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運動過去四年,逾6000人仍有一個疑惑:我會再次被捕嗎?我會被正式起訴嗎?
阿祺(化名)在2020年的一場遊行中被捕,罪名是非法集結。保釋後不久,他在警署報到時踢保——即拒絕續保,警方並沒有即時起訴他,他暫時回復自由身。但是,踢保並不代表警方往後一定不會作出起訴。阿祺一直覺得這件事纏繞着他,當要規劃人生的時候,不時在思緒中回來找他。
尤其當他看到電話屏幕不斷彈出被捕朋友的喜訊——警方通知他們取回證物了。第一個月,阿祺不敢錯過任何來電,即便是推銷電話,生怕警署找他,「我expect會等到自己,但始終沒有。」第二、三個月,他覺得「沒我的事了」。第四個月,「就是沒了這回事囉。」
在香港,因反修例運動被捕的人共有10279人,其中約有7369人的案件未獲處理。近月,警方公布這些案件中800多人涉嚴重案情會繼續調查,餘下6500多人被捕後未被落案起訴;他們指會盡快交代未結案件情況,但目前仍未作相關公布。近四年過去,像阿祺這樣的被捕人,未有再次被捕,也沒有收到警方通知取回證物、或不予起訴。
阿祺形容,他們四年來處於in limbo(懸而未決)的狀態。在2019年因暴動罪被捕的子琛(化名)則覺得,能夠明白想盡快結束事件的渴望,但他心裏更傾向相信,這是一個永遠不會完結的過程。這些人的頭上,都懸着一把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