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英文短版首發於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 East Asia Forum ,端傳媒獲作者授權,翻譯並首發中文完整版。
由前中央政府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所提出的「一國兩制」框架正面臨着重大的考驗。在回歸 22 年之際,香港爆發了全球其中一個最大規模的示威浪潮,四個月來的社會不穩定,反映出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仍會持續一段時間。
某些情況下,「香港模式」的確幫助某些地區解決了長久而來的中央邊陲予盾,如菲律賓。然而,如何在中央政府漸趨獨斷的情況下維持地區的自治,這才是最棘手的問題。獨斷的中央政府不單單發生在中國,在印度等很多其他的地區也存在。因此,最大的挑戰是如何維持一個可以自我持續、有動態平衡的中央和地方關係安排,在容許中央及地區政府適當地行使他們權力的同時,有利中央及地方的發展。
在香港出現的示威浪潮是在挑戰一直以來對於中央與邊陲地區、市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學術理解。它揭露了中央邊陲予盾可以如何被改善,或在各界持份者沒有充足及高效交流下進一步地惡化。世界各地的觀察者對於香港現時的情況都感到十分的愕然。在其他同樣面對着中央邊陲矛盾的國家,以往都在效法中國處理與地區政府間棘手關係的手法。在菲律賓,人們會問:「菲律賓與邦薩摩洛能否借鏡中國與香港的『一國兩制』?」 在 2019 年 2 月,菲律賓參照「香港模式」正式落實了十年協議。由穆斯林領導的邦薩摩洛地區現時可享有除國防、外交及貨幣政策外的自治權力。 菲律賓人目前對此安排非常滿意。
在脱歐事件(Brexit)後,愛爾蘭外交部長西蒙·柯文尼曾提出以「香港模式」處理北愛爾的中央及邊陲地區關係。因而,不同的司法權/管轄權,特別是海關及貿易,可以同時存在在一個國家。有趣的是,當 80 年代全世界在面對中央邊陲矛盾皆束手無策之時,是中國與英國聯手推行「一國兩制」。但問題很快便自然浮現:為何其中一個最創新的府際管治手段(intergovernmental management)會在香港回歸二十年後就踏入僵局?
我們可以責怪「一國兩制」在最開首的時候沒有界定清楚一些中央與地區政府上的重要分工,例如如何解決中央和香港政府的矛盾;地區政府官員做錯決定誰要負責(如果由中央任命的地區官員犯下嚴重錯誤,有什麼懲罰機制)。當然還有一些細節當時沒有敲定,比如剩餘權力如何界定?
縱觀全球,兩難的困局一直存在於中央-地區關係之中。第一,其中一個中央-地區關係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如何令地區官員需要為其在管理地區事務中所作的決定承擔責任。第二,也許這是近來才出現的局面:很多國家,不論是聯邦制還是集權制,都需要面對一個有機會與地方相違背的強硬中央勢力。所以,最根本的解決方法是建立一個機構/架構去監察中央政府的權力行使。最初,中國是被國際觀察者視為一個能夠約束中央、賦予地區政府權力的一個正面例子/範例 (see Montinola et al. 1995; Wu, 2012)。在鄧小平年代,鄰近香港、深受香港公共管治模式影響的廣東省,是其中一個「門戶開放政策」的地區。在當時廣東省就公共管治上所提出的新構思被中央大力肯定並推廣至其他省份。所以,香港連同廣東省,包括深圳,成為了中國的經濟強區 (自2019年年初,大灣區的概念開始引入到這些地區),多年來出色的社區/社會管理亦是被推廣至其他內陸省份。然而近年其在公共管治方面的地區試驗已經遂漸消失,廣東亦無例外。香港在公共管治方面經驗如反貪腐,不但被中國其他省份忽視,亦被中央政府所忽視。
其實關於香港的「一國兩制」的框架並不複雜。中央政府只是負責外交及國防事務,內部事務包括司法、入境、海關、公共財政、匯率以及引渡都屬地區政府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負責。1997 回歸之後,有好些年這框架都運作得十分順暢。大眾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十分強;很多在 90 年代初移民到海外如加拿大的市民都在回歸後迴流到香港,並讚揚「一國兩制」。轉折點發生在 2003 年推出的 「23 條立法」問題。當時因民意強烈反對(有超過 50 萬人上街)以及政府自負而最終要撤回。市民擔心在條例立法後,他們的言論自由會消失,同時亦會危害香港司法制度。
