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狒狒脱逃事件:网路迷因与全民追缉外,我们“待牠如一只狒狒”了吗?

我们在真正了解这只狒狒之前,甚至在有机会于行为上与牠亲近时,反而先在心中为牠贴满“标签”,选择与牠为敌。
身亡的狒狒送抵台北市动物园检验。
台湾 气候与环境

【编者按】台湾3月上旬,一只东非狒狒出现在桃园市街头,经多次围捕,依旧无法顺利捕捉到狒狒。在狒狒散逸的18天中,台湾的网路上出现许多与狒狒有关的谐音及哏图,引起一波关注热潮。在台湾,目前合法登记饲养狒狒的单位只有台北市立动物园、新竹六福村及高雄寿山动物园,原先这只狒狒遭怀疑是从六福村走失,第一时间六福村公开否认,经清点园区狒狒数量,还比原先的个体数还多一只,遭质疑管理不彰。

3月27日,这只狒狒经通报躲藏于一处民宅内,桃园市农业局人员获报前往围捕。而在捕获狒狒后,却发现狒狒躯体流血不止,经检视才发现遭猎枪击中,最终不治身亡。这起在台湾社会获得广大讨论的狒狒事件,最后以狒狒中枪重伤不治为结局;令人意外的是,在检视狒狒身上的枪伤后,六福村此时才承认狒狒是园区所有,舆论再度沸腾。

事件后,六福村遭开罚最高的新台币五万元罚锾,林务局也在事发一个月后,提出《野生动物保育法》修正草案,针对动物脱逃亦未主动通报加重处罚至最高15万元,且围捕费用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负担。修法以外,我们又该如何以狒狒事件为镜,看待非人动物与人类社会的接触与互动呢?

(萧人瑄,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环境教育博士,黑猩猩行为与保育推广讲师)

我从没想过,台湾的头条新闻会是关于一只狒狒游走民间的报导;这只狒狒也可能连作梦都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一连串不当的人为操作而失去宝贵的生命,还因此登上了国际媒体。不过,新不新闻对这只狒狒来说其实不具任何意义,那可是人类社会的事;牠在游历时所关心的,会是下一餐在哪里,以及在哪里休息会是安全的。

走出动物园(六福村)外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呢?当我把自己放在那只狒狒的立场来思考,会发现园外的步步都是挑战,时时都需要勇气。首先,这只狒狒应是出生自园内,且推估是第一次“外出”,牠是头一次必须自己找食物,也是头一次必须自己决定要往哪里走。由于动物园中给予的食物种类,比起自然环境可提供的少很多,在没有“野生前辈”的引领下,这只狒狒必须自己摸索“可吃及不可吃”,也因此,牠会光顾人类的菜园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认识的食物、闻到熟悉的味道。

除此之外,其他不曾出现在园内展示场中的人、事、物,对牠来说都是新的,牠唯有依靠本能及自己的判断力来趋吉避凶,包含判断要如何穿越人车来往的道路,以及是否要进入可能有其他生物出没的楼房中探询,而在这个满是水管及地下水道的环境中,又要去哪里找水喝呢?

东非狒狒出现在桃园市街头。
东非狒狒出现在桃园市街头。

疏离感,让我们在狒狒身上贴满标签

更多的人用“看戏”的态度来面对牠的存在,以“娱乐自己”的方式接收著相关报导,然后发布无关痛痒、自以为诙谐的留言。

对于一只没有“所有权”概念的非人动物来说,在一个所有权爆棚,到处充满了“我的”菜园、“我的”房子、“我的”工厂、“我的”地盘等的人类社会中,往往会被冠上许多莫须有的头衔:人们认为狒狒本来就“应该”待在动物园中,因为动物园外“本来就是属于”人们居住的生活领域,所以叫牠“逃犯”;在狒狒的世界中,尚未被某一只狒狒拿在手中的食物,会是“谁都可以去拿的”,但是这只狒狒即便在“四下无人”时去拿取放在某张桌子上或是种在某块农园里的菜叶,就会被称作“小偷”,因为牠拿的那些菜叶,其实并不只是菜叶本身,而是被附加了“某人等一下要吃”或是“某人之后要拿去卖”的价值。

这只狒狒当然也不会知道,人类社会中有多少人“对待牠如一只狒狒”。试问,如果我们不认识牠、从未亲近过牠或牠的同族,又如何知道可以怎么合宜地对待一只狒狒呢?

