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金心異:深港合辦科技園,能否助香港解決產業困境?

港深科技園合作來得太晚了,於深圳已然意義不大;至於能不能幫到香港,還要看兩地是否能夠真誠合作,並找到最佳的合作模式。

編按:香港與深圳兩地政府早前簽署備忘錄,決定在兩地邊境落馬洲河套區合作興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共同發展科技創新產業。不過,兩地是否真的能夠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如果可以的話,具體又如何做呢?《端傳媒》邀請了兩位創科產業關注者,分別從香港和深圳的角度,探討一下兩地合作的意義。

此篇作者金心異,是深圳民間學者,也是「深圳主義者」。另一篇請見《李勁華:深港合辦科技園,深圳得益,香港又如何?》。

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簽署了《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將在香港落馬洲河套地區合作建設「港深創新及科技園」。
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簽署了《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將在香港落馬洲河套地區合作建設「港深創新及科技園」。

2017年1月3日下午,就在深圳官場人事大變動(原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升任廣東省代省長、原市長許勤升任市委書記)之後數天,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在香港簽署了《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將在香港落馬洲河套地區合作建設「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推動其成為科技創新的高端新引擎、深港合作新的戰略支點與平台,共同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深港創新圈」。

兩地不少產業及科技界人士,相信對此進展頗感振奮。但誠如北大深港產學研基地副主任張克科先生所言,河套地區的深港合作,「1991年啟動、1994年推動、1998年列入兩地議題、2003年重開會商、2008年列入香港十大、2013年破局、2017年一錘定音」,真可謂是好事多磨。以我這個觀察者來看,即便這份並無約束力的「備忘錄」能夠真正落地,它也來得太晚了,於深圳已然意義不大;至於能不能幫到香港,還要看兩地是否能夠真誠合作,並找到最佳的合作模式,使雙方各自的優勢能夠充分發揮,最終令香港重建實業基礎、改善產業結構、促進就業,俾使香港能夠迎來新一波經濟繁榮,而深圳亦能從香港的經濟轉型中獲得紅利。

深圳屢倡港深合作,不獲積極回應

深圳和香港在19世紀40年代之前,共同屬於廣東省寶安縣。到上世紀70年代末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深圳建市開埠,最初發展貿易,1986年後開始吸引香港加工業北遷,1993、94年後,認識到加工貿易不是方向,下決心跟上全球科技產業發展趨勢,推動發展高科技產業。當時深圳毫無科技和高等教育基礎,故在1996年香港回歸前夕,其提出的一整套深港合作、整合雙方優勢資源共同發展科技產業的計劃,不獲香港積極回應。

深圳隨後自行推動科技工業發展,1997至1999年進行了一系列政策及制度設計,1999年開始舉辦「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同年謀劃設立創業板,提出希望與香港聯交所展開合作,惟亦不獲積極回應。到了2005年前後,深圳的科技工業已經強勢崛起,2006年深圳政府提出「深港創新圈」計劃,這次香港方面倒是開始有所回應,但雙方始終找不到一個能夠善盡各自資源優勢的合作模式,在雙方各自的主要推動者紛紛下台後,此計劃事實上已經流產。

迄今為止,深圳的高新技術產業可以說已成為中國大陸的領先者,華為、中興通訊、騰訊、比亞迪、邁瑞、大疆等諸多企業成為頗具實力的行業翹楚,其中華為、中興、騰訊等且已成為跨國公司,在全球布局。2015年,深圳電子與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六大較具科技含量的產業,總銷售額達到1.7萬億人民幣,全社會研發投入佔 GDP 比重的4.05%,PCT 國際專利申請1.33萬件,佔中國大陸46.9%。從產出規模上來說,深圳已相當於以色列整個國家,加上與深圳共同作為一個整體產業鏈的東莞和惠州,則相當於台灣整體的規模。可以說,深圳用短短的20年時間,在全球科技產業鏈條中找到了一席之地。

