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反代孕狂潮的偏見:隱身權貴、失足孕媽,和成為眾矢之的男同性戀?

狂熱的輿論扭曲了關於代孕的集體認知。反對代孕的大討論中,「誰在代孕」和「誰在消費代孕」的基本問題仍然充滿偏見和錯誤認識。
2014年9月12日,一名孕婦到達上海一家診所約見醫生。
家庭 身體自主

1月18日,大陸明星鄭爽和前男友張恆在美國代孕棄子的消息如巨石落水,激起輿論千層浪花。錄音中鄭爽反悔代孕、意圖棄子的輕率態度,引發了輿論的憤慨。隨着事件的發酵,不同媒體從女性與身體,法律與倫理,地下黑色產業鏈,各國立法實例和糾紛實踐等等角度對代孕議題競相報導和評論。對公眾而言,一度神秘的代孕話題揭開面紗。有錢就能代孕的普遍現象、觸目驚心的代孕糾紛和倫理困境一一浮出水面,撥弄着敏感的大眾神經。

剝削女性、外包生育、嬰兒工廠、販賣生命……不同立場的道德譴責匯合成了情緒洶湧的大合唱,反對代孕成了壓倒性的主旋律。但是「到底是誰在代孕」的集體認知卻僅限於「有錢人」和「同性戀」,而貪腐高官這樣的特權階級接受代孕送子的賄賂時卻能保持隱身。反對代孕的民意也逐步從「仇富」變成了「恐同」——「有錢人突破倫理,為所欲為」的矛盾逐漸演變成了「男同性戀傳宗接代,剝削女性」。鋪天蓋地的媒體曝光和瘋狂的輿論非但沒有增加溝通和理解,反而加劇了分歧和割裂。

雖然反對代孕的聲音整齊劃一,但為何要反對代孕的原因,卻不盡相同。社交媒體上焦慮的中產階級用居高臨下的、想像的知識替代代孕的種種現實。在缺乏對孕媽、代孕者和歷史案例的了解下,部分女性主義的零碎觀點淪為人云亦云的陳詞濫調。不少網友僅憑藉極端案例的隻言片語和娛樂圈的捕風捉影,隔靴搔癢地紙上談兵,大做道德批判。代孕議題深陷樸素的生物本質主義泥潭。反對代孕的狂潮,逐步升級為反對一切合法代孕可能性討論的偏執。「非蠢即壞」,「代孕Biss(必死)」的極端、簡化態度,更是掐滅了不同意見之間溝通的希望。

洶湧的輿論情緒、偏頗的集體認知、複雜的道德困境、性別與階級的交叉勾連,圍繞代孕的話題撕裂了不同的圈層和群體,挑起了更深的矛盾。我並不支持代孕,本文也並不是要反對「反對代孕」,而是在主張反對代孕的同時,糾正部分錯誤認識和誤解,反對針對少數群體的代孕污名,促進開明的良性討論。

2009年2月28日,一位年輕的中國代孕母親在廣州市的醫院產科病房。
2009年2月28日,一位年輕的中國代孕母親在廣州市的醫院產科病房。

輿論盲區中的「有權人」

多個貪官代孕受賄案、黑社會脅迫代孕案,雖然同鄭爽的驚天言論一樣讓人大跌眼鏡,卻未引起輿論的注意。

就在鄭爽張恆代孕棄子消息爆出的前兩天,即1月16號,《財新》發布了一篇名為《滬上「小紅樓」往事》的特別報導。該文章披露了上海楊浦區黑社會組織頭目趙富強逼迫女性賣淫,以性行賄,囚禁女性的犯罪事實。其中與代孕相關的犯罪細節殘忍至極。一名受害者稱,被拘禁期間,她連續十餘日遭強制注射催卵針,再被戴上眼罩送至某診所,在未注射止疼藥的情況下被強行取卵。這樣的傷害造成該女子腹腔嚴重積水,如同懷孕六七個月,使其住院治療約一個月。另一人稱自己也有類似的遭遇,兩名女性至今不具備生育能力。近20年間,涉事的9位女性中,有1人受其哄騙剪斷了輸卵管,3位分別與其結婚並再離婚,至少6人與趙富強育有子女。案發後趙富強被判入刑,而這些未成年子女,連同多名代孕生育的兒童,或面臨戶口、上學及缺乏經濟來源等問題。因生育孩子非部分女性的主觀意願,只能暫時由生物學上的曾祖父母撫養。

這一極端案件或許具有某種程度的特殊性,但與貪污腐敗相關、涉及代孕的案例並非唯一。根據《財新》於2019年8月的報導,中國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因受賄1.53億元被判無期徒刑。案件披露,山東一老闆關成善為感謝王保安在項目申報過程中提供的幫助,投其所好,找了兩家代孕中介。代孕婦女為其生了兩個兒子。小兒子出生一週後,王保安落馬。

從輿論觀察的角度來看,上述貪官代孕受賄案、黑社會脅迫代孕案,雖然同鄭爽的驚天言論一樣讓人大跌眼鏡,卻未引起輿論的注意。在一浪更比一浪高的代孕批評和反思中,貪腐官員一直是隱形的。這輿論差異背後的原因着實令人深思。誠然,《財新》是定位於專業人群的付費媒體,覆蓋讀者受眾有限,但類似消息並非為此一家壟斷。《每日經濟新聞》等媒體也報導了「送子行賄」的王保安貪腐案;新京報2018年的《以「代孕」為名進行錢色交易的官員》則報導了當年10月被雙開的包頭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福榮。他假借「代孕」之名行錢色交易,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這些都是對讀者完全開放、可以免費閲讀的內容。

