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南台大地震

张贤龢:国际救援,是否接受?

南台大震,不少国家都曾表达愿意派遣救援队来台协助,马总统却只责成行政院与地方政府“审慎评估”,引起网路上一阵挞伐,有网友呛声“人命关天,你还评估个X啊!”

刊登于 201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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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贤龢:南台大震震倒11座建筑,但在第一天的抢救后,主要救援现场只剩维冠大楼一处。摄:林亦非/端传媒
张贤龢:南台大震震倒11座建筑,但在第一天的抢救后,主要救援现场只剩维冠大楼一处。

南台大震,美日中国与新加坡等都曾表达,愿意派遣救援队来台协助,马总统却只责成行政院与地方政府“审慎评估”。此言一出,引起网路上一阵挞伐,有网友呛声“人命关天,你还评估个X啊!”

我理解许多人救人心切;然而,救灾现场不是人越多越好。依我过去实际参与救灾的经验,以及近年对灾害应变的研究,在接受国际救援之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向考量:

灾难现场特性与需求

首先,是否邀请国外团队加入救援,最根本的考量是“灾区现场需求”。本次南台大震震倒11座建筑,但在第一天的抢救后,主要救援现场只剩维冠大楼一处;虽然新闻不断报导,但毕竟不同 921大地震那时的满目疮痍。

维冠现场空间有限、场址脆弱。现场群聚着来自全台各县市救援团队,还有军方部队、民间社团义工,几乎填满能操作的救援空间。在这种状况下,人力显然不是主要需求。除非现场需要台湾调不到的特殊器材,或需要特殊专家,才可能需要国外支援。

况且,更多团队加入也代表着,现场指挥官必须抽调人员,向其简报现场状况与搜索进度,安排进出动线,沟通彼此作法与相关战术。美国的相关研究曾指出(注一):当灾害应变行动中这类额外访客增加,又不能相对应地增加应变中心(Emergency Operation Center, EOC)的空间与人力,减低接待访客对现场应变的冲击,终将造成灾害应变人员的负担。

跨国团队的沟通协调

其次,倘若判断有寻求外援的需求,还需要考虑现场跨国团队“沟通”的问题,这涉及两层障碍:第一层是“语言”。外籍团队要救灾,除非懂中文,否则最少要有一名翻译随队作业。这位通译最好懂得灾害应变与操作,还要能忍受灾区的恶劣环境、尸体残肢,无经验者可能承受不了这种心理压力,人选并不好找。

第二层是“专业沟通标准”。救灾不管是轮班上阵的交接,或是不同团队的协调,都涉及大量专业资讯沟通,当中不免涉及各种专业术语跟符码。由于台湾并未加入联合国的国际搜救指导联盟(ISRAG, International Search and Rescue Advisory Group),沟通方式不见得能与跨国团队同步。例如现场为避免重复搜索,已完成搜索的区块必须标示,并在指挥站旁的地图注明。这些标示方式与符号在国际有通用作法,但以我六年前在台湾消防体系服务的经验,台湾并未同步(注二)

跨国救援的前期评估

最后,就算现场有需求,也解决沟通的问题,真正请它国派遣救援队前,还是需要评估。

救灾是团队作战,无法由杂牌军上场;想参与国际救援的国家,必须派出一支可以独立作业的团队。因此对于跨国救援团队需要那些器材,要有哪些专家,要具备哪些能力,联合国都有完整的规范。去年尼泊尔发生震灾,台湾社会热议要派队伍协助救灾时,我便曾撰文指出:赴尼救灾除了救灾必备器材外,还需准备食物饮水,并自备盥洗与浴厕设施。

一般而言,国际上派遣救助队前,会有先遣队前往灾区勘查,评估需要哪些器材与专家,并与灾区政府沟通后。例如日本救难队就先遣调查团抵台南勘查,评估是否派团来台湾。

作为对照,南韩有三位救难队员自费搭机来台,结果在高雄小港机场到处问人怎么去灾区,又遇上交通大乱,没车可前往灾害现场。我感谢这三位队员的热心,但须指出:不管他们本身能力再好,专业知识再足,也必须融入现场操作环境,使用现有器材;如果语言又不通,对救灾帮助不大,还可能造成麻烦。

中央与地方的角色

从以上三点可知,马英九的“审慎评估”说,实有所本。不过最根本的,我也要指出:台南大震是否接受国际援助,也不该是马英九说了算。

台湾《直辖市自治法》中,明定灾害防救属于地方政府自治的范畴。中央部会(如外交部或内政部等)在接受国外救灾团队之前,必须尊重地方的需求。因此,是否邀请外国救难团队来台协助,最重要的是现场指挥官赖清德的判断;倘若赖清德判断有需求,才轮得到中央去评估,其所可能涉及的外交、国防等议题。

这几年国内救灾人员能力已有提升。如倒塌建筑物的支撑与破坏,搜索及救援,已有许多县市的救难队员,至新加坡、美国,及日本等地受训。在这种情况之下,与其让平时没有共同救灾默契的国际队伍投入现场,还不如思考,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本国各地支援,说同样语言,使用同一套救灾体系的团队。如此不但能减轻现场指挥官,协调整合不同团体的负荷,也能增加台湾各县市不同团体间,协同救灾的能力与经验,强化面对未来大型灾害的应变能力。

注一:Perry, R. (1995).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community emergency operation center.” Journal of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Vol. 4 (5), pp.37-41.

注二:国际搜救指导联盟出版的应变手册,第93至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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