拔赛,在2000人中脱颖而出,翌年赴韩成为该公司的练习生。他除了是首位在韩国经纪公司中经历练习生生涯出道的香港人,也是首位在 SBS 皇牌音乐节目《人气歌谣》担任主持的外国人,可惜香港媒体毫无关注。

2014年,Got7 在韩国和日本正式出道,并到东南亚等地宣传。JYP 也安排 Jackson 在内地主持多个综艺节目,令他和 Got7 在当地人气急升,节目点击率以亿计。在限韩令以前,韩国的经理人公司从来不会忽视中国大陆市场,除了因为大陆人口庞大,也因为大陆电视台的节目出演费是韩国的20到100倍。这些利润计算,香港的媒体和娱乐公司自然也很清楚。然而,和香港公司不同的是,JYP 的眼光不只放在大陆,他们没有忘记世界是有70亿人。Got7 在2016年的世界巡回演唱会,观众人数虽然只有十万多,但也遍布十多个国家。

韩国的大型娱乐公司(包括前文提及的 SM、JYP、YG,以及 As One 所属的 CJ E&M,亦即主办 MAMA 的 MNET 媒体)在世界各地都有分公司,支援他们在全球的活动。香港的歌手霎时间要到东南亚(非华语地区)办演唱会,大概难以像韩国娱乐公司一样有“对口单位”。而韩国娱乐公司严谨的训练、合宿生活,也是香港公司无法提供的。

讽刺的是,一众韩国娱乐公司的亚洲总部都设在香港(全球总部在韩国),而且每间都有动辄三百名员工。这些布局,再一次证明香港是他们的跳板。当香港拥有连接世界、输出流行文化软实力的配套,香港的年轻人却要跑到韩国才能发挥潜力,打进国际市场,何不教人无奈?

海外市场眼中的香港?

当上述三种进入海外市场的模式都仍在实验阶段,香港又没有专门向外推广本地文化的机构,海外市场对香港流行文化的认知是怎样的?其实,韩国文化产业交流财团举办的年度亚洲音乐节,每隔一两年都会邀请香港代表。翻查纪录,曾被邀请的香港歌手包括黎明(2004)、陈慧琳(2005、2006)、梁咏琪(2007)、莫文蔚(2008)、郑伊健(2009)、古巨基(2011)、G.E.M.(2013),以及最近期的陈伟霆(2015)。

此活动由自2004年起于首尔举行,在约40个国家作电视直播或转播,即有40个国家的观众看到上述歌手以香港代表的名义出现。这些歌手是否香港的最佳代表,只能由香港人自己评论。若香港人认同亚洲音乐节对香港的理解,自然是好事;但若香港人不认同,又有什么可以做呢?

香港是否如首尔一样,有条件、魄力、视野发展成为亚洲娱乐之都,见仁见智。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在国际取得广泛成功的流行文化,都有很强烈的地区特色。就像韩国输出 KPOP、韩剧,无论受众是否钟爱,都难以否认他们的作品具有独特风格。音乐上副歌简单易记、夹杂英语歌词、团体舞蹈整齐,剧集上有俊男美女、精致布景、华丽服饰。海外观众喜欢成龙的功夫或者王家卫的美学,也是因为他们带有属于香港(或亚洲)的特色。这一切对大众而言是娱乐,对商家而言是金蛋,对政府而言却是可以比炮弹更具杀伤力的武器。

此外,对表演者而言,“根”或“家”也是他们走向外地的根基。就像方大同与韩国音乐人合作,都是在香港录音。而韩国歌手,即使在外地开几百场演唱会,都不会忘记回到首尔,也不会只上酬劳更高的外地(例如大陆)电视节目,而不上本土韩国节目。这除了是情感上的不忘本,也是在策略上稳守基石。其实,日本媒体偶尔会报导在海外(例如韩国)发展的日本人,台湾媒体也关心韩国女子团体 Twice 的周子瑜。香港传媒、观众对香港艺人往外发展却不闻不问,实在可惜。关心海外发展的艺人,让他们有以香港为“根”的归属感,是香港人可以做的第一步。

让世界看见真正的香港

虽然香港现在已难以像八九十年代那样以音乐、电影、电视征服亚洲,甚至欧洲地区的观众,但其实香港仍有像方大同一样,可以揉合东西特色、以独特作品游走各地的歌手,也有如 As One 所属的娱乐公司一样愿意尝试与海外公司合营的机构。姑勿论这些尝试是否成功,有向外走的视野,已是找到出路的第一步。假如对香港的流行文化产业有任何寄望,大概就希望香港的年轻人不用再走到韩国、用韩国的模式接触世界,而可以直接用香港的平台,让世界看见真正的香港。

最后,假如香港流行文化还是一把刀,一直把自己的特色磨灭、将自己扭曲以求迎合(不存在的)市场需求,与把刀锋向内无异。即使香港观众感到无力扭转乾坤,至少也应支持仅余、有香港特色的流行文化。否则,留待一切灰飞烟灭,就真的只能慨叹俱往矣。

(借鉴韩国系列二之二)

(杜阮蓝,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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