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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暴力的中國式治理難題:父權制催生的「黑惡勢力」,無法被父權本身所清除

唐山打人事件在輿論中已部分轉移爲對「黑惡勢力與其保護傘」的關注,但對性別正義的訴求,是無法靠行政式「清洗」實現的。


2022年6月10日,河北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發生衝突,多名男子對女子進行毆打。 圖:影片截圖
2022年6月10日,河北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發生衝突,多名男子對女子進行毆打。 圖:影片截圖

河北唐山打人事件擊碎了國人對都市的安全幻想,「深夜出門擼串的安全感」不再是一個值得吹捧的現實。

當人們驚詫於行兇者的肆無忌憚,追問暴力責任,討論如何制止暴力方式時,輿論呈現出極大的撕裂:許多女性對這樣的人身安全受威脅情況表達恐懼和憤怒,部分男性因此事引起的「無差別攻擊」感到委屈和不滿。女性主義者指出了這是一種基於性別的暴力,是性騷擾和針對女性的暴力構成的殘忍傷害。而另一些人認爲從性別的維度理解此事件是「搞偏重點」,比起男女矛盾,流氓和黑惡勢力才是事件的本質,並且就此批評女權主義成功地轉移了對暴徒譴責的焦點,刻意挑起性別矛盾。大量的媒體文章和評論都對此事發表看法,圍繞「結構暴力」和「性別矛盾」的交鋒尤其激烈。

除了性別議題和意識形態爭論,採取怎樣的應對措施,以防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的討論,也表現出普通人在「制止暴力」中對政治權力運作的期待。有人呼籲更加強有力的國家干預、更充足的警力部署和更嚴格的刑罰。也有人呼籲採用運動式治理和專項整治打擊黑惡勢力與其保護傘。

可見清洗式的運動式管理實際上已成爲人們的潛意識。2022年上海等地經歷嚴格的疫情防控後,無處不在的二維碼、監視技術和追蹤系統,成爲中國都市公共空間的「基礎設施」,更是人們習以爲常的治理技術,就此有人提出採用防疫式治理,給這些犯罪分子「賦紅碼」。然而,在解決性別暴力時,這樣的運動式治理模式和防疫採用的治理技術,可以扭轉當下社會中的厭女氛圍,兌現中國「消除一切對女性的歧視」的政治諾言嗎?

2022年6月10日,河北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發生衝突,多名男子對女子進行毆打。

2022年6月10日,河北唐山機場路一家燒烤店發生衝突,多名男子對女子進行毆打。圖:Reuters/達志影像

性別對立還是治安問題?一種「意識形態鬥爭」

輿論發酵的過程中,強調性別維度的意見和強調黑惡勢力和治安問題的意見立刻尖銳地對立起來,這樣的分歧和割裂本身就是一場意識形態鬥爭。

是人權還是女權?是性別暴力還是黑惡勢力?究竟如何給唐山打人事件「定性」,輿論吵得不可開交。已經有大量的文章同一時間向公衆科普「性騷擾」這樣本應該是常識的基本概念,更有許多文章揭示「結構性暴力」和「性別維度」在本事件中的意義。實際上,燒烤店內出現這樣肆無忌憚地對女性的傷害,標誌着中國城市中公共空間裏發生的針對女性的隨意、惡意的攻擊,這本就是標本級別的嚴重性騷擾。

意識到唐山打人案中的性別歧視,與其犯罪主題存在黑惡勢力其實並不相斥。有人通過降噪監控背景音後,提取對話,表示在事件開始前作案男性就聲稱「把這幾個女的懟路邊操了」。當嫌犯未經允許摸女性背部,女孩問「幹嘛呢?」對方更是肆無忌憚地說「想操你」。這種行爲,以特定性別爲目標(gender specific),直白地表明了犯罪動機中的性驅動,構成了違背當事人意願的人權侵犯。隨後,《南方週末》的報道表示,主嫌犯陳繼志是7次被執行的老賴,曾經刑拘在逃。依據這些客觀事實,從犯罪主體來看,它由地方流氓惡霸發起;從事件本身來看,這就是一場由黑惡勢力對女性發起的性別暴力,這是一種赤裸裸的性犯罪。其中的性別是無法被剝離和剔除的暴力因素,承認這一點並不會否認唐山地方黑惡勢力的存在。

但輿論發酵的過程中,強調性別維度的意見和強調黑惡勢力和治安問題的意見立刻尖銳地對立起來,這樣的分歧和割裂本身就是一場意識形態鬥爭。此作案情節極其惡劣,擊破了部分保守者的底線,但是保守主義者並不希望看到,性別平等的話語藉助人們憤怒的東風而佔輿論主導,進而動搖父權制文化的基礎,於是堅持要用黑惡勢力的敘事來抹去性別的維度,以繼續維繫父權制下落後的「有限正義」。