諷刺的是,雖然條例沒有通過,但香港的言論/新聞自由快速倒退。2019年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 73,言論/新聞自由表現平庸。另一個關鍵點是在2014年中香港人所要求的一人一票的普選不被尊重,中央對行政長官候選人篩選機制受到香港人的反對(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會表決《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建制派議員若全部支持決議,此決議有可能被通過。不過,大批建制派議員在投票時離開會議廳,議案以8票支持、28票反對,遭否決)。作為一個國際都市,受鄰近實行普選的地區所影響,如台灣、南韓,香港人亦希望可以在二十一世紀落實屬於自己的「一人一票」。[而在 80 至 90 年代,中央政府確實承諾在得到中央擁護下,香港人可以決定自己的普選步伐。] 然而,中央政府沒有預料到的是,2014年8月中央在香港民主發展中所作出的「831」決定會激發香港人的強烈反對,特別是年輕一代,最終演變成為時79日的「佔領中環」運動。
「一國兩制」框架現時所面對的最大挑戰是由於林鄭月娥政府所提出的反逃犯條例引發的。經過數輪對泛民主派議員及民主活動的大力打壓,特區政府對於自己的政治力量非常的樂觀,並忽視了來自草根階層/基層市民的憤怒。6月9日一百萬人遊行及6月16日的二百萬人大型示威正正揭視了來自草根階層/基層市民的深層憂慮。法治被視為香港的核心價值。人民不能忍受任何破壞法治之舉及會令香港失去亞洲最自由城市的地位的舉動。2015年五名銅鑼灣書店職員失蹤事件令香港人非常擔憂香港市民會被帶回中國內地受審。因此,在反修例一事中,不論年輕一輩或年老一輩皆有上街遊行。連一些建制派人士也默默地在隊伍中遊行。事件演化至今天,爭議的焦點也不在於逃犯條例,不過市民對特區沒有代表香港人的心思而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法而惱怒,更對近期的警務人員執法行為有很大的怨言。而最近示威中發生的暴力事件、有些人破壞店鋪和其他設施,及襲擊警察等行為令事態變得更複雜。
在全世界,不論是行單一制的國家或聯邦國家都面對着相類似的兩難局面。維持國家統一及穩定經常被視為與地區多樣性、地區高度自治相違背。在推動國家一統、團結上,香港被視為是一個反面教材。中央政府經常讚揚澳門為國家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忠於國家。而香港,特別是香港人在中央政府的眼中常常被視為麻煩製造者。這一個僵局恐怕在短期內難以被打破。最理想的情況就是各方讓步後,反政府運動會慢慢轉入正常、非暴力的抗爭。最差的情況就是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會大力打壓這場反政府運動、將暴力升級,香港會變得難以管治。雖然因為種種由「一國兩制」洐生出的問題令「香港模式」對於處理中央邊陲予盾不再奏效,圍繞着香港關於中央邊陲關係的討論仍然值得繼續。
(吳木鑾,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副教授、助理院長)
參考文獻:
Montinola, G., Qian, Y., & Weingast, B. R. (1995).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the political basis for economic success in China. World Politics, 48(1), 50-81.
Wu, A. M. (2012). Economic miracle and upward accountability: A preliminary evaluation of Chinese style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sian Review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23, 104-120.
所有自由…我觉得楼上的评论值得多看几次
保證?甚麼保證?深圳杭州把自己所有自由都上繳了,政權就安心讓它選自己的市長、人大代表了?笑話!歸根究底,你說了不算。連矢都能吃,那何用給你乾飯?
即使作者提到的相對成功的案子,想必也涉及複雜的政治整合問題,就想想一個地區或國家的貨幣不是自己發行的,會有什麼麻煩?孟岱爾的共同貨幣區的穩定條件是什麼?是不是財政的分配機制,與一個控制的政治與行政程序?假如中央政府(例如歐盟)失去信任,會發生什麼事?大陸與新加坡,剛好就是不談合法性,只講“管治”的國家,哈。
有人說香港要普選特首,就要讓出司法財稅貨幣權力,說全世界哪有地方政府像是香港一樣? 這就像大陸人教訓香港人法治(制)如何如何一般,散發著說話者自己聞不到的怪味:但這個怪味,倒也是直指問題核心了,沒錯,普選特首不就像是名符其實的獨立共和國了嗎?假如中國是一個真的人民民主共和國,還需一國兩制?還需要討論“一個地方政府竟然有財政稅務司法貨幣獨立”的問題?
更深入的中央与地方分权呢?