這個成績是香港人沒有預料到的——在1990年代中期時,香港業界根本不相信深圳有條件發展高科技。深圳的其他產業,包括房地產、物流、加工製造、金融等主要產業,都相當程度上依賴於香港的支持或協助,但高科技則沒有。曾有港府高官在一篇文章裏表示,對深圳高科技發展起來始料未及。

深圳為什麼在1990年代到2006年這十幾年裏,一直眼巴巴地希望與香港展開科創合作?主要是深圳認為這種合作可以優勢互補,且對雙方都有利。深圳認為香港值得借重的獨特優勢包括:

一、深圳沒有好的大學,而香港擁有八所大學,其中至少三所是亞洲一流並且進入全球前100的,其他五所放到國內也肯定都是一流之列。大學既是科研重鎮,也是人才培養基地和人才蓄水池。深圳最初希望借重香港的大學,為自己提供研發基礎和人才培訓平台。

二、深圳當時對全球的科技人才沒有吸引力,而香港作為著名國際都會,具有這種吸引力,深圳設想香港可以從全球吸收人才,而為深港共同所用。

三、深圳在國內最早認識到,科技創新或科技產業的關鍵是金融機制,所以深圳才希望香港創業板與深圳創業板能夠展開合作,並利用香港資本市場的強大融資能力,為科技產業提供創業資本。

四、香港作為一個全球商業中心城市,已經具有一個全球的商業貿易網絡,可以幫助深圳打通與全球科技產業鏈的聯繫。

五,深圳在國內最早認識到,科技創新環境的一個最基礎的要求,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國內的法治環境是無法讓人對此有信心的,而香港則具備這一基礎。因此,深圳希望利用香港的這一優勢,並且逐步向香港學習,在深圳建立一個較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治環境,形成在國內的比較優勢。

香港一再拒絕深圳遞過來的橄欖枝,逼使深圳只能憑自己的力量解決上述五個問題。

深圳自立,科創領先全國聯繫全球

所以我們看到,近20年裏,深圳投入巨資想要建立自己的大學體系,到目前為止雖然收效仍然一般,但也初步建立了一個仍很弱小的基礎──努力提升深圳大學的教學和科研水平;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合作建立研究生院,並誘使對方逐步在深圳開設本科教育;模仿香港科技大學建立南方科技大學;在深圳高新區設立虛擬大學園,誘使全國50多所大學在深圳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平台;吸引香港中文大學設立深圳校區;與國際知名大學合作,設立10個專科學院;最近的收穫則包括,引入廣州中山大學建立深圳校區。

深圳作為中國科技創新中心的地位和品牌已經確立,加之在國內大城市中比較好的生態環境,目前已經足以吸引中國大陸的優秀人才,並正在試圖吸引香港和全球的科學家。

深圳創業板市場、VC/PE 已經形成體系,成為國內資本最為集中的三個城市之一,深圳目前不缺資本,對香港資本市場沒有依賴。

深圳目前已自己建立起了與美國矽谷、台灣、以色列等全球科技創新前沿地區的科技與商務聯繫,深圳部分大公司已經初步建立起一個全球性的研發網絡,利用全球的科技人才和研發能力。

目前深圳唯一的也是最大的缺陷,是它作為中國大陸司法管轄地區,無法獨立建立一個法治基礎。儘管如此,深圳試圖在國內大環境下,建立自己相對尊重知識產權的小環境。

由以上可知,迄今為止,深圳的科技創新環境已經是全球最優之一,不依賴香港形成體系,所取得的成績已將香港甩在身後。對深圳來說,香港目前主要的價值只在於其法治環境、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當然,香港對深圳仍有一個價值,那就是向中央政府索要改革開放先行先試政策的一個藉口。

香港科創進展未如人意

香港作為一個細小型城邦經濟體,按照國內的俗語來說,應該是「船小好調頭」,可以因應生存環境作迅速而有利的調整。而且自開埠以來,本身已經歷過三次產業轉型:第一次是由開埠之時的純粹農業和漁業地區,轉型成為大英帝國在遠東的轉口貿易基地;第二次是20世紀60年代,由原來一個純粹做轉口貿易的自由港,轉型成為亞洲其中一個輕工製造基地,建立起一個以紡織製衣、玩具、電子、鐘錶、印刷為主的輕工業體系;第三次則是在上世紀90年代,製造業北遷內地,香港轉變成國際金融中心。

