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伞运周年

陈健民:伞后新气象──走出无力感的废墟

占领结束时,香港一片愁云惨淡。两年后的新气象,最少反映雨伞新生代在经历创伤以后,抹过脸上的灰烬,逐步走出无力感的废墟。

刊登于 2016-09-28

#伞运周年#雨伞运动#香港

编按:“雨伞运动”已踏入两周年。去年此时,公民社会仍困在伞运“失败”的愁云惨雾之中,聚焦于追究“失败”责任谁属。接著的一年,一连串事件包括区议会选举、旺角骚乱、立法会新界东补选和立法会选举等,不但将伞后新势力带进议会,改变了民主派的政治势力板块,更开始扭转悲愤无力的整体氛围,令公民社会重新起步,思考和实践更多的可能。

经历了两年的酝酿沉淀,以今天的目光回望雨伞运动,到底会带来什么新的反省和想像?《端传媒》将从今天开始,陆续发表“伞运两周年”检讨与前瞻专题,希望打开新的讨论。

2014年10月16日,雨伞运动期间,一个女士在“连侬墙”看人们写下的字句。
2014年10月16日,雨伞运动期间,一个女士在“连侬墙”看人们写下的字句。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这是金钟“连侬墙”上的结语,也是当我目睹香港立法会选举投票站外排队人龙“打蛇饼”(团团围著)时,飘进脑海的一句话。香港人心不死,香港仍有希望。

占领结束时,香港一片愁云惨淡。客气点的年轻人,说雨伞运动无功而还,不客气的便说是彻底失败。其实运动参与者众多,对运动评价无可能一致;即使运动争取真普选的目标落空,不少人却肯定其启蒙作用。

在学术圈中,自从 Gamson 在1975年发表 The Strategy of Social Protest 一书后,一些学者开始就如何评价社会运动进行探索。他们的结论是,除了政策转变之外,还要分析运动是否带来价值观的转变、社会基础的扩大等。而运动有周期起伏,除了目下的成果,仍要留意滞后的影响。

社会、组织基础的拓展

如果谈社会基础的拓展,我们可以探讨运动结束后有否带来更丰富深厚的论述、组织或个人参与的增加,以至在政治体制内所发挥的影响。雨伞运动无法争取真普选,除显示和平抗命无力变天,更标志著“民主回归论”的终极破产。勇武抗争、本土港独的主张乘势而起,引发民主运动内部的激辩。泛民和社运的新生代,在新旧对立中提出“自决”的主张,延续雨伞运动“命运自主”的精神。论述纷陈、尘埃未定,但却显示一股探索运动出路的生命力。

谈组织的基础,伞后有十多个专业团体(如法政汇思、杏林觉醒等)相继成立,并以联合行动争取民主公义(如反对政改“袋住先”)。许多伞后组织更是扎根社区,将民主教育与民生服务结合,推动社区约章运动。虽然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这些“伞兵”在2015年区议会选举成绩令人惊喜。而伞后政党(如香港众志、青年新政)的成立,是试图在体制中进行内部爆破。结果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伞后新生代候选人以高票当选,成绩亮丽。

其中以朱凯廸的个案最有时代意义。他是因为保育天星、皇后码头对抗“发展主义”而声名大噪,后在新界深耕细作,支持菜园村不迁不拆。这次朱凯廸参选立会,得到雨伞运动领袖如周永康等和许多社运人士的支持,不单以全港最高票数当选,还在上任前牵起“横洲风暴”,剑指“官商乡黑”勾结。政府仍抱著旧有的“政治吸纳”思维,以为成立一个包括朱凯廸的咨询平台便可化解危机,却被他断然拒绝。其实他反对“摸底政治”,是因为这种方式只会向权贵倾斜;政府口中的“先易后难”,对他来说是“欺善怕恶”。他要求的是彻底将发展规划透明化,让各方持份者平等参与,而不是单就此一个案摸摸朱凯廸的底便够了。

朱凯廸所代表的,正是伞后新生代对“民主自决”的想像。对他们来说,民主不单是普选,还包括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有意义的公众参与,有赖信息的透明、民主的决策和民众的赋权。这种民主自决可以在不触动主权问题的情况在社区实践。朱凯廸在上任前已能挟著高民望、生命威胁的悲情和传媒的配合,弄得政府阵脚大乱,预示新生代议员将会采取同样崭新的手法去推动改变。

与社会运动里应内合

过去泛民(主要是民主党)一直被“议会路线”和“街头路线”之争所困扰。议会路线认为泛民应在议会内透过高质素的辩论、审议法案、监督政府,以展示其“执政能力”,令市民支持民主发展。“街头路线”认为香港未全面民主化前,泛民不应集中精力在议会,而应花更多资源和时间在议会外推动抗争。这种路线分歧最终造成民主党的分裂而形成今天泛民的多元政治光谱。雨伞新生代显然不会服膺于“制度暴力”(少数选民代表成为议会大多数),乖乖地坐在议事厅辩论和投(无法影响结果)的反对票后回家。除了更尖锐的质询、拉布,甚至抢咪、肢体冲突外,更会利用议员的身份与资源,与社会运动里应内合,将街头带入议会,用议会支援街头。

伞后民间力量与议会派系的重整是否壮大了民主运动仍有待观察,但这新气象最少反映雨伞新生代在经历创伤以后,抹过脸上的灰烬,逐步走出无力感的废墟。

(陈健民,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发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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