所以,有人用对待“逃犯”的方式对待牠,出动大批人马追捕,要将牠“逮捕归案”;有人用对待“小偷”的方式对待牠,出声驱赶;有人视牠为会主动攻击人的“猛兽”,一见到牠就惊声尖叫,避之唯恐不及;有人视牠为某种“战利品”,以“胜利者”之姿与伤重蜷伏的牠合照;有人视牠为「烫手山芋”,多次尝试跟牠撇清关系;也有人视牠为“自由斗士”,暗地为他喝采祝福;更多的人用“看戏”的态度来面对牠的存在,以“娱乐自己”的方式接收著相关报导,然后发布无关痛痒、自以为诙谐的留言。

而我们从新闻中学习到的对应之道,是采取“跟牠保持距离”和“避免激怒牠”(以避免被攻击),但这又与我们用于某种紧张关系上的“自保之道”相去不远。而上述这些都反映出,我们在真正了解这只狒狒之前,甚至在有机会于行为上与牠亲近时,反而先在心中为牠贴满“标签”,选择与牠为敌。

我不知道这只狒狒在游荡的18天当中,有没有想过要找寻回家的路,毕竟狒狒是群居动物,自然状态下会有亲朋好友相伴,且牠又是一只雌狒狒,雌性是狒狒社群的核心,会一直留在同一个群体之中,雄性才会游走于不同群体之间。

我知道的是,从牠被人瞥见的那一刻起,大家就只想著要把牠送回“牠应该属于的地方”,直觉“狒狒不属于人类居住或活动的领域”,而且下意识地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我们如此自然地对牠展现强烈的“排他性”,压根没打算要跟牠分享栖地。其实,能不能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让这只已经结扎了的、没有主动攻击过人的雌狒狒,就继续生活在近郊,甚至成为“桃新宠儿”呢?

狒狒遭枪击不治,送往台北市立动物园检验。
狒狒遭枪击不治,送往台北市立动物园检验。

非人动物在人类社会中的“有条件共存”

其实人们也能够接受狒狒的存在,但除非牠被某种围篱局限起来。那层围篱隔开的,表面上看起来是狒狒与我们身体上的距离,其实一并隔开了我们想要去认识牠的冲动。

就目前来看,其实人们也能够接受狒狒的存在,但除非牠被某种围篱局限起来。那层围篱隔开的,表面上看起来是狒狒与我们身体上的距离,其实一并隔开了我们想要去认识牠的冲动,“Why should I?”如今,有一只狒狒跨越了围篱、真正“闯入”了我们的生活,跟我们共享空间,也跟我们一样执行著“可以决定自己要做什么”的权利,才迫使我们去思考并面对自己与牠之间这层疏离感。

这固有的疏离感,让我们表现出来的是捕捉狒狒时的高高在上(要照相回去跟自己女儿说爸爸抓到狒狒了)、是轻率/玩笑以对(对著已经倒在地上的狒狒射麻醉枪、将伤重的狒狒“倒”入对其身体来说空间不足的提笼中)、是交差了事(捕捉现场指令混乱,不按照规定行事;为捉而捉,没有关照到狒狒的状况)。即便是狒狒的饲养单位六福村,也在这只狒狒“是或不是自己的”这件事上来回犹疑不定,凸显其在饲养责任上的闪躲,在管理上的诸多疏漏,也向下带出对相关人员的训练缺乏,向上带出主管机关的监督不足,以及各层级间需要加强的沟通协调,和各个单位有待提升的应变能力。