在批評市場和資本的同時,另一個關於代孕的隱秘真相不應該被輕易忘記:代孕也是權力的異化。真正的特權階層或許可以免於輿論的批評和民眾的道德審視,但傳宗接代似的生育訴求不僅限於普通人。「是誰在消費代孕市場」的輿論詰問中,我們不應該放鬆對「有權人」的警惕。

國家幹部、體制內高層官員及相關聯利益群體,應該是中國社會真正的權貴階級。勾結官員收買法院、警察的黑社會組織頭目,更是富有影響力的特權。這一類人群不但把握大量的社會資源,在地方或行業擁有實質影響力,且最不易受到監督和約束。當然,生育技術的更新進步和代孕市場的出現是外部環境的前提條件,而「膝下無子、傳宗接代」的陳舊思想、錢財和權力之外膨脹的生育慾望,更是官員個人代孕、接受代孕行賄的內部心理動機。作為行賄腐敗的方式,代孕是權力異化的新手段;代孕生子、代孕受賄是官僚隱形特權的延伸,是尋租行為的新變種。

2020年3月12日武漢,一名產婦護士戴著口罩在一家私立醫院產科照顧新生兒。
2020年3月12日武漢,一名產婦護士戴著口罩在一家私立醫院產科照顧新生兒。

抵制代孕就要恐同仇男嗎?

到底誰是代孕群體?同性戀群體是代孕的主要力量嗎?

與上述輿論真空形成強烈對比的是,許多網友找出了涉嫌「代孕」或「棄子」的明星名人,掀起了狂熱的輿論審查,捕風捉影地清算其私生活。人們重提2017年徐靜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代孕很正常」的言論;陳凱歌去年拍攝的涉及代孕話題的短片《寶貝兒》再次遭受三觀不正的指責。于正、陳坤等娛樂圈紅人和明星也遭到代孕質疑。

時尚博主gogoboi未婚但有一個混血女兒,一時成為眾矢之的。#gogoboi清空女兒微博#的話題登上熱搜,其微博評論中充滿了「死基佬」、「代孕biss(必死),你等着封號」的羞辱和威脅。在許多主流財經媒體的報導中,同性交友軟件Blued的代孕中介業務「藍色寶貝」,成為最典型的中介代表。又因為其上市招股書對利潤和行業情況的詳細披露,批判代孕的矛頭對準了性少數群體。同時,一些關於少數群體出櫃、代孕的紀錄片因為「坐實」了拍攝者的代孕行為,而成為討論的風口浪尖。

部分女性主義者和酷兒群體的關係因此變得劍拔弩張。一些人認為,男明星、男同性戀代孕或棄子,都不曾引起如此規模的輿論風暴,本質上還是「民意只圍獵女性」的區別對待和雙重標準,「錯就錯在她是女的」。「都同性戀了還繁殖癌,醒一醒」、「賤Gay沒有子宮」、「作為一個女權主義者,我徹底恐同」類似言論的子彈在微博等社交媒體中隨意掃射。男同性戀群體因為生理性別和無法走入異性戀婚姻的性向,成為了代孕攻擊的靶心。

到底誰是代孕群體?同性戀群體是代孕的主要力量嗎?研究性別社會學的劍橋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生李在洲,曾經在中國中部城市進行地下代孕產業的田野調查。在《澎湃》的採訪中她說,調研的中介表示,絕大多數代孕客戶是不孕不育的異性戀夫婦,少部分是同性戀,另有少部分單身生育。由於代孕是地下產業,孕媽和代孕者都傾向於保護個人隱私。國家沒有統計,中介也不會詳盡地調查。單身生育的群體,中介也不能確定其性向。另外,還有客戶是失獨父母或二胎開放之後過了育齡的夫婦。此外,《財新》在2017年關於代孕的調查報導中,業內人士也表示,「難治型不孕不育者是代孕的主要需求者」。根據這樣的事實,同性戀群體不應該被過度代表成為主要的代孕群體。

本質上,代孕合法化與同婚合法化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議題,其覆蓋的適用人口和規範的公民權利各不一樣。當然,婚姻和生育息息相關。對於異性戀而言,領結婚證往往也意味着得到了合法生育的許可;但同性戀受限於生理的天然限制,即使合法結婚,也不能自然地實現生育權,必須採用代孕等技術手段才能育子。在這一環節才需要代孕技術的法律許可。因此,同性戀的婚姻合法化,並不意味着代孕的合法化。呼籲平權運動不等於支持代孕。包括單身人士、同性戀群體在內的許多群體都在嘗試傳統異性戀婚姻之外的家庭組合方式,但這不意味着代孕是他們的絕對主張和訴求。

在中國,代孕違法嗎?

