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離婚一週年之際,汪小菲再次發起了對前妻大S的進攻,如果說幾個月以前,汪小菲因為 「婚內出軌」的傳聞落入輿論下風,那麼此次捲土重來,汪小菲則依靠「我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你個窩囊廢換個床墊行嗎」等金句成功逆轉輿論,成為值得同情的新好男人,他與母親張蘭名下的直播商務也隨之火熱,在幾天內得到了數千萬的銷售額。
汪小菲針對大S的網絡攻擊持續多日,不斷有雙方的家人朋友捲入這場罵戰,作為旁觀者,我們無從得知這段已經結束的婚姻中誰存在更多過錯,舉證汪小菲與大S是否有婚內出軌等錯誤,會落入道德判斷的陷阱之中,而道德標準的不斷提高與道德審判的狂熱,正是此次公衆狂歡的基礎之一。
此事作為公共事件的討論價值,恰好在於婚姻關係之外。汪小菲利用大陸的輿論場,依靠意象與話術,於虛空處挑逗大衆情緒,將贍養費這樣一個法律問題成功嬗變為倫理問題、兩岸關係問題,其中所引起的厭女及民族主義情緒,在大陸大部分居民因為封控、常態化核酸而行動受阻的彼時,激起了近乎弔詭的公衆狂歡。
公衆在自以為對一段婚姻與公衆人物做出道德判斷時,尚未察覺到,這無非是早已存在的社會意識、政治風向與生活現狀所激盪出的情緒產物。
現代司法不敵厭女文化
汪小菲的討伐,率先拋出的是一份錯綜複雜的贍養費支出表格,其類別、項目之繁多,非專業律師或財務人員難以釐清。然而真正激發公共情緒的,是汪小菲所反覆強調的三個意象:被以窩囊廢形象呈現的大S現任丈夫「韓國光頭」具俊曄、被現任丈夫所霸佔的天價「床墊」、一個月接近一萬人民幣的高額「電費」。
綜合大S、汪小菲雙方律師的發言,不難總結兩人離婚的法律流程:雙方在庭外先由律師擬定離婚協議再去法院,在法官見證下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因此具備法律效應。根據離婚協議,汪小菲僅獲得子女的探視權,需要支付贍養費用與償還房貸。
先行擬好離婚協議再交由法院認定,是台灣常見的離婚流程,汪小菲曬出的支出明細,也符合離婚協議規定的數額。汪小菲會同意這樣一份協議,是因為台灣法律規定,在沒有婚前協定的情況下,夫妻雙方的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在離婚時弱勢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即「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如一方拒不執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扣押或提告損害債權。
對於婚後一直不斷創業,在台灣、大陸擁有酒店、餐飲等諸多產業的汪小菲來說,訴訟離婚的婚後財產平分顯然對他不利,協議離婚才是保護自身資產的最佳方式。在台灣的法律制度下,女性育兒與家務勞動的價值得到認可,弱勢一方的經濟權益可以得到保障,是汪小菲同意協議離婚、願意支付房貸、贍養費用的根本原因。
汪小菲那張支出明細名目繁多,但歸根結底都是離婚協議的細化內容。離婚協議本身則是一個法律制度下的結果、也是對企業家與女明星來說無須拆分企業、對簿公堂的最優解。在一個正常的社會,離婚協議應該是法律、利益、道德互相影響、制衡下所達成的契約,而對契約的遵守正是法制的基礎。