而这只狒狒的死亡,为社会各界对其可能结局的期待画下了句点,在令人讶异之余,也让我们再次检视“野生动物存在于人类社会”背后的复杂系统,主要聚焦在“饲养管理”和“围捕”两个主题,农委会主委陈吉仲也提到针对各县市第一线野生动物保育人员进行再教育的需要。在我认为,这里的“野生动物”并不具“野生”的状态,仅是具有“野生动物的基因”;对于这些未经驯化的野生物种,较有品质的动物园会试图塑造其“野生”的形象,除了将人类与其的接触降到最低之外,也会尽量将空间有限的展示场打造成近似其自然栖地的模样。

其实,生活环境一直扮演著形塑生物个体行为的角色。有研究显示,在不同动物园及收容中心的黑猩猩,会表现出些许不同的行为或习惯,端看在牠们生活中会出现什么设施、物件,以及其中的人如何与牠们互动。而“野生物种与人类的距离”不同,双方因为各种交集而带出的状态或议题也会有所不同,以这次的狒狒事件来说,就是「距离越近,状况越混乱”。

首先,那些居住在野外、具有真正“野生动物”身分的狒狒们,是“存在于人类社会之外”的,一般状况下与人类没有交集或仅有有限的交集,例如可能遇见研究人员,或是遇见少数住在牠们附近、共享资源的村落居民,也会遭遇那些前来开发牠们原有栖息地的、或是来猎捕牠们的人(在此先不论人类活动对狒狒产生的间接影响)。

而那些“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狒狒,则呈“点状分布”,集中在某些特定的机关单位,例如动物园、研究中心、收容中心,或是私人居所,牠们在这样的状态下会与更多不同类的人产生交集,直接接触的包括单位饲养者及管理者、兽医、动保稽查员、志工等,也还是会有少数的研究人员,若生活在动物园,还会间接接触到为数众多、川流不息、蜻蜓点水的游客。为了维持牠们在人类社会中的生存,人类发展出各种饲养管理规则,也透过法规及宣导来试图维护牠们的福利及生活品质。

然而,在圈养环境中提供野生物种优质生活的最大的罩门,在于无法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这也象征著无法提供丰富的环境资源及生活上的变化,但若仅以“健康的身体”为诉求,还是可能达到的,重点在于提供该物种生理上的日常基本需求;但是当同时饲养许多种野生物种时,在饲养照护及管理上就会面临巨大的挑战,因为需要顾及每一种动物不同的需要,若是社会性动物,还需要对其多变的群体动力和复杂的个体间关系有一定的理解。

动物并不是建筑物,可以用统一的标准来看那些能架构其质量的原则与条件,除了少数能够被量化及文字化的标准或指引(例如:吃什么、吃多少、环境清洁流程等),更重要的是要用“心”去感受及连结这些被照护管理的动物个体及群体,才能在双方诸多的动态行为中,找到“最适度”的互动模式。

东非狒狒出现在桃园市街头。
东非狒狒出现在桃园市街头。

狒狒的自由反映出人类社会道德的局限

这样如闹剧般的过程,其实都在同一个问题上萦绕,也就是“人与非人动物的关系”,我们还不清楚,当人与狒狒共处于同一个空间时,这当中的“道德”要如何拿捏。

此外,当狒狒被局限在人类社会中的零星单位时,能够与牠们直接接触的都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而那些对牠们认识有限的人(例如:动物园的游客)则被围栏或玻璃阻隔开来,双方互不干扰。可是,当那只狒狒越过围墙“正式”进入了人类日常生活的领域,牠开始随机接触人类,而每个遇见牠的人则都必须自己决定要怎么反应,让“我该怎么做才对?”瞬间成了许多人心中的OS(内心独白)。

