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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林:以“药价改革”推动医改的展望

中国政府希冀用“药改”推动“医改”,不过实行起来,未必那么顺利。

刊登于 2016-04-22

学者杨松林认为,“药价改革”是政府推动医改的突破口,但也挑战重重。 图为深圳一间医院内的专科门诊部。摄:吴炜豪/端传媒
学者杨松林认为,“药价改革”是政府推动医改的突破口,但也挑战重重。 图为深圳一间医院内的专科门诊部。

中国的“新医改”自2009年推行后,无论是推行速度还是覆盖范围,都处于政府各项改革的最前沿;因此,医疗改革相对而言更快、更深、更本质地展现出了中国体制下,种种积重难返的弊端,改革难度也更甚。

近几年中国医疗改革的新思路,聚焦在透过药价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以市场的力量倒逼公立医院的行政变革。尤其在今年,其已成为中央医疗系统的核心工作,不仅在年初两会颁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还在年后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李克强总理重点强调,其地位可显一斑。

药价改革,为何能成为医疗改革的“突破口”?或者说,药价,真的能成为医改的“突破口”吗?

中国“药改”与“新医改”的暧昧

在中国政府的话语体系里,药改和医改一直处于某种暧昧:一方面,两者紧密相关,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现象层出不穷,在某种程度上暗示着药价改革(建立基本的药物制度)将能推动整体的医疗改革;另一方面,两者又存在众多从性质到细节上的差异,也由此引发了不少关于“药改”能否有效推动“医改”的质疑。

但其实,从“新医改”推行以来,药价改革一直伴随着医疗改革逐步开展。事实上,“新医改”的官方名称,就叫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而“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也是其五项重点之一。

在2009年“新医改”颁布运行的同时,卫生部等九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随后,无论是12年发改委的“药品成本调查”,还是15年“取消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和“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其推行的进度,都要协调其他领域。直到今年,周边条件趋于成熟,“药价改革”才正式成为“新医改”的重中之重,甚至到了“不能再只是‘研究研究’了,要加快推进”的程度。

概括来说,中国药价改革的本质,是放开政府对于非稀缺性药物的价格管控,尤其是最高溢价15%的控制。其通过引入市场调控价格机制,并依托有效的医保控费和行为监管,实现医药价格的透明化、市场化与合理化。在此基础上,过去医生依托于医药公司“反哺”获得灰色收入的可能性将被大幅降低。中国药改的长远目标,则要达到某种程度上的医药分离,公立医院占财政预算48%的药品贩售额将会被极大压缩。由此,公立医院将被迫进行一系列的行政体制变革,以做出适应,也就是所谓的“市场倒逼改革”。

“新医改”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便是整个医疗系统的“过度行政化”,即行政力量介入过强且无当。这种体制上的混乱,不仅不利于公立医院的市场化运作,甚至有害于国家医改的“公益化”转型。

北京大学的顾昕教授曾对此概括为“行政市场化”,即“一方面,公立医院的运营高度依赖收费,具有了某种‘市场化’的特征;但公立医院运营的方方面面都受到各种行政力量的强力左右。”对此,医疗系统“去行政化”,或者说“去行政化的同时再行政化”,便成为了目前医疗改革的重中之重。

而药改,若如李克强所言,会成为医疗改革的“突破口”,则其必应在解决医疗行业“行政市场化”上有所回应。

“药价改革”的五个具体方向

目前针对“药价改革”,并无明确政策文件出台,全方位覆盖改革内容;但根据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的整理,目前中国政府的“药价改革”的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ㄧ、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逐步将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其具体内容包括:放开药物价格管制;取消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转为“基准价”(超出部分由患者支付,从而鼓励药企竞争);取消医疗机构药品15%的加价率。在这些措施下,未来医药价格涨跌将更加贴近市场;在非稀缺药物的价格管理上,国家将退居幕后;传统行政权对药品价格影响,也将大幅被削弱。

二、以国家卫计委主导,建立药价谈判机制。包括扩大谈判药品种类、建立多方谈判机制、并成立药价谈判委员会,以政府出面协调各参与谈判,实现降低药价和即时报销的目标。这一机制形成后,作为药物消费方的医疗机构、药店以及个人消费者,都将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理论上, 这将有效扭转过往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卖方过度强势的现象。

三、加强医药监管能力,包括对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的监管。其内容包括,解决合理医疗的界定、信息公开、建立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对于药品价格异常变动的识别、对价格欺诈、联盟等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

四、提升医保控费能力。解决好医保支付标准体系、医保医院和患者三方的利益共享机制等制度设计上的专业问题,通过医疗保障基金的投入比例,来有效控制医药价格涨跌在一合理幅度范围中。

五、实现药品采购的流程与完善。做好对于不同种类药品的采购机制设计,与药品质量监督措施相关联,在现有采取地方政府“统一采购”的基础上,给予医疗机构“二次议价”的能力,使得医院的采购流程科学化,信息透明化。

“药改”的这五方面相互关联,目标不仅瞄准了药价本身的“市场化”,更强调通过机制改良,削弱未来政府在药价变动中的行政干预力量。但这一目标是否真的能达到?

药价改革促成医院“去行政化”?