国外“直选”模式,保证了中央对地方有财政分配有司法管理权。
你们这“真普选”就保证了你们可以独立产生行政长官,直选产生。
财政税收不归中央,立法和司法独立不被中央政府影响。
直辖在哪?任命权在哪?
14亿人的利益,比700万人利益重要,还是700万人利益,比14亿人重要?
香港是防火墙,让大陆的金融从无到有,从坏到慢慢进步,你得保证不对大陆产生冲击,不会走向违背中央政府代表的国际政治利益。
你什么都不保证,就谈我要真普选?权力交换在哪?
「因為有主權,香港人也要吞下去。黃世仁理應強暴喜兒,因為楊白佬欠了債,這是什麼吃人邏輯?」
吃人在哪?否了831又提不出个稳妥的方案,港人就只会在乎自己利益。
香港利益最大,其他都是其次,现实吗?
权力对等,你要独立产生行政长官,那就意味着中央政府需要收回相应的权力。
不然你们说说,直辖要怎么直辖?实质任命怎么体现?体现何处?
你们说不出来?两制谈的再多,你们终究只是个地方,一个地方政府意味着不是中央政府。
你们能够普选,但提名是有门槛。不想这个门槛,缩小行政长官权力,财政税收解除独立。
这都做不到,符合你们仅仅是一个中国地方的政治原则?
「一方面要香港人接受有篩選的選舉,另一方面又漠視民意不處理失職特首,好比硬塞給你不喜歡的食物,還不許你吐出來。
」
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失职你能找的出合适的人处理烂摊子?
中央政府凭什么下场,然后在这种气氛下选举出来新的特首还是让其他人接替?
这样信任气氛都不在的情况下,如何撤换?无非是持续的政治动荡下去,背锅现在林郑都背了还能怎么说?
撤职解决不了一切问题,黄营的胃口不可能满足。又要真普选,又要解散警队,香港的管治,还有港府的权威都会瘫痪了。
泛民派能收拾烂摊子?最后还不是中央政府兜底,破坏的是你们,兜底的是中央。
「如果中央與香港的互動成功,那麼即使是無篩選的選舉,自然是親建制的愛國人士上位,又何須害怕?」
现行的体制下如何保证香港与中央的互动成功?不接受有条件有门槛的选举,那直辖香港的程序上是如何?
体现的实质任命权在哪方面?为了你们的利益,就得无条件满足香港任何需求。
只要示威,中央政府就得退让?
加泰罗尼亚,西班牙宪法还优先于加泰罗尼亚自治权,中央政府还能直接解散加泰罗尼亚议会,现行基本法程序中央能做什么?
不过是只能卡着选举,不过是只能设准入门槛。因为这是主权,实现任命权。
香港的高度自治,就是香港选举和中央政府任命叠加形成的,少一个都不行。
否决831要“直选”是你们,你们也没拿出合适的东西换啊。
别忘了,一国两制下你们有司法终审权,立法再怎么小圈子,也有极大的民意代表性,行政上只是间接选举,中央政府有预设提名门槛的权力。
你们上,有政治代表,人大是香港基本法的权力来源。
下终审权归你们,中央干涉不了立法选举,终归是独立产生。行政上你们也希望独立产生?
请解决特别行政区政府直辖于中央政府的问题。
请解决保证特首述职程序,且如何对上位主权国家负责问题。
请解决经济财政与中央政府冲突,不会走向利益背弃大陆的问题。
国安权力触及不到,香港是进入中国的窗口,象征意义较大。
行政独立产生,财政税收不归中央,立法和司法独立不被影响。
如何体现直辖,又如何保证实质任命?你们有哪一个说的清楚。
就是说要独立产生行政长官,要更大的民意代表性,种种此类诉求就行了。
更深入的中央与地方分权呢?
国外“直选”模式,保证了中央对地方有财政分配有司法管理权。
你们这“真普选”就保证了你们可
有人提到以香港的自治來交換普選權,因為中央不信任香港,怕香港幹壞事。如果中央與香港的互動成功,那麼即使是無篩選的選舉,自然是親建制的愛國人士上位,又何須害怕?一方面要香港人接受有篩選的選舉,另一方面又漠視民意不處理失職特首,好比硬塞給你不喜歡的食物,還不許你吐出來。
請問學究老先生,特首是小圈子,立法會也是小圈子,在民意影響施政渠道完全阻塞的情況下,香港人如何制約平衡暴政?香港人只是要拿回屬於自己的應有權利。口口聲聲說為了香港,不如你們講清楚一點,中國政府有軍隊有武器有14億人,所以可以壓迫犧牲香港人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即使中國政府再罪惡再醜陋,因為有主權,香港人也要吞下去。黃世仁理應強暴喜兒,因為楊白佬欠了債,這是什麼吃人邏輯?
