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11月7日,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在馬習會三週年研討會上提出「不排斥統一,不支持台獨,不使用武力」的「新三不」原則。這與他在2007年競選總統時曾提出的「不統、不獨、不武」出現變化,當時他主張的「不統」是指「任內不推動兩岸統一」。
從「不統一」到「不排斥統一」,如何解讀這項「新三不」原則?時值台灣地方選舉,馬英九此舉又是何意?端傳媒今天推出兩篇相關分析,此為第二篇。
這是一個新說法嗎?我認為一點也不。
事實上,馬英九先前的說法是,「不統」是指任內不討論統一,既然已卸任那麼也就不影響這個說法;而且,「不排斥統一」這樣的說法也不是第一次出現(最早在2009年)。就在今年,1月份時他曾說「兩岸未來應有『維持現狀』與『統一』兩個選項」,2月份他在春節團拜時說:「憲法不容兩中、一中一台、台獨,但不排除統一這選項」。那為什麼日前他提出「新三不」時,會被認為是「拋出震撼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