從嚴謹的法律角度來看,中國尚無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公民代孕。

「在中國代孕違法。」但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嗎?近期,包括黨媒、官媒在內的許多媒體都發出過「中國代孕違法」的說法。社交媒體上,「代孕違法」的說法更是鋪天蓋地,中國人從未如此富有「法的精神」。然而,從嚴謹的法律角度來看,中國尚無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公民代孕。

中國衞生部於2001年發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這僅僅是一項行政規章,規制的對象是醫療機構和工作人員,並不限制人民的公民權利。換言之,開辦代孕的醫院和機構違法,但該管理辦法對選擇代孕的普通「代孕顧客」沒有約束力。「中國法律明令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代孕技術」才是嚴謹的說法,而且,它也是機構和從業人員在行政層面的違法。2015年,《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曾提出過「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不過這一條款在草案審議期間被刪掉。實際上,代孕在中國地位尷尬,《財新》在報導中曾將此現象總結為:「法律不禁,政府不許」。

不禁止,不等於合法,也不等於違法。對自然人而言,代孕沒有對應的罪名,也沒有相應的懲罰。雖然法律不一定承認代孕合同的有效性,但它不影響代孕事實發生之後,父母、親屬或孕母與孩子親子關係的確認。從法律執行層面來看,全國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權糾紛案就是一項有力的例證。2013年,一對已婚夫婦在做了試管嬰兒之後不幸車禍身亡。這對小夫妻的雙方父母都想要胚胎以延續血脈。根據國家輔助生殖技術及胚胎處置的規定,醫院不能擅自將冷凍胚胎給他們。於是兩家老人各為原告被告,對簿公堂,要求法院判給他們對冷凍胚胎的處置權。法院在二審決定將胚胎處置權判給四個人。拿到胚胎之後,老人們還是希望能代孕抱孫子。經過重重波折,最終胚胎被順利送出境,孩子在老撾代孕成功。

《新京報》2018年的報導詳細記述了上述案件的經過。4枚胚胎從南京的醫院運送出國,在老撾孕育出一個生命,再跨境回國。這個過程需要許多合法手續。如果跨國代孕是明確的違法行為,這樣的案例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發生。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公開判決書,近期涉及「代孕」糾紛的案例證實了這樣的社會現實:2015年至今,涉及代孕的的各類案件激增,其中民事案件多與物權糾紛、合同糾紛、家庭關係等其他糾紛相關;刑事案件與貪腐、人身傷害或謀殺等有關;行政案件多涉及醫院、衞健委等各級衞生監督機構等糾紛。但是,沒有個人僅僅因為參與了代孕而受到法律的懲罰。

同樣選擇了跨國代孕,這四位老人的具體條件、生育訴求和行為動機與鄭爽張恆截然不同。簡簡單單的一句「代孕違法」並不能排除另一些代孕行為實際上受到情、理、法各方的合理支持。懸停的法律條規,模糊的法律現狀,現實中頗具彈性的行政操作……法律非但沒有引導、解決問題,它本身就構成了代孕爭議性的一部分。

在中國,與法律概念同樣重要也常常被混為一談的是行政命令。與曾經的獨生子女政策、現行的二胎政策類似,代孕也是一項涉及人口管理和社會家庭結構的公共政策。作為生育技術的代孕,它也反應出着國家在關乎民生、人口決策上的行政意志。合法化瞭如何管理?罪化了如何懲罰、懲罰誰?不論是堵是疏,在細化落地代孕相關的政策法規的同時,它都需要考慮到多方利益,與現有的產假產險、生育託養、戶籍與教育等婚姻人口制度相互配合適應。

中國重慶市, 小學舉行的國際婦女節慶祝活動期間,學生們舉著書包打扮成孕婦,以感受母親們經歷的一切。
中國重慶市, 小學舉行的國際婦女節慶祝活動期間,學生們舉著書包打扮成孕婦,以感受母親們經歷的一切。

代孕就是在壓迫女性嗎?

反對代孕的理由中普遍存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樸質感情和「強迫洗腦、被迫自願」的代入恐懼。這些反應是合理的,但也是有局限的。

近年來性別議題的廣泛討論引起了社會風氣的變化。信息資源較為豐富的城市中產女性首先開始直視生育對身心的負面影響,訴說產後抑鬱和育兒的辛勞苦痛。逐步改善的性別觀念打破對母親角色的浪漫化想像,反對母子關係的道德綁架。「母職懲罰」說法的提出,是為了改善育後女性面臨的職場擠壓和下降的社會地位。這其中的進步難能可貴。與此同時,社交媒體上「婚驢」、「繁殖癌」的羞辱性詞彙普遍流行。暫且不論對錯,它們也反映出許多單身未生育的女性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焦慮和質疑。但這都是一種帶有時代性和階級性的性別認識,並未得到普遍認可。

在這樣的輿論底色下,反對代孕的理由中普遍存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樸質感情和「強迫洗腦、被迫自願」的代入恐懼。這些反應是合理的,但也是有局限的。其他媒體對世界各地代孕情況的報導,大都是從曝光、揭露黑產的角度入手。「代孕媽媽都是被洗腦、受壓迫才出租子宮」,「代孕只能是貧困下的無奈選擇」,這樣的敘事,更成為媒體和輿論中「唯一正確的現實」。