香港回歸後,首任特首董建華認識到香港單一依賴金融業的弊端,想要向亞洲四小龍的其他三個——台灣、新加坡、南韓學習,使香港成為一個亞洲科技創新中心。1998年,董特首倡議設立創新科技委員會,邀請曾任加州伯克利大學校長的田長霖教授出任主席。

港府接受了田教授的建議,由政府注資50億港元設立創新及科技基金,成立應用技術研究院,開設創業板,建設數碼港,設立五大研發中心,擴大香港科技園;最新的進展則是,2015年11月,港府設立創新科技局。

但是從1998年到現在的18年時間,倘若與深圳相比,香港創新科技的進展顯然未如人意。首先,香港並未建立一個成規模的創新科技產業,並引領香港經濟的增長;其次,香港也未湧現出幾家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公司。相反,香港創業板的滲淡、數碼港的失敗,則廣為港人詬病。

香港轉型為何進展不大?

為什麼收效甚微?本人認為,以下幾個原因,妨礙香港:

首先是金融中心與科創中心的不兼容性。舉凡世界各國,大部分金融中心都無法同時成為一個科創中心,因為金融中心必然抬高當地營商成本,尤其是土地成本,而科創無法承受這樣的高成本;同時,金融中心的投機氛圍、賺快錢心理,無法平心靜氣搞科研;而且,政府及社會的心態、經驗都適應於金融業,很難同時適應於科技創新中心的要求。

但這一狀況也並不是鐵律,近年有兩個個案改變了人們的認知,一是紐約,作為全球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卻於近年逐漸發展出了一個頗具規模的創新科技產業鏈條;二是三藩市(舊金山),作為矽谷所在地,卻由於服務於矽谷,科技金融崛起,逐漸成為全美的第四大金融中心。當然,新加坡是更早的一個案例。這表明,金融中心與科技中心並非完全不兼容,而像紐約這麼高成本的都會區,都仍然能夠發展出創新科技,香港更不應該自我否定,而應該研究借鑑紐約、倫敦、新加坡等這些成功案例,找到香港的成功之道。

其次,香港政制限制了政府的引導能力。作為全球著名的自由市場資本主義樣板,香港人這些年有些固步自封,對政府角色有片面認知,以為政府最好不要管經濟和產業。但是像美國、英國這些老牌的資本主義國家,政府也並非完全不介入產業政策。香港即便不學習新加坡,至少也應該向英美國家學習。

最後,香港本地市場的狹小性,無法為創業公司提供生存發展基礎。對一間創業公司來說,其創業期最為重要的是本地市場,這個市場一般不會太大,但足以支撐其渡過創業期,成長為一個能夠穩健生存的小型公司。但大部分小型公司的存活能力都很弱小,倘它欲成長為中型公司,就必須有區域市場的支撐;倘若它要成為大公司,就需要一個大規模的全國市場或大洲市場,甚至是全球市場。

香港科技產業的本地市場十分窄小,所以很難培育出像樣的企業。本來珠三角的區域市場和中國大陸的全國市場都應該可以為其所用,但由於大陸市場的開放度不足,而且香港創業公司對大陸市場的把握能力不足,所以鮮見香港科技創業公司開拓珠三角或大陸市場。

但是,倘若先打通深港共同的本地市場,令香港創業公司能夠在深圳市場進行中國大陸市場的訓練,則再開拓大陸市場就要容易得多了。我想這就是深港創新科技合作的方向之一。

當然,由於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使得市場的開拓可以沿着虛擬空間進行,而不受地域限制,但純粹虛擬的市場畢竟尚有限,許多業務領域仍需要線上與線下相結合。何況即便是虛擬空間,它仍然是被不同的語言所分割的。香港人的優勢是既掌握中文語言,又掌握英語(據說近些年有退化趨勢,這是個危險信號),但是現實似乎是,香港人既與中國市場有文化隔膜,又與英美等英語市場有文化隔膜。這是需要解決的問題。

