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南台大地震

解影:从集集到美浓──震灾牵连的政经脉络

五则随笔,我以九二一地震的历史经验为本,审视地震灾难的“人祸”本质、抢救与重建工作所可能遇到的瓶颈,以及天灾带给我们对于制度变革的思考。

刊登于 2016-02-13

#南台大地震#台湾

马英九抵达台南灾防中心指挥救灾工作。摄:Stringer/REUTERS
马英九抵达台南灾防中心指挥救灾工作。

二月六日清晨的南台大震,改变了今年年节气氛,也唤回十七年前九二一地震,以及其后三年在中区参与震后重建的记忆。五则随笔,我以九二一地震的历史经验为本,审视地震灾难的“人祸”本质、抢救与重建工作所可能遇到的瓶颈,以及天灾带给我们对于制度变革的思考。希望这次地震所带来的冲击,能够变成台湾社会体质转化的契机。

1. 从天灾变人祸

地震,虽是位于地质敏感地区的台湾,常会有的自然现象,但是地震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物资损失,很大程度是人祸,不完全可归咎于天灾。

在九二一地震后,协助众多“集合式住宅”大楼住户、管委会争取权益的社运团体“九二一大地震受灾户联盟”(简称灾盟),所发表的《921人祸根源之政治经济学分析》,就以非常详尽的分析指出:纯粹从经济面来说,台湾的住宅供应已经彻底市场化,成为资本开发与追逐暴利的新商品;从政治面上,地方政权则透过土地炒作、住宅兴建及公共工程寻求“牟利”空间。这两个面向相互为用,再加上金融资本的推波助澜,大大小小的建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寻求在短时间牟取最大暴利。

由于抢进房地产市场的建设公司多半以快速逐利为目标,加上房地产市场过热,造成利润率降低,因此种缩减成本、偷工减料的作法势在必行。这无关乎良心道德,而是在资本累积利润的无上命令,以及市场现实竞争压力下必有的考量。其造成许多品质不良、无法充分应付台湾天然环境挑战的建筑;在频繁的天灾下,原本遮风蔽雨的家宅,遂成为造成重大伤亡的凶手。

远在九二一地震之前,1997年“温妮台风”造成的汐止“林肯大郡”事件,问题即已显现。但在经历了十余年后,付出上千条人命的伤亡,我们依然在这次206美浓地震中坍塌的楼房,看到一样的问题在发生,一样的结构在起作用。

纵使震灾背后有如许多的人祸因素,但是根据九二一的历史经验,要在政治上或司法对这些灾难制造者究责,简直是难如登天。从政治上来说,透过土地投机炒作寻租,根本是台湾各地方政权维系统治基础的唯一法门;一般的市井小民,很难挑战这样庞大的利益网络。而认真持续地追究其中的政治责任,也不会是台面上蓝绿政治人物想捅的马蜂窝。

就司法而言,大部分建设公司复杂的金流、人脉以及经营权转移,使得追究具有过失责任的厂商或负责人,非常困难。纵使社运团体曾提出“代位求偿”概念,试图透过政府介入进行法律解套。但在实务上,救难的黄金时刻 情绪慌乱、人马杂沓,要冷静细密地进行搜证存档,对住户与司法机关都有困难。更不用说,在巨大的建筑残骸中寻找关键证据,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与人力。

况且,集合式住宅多半住户庞杂,形成共同意见十分困难。甚至在九二一地震的台中灾区,还有栋大楼建商盖到一半跑掉,住户自己出资盖完,却又在地震时倾倒。如此复杂的兴建过程,如何谈责任归属?

台湾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地震是必然的自然现象。然而,震灾来袭时,大型建筑物坍塌的罪魁祸首,却是台湾以土地炒作为基础的金权政治结构、官商逐利结构?

2. 善意带来的地狱

西谚有云:“通往地狱之路是由善意铺成的”,九二一地震灾后初期,大量的救援物资以及金钱涌入灾区,这些资源确实在某个程度上缓解了灾区的困境,但是也在某些层面上也制造了新的灾难。

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多受灾户往往是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弱势者,大量慈善捐款的涌入,反而让他们的生活受到新的威胁。有些生活在弱势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因为父母在地震中罹难,却又依法依理承受大量的补助,成为各方亲戚争夺收养的对象,不断的目睹各种连续剧般的情节,在自己生活周遭上演。

即使是投入灾区的救援物资,到震灾的抢救期结束后,也变成了各个地方基层机关与社福团体烫手山芋。由于当初一开始并无针对所需物资的调查规划,往往出现许多过剩或不必要的物资。另外一方面,外界捐赠物资金钱如何分配,也往往在热心的驻地社福、社区工作人员,和地方居民的社会网络之间,制造出紧张关系。

甚至包括“捐血”也可能也存在问题。由于血液并非能长期保存的物资,因此短时间内出现的大量超过医疗需要的血液,反而有可能造成后来血液不足的医疗资源困境。与此可类比的是,在九二一地震发生后的一两年内,社会资源大量集中在地震灾区,使得民间投入各个社福团体的资源减少,造成严重的社福资源排除。个人曾听过若干福利团体,最后需靠借贷维系。

重建是一条漫长的道路,需要政府和民间在灾民经济、社会、心理等层面上,给予长期而持续的关助。在一阵急惊风式的捐钱、捐血、送物资、当志工之后,台湾人未来想给予自己受难的同胞,多大、多久、多深的支持呢?