「離現實的政治倫理討論能說服自己之外,可以說服火海中之人嗎?」
香港模式是港资利益集团的创造可不是大陆。
零和博弈,非黑即白。
触及政治底线的是你们不是别人,你们拿出东西换啊,相应的对等权益啊。
大陆凭什么占据香港的资源,港漂凭什么取代本土港人的生存空间?
怪谁?
大陆的经济市场越发融入世界,大陆的资源不重要?
凭什么你们在火海,就敢让别人和你们陪葬。
医生,律师,老师凭什么成为最热门的香港就业方向?
还不是你们短视,只看眼前利益。
中央政府给的够多了,你们要独立产生行政长官,那就拿其他政治权益换啊。
你们始终是地方,地方可能超越国家主权的权力吗?
香港不特殊,特殊是历史原因还有大陆不断的持续投资,两方本来是互惠互利的。
的确97年后的制度都没有什么变化,跟不上发展。
中央政府管治的错?干预特首人选的错?
这本就是其中央政府的权力不是吗?提名门槛中央政府不能?
每当说要变,是泛民还是建制说不变的?
泛民能够提出一个有效的经济政策、政治政策吗?持续了这些年说要民主选举,香港独立产生行政长官就行了。
外国支持无非是让香港继续维持这样的僵化体制,利益上偏向谁都问题。
建制一派也希望维持这样的制度,能够继续赚钱,继续通过港府的政策、中央的政策,来为自己赚钱。
你们只是说要变特首,触及过这些吗?
包括广泛的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司法机构的组织模式、职责权力的设置和管理等等,
包括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政策的设计、执行、评估
大大小小各类社会治理机构、行业机构、协会、团体的管理。
普选又不是中央欠你们的,条件只是按中央的来,不顾及你香港利益,拿对等的权力换啊?
谁愿意?
又拿不出来相应的政治权益交换,又只会排外赶人,高质量的港漂不跑?
想排斥收入不高留在香港的内地年轻人,因为可能占用本地的就业机会。
你们会适得其反的。
为什么中环越来少港人?
为什么越来越少港人读博做研究?
反正,最后受伤的还只是你们。
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真的有政治上穏定過嗎?君不見八九六四?君不見政治人物的鬥生鬥死?穩定又是一個概念空泛的詞語。時間每天的向前,人會老去,新的經濟,勢力必然會產生,因時而生的新素求必然會產生。任何國家都必需要面對的問題。分別只在於用流血的方法解決還是用一種不流血的制度去解決。你口中所說的穩定為什麼總涉及人命?八九十年代是誰帶進人才、知識、資金入中國。這些包括很多經濟、法律的知識。這些教授還在生呢,他們當時還義教,今天還竟變成中央的打壓對象呢。難道他的錯是錯在丹心一片?香港根本不需用上繳中央的方法,而一般平民感受不到也是非常合理,例如香港昰以五倍價錢向大陸購買食水。那些金錢會落到中國平民的手中嗎?對香港的投資是什麼?是將一切不必要的工程批發給利益集團嗎?然後要他們在政治上回饋嗎?是大陸公司在大陸上市,又不給香港證監會摯查核是否有毒資產,然後讓市民去買嗎?不斷的破壞理性的專業體制難道就是投資?自由主義市場從來都是競爭而不是誰投不投資的施捨。中國也不會說外國的投資是施捨吧?是誰把一個商業城市變成政治鬥爭的場所?是誰把政府改變為三司十一局好讓空降的局長執行利益分配,無視制度理性。是誰把原來以一個理性分配資源的制度改變為一個只有利於某一個利益集團的制度?香港從來都是一個務實的商業城市,沒有興趣介入國內的權力鬥爭。一般市民只要求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制度,而利益集團只求靠攏中央,以制度來無本生利。若果要求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平台,是等於挑戰中央的話,那真的無話可說、情何以堪。香港沒有天然資源,從來沒有坐著資源就有飯吃的命,香港賣的一向只能是品質、公正、信譽、服務。當集團只需要向權力靠攏便得到利益、合約時,還需要追求什麼品質、服務?或許人們對香港的印象是對中央不斷要求利益。這也不假,但要弄清楚事實的是,要求利益的集團是什麼人?是從國內來港的集團嗎?是與這些集團千絲萬縷的本地集團嗎?這些所謂的利益到頭來還不是回到同一班集團手中?架空實際事件的發生,脫離細節上操作的侃侃而談,抽離現實的政治倫理討論能說服自己之外,可以說服火海中之人嗎?