這種有限正義雖然也維護女性的基本人身安全,但不願承認女性作爲社會主體的平等性和獨立性,從而繼續把女性視作男性的附庸和財產來看待。「特殊個案不能上升到對所有男性攻擊」的意見,更是把社會中系統性、制度性的性別歧視去政治化,打造成一個無傷大雅的「意外」。當女性主義者指出性別問題的核心,反而遭受「故意挑起性別矛盾」的污名,這是父權制對性別覺醒和平等話語的反撲和絞殺。

「結構性暴力」這一概念最早來自社會學家約翰·加爾頓(Johan Galtung)在《暴力、和平與和平研究》。它表示,除了直接暴力,社會結構、體制或者制度可能通過阻止人們滿足基本需求而造成一種慢性殺戮。對於唐山打人案而言,暴力不僅僅體現在打人者的性騷擾,也是圍觀者或出於冷漠或恐懼、或出於社會壓力、或害怕被報復的旁觀——對暴力的縱容、默許和恐懼。這種結構性暴力不僅僅發生在事件現場,也發生於事後的報道和輿論的反應中。

事件初期,北京青年報社旗下的微博賬號北京頭條用「雙方扭打在一起,後有男子從店外衝進來加入戰局,對抗幾名女子」的描寫,把力量懸殊的多名男子毆打一名女性改寫成男性反抗女性,淡化視頻中殘暴的衝突。這種春秋筆法正是審查環境下媒介默許暴力、常態化暴力、合法化暴力的現象,更說明報道的記者個人和其機構帶有傾向和偏見的性別意識。上文所討論的否認唐山案是性騷擾,攻擊女性主義者指出事件的性別歧視,則表現出現有社會中根深蒂固的文化暴力。

2022年6月12日,煙台市,特警在萊山區夜市執勤。

2022年6月12日,煙台市,特警在萊山區夜市執勤。攝: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中國式性別治理:從網絡輿情到國家干預

「應該給犯罪賦紅(健康)碼,讓他們行動不便,處處受限。」

唐山打人案在網絡輿情的爆發立刻推助案件的發展。6月10日唐山市公安局就對媒體表示「已經把人控制起來」。11日的公告又表明,幾名施暴者陸續被抓捕。12日下午,唐山市立刻響應了輿論中「整風運動」的號召,召開了「雷霆風暴」專項行動動員大會。「出重拳、用重典、懲惡務盡、絕不手軟……」根據澎湃新聞的報道,保定、寧夏、平遙、濮陽等地開展夜巡活動,燒烤攤、燒烤店成爲了當地警察巡查的重點之一。

相比於石沉大海追索無果的豐縣八子鐵鏈母親事件,不知目前唐山打人案的處理方式是否算是回應了「民心」。網上已經有短視頻拍攝到燒烤攤餐桌前站一排不苟言笑的巡邏警察。這樣的作爲又能否撫平中國人的心理創傷,修復普通人在夜間公共空間的心理安全感?毫無疑問,中國網絡性別事件的發展路徑,已經形成了一套「輿論發酵-國家接管」的模式。每當有惡性事件發生,傳播熱點打開,發酵於社交媒體後,網絡中求政府嚴懲的心態仍然帶有「指望青天大老爺主持公道」的樸素感情。人們尋找伸張正義的渠道,往往是再投入偉大祖國的懷抱,呼籲更有力的國家公權力介入。國家接管之後的處理方法各有不同,但壟斷信息發布是其中的必備要素,最早談論結構暴力的微信文章已被刪除。

這樣的治理路徑能否爲人們帶來真正的性別平等?對於徐州豐縣的母親而言,她沒有等來意在救援的烏衣。豐縣政府在2月發布了一套「轉作風聚民心」的工作方案後,豐縣母親和救援者烏衣的消息幾乎徹底成爲信息黑洞。社交媒體迎來了更嚴格的審查,數名談論此事者被警察約談,真相更加撲朔迷離,正義不知道何時抵達。

相比之下,唐山打人案的曝光和處理只能算是不幸中的萬幸:監控攝像頭錄下了完整的影音資料,坐實了案件的全部過程;且案件本身的情節簡單直接,事件發展鏈較短。作爲一個性別暴力的案件,它終於不用再陷於證據不足和真相難明這一環節。可以猜想,倘若沒有這樣的監控記錄,這一惡性傷害事件能否獲得公衆注意力?倘若沒有這樣的完整記錄,我們或仍在「蕩婦羞辱」和「不完美被害人」死循環中纏鬥。然而唐山打人案這些幸運要素,意味着那些未被曝光、未得到重視、未經驗證而無法伸張正義的性犯罪案件的所有不幸。