3. 重建做为空间改造契机

强烈地震虽然是场重大灾难,但是往往也是都市空间改造的契机。台湾的都市计划奠基于日治时代,共公布了74处的都市计划,其中有25处是因应地震灾后重建而制订,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在1935年“屯仔脚地震”(又称;关刀山地震),一口气公布了21个街庄的都市计划。

在九二一地震之后,位于灾区的台中、南投各乡镇,也依据“灾后重建计划工作纲领”进行各项重建,同时有许多优秀的建筑师进入灾区,协助设计灾区学校,创造出不少得奖作品。而台中县的石冈、东势,南投的中寮等地,过去是社区运动思潮较少进入的地方,也因为灾区重建团体的进入,开启地方发展的新想像。有些参与灾区重建工作的团体,之后长期停留在灾区乡镇,投入了当地的农业、经济重建工作──例如发展地方有机农业,建立小农的农业产销平台、社区深度文化观光产业等。

这次“206美浓地震”的灾区主要是点状的个别建筑物受损,而不像屯仔脚地震、九二一地震那般是大范围面积的损害。但是大批灾民的安置迁移,以及受损建物的重建与否、重建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整体都市空间的发展。特别是台南市做为五都之一,有否可能利用这次地震重建,展现古都新生的可能,尚待后续观察。

4. 从重建变逐利

在进行九二一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时,由于“集合式住宅”的公寓大楼,多半产权与所有人众多,使得进行重建工作时意见难以整合,也不容易取得银行融资。因此,1998年11月11日才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条例》,遂成为协助集合式住宅灾民重建家园的重要手段,并在地震重建过程中,针对重建家园所遇到的问题,透过举办研讨会、制订“临门方案”等各种方式,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补充修正。

讽刺的是,从2003年迄今,经历过八次修正之后,曾经在九二一地震中协助灾民重建家园的“都市更新”,却在近年来成为新的社会政治灾难:

地震防治、建筑重建需要耗费极大的国家资源,因此“都市更新”的原意,在于透过“适当的”鼓励资本参与,以减少住户以及国家资源的投入。然而这个设计,却让土地资本找到寻租逐利的缝隙。

由于产权所有人复杂,都市更新条例采取了“有限度”否定个人私有财产权的机制。加上都更背后有国家的担保与协助,以让共识快速达成,却让整套制度,变成土地开发资本得以粗暴地排除弱势者与少数不愿配合者的手段。

以台北市为例,在资本利润率命令诱导下的“都市更新”,更新数量最多的地区,不是大量老旧房屋、狭窄巷弄充斥的新北市,或是台北市大同、万华等老旧社区。反而是地价正不断上涨的大安、士林地区,各个都更案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对都市内的少数族群、文化资产、空间纹理,进行著粗暴而无情的破坏。

这种彷若历史的嘲讽般的变化,看在当初戮力改进“都市更新”方法,以让九二一受灾民众能早日重建家园的工作者或倡议团体眼中,真是哭笑不得。由地震灾后重建引动的都市空间再造过程,是试图创造一个更宜人居住的城市,还是变成另外一个土地资本炒作的乐园?这里面充满著公权力与私人利益的拉扯,也考验著执政者的眼界和企图心。

5. 国家性质重构—迈向风险国家

在进入全球化的后现代时代,国家的合法性,越来越取决于管理“风险”的能力。所谓的风险管理并非只是提供安全保障,风险也非只涉及到经济。例如:科学和技术发展造成的风险、食品安全造成的风险、乃至气候变迁造成的风险,都是当前的政府理所当然要负担进行调控,并研判其中的伦理问题的事项。

台湾处于一个多水患、台风、地震等天然灾害的地区,经济上对国际贸易的依存度非常高,在国际政治上又夹在各个强权之间,对于风险管理的需要非常大。长久以来国家认同、宪政体制一直是台湾的政治议题讨论的核心;直到这次的总统大选,关于修宪、制宪的讨论都不时出现。但是从台湾所处的位置,以及人民日常生活的需求来看,如何改造国家体制,使其能够负担全球化体系下风险管理的需要,恐怕是更急迫的事。

近一点来看,从馊水油引发的食安问题、高雄气爆,或全球气候变迁引发的剧烈风灾、水灾,都是对人民生活立即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挑战到执政合法性的风险事件。马英九总统上任未久,刘兆玄内阁即因“莫拉克风灾”处理不当而辞职下台,即为一例。而这些环境、经济、社会的风险管理问题,又会因为全球化的运作,以及中国在世界体系中的政治、经济位置,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力,而变得更加复杂剧烈。

在台湾即将进行政党轮替之际,发生美浓地震这样巨大的灾变,与其用古老的“天人感应说”来穿凿附会,不如视为是台湾的国家机器必须改造的征兆。期许新政府能更积极、主动、全面进行“风险管理”。台湾社会若能从这次灾难中吸取教训,那也不枉这一遭。

(解影,地方文史工作者,曾参与九二一地震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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