「哪為什麼不干脆閉關銷國取消一帶一路,撕毀中美貿易,退出聯合國,把合法主權讓給台灣。不要和外國再有任何交往。一起不消費,免得又引誘外資對中國市場虎視眈眈。」
中国不政治稳定,怎么成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怎么保证做大蛋糕,分配?
你们玩的也保证不了稳定,保证不了发展,不过只是希望借助外面的力量一直维持香港的特殊地位。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共没做错吧,要回香港没投资,没建设,没有扶持吗?
凭什么答应真普选,让你们独立产生行政长官,然后立法,司法以及财政税收都独立不归中央,那你们保证的了与大陆共同利益一致?
别开玩笑了吧,香港小市民心态,顾及的只是自己一亩三分地。这方面出现问题,你们的特殊地位越强化就越影响中国利益。
要糖要扶持中央政府给了吧,港府分配方式没惠及更多人,怪中央不让香港自己选行政长官,卡门槛。
立法会奏请特首请人大释法修改基本法,放弃财政税收独立,争取完全自治,减弱行政长官权力,权力地位等同于大多数国家地方自治的市长?
请别只要维护现有一国两制好处啊。
请民主派和建制派共同努力啊。
做了吗?
你说的本身就是要权力交换啊,泛民和建制无非是一体两面,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八十年代的基本法维护了现行利益。而对于香港来说到底是香港利益大还是中央利益大的问题。
分配方式上中央政府又不可能干涉,你可以说中央政府的利益集团收割了香港太多的利益,反过来香港于中国经济联系,两方不是一损一荣?
民主选举无非说起来是族群阵营的比拼,现在黄的一面不过是制造了同温层,对于现在的香港好处都没换来。
这个国家的利益共同体再怎么样都是政权存在来维系的,怎么可能为了你香港的利益。放弃大多数的中国的利益?谁来保证,你港的精英不出卖这个政权代表的大陆利益。
大陆是恶法,政权是罪恶,所以中国就不能管香港,不可以卡我选举。
中央政府的角色就是给钱,等投资打水漂?
香港回归中国原有的地位也不是白捡来的,中国不也在97回归不断的投资香港,互惠互利没有吗?
董建华至梁振英的施政上不顾及民生吗?不打算改变分配方式惠及民众吗?特首的位置本身就是夹心饼干,单单换一个香港独立产生的行政长官就行?
那一些政治权益是你要给出的啊,不可能让香港的地位不符合地方政府,再怎么地方自治,你见过任何一个自治地区完全独立产生行政长官,立法,司法,财政税收不归中央的城市吗?苏格兰,加泰罗尼亚,波多黎各,美国州政府,俄罗斯自治共和国。
中央政府的权力无论如何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你们根本绕不开的。自己不信任于中央卡人选,那相应的政治权力交换都做不到?香港的精英愿意?民众愿意?你们是地方,是城市,不是国家。要保证你们的金融不会变成对付中央的工具。
香港的特殊地位白练的?回归后有没有大陆的不断投资建设?有投入诚然就有回报,大陆的发展香港也是受益的。
分配方式上,港府做的不行罢了。要独立产生行政长官,财政税收的独立先放弃吧。
行政长官权力也应当缩小,不然你能说的清楚中央政府怎么直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直辖中央怎么保证,任命权是实质任命还是礼仪任命?人大能不能释法?但修改权和解释权不就是在人大吗?
终审权在港,立法会也称得上独立产生,中央无法干涉。财政税收中央也不理,行政长官选举,就是设好门槛。你说他不民主,但他就是个中央政府,不能卡这门槛划标准?
你们也没说怎么分权,又要原有一国两制利益,又不接受中央政府的门槛,那怎么样才能分好利益?不维持现在,不按这样做,解法在哪?