在慶幸監控攝像頭存在的同時,我們能夠放心地把「治理技術」視作性別安全問題的解決方案嗎?當人們開始思考如何預防暴力、終止暴力時,吉登斯指出的那種「現代國家致力於把權力(暴力)溶於知識、技術、監管式的規訓系統」已經如此深入人心。尤其是2022年上海等地經歷了嚴重的疫情封城的治理之後,中國的監控能力已經無孔不入地介入日常生活,實際意義上,國家的基層管理權力處於極度擴張和膨脹的狀態中。這一次唐山打人案的輿論反應來看,人們希望監控和追蹤技術可以轉化爲文明的制約體系,從而提高都市治理的水平:「用抓新冠陽性的速度,這些打人的惡霸早就被抓到了」。「應該給犯罪賦紅(健康)碼,讓他們行動不便,處處受限。」但是,在輕易地擁抱技術治理前,我們要問:國家權力與社會暴力一定呈現出簡單的反相關關係嗎?

2016年3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親人在因家暴死去的姐姐照片前哭著。

2016年3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親人在因家暴死去的姐姐照片前哭著。攝:Giulia March/The Washington Post via Getty Images

防疫治理法和運動式治理可以用來消除性別歧視嗎?

從法律上看,中國性騷擾和性侵仍然停留在一片空白中:法律甚至沒有對性騷擾做出明確定義。

技術不但爲人所用,更爲權力所用。2017年紅黃藍幼兒園虐童案中消失的監控記錄說明了技術並不總是可靠。哪怕僅僅從防疫的角度來看,數字社會治理也面臨諸多挑戰。何況性別暴力的防治糾正,並不僅僅是一個政治技術的問題,而更是一個政治意識的問題。

「紅碼防性侵」與其說是一種對技術治理的期望,不如說是一種魔幻現象的諷刺。它揭示的是中國行政系統運轉中的「注意力」分配不均——不是國家不能像追蹤陽性患者一樣抓地痞流氓,而是它不想,它不在乎。抗擊疫情之所以能夠在體制內調用極豐富的人力物力資源,與Covid被認爲是公共健康和社會安全的重大威脅、高層決策的權力權威、體制內的激勵機制和利益糾纏的資源配置等制度息息相關。

性別暴力是比疾病本身更加嚴重的社會問題,否則 「比起新冠病毒,我更怕男的」的感慨不會在網上獲得普遍共鳴。儘管「消除一切針對婦女的暴力」是中國政府做出的承諾,但這一諾言還遠未得到執政者的兌現,性別暴力始終不是治理最關心的工作重點。目前來看,中國保護女性人身安全、反性侵的進展主要集中於家庭暴力、未成年性暴力、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等主題;一些進程更停留在公文紙頭,即中央地方頒布的許多規定中,帶有強烈的行政干預的色彩。例如《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有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行爲;教育部文件裏有禁止老師對學生的性騷擾。從法律規定的實施來看,各地警察公檢法系統的水平參差不齊,往往讓反對性別暴力的實踐淪爲紙上談兵。從法律上看,中國性騷擾和性侵仍然停留在一片空白中:法律甚至沒有對性騷擾做出明確定義。從這個意義上看,性騷擾防止在中國尚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

究竟如何懲罰唐山打人案中的犯罪分子?法學學者羅翔的文章《沒有憤怒就沒有正義》中指出,「從法律意義上懲罰唐山打人案,恐怕還是要以故意傷害和尋釁滋事罪『想象競合』才能從一重罪論處。」尋釁滋事罪本是一個非常落後、備受爭議的罪名。在微博上發表「不當言論」,警察也可以尋釁滋事罪上門懲罰。而在街頭做出對女性惡劣的暴力行爲,也只能以此罪名來懲罰。可見,「尋釁滋事罪」是一個框,哪裏需要往哪裝,只能是一個兜底適用的罪名。

罰不配罪,難以大快人心,於是人們呼籲重刑,更有人猜測警方存在對嫌犯的包庇和不作爲等現象。因此,進行清理式的專項整治,消除地方惡勢力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實際上,運動式治理,指在通過集中行政資源對某個(類)問題進行專項治理的活動,它通常超越常規行政方式、暫時打破行政部門界限,慣以「××(專項)行動」、「全國(市)××行動」等名稱。根據中國反性騷擾實踐,接近主題的活動有「校園霸凌專項治理活動」、「兒童色情信息專項整治活動」,「淨網2018」等,但更多的是在打擊非法出版或有害的網絡內容,並且往往帶來新一輪輿論審查的收緊。

