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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狒狒脫逃事件:網路迷因與全民追緝外,我們「待牠如一隻狒狒」了嗎?

我們在真正了解這隻狒狒之前,甚至在有機會於行為上與牠親近時,反而先在心中為牠貼滿「標籤」,選擇與牠為敵。

身亡的狒狒送抵台北市動物園檢驗。

身亡的狒狒送抵台北市動物園檢驗。圖:林務局提供

蕭人瑄

刊登於 2023-04-23

#動物權#動物福利

【編者按】台灣3月上旬,一隻東非狒狒出現在桃園市街頭,經多次圍捕,依舊無法順利捕捉到狒狒。在狒狒散逸的18天中,台灣的網路上出現許多與狒狒有關的諧音及哏圖,引起一波關注熱潮。在台灣,目前合法登記飼養狒狒的單位只有台北市立動物園、新竹六福村及高雄壽山動物園,原先這隻狒狒遭懷疑是從六福村走失,第一時間六福村公開否認,經清點園區狒狒數量,還比原先的個體數還多一隻,遭質疑管理不彰。

3月27日,這隻狒狒經通報躲藏於一處民宅內,桃園市農業局人員獲報前往圍捕。而在捕獲狒狒後,卻發現狒狒軀體流血不止,經檢視才發現遭獵槍擊中,最終不治身亡。這起在台灣社會獲得廣大討論的狒狒事件,最後以狒狒中槍重傷不治為結局;令人意外的是,在檢視狒狒身上的槍傷後,六福村此時才承認狒狒是園區所有,輿論再度沸騰。

事件後,六福村遭開罰最高的新台幣五萬元罰鍰,林務局也在事發一個月後,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針對動物脫逃亦未主動通報加重處罰至最高15萬元,且圍捕費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修法以外,我們又該如何以狒狒事件為鏡,看待非人動物與人類社會的接觸與互動呢?

(蕭人瑄,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博士,黑猩猩行為與保育推廣講師)

我從沒想過,台灣的頭條新聞會是關於一隻狒狒遊走民間的報導;這隻狒狒也可能連作夢都沒有想過,自己會因為一連串不當的人為操作而失去寶貴的生命,還因此登上了國際媒體。不過,新不新聞對這隻狒狒來說其實不具任何意義,那可是人類社會的事;牠在遊歷時所關心的,會是下一餐在哪裡,以及在哪裡休息會是安全的。

走出動物園(六福村)外的日子會是什麼樣子呢?當我把自己放在那隻狒狒的立場來思考,會發現園外的步步都是挑戰,時時都需要勇氣。首先,這隻狒狒應是出生自園內,且推估是第一次「外出」,牠是頭一次必須自己找食物,也是頭一次必須自己決定要往哪裡走。由於動物園中給予的食物種類,比起自然環境可提供的少很多,在沒有「野生前輩」的引領下,這隻狒狒必須自己摸索「可吃及不可吃」,也因此,牠會光顧人類的菜園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因為在那裡可以看到認識的食物、聞到熟悉的味道。

除此之外,其他不曾出現在園內展示場中的人、事、物,對牠來說都是新的,牠唯有依靠本能及自己的判斷力來趨吉避凶,包含判斷要如何穿越人車來往的道路,以及是否要進入可能有其他生物出沒的樓房中探詢,而在這個滿是水管及地下水道的環境中,又要去哪裡找水喝呢?

東非狒狒出現在桃園市街頭。
東非狒狒出現在桃園市街頭。圖:網上圖片

疏離感,讓我們在狒狒身上貼滿標籤

更多的人用「看戲」的態度來面對牠的存在,以「娛樂自己」的方式接收著相關報導,然後發布無關痛癢、自以為詼諧的留言。

對於一隻沒有「所有權」概念的非人動物來說,在一個所有權爆棚,到處充滿了「我的」菜園、「我的」房子、「我的」工廠、「我的」地盤等的人類社會中,往往會被冠上許多莫須有的頭銜:人們認為狒狒本來就「應該」待在動物園中,因為動物園外「本來就是屬於」人們居住的生活領域,所以叫牠「逃犯」;在狒狒的世界中,尚未被某一隻狒狒拿在手中的食物,會是「誰都可以去拿的」,但是這隻狒狒即便在「四下無人」時去拿取放在某張桌子上或是種在某塊農園裡的菜葉,就會被稱作「小偷」,因為牠拿的那些菜葉,其實並不只是菜葉本身,而是被附加了「某人等一下要吃」或是「某人之後要拿去賣」的價值。

這隻狒狒當然也不會知道,人類社會中有多少人「對待牠如一隻狒狒」。試問,如果我們不認識牠、從未親近過牠或牠的同族,又如何知道可以怎麼合宜地對待一隻狒狒呢?

所以,有人用對待「逃犯」的方式對待牠,出動大批人馬追捕,要將牠「逮捕歸案」;有人用對待「小偷」的方式對待牠,出聲驅趕;有人視牠為會主動攻擊人的「猛獸」,一見到牠就驚聲尖叫,避之唯恐不及;有人視牠為某種「戰利品」,以「勝利者」之姿與傷重蜷伏的牠合照;有人視牠為「燙手山芋」,多次嘗試跟牠撇清關係;也有人視牠為「自由鬥士」,暗地為他喝采祝福;更多的人用「看戲」的態度來面對牠的存在,以「娛樂自己」的方式接收著相關報導,然後發布無關痛癢、自以為詼諧的留言。

而我們從新聞中學習到的對應之道,是採取「跟牠保持距離」和「避免激怒牠」(以避免被攻擊),但這又與我們用於某種緊張關係上的「自保之道」相去不遠。而上述這些都反映出,我們在真正了解這隻狒狒之前,甚至在有機會於行為上與牠親近時,反而先在心中為牠貼滿「標籤」,選擇與牠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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