權力啊,說起來脫離實際事件的空氾討論都十分言之成理,邏輯通順。一個政府的權力最簡單的表現方式就是利益分配,資源分配的權力。由小至店舖阻街在執法時有沒有差別對待,以至土地政策有沒有向某方傾斜。這些都是權力的表現。市民到底有多少機制去阻止政府損害市民認為對市民不利的政府行動?就像今時今日的香港,政府充分表現出她的大能可以暢通無阻的實行各種手段、方法、立法、執法、控告所有反對者。市民完全沒有亦不能在現存體制方法去阻止。這就叫做很高的自治權?當然香港政本身的自治權很高,不等於市民自治權很高。香港政府是沒有需要聽取香港民意。因為體制內沒有方法左右政府決策。不聽取地方民意的地方政府實際上就是中央政府的伸延。1200人的特首選舉委員會,實際上都是掌握在中央的控制範圍之內的利益集團。表面上做個樣子的香港人選出香港人就是自治?我反而很好奇為什麼會有人表演得對這些利益集團受損這麼緊張擔心?作為一般市民欲站在損害自己的利益集團一方?香港對中央有什麼利益?不知道呢?流入中國的資金為什麼有七成要經香港呢?地下資金為什麼經過香港出去會干淨點呢?可能美金比人民幣更通行於世界吧。找外國人幫助?哪為什麼不干脆閉關銷國取消一帶一路,撕毀中美貿易,退出聯合國,把合法主權讓給台灣。不要和外國再有任何交往。一起不消費,免得又引誘外資對中國市場虎視眈眈。
真普选要做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直辖于中央政府体现在哪?
中央政府的任命权是礼仪性质还是实质性质,在能够有预先门槛下才能完成普选,这也就是保证中央政府实质任命权的体现,然后民主派又不乐意。
八十年代的基本法,终究是陈旧的,你们说跟不上香港要求了,香港是特殊的要被关照。
相应的交换权利又做不到,这不该由中央政府提出交换,因为基本法的维护者是中央政府。
八十年代的基本法,保证了中央政府在港的利益。而香港,拿的出什么来和中央政府交换利益,交换权力。
无论如何,修改和解释权都只是在中央政府。
完全自治是不存在的,地方或多或少都有中央政府的间接参与权力或者直接参与权力。
如果不接受这一原则,那香港模式就容易失败。
中央赋予多少权力,那就要把控什么权力。可参考于,国际社会其他地方自治,香港中国的法律不适用,普通法非中国法,立法有一定的民主程序独立产生。而行政长官虽说间接选举,但也是香港社会的人。
不过要多一道被中央政府认可的程序,如何认可自然是提名是中央政府认可的人选。
这个程序可以说不民主,但就是这样的形式,由香港选举,中央政府任命,才形成这样的高度自治,而不是绝对由香港自治,中央政府就真的不管。
触及和中央政府有关的事务,触及香港和中央政府的矛盾,中央优先还是香港优先的原则咯。
制度上的事情普通港人可能不会思考也不愿思考,而是说中央政府制约了香港人自己选举产生行政长官。
那,是独立产生行政长官吗?这涉及到一个地方获得多少权力,中央政府就要掌握什么样的权力,来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地方,中央与地方的特殊治理关系。交换权利,香港何不自己提出。还是说,不愿接受交换?
你们还是不理解啊,首先一点是香港是地方性民主。
一国两制终究中央政府还是有实质任命权的,再怎么讨厌政权你否认的了香港的利益是和政权代表的这个国家政治联系在一起吗?
中央与地方的治理上,地方有多少的自治,那中央在某些方面收回相应的权力。外交,国防是基本保证,不可能交给地方,而这些权力高高在上是不可能触及的。
主权的权力,在一开始香港也不可能拥有。所以国防和外交归中央政府没错。
高度自治呢,是香港选举和中央任命叠在一起才有高度自治。如果只讲香港选举,不用在乎中央任命,那中央政府就是个礼仪性质的角色,这是不可能被任何一个国家地区所接受的。
你们要求的真普选是什么,不就只是直接选举,撇开中央的角色?那意味着你们可以独立产生行政长官,中央政府认同的是不会干涉对香港的行政管理。而不是说,香港可以独立产生行政长官,无论中央认同不认同都必须接受。
中央政府有设置门槛的权力,这是他的实质任命权体现。不认同的话,23条都不过,你即便认为不合理,香港有国家安全这一说嘛?
香港的利益和中央政府的国际政治利益,国家利益不是绑在一起的,制度上呢存在一个约束吗?都没有。
你们既然需要完全自治,那基本的政治权力交换有吗?
制度上又没有约束,你们又要完全自治,行政,立法,司法,财政税收,这些方面哪个有中央的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而政治体制原则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直辖中央政府怎么体现?体现在何处?不仅是说国防和外交你们没有,就敢说完全自治是合理的。
你们的共同利益是不是和中央政府一致的,在制度上中央政府这边不可能对你们有约束,那选举不可以划定一个准入门槛?