總的來說,在深圳已成長為一個與香港等量齊觀的城市經濟體,並且已成為一個全球著名的創新科技中心之後,香港已認識到了深圳的成長和成功,並且不再看不起身邊這個小兄弟,而是正視其成功,和這種成功可能為香港提供的幫助和實施的影響。深港兩地簽署關於河套的合作備忘錄,就是證據之一。

兩地如何達至雙贏?

關於落馬洲河套地區的開發,在2004至2006年,兩地曾經有過一段短暫的蜜月期,進行深入的研究與討論,但兩地並未達成共識,尤其是香港內部未形成共識。在香港自認為擁有對河套開發100%的主導權的情形下,河套開發事實上被擱置了。

就目前雙方達成的備忘錄而言,仍可看出香港具有幾乎全部的主導權,深圳事實上僅具諮詢地位。土地確定為公益性質,確實可以摒除香港內部的許多紛擾,但是也可能會導致它不能為香港的重建產業基礎做什麼貢獻。

問題的關鍵有三:香港與深圳雙方在河套的合作中,如何擺正雙方角色?如何發揮兩地各自的優勢?如何實現雙贏目標?

香港的優勢,仍是前述的五點,只不過前面四點深圳的需求已不強烈,最主要的優勢仍是香港賴以生存的最後基礎:法治。深圳的優勢,則主要是:一、政府擁有向科技產業和科技創新提供配套公共服務的深厚經驗,包括制訂政策的經驗;強勢政府對不受約束的豐厚財政資源的支配能力;二、相對於香港而言仍稍低廉的成本,但其實已很高;三、完善的科技研發與製造業鏈條,支撐硬件創新;龐大的研發人員隊伍、創業家和企業家資源;豐盛的資本池;四、直接面向整個中國大陸市場的便利。

其中需要強調的是第一點與第三點。尤其是經驗,是香港最為缺乏的。所以涉及到河套開發中雙方的角色分配,倘若香港方面片面強調其主導權,則我們可以確信,以香港人過去十幾年所積累的有限經驗,我們可以十分看淡河套的開發。香港科技園公司作為土地業主,其開放度以及與深圳方面如何制度銜接,至為緊要。

至少有一個原則需要達成共識,也就是過去10多年裏深港學者所提出的一個原則:河套這個地塊具有十分特殊的性質,因此必須做那些在香港本土做不了、在深圳本土也做不了、只有在河套才好做的、充分利用深港兩地優勢的事情。

在此基礎上,才談得到雙贏目標。

深圳目標清晰,香港「再工業化」議而未決

還有一個問題是,雙方的各自目標是什麼?

深圳在河套開發有很清晰的目標,可以說是務虛不務實。首先是政治紅利:一、中央政府希望幫助香港實現第四次產業轉型,深圳為中央分憂,為香港做貢獻,這本身是很重要的政績;同時也可以說是對過去30年香港幫助自己的回報。二、可以藉河套開發的深港合作,向北京要求更大的開放度,更多的改革先行先試權,其中重心在於法治創新。

其次是,通過建立深港共同的區域創新體系,補足深圳自身的短板,這主要是指三方面:一、知識產權保護;二、人才的吸引力方面;三、與歐美等建立更暢順的技術轉移通道和產業鏈聯繫。

以我個人的觀察,香港似乎並沒有很清晰而具體的目標。倘若僅僅是在河套建立更多的教育和研究平台,那麼,香港本土已有這些平台,且更成熟更有優勢,有什麼必要在河套進行物理空間的延展?