不遵守協議支付贍養費,是一個法律問題、一個違背契約精神的行為,汪小菲對大S的發難,正因為他在停止支付贍養費後被大S訴至法院,其名下酒店有被查封的可能。然而在汪小菲拋出前文提到的第一個意象,大S的再婚丈夫具俊曄後,他成功將是否支付贍養費從法律問題變成倫理問題,即「前妻用我的錢養老公」,於是公衆所審判的不再是汪小菲是否遵守離婚協定,而是女性一旦再婚,便沒有資格向前夫索取金錢,即使這是離婚協議所確定的內容——大S從此被拉入輿論場,接受一個厭女的社會里公衆對女性的嚴厲審判,而汪小菲違背契約的行為則從此隱身。
公衆之所以認為一個已經再婚的女性沒資格染指前夫的資產,是因為對女性的貞潔要求,也因為大陸的司法制度並不曾真正保護女性在家庭中付出的價值——一個兩次和男性結婚的女人顯然在道德上是落入下風的,離異過的女性在婚戀市場上受到歧視,更何況大S大張旗鼓地宣傳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就更加有悖於社會對女性設置的規矩,在一個道德保守的社會里,女性一旦挑戰了公共對女性的要求,便會立刻在輿論中被公開示衆,以儆效尤。
與此同時,在一個性別並不平等的社會里,女性在家庭付出的價值在法律制度上難以得到承認,社會共識並不認可女性在婚姻中的貢獻,女性處於接受嗟來之食的不平等地位,而男性的贍養是由性緣關係維繫的,這種交換必須具體,女性必須付出性和家務、育兒勞動,三者缺一不可。性別不平等的社會對於家庭財產如何分配、女性的育兒勞動、家庭付出應該怎樣被法律保護,是缺乏基本想象的。
香港大學法律系賀欣教授通過對近十年大陸離婚案件的系統性研究,在著作《Divorce in China: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s and gendered outcomes》中詳細闡釋了大陸司法系統如何造成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失權。「競價」與延遲離婚的程序讓經濟條件差的女性處於不利地位,「結案事了」與維穩導向則使得更為暴力的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擁有更多的議價權,女性為了能夠離婚,往往不得不被迫放棄財產與撫養權。
在一個司法系統無法真正保障女性權益、社會意識層面對女性家庭付出的價值尚未建立共識的社會里,屬於現代社會與法制規則的契約精神尚未進入被認為是私域的家庭關係中,家庭資源的分配取決於暴力的博弈。人們認可這套邏輯,對男性的暴力習以為常,卻要求女性遵守「倫理」。公衆擅長對女性進行貞潔要求與道德批判,缺少對女性婚內付出理應得到認可的社會共識與司法實踐。在這樣的語境下,輿論並沒有能力對汪小菲的離婚協議、贍養支出做出真正的分析,唯有在汪小菲提醒 「光頭具俊曄」的存在後,興高采烈地奔向批判女性的固定路徑。
劃爛床墊,性貞潔的恐怖主義
而汪小菲所拋出的第二個意象,那張神秘而昂貴的床墊所激起的公衆狂歡,更印證了前文所述:社會對女性的貞潔要求,其中所夾雜的性意味,暴露了這種道德的虛僞。這張床墊之所以能引起關注,絕非因為價格,而因為其意義——這是一個睡過兩個男人的床墊,大S本人與兩位知名男士的性經歷,正在這張床墊上隱隱綽綽又欲蓋彌彰地顯現。事實上人們感興趣的絕非一個死物,而是在聚光燈下討論一個女性性生活所帶來的窺私快感。
感謝這張昂貴的床墊,它同時滿足一種男性凝視下的窺淫癖,以及窺淫癖被滿足後如同賢者時間一樣出現的道德審判慾望。一個女人,居然在一張床墊上和兩個男人睡過,如此的不貞,顯然是一個極大的罪過,而床墊則是罪證。在公衆的窺淫癖下,床墊是大S身體的象徵物,而當這張床墊出現在汪小菲的酒店門口,又被所有娛記剝開,無疑是我們這個時代極具象徵性,極其狂熱又極其虛無的重要一幕,人們對一個睡過兩個男人的床墊興師動衆,用美術刀將這張床墊劃個千瘡百孔,並以聚光燈進行無數特寫。