我们都知道,与其他人共同生活时,会需要遵循一些行为举止规范,这些善恶标准和行为准则便是所谓的“道德”,它约束著人们的相互关系及个人行为,起到维持社会生活秩序的作用。问题在于,我们从小到大并没有学习过“遇见一只狒狒时的适当行为”!所以面对著一只自由的狒狒,人们却是一点都自在不起来,反而因为无知而显得局促不安,只得拿起电话寻求相关单位的帮助,进入动物脱逃的通报流程。

通报及围捕,在我看来是一个人类“让脱逃的野生动物个(群)体回归单位以确保自己回归日常生活秩序”的过程,它也被赋予“避免脱逃个(群)体进一步影响生态环境和威胁公共安全”的重要功能,前者如外来入侵种议题,后者如危险动物威胁人身安全。

在这次事件中,虽然相关单位的职员们也可能与一般人一样,从未与狒狒打过交道,不过他们理应有更多的相关知识、技能及行事准则,知道并有能力依循围捕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法令依据等,大众也会冀望他们“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但也就是这个环节的操作混乱及失败,让“活捉”变成了“狒狒伤重不治”,顿时受到各界挞伐,关心动物福利的民间人士及媒体,也纷纷发文检讨制度法规的欠缺,以及中央和地方在监督及执法上的失调。而这样一段如闹剧般的过程,大家其实都在同一个问题上萦绕,也就是“人与非人动物的关系”,我们还不清楚,当人与狒狒共处于同一个空间时,这当中的“道德”要如何拿捏。

在为狒狒哀悼之余,我也很难不去注意到社会中浮现出对动物或对动物保护的意识,例如桃园市平镇区镇兴里里长黄志杰自主纪录并绘制了“狒狒逃跑路线”,以科学的思维逻辑来推测狒狒可能出没的位置,并与社区守望相助队员一同帮忙围捕,后来因狒狒已经离开该区很远,加上官方接手围捕而停止作业。

而社会大众对该事件的高关注度,加上普遍存在的摄录影及上传行为(例如在大街小巷的监视系统及个人使用手机纪录的习惯等),持续形成了追踪网络;林务局也在同时依法做了准备,联络安排活捉狒狒之后的检疫及安置通路,就等狒狒“上钩”;地方政府则在几次用笼子诱捕未果后,去请教对野生动物习性较为了解的猎人,想从行为的角度来思考并修改诱捕方法,从这些行为中,我都感觉到他们对于狒狒的考量。即便是被大众公认“搞砸了”的桃园市政府农业局,也在检讨围捕瑕疵的声浪下,集体向狒狒献花并鞠躬致意,以“人类的方式”来表达歉意,回应出自关心动物的社会舆论。

人们的价值观、内心信念,以及社会舆论等,都影响并形塑著人与非人动物互动时的道德标准,我们也会根据这些标准来调整对待非人动物的行为以及在看待双方关系上的评价与判断。

中研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钱永祥博士曾在《动物公民:动物权利的政治哲学》(2021、猫头鹰出版)一书的导读中说道:

虽然动物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保护动物的立法愈来愈普遍,可是在人们的观念中、在主流的动物伦理学里面,动物最多只取得了道德上的地位,也就是获得了道德权利,从而彰显了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是有道德上的是非对错可言的。这跟以往人类中心主义笼罩下的蒙昧时代相比,已经大有进步,可惜道德地位并不等于法律保障,也无法保证政治权利(第5-6页)

换句话说,即便动物在人类心目中的地位提升了,但这也不保证在人们对待动物的行为上,或处理与其相关事务的手法上会跟著一并提升。我想,这关键在于我们不论在饲养管理上、在围捕上,甚至在与动物“共存”的实践上,是否都如实地将动物纳入整体且长远的考量中,是否真的将牠们摆放在人类社会道德体系的版图中,而且是摆在一个对等的位置上来思考,并进一步制定策略。

南非西开普省,桌山国家公园开普角的一只狒狒。
南非西开普省,桌山国家公园开普角的一只狒狒。

我们的“共存”中是否也须包含“共好”的愿景?