不接受这个,其实很简单的,行政长官权力对比国际地区的自治城市缩小,将财政税收和中央政府进行政治权力的交换,来实现于香港实现直接选举。
不认同提名委员会原则,那就这样完成政治交换好了。既然八十年代的基本法陈旧过时,那样立法会奏请特首提交议案,更改一国两制,就为了实现香港的自由民主选举。
财政税收上申报中央,能够直接上税。行政长官权力参考其他地方自治缩小,保证香港的地方性民主。
愿意吗?现实就是这样啊,你们有司法终审权,你们立法也是港人社会产生,行政长官这要独立产生,那直辖于中央政府的体现在哪?程序上怎么做的?
要完全自治,国际经验,在人大你们也有港区人大,怎么说也是类似于议员角色,相当于在国家议会有政治代表。
他们可能不全部代表香港一些人的利益,但终究会惠及港人。中央政府做的只是预设个门槛而已,按照这个门槛准入就可。
不愿接受,中央政府的实质任命怎么办?要以什么程序体现?政治交换和妥协原则你们都没做到,香港的角色很重要吗?
国际政治不断变化,香港不能与时俱进,一厢情愿的只是依靠外面的力量,对抗中央政府来争取利益。
然后讨厌的中共还是没下场,到头来运动张开的弦越来越紧。
香港,只获得了同温层的共情,还获得什么?
其實我十分好奇為甚麼會有人熱烈地反對、鄙視人民從政權中爭取更多的自由、權利、平等?如果說政權不會無時無刻千方百計奪取更多人民的權利,以求保持政權利益。又是否同樣的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當然,如果你是其中一個既得利益者的話,那便言之成理。至於關於自由的程度的迷思,我相信作為21世紀的人實在無需有太大疑惑。要知道這是一個由16世紀開始一直被哲學家討論的問題。這些問題在西方幾百年來從皇權中脱離的爭鬥中全都被討論過。當然我也不相信每個人都有熟悉西方哪段幾百年的鬥争血淚史,但也不昰所有人都如此天真。正如中共常常提及如何多的羲牲才能建立共和一樣。但今天她有做到無忘初衷嗎?如果有做到,今天的行為是在保障人民的權利?香港特首如何只是象徵性地被任命呢?香港沒有軍事、外交權利。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把主權交出的行為。國際上行使的普通法解釋法律的權力不在創立者而在法院。難道他們不是經過漫長討論深思熟慮下定立?以免權力者跟從利益去演繹?雖不能否認每個普通市民都能深切理解這些制度、思想、論述都是經過漫長沉殿的成果,但難度這就是扰棄它的理由?任何政權都需要在不同個體要求之中取得平衡點吧。不見得專制如清朝有把漢語、漢文化消滅吧?
说那么多要真普选的,认为中央政府不能在选举关口设门槛是吧?那么中央政府的任命权是礼仪性质还是实质性质?真普选是类似于其他地方自治中的直选吧?作为交换香港能否放弃财政税收的独立?而基本法人大常委会是有解释权和修改权的吧?港区人大或者说立法会不能奏请特首申请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换取你们的真普选落实?中央政府的原则上是不希望出现无法任命的特首人选出现,而自决这类的提议难不成不是否认基本法修改权和解释权在全国人大,香港想自己解释基本法?香港模式有其特殊性也有滞后性,而行政长官的权力其实是很大的,只是因为香港两方的政治力量需要平衡,特首这位置也就成了夹心饼干。我不说什么真普选和假普选,就问真普选是直接选举产生选举人吧?那独立产生选举人,中央政府是不能干预?根据香港选举的法律上中央政府的角色到底是什么?要完全的剥离中央政府管治还是说你们能否接受行政长官权力的减弱,一国两制本质是一种特殊性质的中央与地方政府治理关系。而中央政府认为的高度自治是有中央的授权,加香港的选举层叠才形成高度自治,人事提名这块我能够设相应的标准。香港认为这是完全自治,中央政府无权干预,那你们政治体制里中央政府直辖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体现在哪?特首的述职程序如何述职是很薄弱的,本质是特首的权力是极大,但因为是中央政府把控提名门槛。所以才放心于香港的高度自治。自治本就不是完全自治,需要叠加一个中央政府的授权。那,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一国两制再特殊,都是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治理,你们也不愿通过23条,那人事提名这块卡住不合情理?