這不是他們想對床墊做的事情,而是他們想對一個活生生的女性所做的事情:剝離她的隱私,討論她的身體,意淫她的經歷,之前或許沒有機會,此刻卻得以發泄慾望。而大S在道德上的「不貞」,則給了這場慾望狂歡一個合理的掩蓋,彷彿人們做這一切是出於道德潔癖,性的刺激只是不被承認又心照不宣的附加驚喜。大S試圖拋棄床墊以平息輿論,然而她當然無法通過拋出一個床墊來解決問題,因為女性並不擁有自己身體的主權,公衆真正的批判對象正是她本人與她的性經歷。在床墊被剝開後,人們繼續討論這張床墊的真假,其目的無非是讓這場高潮延續下去。
至於汪小菲所強調的「天價電費」,即使經媒體披露是台灣豪宅的正常電費,卻同樣起到了挑撥公共情緒的作用,大S的新婚生活由此被大衆想象為是窮奢極欲的,而這種奢侈又鞏固了公衆對大S進行討伐的合理性:一個富有的女性,理應承擔更多的公衆批評。
事實上,大S的遭遇在相當程度上體現的是一種女性的普遍困境:即使是在一個可以得到司法系統保護的環境中,文化與社會觀念上的厭女依然讓女性有被全社會審判的風險。女性活在一個被陳舊倫理束縛的社會,在嚴苛的道德標準與對女性的狂熱凝視下,法律失去了應有的效應——女明星大S調動最好的律師資源為自己爭取到法律的保護,社會卻並不以公平的標準去審查男性與女性。一旦男性以道德審判作為武器,而公衆對此全盤接受時,女性往往會出於壓力放棄主張,法律便在此刻完全失效。大S的遭遇打破了法律一定能保護女性的幻想,只要我們依然身處一個厭女的社會,便隨時有被被倫理審判施加私刑的可能,這便是女性的共同處境,沒有漏網之魚。
八卦中的民族主義紅利
如果說憑藉具體的意象,汪小菲挑動的是全社會的厭女情緒,那麼在沒有呼之於口的話語背後,汪小非之母張蘭、汪小菲與公衆所合謀的,正是在兩岸關係降至冰點的情況下,頻繁受挫而又無處宣泄的民族情緒,因為汪小菲對台灣前妻這場聲勢浩大的討伐,而得到極大的滿足與刺激。
當張蘭在直播間反覆強調自己是民族企業家、汪小菲不斷重複自己是「北京爺們」並要求讓孩子離開台灣回到北京時,大陸與台灣的關係現狀與這對劍拔弩張的離異夫妻宛若映照,民族情緒日益高漲的大陸群衆幾乎不假思索地選擇了自己的站位,並從對大S家族的討伐中同時得到了鬥爭與勝利的代餐。
之所以說這是合謀,是因為在這段互相利用的關係裏,張蘭與汪小菲需要公衆的支持,公衆則需要對外出徵的民族主義快感。汪小菲與張蘭不遺餘力地餵養輿論,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方式祭出無數關於對岸家族的黑料,給大衆以討伐的合理性,而大衆的情緒在攻擊中得到了一次次的自我滿足,投桃報李,「民族企業家」張蘭的直播間在幾天內獲得了數千萬的銷量。
而這段婚姻的起初,卻是兩岸關係的蜜月期:張蘭的餐飲公司「俏江南」因為08年北京奧運會名聲大噪,彼時的中國以奧運為契機走向世界,「我家大門常打開」正是社會情緒的體現,直到2011年亦方興未艾。
這是汪小菲與大S相識並閃婚的一年,也是台灣開放大陸自由行的第一年,大陸影視行業正在市場與體量騰飛之初,台灣則擁有成熟的造星工業與內容製作經驗,兩岸娛樂行業交流頻繁,大S在大陸有極高的人氣地位,而汪小菲則以京城四少的名號為人熟知,在當時看來,這顯然是成功的兩岸聯姻:商人通過女明星在拓寬了企業的知名度,女明星亦藉由婚姻拉近了家族和大陸影視市場的聯繫——處於蜜月期的兩岸關係,給這段婚姻本身描繪了一種美好前景。
在2019年後,同樣因為兩岸關係的變化,這段婚姻呈現出急轉直下的事態:兩岸自由行結束,汪小菲在台灣的酒店產業遭遇重創,開始將事業重心放回內地。然而從2016年戴立忍被封殺開始,隨着大陸對藝人的封殺日益頻繁、立場審查日益嚴苛,台灣藝人開始在大陸市場遇冷。直到2021年東京奧運會,小S因支持台灣運動員受到大陸網友指控,一夜之間代言全失,在因審查與抵制風聲鶴唳的大陸娛樂圈,此事基本預示了小S大陸事業的結束,與妹妹深度綁定的大S也受到波及,就在這場風波的三個月後,汪小菲與大S宣布離婚。