然而現實不只有這一種。李在洲的田野調查說明,代孕媽媽其實有主觀能動性,不一定全部都是被壓迫、被剝削的生育奴隸。首先,她們不是絕對貧困的社會最底層。很多代孕媽媽來自農村或者城鄉接合部,擁有初中到高中學歷,並且做過打工妹、農民工或者開過小店。其次,短期內的經濟訴求是她們做代孕母親的主要動機:欠債或者家人重病時,代孕對她們而言是掙錢最快的選擇。面對這份工作的道德壓力,有一些人會在代孕時假裝打工,再把代孕賺的錢悄悄存起來,留給以後自己的孩子花,增加自己和孩子的經濟安全。

最重要的是,做代孕其實是她們權衡利弊之後做出的「高收益、低風險」的選擇。在訪談中,她們表示,工廠的工作強度極高,精神極其匱乏,收入非常低。流水線上的工作不能帶來技能經驗的累計,還會接觸到危險器材、化工毒害。年紀大了,體力精力不好,也得走人。雖然生育存在風險,對身體也有傷害,但很多代孕媽媽有過生育經驗,了解生育的潛在風險。大部分人會在身體條件尚能承受的時候代孕一兩次。賺夠了錢就會回家。

中產階級的年輕人看待代孕婦女,缺乏對底層生活的理解、想像和知識,很多發言實際上是在投射自己的焦慮。

回頭再來反思輿論中對自由和倫理的討論,有很多「以中產階級之準繩,衡量底層女性之困難」的情況。一種似是而非的馬克思主義觀點認為,代孕是有錢人對窮人的剝削,是新自由主義對人的異化。但這種簡單否定的觀點,也沒有站在代孕婦女所在的階級立場思考如何滿足她們的經濟和實際生活需求,或者如何實現生育的勞動力解放,反而立刻拔高到宏大的理論層面,指點江山,把代孕話題變成了「左右的路線之爭」。

即使在看似保護女性、標榜性別進步意識的言論中,也有許多實際上傳統保守、自相矛盾的觀點。生物本質主義出於保護女性的名義,抵制「販賣身體」的商業行為。但它強調懷孕是一種關乎女性身份的生育勞動,子宮和生育能力才是女性性別身份的本質。女性的價值在於生育——這一直是女性主義所反對的。家庭道德倫理之說強調母子關係的不可分割,浪漫化天然生育與母職的偉大。一味強化女性的母職,也是女性主義所批評的。

法學家羅翔「自由不被限制,一定會變成對弱者的剝削」道出了追求公平正義的法理理論中,對自由合理限制的理想,它的真意在於「有限制的自由」而不是「抹殺自由」。但網絡中時髦的「洗腦說」和「建構說」對羅翔的金句簡單粗暴再利用,輕易地全盤否定現實生活中女性自主選擇代孕的可能性。

被問及如何看待代孕,著名童話作家鄭淵潔在微博上說「我就是代孕的產物。我媽媽代表我爸爸孕育我。所有人的出生都是以妻子一己之力將兩個人的事獨自承擔受盡苦難代表丈夫懷孕。」此番言論難能可貴地突出了傳統家庭框架內女性承擔絕大多數生育勞動和風險的事實。但是,代孕概念的泛化背後是對女性生育主體性的徹底消解。不妨來思考,生物學上血脈的延續並沒有排斥母系,在誰都不能單性繁殖的條件下,為什麼是男性借腹生育,而不是女性借精懷胎?身孕即代孕的觀點本質上仍是一個男性主體立場的觀點。

代孕正是這樣一個由性別和階級相互交叉影響的複雜辯題。在《澎湃》的採訪中,李在洲表示,中產階級的年輕人看待代孕婦女,缺乏對底層生活的理解、想像和知識,很多發言實際上是在投射自己的焦慮。有些媒體中俯視的同情將代孕媽媽看成了失足的、賣孩子的婦女,但代孕母親實際上會靈活地利用生物學和文化上的證據來判斷親屬關係,找回道德支點,釐清勞動價值。捨身賣子的妖魔化是對代孕媽媽錯位的批評,「居高臨下的拯救者姿態其實對代媽未必是一種尊重」。

2006年5月10日西安,一個新生嬰兒躺在一個育兒中心。
2006年5月10日西安,一個新生嬰兒躺在一個育兒中心。

無處安放的生育權

中國各項政策的生育主體一直是異性戀的已婚夫妻,而非公民個人。生育權一直是適齡異性戀夫婦的特權。

公眾的偏見似乎已經將代孕視作道德和倫理的洪水猛獸。但是,即使完全禁止代孕,不同群體關於生育權的訴求和矛盾,仍然是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在實踐層面,不孕不育的異性戀夫妻、失獨夫婦實際上已經合法地採取包括試管嬰兒在內的各種生育輔助技術。在代孕議題的輿論中,他們也擁有最多的理解同情,享受着最寬鬆的輿論環境。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7條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這個「公民」的範圍顯然包括所有人,可見生育權的權利主體不限於已締結婚姻關係的夫妻,也包括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公民。但是,這是理想化的「應然」。實際上,中國各項政策的生育主體一直是異性戀的已婚夫妻,而非公民個人。現實生活的通常情況下,只有結婚才能獲得孩子的出生許可,只有結婚,生母才能享受產假產險等生育保障。生育權一直是適齡異性戀夫婦的特權。