回到与这只狒狒最真实的接触时,或许会触动心中某个不常触碰的角落,那里存在著我们对于与野生动物接触最原初的渴望,都等待著我们去感受、去发掘、去架构出自己想要与野生动物发展出的关系。

有人问“为什么要杀牠?”我则是想问“为什么要抓牠?”当前世界各地的野生动物都面临了“野生都不野生了”的生活困境,因为牠们“总会遇见人”。在非洲乌干达西部的穆霍罗罗(Muhororo)镇,自2014年至2020年间,至少发生9起黑猩猩攻击人类孩童的事件,当大部分人都在指责“黑猩猩的残暴”时,少部分研究人员转而先试图厘清另一个更关键的问题:“为什么本应生活在森林中的黑猩猩会与镇民有所接触?”因为他们深谙黑猩猩的天性与行为,知道牠们不会没事攻击人类或其他动物。

英国学者Matt McLennan因此注意到当地地景在2006至2012年间发生的巨大变化,大范围的私有林地被地主清除成为农地,原先生活在林中的黑猩猩群体只得栖息在残余的森林当中,除了必须面对骤减的食物来源,固有的生活习性也备受挑战,“森林区块的缩小与相互间距离的增加,让成年母猩猩离开原生群体并加入新群体的路程充满困难”,牠们与当地人一样,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开始走进种著好吃蔬果的农园,且在与人类交会时逐渐变得大胆,但不太具有攻击性。

南非的豚尾狒狒(Papio ursinus)也面临类似的境遇。牠们在西南方的开普半岛(Cape Peninsula)生存了数千年,一直生活在山区和森林等自然栖地,但随著时间的推移,人类的发展逐渐侵占了牠们的栖地。这些栖地的破碎化或消失,让原本的狒狒居民开始进入都市区寻找食物和水,也有一些狒狒学会翻找垃圾桶和采食农作物,这让牠们比较容易在当地存活下来。其实,狒狒就是以聪明、适应力强和机会主义的行为著称,这些天性让牠们得以在由人类主导的环境中成长、茁壮,且开发新的食物来源,牠们在开普敦(Cape Town)的都市地区觅食活动,不太怕人,也会直接与人互动,例如进入房屋取食,或从人的手上抢走食物等。

有鉴于人们和野生狒狒的生活越来越接近,双方的负面互动也越来越频繁,开普敦市于是设立了“都市狒狒计划”(Urban Baboon Programme,简称UBP),旨在使用各种策略管理都市地区中狒狒与人类之间的互动,包括对公众进行有关狒狒行为的教育,执行与喂饲及废弃物管理相关的法规,也雇用护林员用漆弹吓阻狒狒们进入市区,以维持自然区和都市区之间的界线,他们的目标是“让狒狒在白天90%的时间中远离市区”。

然而,人为的管理往往侧重在“控制”有问题的物种上,淡化或忽视了那些受影响区域居民的看法及价值观。于是有研究探访了开普敦七个狒狒出没的地区(注1),整理居民们对狒狒的不同看法,最后确立了两个主要的观点:“学习与狒狒一起生活”和“学习有效控制及管理狒狒”。前者强调“共存及学习去适应与狒狒在都市地区一起生活”的重要性,这种观点的特色在于尊重自然、同理动物及渴望和平共处等价值观上。后者强调“采取更积极的手段(例如扑杀或迁移)来管理狒狒种群”,此种观点的特色在于维护安全、顾及产权和渴望有效管理等价值观。

尽管这两种观点看起来截然不同,但它们在几个方面也有一致之处,包括要结束对狒狒的辱骂性言语、要去认识人们于背景和价值上的差异,以及要建立协作与解决冲突的流程等。研究者强调,在塑造人与狒狒的互动过程中,理解人们的观点及价值观是十分重要的,而以有意义的方式接触这些受影响的社群并理解其中不同的观点,对于设计规划人类与野生动物互动之相关政策及干预措施亦十分重要。面对如此复杂的跨领域管理课题,我们需要从社会生态系统的视角和尺度出发,去探索更永续且具有弹性的治理。

