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讀者回函:陸生若破壞連儂牆,勢必將自身在台的公共參與空間撕得更小
連儂牆的存在,和身份認同無關,和你身處的位置無關,正如一場運動中千百個人總有千百種想法。但是請不要撕毀他,正是因為這面牆的存在,照顧到了在那些在運動中失語的普通人。今天陸生面臨的困境,不正正需要這樣一面牆?
評論| 張育軒:街頭抗爭、總理請辭,黎巴嫩的危機才剛剛開始
儘管民眾強烈要求,但政治人物其實不樂見「推翻重來」,這不單純是因為不願放棄權力,也是因為在黎巴嫩政治體制和國際處境下,難有理想的解決方案。
譚蕙芸:面對出獄的陳同佳,想起《我們與惡的距離》
多年前,我曾經採訪過一個殺人犯,寶馬山雙屍案最年輕的犯人尹三龍,他入獄時未成年,坐牢十八年出獄,被大批記者追訪,雖只有三十餘歲但外表蒼老,重獲自由那天被記者車隊追訪至茶樓,在鎂光燈下「表演」與哥哥飲茶吃點心的戲碼,至眾記者拍攝完畢,才能回家與母親一聚。放監那天是中秋節,官方構思好,在這一天放監,記者報導更有「戲味」。 尹三龍捱了一個早上,從此匿藏人間,做回一個自由人。但昨天早上,香港另一監獄外,迎來了一位「最不自由的自由人」——陳同佳。按照香港政府說法,陳在香港被控洗黑錢罪名已服刑完畢,他已是自由人,但另一項於台灣涉嫌犯下的罪,
【主編推薦】一個逃犯,兩場風暴:陳同佳案背後的台港引渡空窗與兩岸角力戰場
20世紀國共內戰遺留下未解的兩岸體制矛盾,表現在法律上是諸多難題。香港,一直是兩岸之間的曖昧中介地帶。當兩岸關係緊張,香港就成了雙方角力的戰場。2019年的陳同佳案,給台港之間的漫長逃犯歷史,記下一筆濃墨。
評論| 讀者來函:台灣檢方起訴陳同佳殺人有證據不足問題嗎?何須杞人憂天?
引發香港「反修例運動」的陳同佳的洗黑錢罪刑期將於10月23日結束,有消息指出經牧師規勸後,陳同佳願意就潘曉穎命案前往台灣依法投案,向當局交出自己,另希望台灣當局免卻死刑。 10月18日晚,香港特區政府發出公報,指收到陳同佳的來信,表示決定刑滿後就自己涉嫌的殺人案到台灣自首(編按:正確用法為「投案」,以下同),並請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公報稱香港警務處已向台灣警政當局發函表達陳同佳自首的意願,同時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台灣各主管機關就陳嫌投案之回應頗令人意外,陸委會與法務部在回應中都表示此舉顯示香港政府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台灣《聯合報》報導移民署其後將陳同佳及勸說其來台投案、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註記管制,無法入境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