單身女性也已經開始爭取婚姻之外的育兒權利。2019年12月23日,中國第一例單身女性凍卵案開庭,原告說出眾多單身女性的心聲,主張自己作為未婚女性凍卵的權利,且指出了生育技術在政策上的性別歧視和不公。根據衞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國女性只能因夫妻不孕或患有癌症,才能獲准冷凍卵子。一般的單身女性不能凍卵。然而,《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卻允許男性僅出於「生殖保險」目的,以備將來生育而保存精子。

法庭上,代表醫院的被告律師道出了反對凍卵的理由,其中許多與反對代孕的理由一樣:取卵對女性身體有傷害,單身生育可能會造成單親家庭子女的教育問題,凍卵技術的應用可能會推遲女性生育年紀。而原告女性的反駁認為:已婚夫妻可能因離異造成單親家庭,單身凍卵女性也可以選擇組建家庭,「整體的社會問題不能由單身生育來背鍋」。

這是女性憑藉自由意志主張積極採用生育輔助技術的案例。一位女權主義者很可能出於「支持女性身體自主」的想法支持女性單身凍卵。但是,同樣作為法定意義的單身女性,她會支持小三、二奶這樣的人嗎?基於不同的身份、動機和具體生育訴求,代孕願望在不同維度的道德象限中定位不同,折射出了社會變遷中的矛盾而複雜的倫理困境。

代孕或許不是最理想的實現生育權的方式,但探索傳統婚姻之外的新型家庭組織方式是多元發展的趨勢。

讓我們先擱置下道德相對主義的討論,或是基於性別、性向、階級等身份光譜的差異。凍卵或代孕,作為某一種生育手段,或許是錯誤的、可否的,但我們應該達成一個基本的共識:對於任何人而言,延續生命是一種普遍的願望;生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生育不應該只成為符合某種道德規範的人類的特權,就算他們在這個社會中佔大多數。

在生殖技術的發展下,社會不會、也無法原地踏步不前。代孕或許不是最理想的實現生育權的方式,但探索傳統婚姻之外的新型家庭組織方式是多元發展的趨勢。包括代孕在內的各項生育輔助技術當然是帶有、或者服務於某種意識形態的技術。它的技術本質註定要重構以前建立在傳統生育基礎上的社會人際關係。它會牽動與之相關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文化,更需要法律和政策的回應。在文化和社會方面,它既有可能造成對女性群體的不公、強化基於血脈的父權繼承,也有可能因為改變人口再生產的傳統模式,而鬆動現有父權的異性戀家庭模式。

它究竟是可以撬動社會結構的槓桿,還是固化社會結構的螺絲?目前與它相關的社會價值將走向怎樣的歷史方向仍不明晰,還需要經過更多的價值辯論和實踐考驗。但這樣的辯論應該是開明開放的,這樣的實踐應該是尋求共善(common good)和最大化福祉的。代孕問題或許沒有一勞永逸的方案,這樣的爭論或許沒有正確的完整答案,但不同群體關於代孕的溝通應該在道德分歧中尋找共識,彌合割裂的身份,謀求新的合作秩序。新技術和相關討論應該是不同圈層、群體和心靈意識之間的橋梁,而不是隔開我們的囚籠。

參考文獻:

1. 王淇. 關於生育權的理論思考[D]. 吉林大學, 2012.

2. 鄭玉雙. 破解技術中立難題——法律與科技之關係的法理學再思[J].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 2018, 21(01): 85-97.

3. 楊彪. 代孕協議的可執行性問題: 市場、道德與法律[J]. 政法論壇, 2015 ,33(04) : 34-47.

讀者評論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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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並不是在工廠工作就等於被剝削,性工作、代孕跟被剝削當然也不能直接劃成等號。如果如此判斷只因為金錢是職業選擇原因之一,恐怕也沒有多少大眾會在酬勞砍半甚至無償下還願意繼續從事原本的工作。
    況且,這個世界上也確實存在不覺得吃屎有什麼大不了、以此為癖、甚至當作信仰儀式一部分的人們);在台灣,法律沒有禁止吃屎(中國法律有禁止吃屎嗎?)、性工作半合法(以前有公娼,現在只差性專區)、精卵禁止自由買賣但透過醫療機構捐贈會獲得一筆固定的大額費用,沒有出現「人人都被迫要吃屎、從事性工作、捐卵捐精」的情況,其它許多自由度更高的國家也沒有。這是早已被廣泛討論的議題,實際喜歡從事代孕與性工作者甚至此為傲的名人也不難搜尋到。
    我也很好奇,反對人工生殖與性工作合法化的人是否也反對戰地記者、特技演員、遠航船員、極限運動員、藥物試驗員、職業軍人等一般認為風險高或行業特性較為辛苦的職業,或是只反對與性道德有所涉及的。