香港必須通過研究和討論,弄清楚通過河套的開發,想要達到什麼目標。

有人希望藉助河套開發,使香港實現第四次產業轉型。但所謂第四次產業轉型,香港內部仍有不少爭論,其中主要是兩種:一種是將河套作為一個朝向建立「六大優勢產業」(環保、教育、檢測和認證、醫療、創新科技、文化及創意產業)的工具;另一種是希望通過與深圳的合作,在香港實現「再工業化」(高端精密製造)。兩者有重合部分,但主要的分歧在於,香港還有沒有必要「再工業化」?這可能還涉及到對「再工業化」的理解。

沒有人會認為香港有可能回到傳統的工業。但是高技術含量的工業有無可能?不少香港學者認為這種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而且認為香港也不必有此類工業。這一觀點在五年前也許毫無疑義,但是在美國也提出「再工業化」、總統特朗普(川普)要求製造業回遷本土之後,香港人的這一觀點也許需要修正。我們必須認真研究香港「再工業化」的可能性,各方面條件如何,各種不利因素中,有無可能以某種方式克服。

為什麼需要「再工業化」?為了解決香港目前遇到的困境。我認為,目前香港困境的主要經濟原因有二:一是 GNP 與 GDP 二者的脱節(日本、台灣面臨的也都是同一問題),使得香港人在全球創造(其中尤其是中國大陸)的財富,無法利益香港本土、為全體香港人共享;二是獨沽一味地發展金融業,其受益的層面較為狹窄,尤其不能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的結構性就業難題。

金融及高端服務業,它所延展的上下游產業鏈,與高端製造業所延展的上下游產業鏈,是不同的。後者能提供更多的中低收入就業崗位,而前者提供的則較少。如果香港某種程度上的再工業化,能為香港創造10至20萬個中低收入的就業崗位,那麼香港的社會問題就能得到相當程度的緩解。

如果是要發展前述「六大優勢產業」,那麼在河套地區實施的必要性就沒有那麼強。但如果要建立一個高端製造業,就有必要充分利用深圳的優勢,深港雙方合作進行,那麼就有必要利用落馬洲河套區。

此一部分的細節尚需諸多論證,但是我想強調的是,僅有河套是不夠的,因其只有不足1平方公里的土地,對深圳和香港都不足夠。深圳側和香港側都有必要增加更多的土地作為配套。深圳側對此已有因應,這就是皇崗口岸所能騰出來的1平方公里,以及福田保税區的3平方公里。而香港側則是古洞北地塊。我不知道香港政府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徵地、成本、運營等),但我以為,至少需要5平方公里的土地用於香港的再工業化。

總而言之,香港和深圳這兩個經濟體量都超過3000億美元的城市,又僅僅一河之隔,在地緣上唇齒相依,必須正視對方的存在和可能對自己施加的影響,並認識到合作共贏的重要性。在過去30年裏,香港單方面無視深圳,所幸現在已經改變。通過落馬洲河套的合作,為兩個城市的共生共榮找到一個最佳模式,這對整個中國和世界都是極其意義重大的。

(金心異,深圳民間學者)

編輯推薦

讀者評論 4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1. 企业在深圳的运营成本越来越高,在香港只会更高,所以港深合办,这只能是笑话。前海湾房价1开头,哪个初创受得了?很明显现在国家经济走向内陆发展。

  2. 大陆人口红利也快没了吧……还有我觉得深圳不是山寨的香港,而是自己发展的路子,因为产业结构是很不一样的。而,深圳的人口结构比香港年轻许多,人口的结构性优势要说深圳的话倒还是有的。(年轻、教育程度、全国人口的持续输入(尤其是年轻人口))

  3. 司法管轄範圍,除了影響知識產權的保護,應該也是跟消費者維權有密切關聯,比如說各省消費者或使用者,可能相對難到相對多數的網路平台或是新創事業所在的深圳進行訴訟維權。

  4. 二十一世纪最缺的是人才。
    香港的人口红利尽已耗完,而大陆的人口红利正值鼎盛。其他的都是浮云。深圳是一个山寨版的香港: 移民城市,低稅,廉价劳力起家,看现在的地价也不承多让。
    华为已有去意。
    未来谁也说不准,而博主好像颇为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