以往中國街頭治安管理相關的整治運動,更集中於治理佔道經營、灰黑組織搶用公共空間的問題。後者具體的執法方式多爲暫扣經營工具等生產資料,清理被佔用的公共空間,從而確認街頭政治的治理邊界。從目前唐山發起的專項整治活動來看,燒烤攤的夜巡工作以「保障不再出現暴力事件」爲目的。這種運動式治理只是一時突擊,而不是形成制度性的長期建設和響應機制。它難以扭轉警察系統內部淡漠的性別意識和不作爲,遑論清查部分人懷疑的警察系內部的潛在受賄現象。它的維持成本太大,並非長久之計,更不能解決問題的本質——扭轉社會意識中的性別歧視。

2022年1月20日,北京,一名婦女在植物園中。

2022年1月20日,北京,一名婦女在植物園中。攝:Su Weizhong/VCG via Getty Images

性別平等的「男女和解」是否有還有可能

性別意識水平參差不齊的男男女女之間,因唐山案有了更多的猜忌和懷疑,對峙和交鋒變得激烈。

唐山打人案的連鎖效應裏,不僅僅有人們對夜裏擼串的安全感喪失,也正如社交媒體所反饋那樣,我們再也無法忽視不同性別群體之間的意見裂縫,甚至無法在線下的日常生活中保持假面的和諧。性別意識水平參差不齊的男男女女之間,因唐山案有了更多的猜忌和懷疑,對峙和交鋒變得激烈。在這種意義上看,性別矛盾是客觀存在的,它只是中國性別政治的多米諾骨牌中的一小塊而已。

在這樣的條件下,對話和溝通還是一種可能嗎?我們如何謀求性別平等的基本權利,伸張性別正義,消除基於性別的暴力?《男性可以爲支持女權主義做到的35件實事》等文章意在吸納爭取更多的男性加入性別友好的陣營;也有卡片式文章通過回答「男性朋友認爲自己在被無差別攻擊等問題」試圖解開當下「挑撥性別矛盾」的死結。過去數年來大大小小的性別暴力事件和相關討論,已經促進了性別概念的普及,性別話語更是隨着社交媒體蔓延到線下,浸染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每一次熱點事件的出現都伴隨着大量的情緒動員,憤怒和不公的情感勞動也常常意味着爭取的徒勞無功。更何況,陳舊的父權保守意識裏反對和反擊的聲音也層出不窮。「極端女拳」等污名性的保守話語發展出更多更發達的變種。唐山打人案的各方討論仍在繼續,但很多女性主義者對一遍又一遍地參與公共討論、反覆強調基礎的性別常識感到疲倦和乏力。

在唐山打人案中捉拿壞人容易,但如何扭轉社會中厭女文化,改變父權制由來已久的性別歧視的舊習,似乎是一場看不到盡頭的鏖戰。討論至此,除了評估輿論推助下國家干預的暴力制止模式,我們也要評估在社會文化和意識層面上,女性主義網絡行動自身的效能。

「國男不行」的對罵對戰是一個好的策略嗎?和平的爭取與對話是行之有效的嗎?抑或,如近年來一些更決絕的女權主義者一樣,建立一個不婚不育不與男人發生任何關係的女兒國?我懷疑「說服男性加入性別平等的陣營」這種對話式的和平策略能取得完全成功;同時也認爲,在現實生活中做到避免與一切男性接觸,根據性別隔離的社會成立「女兒國」的烏托邦僅是一種空想。那麼,在一次又一次的現實的挫折中,男女之間性別平等的合作關係還是一種可能嗎?不論是否承認,性別矛盾始終存在。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達成性別平等的和解?

對唐山打人案而言,揭開其中的性別維度的目的,並非挑起男女對立,而是爲了對基於性別文化的傷害進行具體分析,確定相關行動者擔當的責任,揭示出導致這些傷害的結構性因素,進行矯正。消除性別矛盾,調節緊張的社會關係的方法,不是捂住女性主義者的嘴,而是變革隱藏於社會各個方面的、不公的制度安排,打破現有社會中性別暴力的合法性。

除了追究犯罪分子的責任,建立性別平等的社會需要建立長期有效的法治制度,改善包括警察在內的系統,而不是用打地鼠的方式進行一次次休克式的輿情管理。公共警力和公權力應該合理分配資源、有效監督。不論是發達的監控還是高效的管理技術,都應該用來打擊真正的違法犯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而不是成爲強化壓迫和權威的放大器。只有解決了社會結構中性別關係的不正義,變革結構性暴力的制度安排,我們才能真正邁向性別和解,修復傷害帶來的裂痕,把人們從對立的狀態中解放出來,重建平等的性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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