  2. 经常会看见有网友讨论“如果拼多多一个月能给我10万,那我也去死命加班”,真的想多了,你觉得10万你就去,有的人他只要5万,还有人只要1万,最后月薪8000。
    之前知乎有过讨论“给你一个亿要你吃屎,你吃不吃?”,讨论轰轰烈烈,真的不需要纠结,轮不到的,早就被人们一万一口抢光了。所以需要有法律:不允许吃屎。
    吃屎可以对标:器官买卖,卖淫,以及代孕,有偿捐卵。
    看到楼下说「女生自己決定做代孕很女权」,「觉得自己有魅力去卖身只是你们看不惯」,我想表达的是:第一,没有人是因为觉得自己有魅力才会去卖身,都是生活(穷)所迫;第二,这不是看不看得惯的问题,而是大家不能吃屎,不然最后所有人都会被迫吃屎。就像没有人是自愿996,而是被逼迫的996一样。要不是穷/需要钱,谁会去当妓女?也并不会有人自愿去代孕或者喜欢代孕这个工作。我们既要反对工厂的剥削,也要抵制代孕的身体剥削。而不是认定“既然工厂剥削存在那就让它存在,我利用我的‘优势’去代孕好了”。

  3. 作者对权力阶层的代孕探讨填补了一些最近代孕讨论中的空白。
    但不同意作者 “对于任何人而言,延续生命是一种普遍的愿望;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的结论:1. “对任何人而言延续生命是一种普遍的愿望?” 这句话不伦不类,这种句式常见于和稀泥的调解中。这到底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且不说这是否是事实,即使是事实,是不是所有的”普遍的愿望“都应该被支持?如果普遍的愿望一定要靠对他人的身体伤害实现呢? 2. 男性是否拥有完整的“生育权”这项基本人权?从我国民法上看,男性拥有的是只是生育请求权 。
    另外也有朋友提到作者那句 ”反對的部分女權主義者是否支持二奶、小三?“的反问,更是莫名其妙,完全out of context。感觉文章中好几处作者流露出对女权主义者的偏见和反感

  4. 「代孕的自由」我不知道存不存在,因為我的了解真的還很有限,但「做小姐的自由」我是看了一席裡黃盈盈的「小姐研究二十年」才得知的,真的很開拓眼界,也很發人深省。我只希望大家在這又一具有爭議性話題討論時不要把黑的/邪惡的/惡心的/該下地獄的一方一棍子打死,有機會多聽聽他們的來自不同方面的聲音。
    黃盈盈:在複雜的現實與分層的社會之中,請更為公允地思考“道德”與“秩序”;不同的生活境遇與生計可能之下,請正視不同人的活法,也更為善意地對待我們與她人的關係。當我們試圖用文明道德的利刃指向他人的生活時,請不妨停下來想一想,我們在用誰的道德標準,綁架的又是誰的生活?

  5. 對文章裡具體觀點的反駁樓下已經說的不少。但我只想替作者說一點,任何網絡上的人身攻擊,並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甚至謾罵,不是作者立的“空靶子”,這種攻擊可能就是現實中把會把人逼向絕路的刀,比如文革的批鬥,不就是不惜一切把人批倒批臭嗎?現在是隔著一層屏幕,你可以關掉手機或電腦短暫屏蔽掉這些信息,又或者你這次站對了隊伍,站在了無論如何都正義的一方,那麼當然,你倖免被罵,甚至成為KOL,可請問:你能保證每一次都站對嗎?這一次你反對代孕並叫尋找代孕的都去死,那麼,上次傅聰去世被罵,你也站對了嗎?我想作者只是想提出“代孕者受眾很廣,當大家沒有親身經過歷代孕或尋找代孕,切勿一味將自己的想象代入思考”,因為這不僅容易忽略一些更加血淋淋的事實,亦無法從根本了解問題並嘗試解決。

  6. 評論區的發言存在,就很好的反駁了作者言:此次引發的大討論多是基於批判定性的瘋狂舆论和陳詞濫調,的觀點。
    本篇文章除了前部分點到大陸代孕話題中「權貴隱形」有價值之外,剩餘部分都侷限在作者本人高屋建瓴的思維之中,不乏有反問「反對的部分女權主義者是否支持二奶、小三」此類偷換概念的男本文發言。提到「滬上小紅樓」的部分也毫無建設性,看過原文應該知道:該樓所代表的利益集團的存在,完全是中國黑社會性質的官商勾結造成的。
    其實很簡單的,去問一問哪個代孕人如果有得選喜歡代孕、熱愛代孕;那麼為什麼她們沒得選,又是因為誰沒得選,再來樹靶子幻想替她們擁有「代孕的自由」比較妥當。

  7. 好文 感谢作者

  8. 女生自己決定做代孕很女權啊,在被工廠剝削跟乞討還有代孕之間選擇,雖然我不會選後者,但是選了後者不代表被壓榨吧,甚至可以說運用天生的優勢?另外樓下提到可以換成妓女之類的,我是覺得當然可以,覺得自己有魅力去賣身只是你們看不慣,也不需要去譴責吧。但是個人還是覺得主要問題在這些灰色地帶的產業有沒有被法律把關保障,畢竟只有被明文規定的東西才容易維持秩序,儘管是看起來最沒秩序的事情。

  9. 再增加一点。实行代孕,并不利于人类探索不孕不育治疗技术。如果大规模允许代孕的话,可能会使得研究相关治疗技术的医药公司无利可图,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更廉价成功率更高的治疗技术或许就被扼杀在摇篮之中,等于是为了短期的“方便”阻挠了长期的进步,劣币驱逐良币。