反观这次的狒狒事件,即便牠进入人类生活圈的方式及理由与上述黑猩猩和豚尾狒狒有所不同,但相同的是,这样的现象正在世界各地发生,也提醒著我们,在追求永续的人类发展上,正视人类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可能接触及互动方式将势在必行。

当我们撇开那些在空中盘旋的言论、回到与这只狒狒最真实的接触时,或许会触动心中某个不常触碰的角落,那里存在著我们对于与野生动物接触最原初的渴望,不论那是何种渴望或者它是大是小,都等待著我们去感受、去发掘、去架构出自己想要与野生动物发展出的关系,那可能是一段对双方都有正面影响的关系:

一位杨姓网友曾分享,那只狒狒曾经到她妻子老家的农地觅食,并在那边待了两天才离开,牠在用完餐后,还会将果皮残渣整齐地摆放成类似正方形的样子。后来得知牠中弹身亡,感到无比震惊!

一位廖姓农民表示,他在菜园拔菜时撞见狒狒跑进来,被吓了一大跳,也感到害怕,连忙拾起土块朝牠丢去,驱赶牠离开,后来狒狒下午又回来偷吃了草莓、甘蔗,还摘了一颗龙须果(佛手瓜)吃,但是“吃了两口就丢在地上。”他怕狒狒会伤害人及农作物,觉得牠很讨厌。

平镇镇兴里长黄志杰则说,听到狒狒死亡的消息觉得很不舍,自己平常就常去六福村看狒狒,这次狒狒进入里民的菜园,“只摘了自己要吃的佛手瓜,并未破坏周遭环境”,也没有伤人,觉得牠还蛮乖巧的,也“蛮尊重这些食物的”,回想当初围捕时,自己与守望相助的队员与牠四目相对,还觉得牠有对他们“回眸一笑”,“感觉在里内生活非常快乐。”

谨以此文,献给那只没有名字的东非狒狒,也献给在经历这次事件中,人类的所有进步与成长。


注1:Psiuk, Kinga (2022). People and Baboons in Cape Town: Rethinking Interactions with Wildlife in Urban Areas. [Master’s thesis] Stockholm Resilience Centre, Stockholm University, Stockholm, Sweden.

读者评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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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狒狒的敌视根本就不是因为将它视为动物园外的讨逃犯,只是因为觉得是凶猛动物会带来危险罢了。

  2. 謝謝深度文章

  3. 這篇文章的前半部分,很好地總結了現時對待動物政策的問題。從動物園出走的狒狒或許不常見,但從中可以窺見政策、以至整體社會與動物相處時的不足,不利與大自然共生的可持續發展,這點值得從公共教育中有所討論。
    然而,我無法認同作者後半段的價值判斷。共存、共生乃至共好,其實都不能脫離人類中心主義的框架去討論,否則就會失去意義。從狒狒推展開去,如果不是靈長類動物呢?爬蟲類、魚類以至昆蟲,如果我們在探討如何與它們相處時,脫離了人類利益至上的框架,將動物提升至同等地位,那就無法迴避對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傷害。
    我們保護動物、學習與不同物種相處、將動物納入長遠規劃之中,是考慮到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生存至關重要,甚至是與動物和平共處對維護人類社會的道德與心理健康有所幫助。一旦走進了「物種平等」的誤區,不但無助推進動物權益,也經不起各種沙盤推演思想實驗的兩難局面。雖然聽起來好像自相矛盾,但我認為人類中心主義,才是可以沒有包袱地增進動物權益的價值判斷。

  4. 台灣野外遊蕩貓犬 外來種泛濫還不夠?

  5. 開篇的那幾段以狒狒的視角面對完全陌生的環境,讀了都要哭了⋯

  6. 謝謝你的文章。
    感覺上野生動物的權利在亞洲還沒有得到重視(放眼世界也沒有多好)。希望狒狒的不幸可以喚起一絲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