誰能想到,如今汪小菲以台獨指控小S,張蘭宣稱汪小菲曾因為愛國被陳建州痛毆,以指控前妻政治立場的方式,換取公衆對自己離婚的支持。
家國與疫情下的千瘡百孔
人們討論婚姻時,常常以為自己在討論愛情,然而婚姻是一種家國構建的產物。當政府需要家庭作為穩定的社會單位來加以管控時,人們便必須進入婚姻制度才可以獲取某些基本權利,在大S與汪小菲的例子裏,如果不進入婚姻制度,便不能橫跨兩岸建立家庭。婚姻制度也同樣在法律上讓夫妻雙方成為了利益共同體,當這段婚姻中雙方都被社會主流認可,才有使利益共同體不斷增值的可能,於是符合社會主流便成為婚姻維繫的先決條件,從而完成了政府對個體的控制。婚姻制度是家國構造的產物,當人們懷着對愛情的期待走入婚姻時,卻並未想到,自己進入的是權力的生產機制。
在大S與汪小菲的婚姻中,國家意志給了汪小菲與大S這段婚姻會持續增值的幻想,又直截了當地打破了這種幻想,當政府對民衆情緒的操縱能力不斷加強時,大S的台灣身份已然成為她在大陸輿論場的原罪、也成為這段婚姻的負資產,於是利益共同體被徹底打破,這段千瘡百孔的關係終於從婚姻制度中鬆綁。
疫情強化了政府對個體的控制,對婚姻的的影響也同樣顯現:當大S回答為何要與具俊曄閃婚時,曾提到因為台灣疫情期間的政策規定,具俊曄不申請結婚則無法前往台灣,而大陸隔離政策的嚴苛、疫情封控的政策同樣導致汪小菲的探視權得不到實現,也是這場矛盾爆發的直接原因之一——汪小菲在公共平台對大S闔家破口大罵,卻絕不敢指控讓自己見不到孩子的原因包括彼時大陸的隔離政策。
汪小菲開啓罵戰的時間,也恰好是大陸居民對封控政策忍無可忍的頂點,他的爆料點燃了一潭死水的社交網絡,被限制在家的人們真金白銀地在張蘭的直播間為這齣大戲買單,汪小菲因三年疫情政策而損失慘重的餐飲企業靠着直播流量挽回了虧損。他固然從這場罵戰中得到了巨大的好處,但對因為封控政策不得不中斷實體事業的張蘭汪小菲母子、因為封控而百無聊賴的網絡民衆來說,當人們集體意淫於出征對岸的快感時,事實上正處於連出行與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的焦灼之中。激情的來源恰恰在於現實的困境,企業家汪小菲希望擺脫的封控政策恰恰驅動了他此刻賴以續命的直播收入,民族主義的浪潮在此刻走向弔詭的高潮,這樣飲鴆止渴般的狂熱,不僅無助於改變現實,且必然會讓參與者遭到反噬。
某程度上,汪小菲或大S或許都認為這段婚姻中對方對自己有所虧欠,這是雙方與身邊家人向公衆理論的動機,然而事實上,人們對這段關係中真正的愛與痛苦、遺憾與挽救毫不感興趣,這段傷痕累累的過時婚姻所激起的,無非是早已存在的厭女文化與民族情緒。
生活中看似微小的選擇也因權力的運作而受到影響,這樣的控制往往通過一套看似穩定的制度在不知不覺中實現,這打破了我們對個人自由的幻想,可事實就是如此。從某種程度來說,,汪小菲與大S家族這十年來對自己情感生活的全方位展現,即使結局如此不堪,也依然是過去十年的特定產物,一個道德尚未絕對化、人們願意暢想未來、彼此交流而不是彼此審判的十年。在大陸輿論審查與話語空間日益緊鎖的當下,我們再看不到這樣將個人命運與時代變遷緊密聯繫並不吝對觀衆展現的故事。在這樣不可複製的巨大帷幕前,如果看不到舞台上的人物命運與看客之間的草蛇灰線,看不到因不斷失權而難以自察的人們正被動並永無止境的參與着時代的共演那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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