  10. 我觉得作者没说清楚点一点是:代孕是一种剥削,但它未必比工厂的超时劳动的剥削更甚z中产阶级假惺惺的高喊“代孕必死”,并不是真的关怀无产阶级的出路,只不过是对难以反抗的男权压迫的发泄转移罢了。再次说明舆论的浪潮面对真正的强权总是沉默的。中文互联网上的人,总是不能直面自己的境遇,才动辄“我是为底层发言”“我是为女性发言”等等,用一种宏大叙述来摆脱自身生活的苦涩。

  11. “在《澎湃》的採訪中,李在洲表示,中產階級的年輕人看待代孕婦女,缺乏對底層生活的理解、想像和知識,”這個採訪的連接不對。

    1. 多謝指出,鏈接已更新。

  12. 勘誤:「同性戀受限於生理的天然限制,即使合法結婚,也不能自然地實現生育權,必須採用代孕等技術手段才能育子」——這裡說的「同性戀」是「男」同性戀,女同性戀只需要購買精子、並不必然需要代孕。

  13. 这文章的作者也是蛮可笑的,既然真实的例子都展示了:一个受教育水平低下的流水线女工,在遭遇家人重病、负债等情况下选择了「代孕」赚钱。那可不就是「迫于无奈」的「选择」吗?!这其中难道有哪怕一星半点,是出于所谓的女性对身体的自主权的考量吗?不去正视和解决女性所面临的受教育程度低、职场性别歧视、工作机会的不平等这些系统性的压迫,反而将女性的无奈之举视为一种“自主选择”,这实在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纯粹是为了将更多女性拖入泥沼罢了。

  14. 看了文章又看了评论区,同意大部分评论对于文章的批评。
    除此之外补充一点:生育权虽然是基本人权,但有生育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的权利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女性怀了男性的孩子,那男性有权放弃其生育权,这时女性依然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生育权;但是如果女性选择堕胎,男性是无权选择继续生育权的,因为这个时候女性的生命权在这个男性的生育权之上。同理男同性恋没有生育能力,是不能以生育权去要求代孕的。
    而文章直接忽略了这一点,笼统地说生育权是基本人权是有所偏颇的。

  15. 「只有結婚才能獲得孩子的出生許可」,不太明白這句話,意思是在中國非婚生子無法取得身份證明嗎?另外整篇文章的敘述與正反方意見描述讀來,捐精捐卵媒合等整個人工生殖領域在中國似乎也不存在?感覺整篇跳的很快,如果能一個個階段討論應該會清楚、完整很多

  16. 这种事就“我偏要勉强”,周芷若上身了的感觉。

  17. 全篇都在樹假靶子,怎麼近來見到這麼多看了李在洲的訪談就覺得自己在獨立思考的冷酷中產

  18. 最後一段。。。退一萬步說就算代孕能撬動中國的父權結構,也不應該由代孕來撬動。
    很多發達國家的代孕母親確實是基於自己的選擇,法律也大致保障了她們在代孕過程中的權利。但是在中國,代孕在法律上基本是處於一個真空的狀態,就算是自願代孕,在途中受到不公對待她們能向法律訴求公正嗎?
    此外,虽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到所有公民都有生育權,但是激進一點地說,我不覺得男性有生育權。在還沒有人工子宮的情況下,作為沒有生育能力的男性他們有的只是供精權。特別當你是同性戀(不管男女),你已經站在自然法則下生育的對立面,為什麼要選擇除了領養之外剝削她人的方式來滿足你的私慾呢。不管是撬動父權結構還是新興家庭的組建方式,都應在單身生育上下功夫,而不是代孕。

  19. 谢谢作者给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视角。比如权贵将代孕作为寻租的新型方式,与对大陆代孕相关的法律、政策的梳理都提供了更翔实的context。
    仍有几点存疑之处,
    1. 关于gender essentialism
    “生物本質主義出於保護女性的名義,抵制「販賣身體」的商業行為。但它強調懷孕是一種關乎女性身份的生育勞動,子宮和生育能力才是女性性別身份的本質。女性的價值在於生育——這一直是女性主義所反對的。家庭道德倫理之說強調母子關係的不可分割,浪漫化天然生育與母職的偉大。一味強化女性的母職,也是女性主義所批評的。”
    从“子宮和生育能力才是女性性別身份的本質”到“女性的價值在於生育”中间的论述是否存在概念偷换之处?只有女性有子宫所以承担生育的生理事实,并不能等同于生育即是女性的价值。而且代孕产业从本质上说,受到身体剥削与脱离可能性的只可能是女性。而这是令人愤怒之处。
    2. 关于“类马克思主义”批评过于宏观,并将议题拔高为“左右之争”
    个人认为这种政经视角并非所言的“简单否定”,而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出发去探讨为何“身体”会作为流通性商品的一部分。如果生育劳动力的解放意味着属于女性的身体器官可以变成商品自由买卖,那被解放的永远会是有钱有权只认,解放的成本永远只可能是经济弱势地位的女性。
    代孕讨论的使大家aware of the structure,且更好地去理解做出决策的个体的处境。而一个对女性更好的社会,一定是使得经济弱势的女性不需要出售身体器官即能满足生活需求。是谁在上升为“左右路线之争”?
    3. 一个疑问,李在洲博士的田野调查结果中,为何这些代孕母亲的丈夫一直没有出现在研究视野中?他们的话语与行动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代孕母亲的决定?为何最后的讨论仿佛又变成了个体agency的体现?缺失政经视角的田野调查真的会是完整的图景吗?