本质上,如何保证于香港的政治势力会认同或者服务于中国的利益。你这财政税收不归中央,货币,经济体制和中央不同,立法和司法中央也不能干预,行政长官要独立产生,直接选举出选举人。相应的,陈旧落后的基本法哪方面体现出如何直辖,保证中央政府实质任命权在哪?香港不愿中央政府,那中央政府顾及利益太多,自然也没必要迁就香港,因为本身香港就没提出合适的筹码。地方与中央权力交换有吗?真普选的原则上,谁提出过如何处理中央政府的关系,中央政府的任命权是礼仪性质还是实质性质,实质性质又如何体现?人大是否有解释修改基本法的权力?但一定是中央政府拒绝,831不是唯一解法?那你们的解法在哪?很好奇,如何解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解中央政府任命权,解人大释法。
@陈令 阅读能力堪忧。现在的情况不是香港人要求更大的自由,而是面对中央一步步剥夺香港的自由,香港人在争取不被剥夺。如果中央没有打压香港的民主,一国两制还是受香港人认同的
【任何事,也要按照香港的基本法,按照选举法来进行。当然我们的决定权也是很重要的。到那时候我们会表态的。】历久弥新啊,包括那句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形容他们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因为一国两制本身就是妥协的产物,确实存在诸多问题机制,与其唱衰还不如想想“一国两制2.0”,至于什么价值观差异,纯属“想象共同体”的排他形式罢了
哎其实香港人认为他们还能从内地取得多少更自由的制度呢?一国两制已经是所能给到香港最大的自由了,否则也不会成为所谓的亚洲最自由城市,香港人一直要自由自由,但是有没有想过极致的自由又会是什么?内地经过将近40年的改革开放,香港到底还有多少手腕能与中央政府抗衡?欧美除了舆论上的声援还会有多少实质性的支持?他们真的愿意为了一个小小的香港与中央政府撕破脸皮吗?父母给子女的可能不是子女最想要的,但他们给你的一定是他们所能给到你最好的。如果日后香港经济崩盘,步入利比亚等国家的后尘,我觉得最可惜的还是那些只想安心稳两餐的草根阶层
@CS你說的太好了。香港人很清楚他們在跟誰打交道,其關注程度看來,甚至是世界上最清楚的…
末段提到是次修例激發基層草根階層的示威反映作者未真正掌握香港情況;示威人士以不同形式參與抗爭,無論年齡、教育背景、及社會階層等都有很大的差距,是八九民運後首次牽涉各階層人士的社會運動。
03年的23条其实还不是源头,看看89年以来维园不熄的烛光就知道了。人们三观的差异,往往源于对一些关键事实的知情与否。在大陆的新版历史教科书上,文革连“错误”都不算了,年轻人根本没听说过六四,也真难为他们还有脸说香港的教育出了问题。
中港在這個問題上與其他地區不太相同的是,除了自治的權限以外,還有集權與自由二者根本上的價值觀差異
因為香港人民不信任大陸政府。香港是一個資訊透明的城市,大陸政府做的任何事,沒人刪帖噤聲,香港人都是看在眼裡的,包括各種連大陸人都覺得可笑的施政。其中,偷渡自首等等荒謬,更是與香港人息息相關。
這樣一個政權,要重新獲得信任,一是改掉自己的惡行(做夢),二是如前面領導人承諾,井水不犯河水(似乎也是做夢)。香港人民自雨傘運動開始,漸漸明白了後者,搞送中,更是對這種憤怒火上澆油。
大陸政府以為,自己有模有樣地搞依法治國,抓誰都是以某某法條為依據,已經步入文明之列。殊不知香港人民早已看透,不過是學會用刀叉吃人的把戲罷了。任何不服?有尋釁滋事罪等著你呢。
所以一些人,拿基本法出來,拿國際慣例出來,證明立23條合理,立送中法合理,其實是過於學究氣。香港人民面對的是中國,立惡法,無異於送副光亮刀叉給食人族。
小編,今天是10.31,明天才11.1
一国两制原来被这么多国家模仿和借鉴呀~~看来这套制度很成功,也算是中国对于人类治理模式的一大贡献。
很搞笑的,23条立法也是基本法里说的,香港人不准……现在又拿基本法说的普选说事……
@Kerry_01
城市不能選市長(特首)嗎?
【作为一个国际都市,受邻近实行普选的地区所影响,如台湾、韩国,香港人亦希望可以在二十一世纪落实属于自己的“一人一票”。】
不好意思,香港是城市,但前面这俩是国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