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首相與秘書官的「恐同」言論風波:日本何時才能通過反歧視的《同志法案》?

「秘書官室的大家都反對開放同婚,甚至連旁邊住著同志都有點反感,一旦日本承認同婚,一定會有很多人選擇離開日本。」

一、選擇性夫妻別姓:根據日本《民法》第 750 條的規定,夫妻雙方結婚後必須得改為相同的姓氏,稱為「夫妻同姓」。「夫妻同姓」的反義詞「夫妻別姓」,指的就是夫妻婚後不需要改成相同姓氏,通常用於希望能推動修法,讓夫妻雙方婚後能維持原本姓氏的運動。「選擇性夫妻別姓」就是推廣「夫妻別姓」運動的其中一派——「選擇性夫妻別姓」希望透過修法,讓民衆在結婚時可以自行選擇婚後是要兩人同姓,或是各自保有婚前的姓氏。

二、非核三原則為 1967 年時任內閣總理大臣的佐藤榮作表明的核武政策,意即「不擁有、不生產、不引進」核武。

三、日本《憲法》第 14 條:所有國民,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不因人種、信仰、性別、社會身分或門第,而在政治、經濟、社會關係上設有差別。(すべて國民は、法の下に平等であつて、人種、信條、性別、社會的身分又は門地により、政治的、経済的又は社會的関系において、差別されない。)

讀者評論 6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1. 民調不代表一切

  2. ”开放同婚会改变社会价值观”比较中性的中文翻译的日语原话是,”家族観や価値観、社会が変わってしまう”。日语原话的意思里是带有负面情绪的,是很negative的表现,才会导致轩然大波。而后岸田文雄说要撤回发言,并表示他的发言没有negative的意思,那就是在看到大事不妙,亡羊补牢了。

  3. 作者弄混了on background 和 off record了。On background是採用「相關人士」或職銜等含糊詞報道。Off record 是指記者不得公開使用受訪者的資料。 不過首相府在官邸不應該使用on background是恰當的。
    順帶一提,作者對言論自由的見解採用了歐式標準,即加入了尊重和不歧視原素。美式標準是hate speech is free speech,亦有最高法院案例支持。

  4. 幾個點:
    首先,支持度的參與者,會受到社會壓力影響嗎?會不會他們其實顧慮到所謂「政治正確」?
    然後,看比較有名的自民黨議員,大都對性別議題比較保守(反對夫婦別性);再加上自民黨現在不太可失去席位,實在是不覺得日本國會能過同志法案。
    所以要指望日本同志友善的進展,還要寄望法院--台灣的同性結婚、或是香港的LGBT權益進展,也是靠法院推動的--但是當日本法院連強制夫婦同性都能說合憲時,實在是不相信這樣的法院,會說同性伴侶合法。
    最後,我對日本的公民運動不熟悉,沒辦法評論。但如果日本的公民運動能量強大的話,也許事情會有所轉機。不過就我對日本社會的理解,他們的公民運動,好像沒有台灣或國安法以前的香港強?不確定就是了。

  5. 反同志歧視是好事,不過是立民提出的話,就要多考慮一下有什麼背後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