  20. 代孕是对女性的压迫和剥削吗?很可惜,在当今时代的全球范围内,这就是事实,虽然一些代孕合法的国家有着似乎完善的法律程序,在真正实行代孕的商业行为中,许多机构仍然选择对孕母隐瞒风险。在ill-informed的情况下谈何孕母的知情同意和主观意愿?立法监管的国家情况尚且如此,在并无立法的地区存在的灰色产业情况只会更差。
    另外本文作者点名提问/反问女权主义者是否会支持小三二奶代孕,这一句稍显武断。

  21. 同意评论区的观点。对这篇文章很失望。

  22. 可不可以说,因为“延续生命是一种普遍的愿望”,那就去支持器官买卖?让富人花钱替换掉一些器官?
    “在生物技术的发展下,社会不会、也无法原地踏步不前。器官移植或许不是最理想的实现延续生命的方式,但探索传统延续生命之外的新型长生方式是多元发展的趋势...”
    “首先,她们不是绝对贫困的社会最底层。很多妓女来自农村或者城乡接合部,拥有初中到高中学历,并且做过打工妹、农民工或者开过小店。其次,短期内的经济诉求是她们做妓女的主要动机:欠债或者家人重病时,做妓女对她们而言是挣钱最快的选择。面对这份工作的道德压力,有一些人会在做妓女时假装打工,再把做妓女赚的钱悄悄存起来,留给以后自己的孩子花,增加自己和孩子的经济安全。
    最重要的是,做妓女其实是她们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高收益、低风险”的选择。”
    把代孕这个词可以换成别的,比如“器官买卖”/“做妓女”似乎也没毛病。

  23. 本文对于大陆互联网的批评,认为这是一种中产阶级对于底层阶级的想象。其实我认为这篇文章也有这种毛病,也就是空中阁楼。但凡多了解过一点,就会清楚现在代孕妈妈的目标其实指向了女大学生,也就是本文所说的“中产阶级”。经历过“裸贷”、妇女拐卖的大陆对于这个保持警惕,你不认为这是一种女性意识的崛起吗?有争议我认为更是好事,因为只有争议才会让我们进步,让我们明确我们到底要什么。本文唯一的可取之处我认为就是指出了权贵的缺失,不过说实话,郑爽这种明星在我看来也是大陆金字塔1%的人物,她也是权贵的一部分,和权也就是程度不同的问题

  24. 关注端很多年,第一次对某篇文章感到些许失望。生育权可以建立在对其他人权的践踏之上吗?“每个人都有延续生命的愿望”更是非常倒退化的表达。如果把代孕放到传宗接代的框架里,根本没必要讨论。

  25. 虽未能做出出色的论述,但“代孕也是權力的異化。”的判断与人的异化叙事相呼应,也算是相当的洞见了。

  26. 全篇读完,感觉作者只是在对一些互联网上的偏激言论“easy target”做针对性的反驳,但指出反人类言论的反人类之处在我看来实在也算不上多么有建设性的讨论。个人觉得全文只有最开头质疑为何权贵隐身的部分较有价值,向后发展则在理论上罔顾内陆地区男女性别关系存在一种体制鼓励下的严重失衡,且同时也没有有效的发声渠道和改善手段的现状,提出一些即使在男女平等议题上高度发达的国家也远未能够成为共识的“真空中的球形鸡”式性别理论;在实践上头疼医脚,脚痛医头,在人的劳动被繁重剥削时认为代孕作为一种相对少老多得的出路有其合理性,但却忽视问题的本质在于大陆极权体制对于自下而上发声渠道的镇压和消灭才是导致基本人权被践踏的本质原因这一根本问题,实在缺乏说服力。如果这是一篇发表在墙内的文章,那或许对房中大象的忽视可以理解,但都发在端了还在合理化一些本不合理的现象,是我无法理解的。对于新式婚姻关系的探讨和探索当然是这一时代女权主义,乃至于人权的探索方向,关于代孕这一新科技带来的伦理挑战也值得深入的探讨和辩论,但很遗憾,我并没有发现这篇文章在这些方面的探讨上有做得比它反驳的言论更好之处。

  27. 不认同作者所说这次引发的大讨论都是基于批判定性的疯狂舆论和陈词滥调。我反而观察到有这次热点引发很多高质量的讨论,也把一些代孕问题的争议关键词引入大众视角,丰富了很多人看待代孕问题的维度。当然多数人因为时间精力问题难以深入研究和分辨很多细节,这并不能强求。

  28. 从代孕谈到多元亲密关系,很棒。可以亲属制度接着谈下去。

  29. 男同性恋代孕?那也要卵子才行吧?那请问卵子哪里来呢?没说,合不合法没说。有没有伦理问题也没说。
    文章连这样的核心问题都没有阐明,就急于进行批评或者定性,作为不怎么了解情况的读者,认为同性恋部分的加入没用下功夫,有点博人眼球的嫌疑

  30. “部分女性主义的零碎观点沦为人云亦云的陈词滥调。不少网友仅凭借极端案例的只言片语和娱乐圈的捕风捉影,隔靴搔痒地纸上谈兵,大做道德批判。代孕议题深陷朴素的生物本质主义泥潭。”......妈的 能不能别拽词,谈点有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