围绕药价改革是否能有效“去行政化”的争论,主要分成了“市场派”和“公益派”──市场派强调医改需要完全商业化,或以市场主导;公益派则认为医改应坚持“公益性”方向,侧重强调医疗服务的公益、公平。但两者对于“药改”能否实现“市场倒逼行政改革”,不约而同都不看好。

“公益派”自不必说,“去行政化”本身就不符合其价值导向。至于“市场派”则强调,要进行更为直接的医疗行政系统体制变革。而通过药价市场化倒逼变革,在其眼中只是“隔靴搔痒”,甚至可能阻碍“新医改”的推动。

若说“药价改革”对于“去行政化”会有助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放开价格管控,清晰采购流程,有限度削弱行政部门权力

在药品价格制定、采购、检察的权责上,中央处理医疗事务的相关部门(比如发改委、卫生部门、审计部门等)均有一定程度的权责不清和冲突。药价管控放开,将削弱发改委对药物的定价权;建立药价谈判机制,理论上也将重新调整曾经“高高在上”的各部门权力,以适应定价权的转移。

另外,取消15%的加价率后,医院无需过分依赖于引进高价药来获取额外收入,可以清晰监管采购流程,有利于减少药企对医生“反哺”的可能,压缩行政部门潜在的权力寻租空间。

二、压缩暗箱操作空间,提升消费方议价权

药价改革对于消费方而言,是一次地位的提升。随着药价逐步放开,零售药店不仅可增加引进药物的种类,更在理论上获得和公立医院药房平起平坐的地位。而公立医院则在地方“统一采购”的基础上,获得“二次议价”的能力,制度地位有所提升。药价谈判机制建立后,这种提升能以制度化形式确立下来,将有助于减少过去存在的暗箱操作空间,可谓“去行政化”。

改革的挑战:有效性与成熟度

尽管如此,“药价改革”到底能否真的能“市场倒逼改革”,达到“去行政化”的目的,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有效性和成熟度。

首先是有效性,不得不说,药价改革的种种举措,都把目标对准了公立医院的行政体制变革,尤其是“行政定价”的药价覆盖范围,将逐渐从全种类压缩到特定种类;但这仍存在发改委逐渐退出药品定价体制后,其他部门通过其他途径,攫取传统定价权的可能。

比如,目前国家药价谈判委员会,主要由卫计委牵头,因此在药价谈判时,卫计委很可能占据主导地位,甚至以谈判机制,获得另一种形式的“行政定价权”。许多业内人士都表达过对卫计委定价能力和专业性的担忧,这并不是空穴来风。

另外一种行政寻租空间,源于医生和药企的反哺机制。这一机制之所以形成,不仅仅在于15%加价率,还在于高价药本身的利润空间高于普通药。所以,一旦药企和医生达成某种默契,他们之间的反哺机制就不会实质受到影响。在对该机制的违法监管体系尚未完善,以及对医生的激励机制未完全形成时,单一的药价改革,对医改“去行政化”影响有限。

至于成熟度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药价改革”的周边条件是否已完备,这两个条件,分别是医保控费和行为监督。行为监管自不必说,医疗信息公开和第三方监管的目标遥遥无期,内部监管的机制,很难真正做到“去行政化”;至于医保控费,主要在医保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上推进。可目前,无论是“三明模式”的基准价支付,还是“重庆模式”的取决政府医保收支情况,都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很可能全面推广的“三明模式”,简单以招标最低价作为医保支付价,显然忽视了不同时间段医保基金的结余情况,很不科学;而超出医保部分由消费者承担,可能无法断绝公立医院开高价药的动力。

因此,至少在这两个关键条件上,中央推动的“药价改革”并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成熟度。

医院财源的冲击与出路

即使“药价改革”成功,杜绝“以药养医”的空间,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医生的收入来源会因此大幅压缩。现行医疗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医生服务价格的低廉,使公立医院医生的工资水平受到极大限制。就像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所说,“现在好歹能靠药养着医;如果其他不改,贸然取消了以药养医,那么医生们靠什么活着?”

事实上,“新医改”的“医药价格改革”,从来都包括“药价改革”和“医疗服务”改革两部分。但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和药价体系一样,存在“行政市场化”现象,资源不均的情况严峻。除非资本进入的限制放宽,或公共资源不均的现象得到缓解,否则医疗服务的价格改革,一样容易陷入停滞。这样一来,贸然推动“药价改革”很可能陷入某种“顾此失彼”,对于整体医疗系统的改革信心,也是种损害。

有部分学者认为,政府可加大财政补贴来改变“以药养医”结构。这个思路是对的,但是难度很大。

首先,目前中国医改资源分配不均(比如城乡不平等),这一问题比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现象更亟待解决,因此,国家的财政补贴重点很难面向公立医院。

第二,公立医院“以药养医”背后的问题,是医院收入结构的不平衡,医疗服务费用太低,而药价太高;而政府大量财政补贴进入公立医院,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如上所言,只有真正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这种结构性难题才会得到解决。

事实上,中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贴正在越来越少。基于舆论对“公立医院”的种种非议,中央政府在进行“医改”财政补助时,会更加偏向农村和弱势群体。尤其是“供给侧改革”的需求下,中央将集中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等专业性医院的补助倾斜。

一般公立医院的新增补助,随着改革深入,只可能越来越少;公立医院甚至很可能必须去竞争医保支付,减少对于国家财政的依赖。在缺乏国家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公立医院的“公益化”转型成效如何,还有待观察。

(杨松林,多伦多大学东亚系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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