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會 深度 台灣 評論

喬瑟芬:打破髒水缸之後,台灣體育改革還有哪些未竟之路?

如何吸引具天份的選手投身訓練、提供相關產業生存的市場,並培養社會一套厚實、有溫度的體育文化?


2021年7月28日日本東京,中華台北隊李智凱在東京奧運會男子個人全能決賽期間參加單槓比賽。 攝:Laurence Griffiths/Getty Images
2021年7月28日日本東京,中華台北隊李智凱在東京奧運會男子個人全能決賽期間參加單槓比賽。 攝:Laurence Griffiths/Getty Images

2016年里約奧運前夕,台灣網球選手謝淑薇因不滿網協與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下稱中華奧會)所做的教練安排,宣佈退賽,震憾全台,為安撫、協調此事,一度連府、院都出動,教育部長更親赴里約希望能與謝淑薇溝通。隨後,謝宣佈不再接受國家隊徵召的聲明,乘著社群媒體效應,讓過去僅有少數運動迷關心的問題,特別是國家隊制度的陳痾,進入了公眾視線,民怨也如火山噴發。

相隔五年的東京奧運前夕,謝淑薇卻再次為妹妹謝語倢與搭檔許絜瑜遞補進入雙打賽事、卻沒有教練證一事槓上網協與體育署。接著又爆發職業羽球現任球后戴資穎只能搭經濟艙前往東京,官員卻坐頭等艙、商務艙一事,民間不禁質疑:說好的體育改革呢?到底改去哪裏了?

持平來說,2017年至今,台灣的體育政策確實多所調整,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硬體更新與訓練經費大增,對選手的培訓也開始往對的方向去,但還需要更長的時間等待開花結果,也需要民間持續的參與。當然,現行政策確實也有可以檢討精進之處,只是,政策究竟該怎麼往下一步走,關鍵仍是全體國民如何看待「體育」在國家未來發展中的角色定位,才有辦法回答以下問題:

競技賽事和休閒運動應該以同一套制度來推動並規範嗎?「政府應該做更多」是適合的期待嗎?還是應該由企業贊助、商業市場的運作來取代政府的角色?或者應加入更多的民間協力?這恐怕是東奧落幕之後,台灣社會需要完成的考題。知道自己的期待是什麼,才能回看現有制度還需要什麼調整。

2021年7月23日日本東京,東京奧運會開幕式上,中華台北隊進埸。

2021年7月23日日本東京,東京奧運會開幕式上,中華台北隊進埸。攝:Jamie Squire/Getty Images

打破國家隊的髒水缸之後

2016里約奧運之後體育愛好者的推動、台北籌辦「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的熱潮,再加上時任執政黨立委的黃國書積極納入民間意見、並鍥而不捨推動修法,三大因素作用下,立法院終於在2017年八月完成《國民體育法》歷史性的重大修正。

里約奧運落幕後,長年關心體育發展、為這些孤軍奮戰的「台灣之光」們憤憤不平的媒體記者與球迷們,不願放棄這次社會關注的機會,協力揭發中華奧會與不少單項協會手拿國家資源、卻未盡力服務選手的尸位素餐,以及如何靠黨政關係讓協會變成私人勢力、甚至包攬選手出國機票食宿來獲利的惡習。隨著台北籌辦「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的熱潮,以及發展多年的專業運動產業逐漸成形,再加上時任執政黨立委的黃國書也積極納入民間意見、並鍥而不捨推動修法,三大因素作用下,立法院終於在2017年八月完成《國民體育法》歷史性的重大修正。

國體法的修法,打開了各單項協會長年不透光的大門,不再能隱身於「民間團體」的保護傘下不受監督,除引入民間參與、讓民眾也有權報名成為會員、監督會務運作,也保障一定理事席次名額必須由選手擔任,避免過去為人詬病的人事壟斷。此外,協會財務必須經過會計師簽證、審計、定期公開,新版條文中更明確規定「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的選拔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另外,新版國體法第43條更給予主管機關透過相關指標考核協會效能的權力,自新法生效以來,教育部體育署陸續動用此條來處理桌球、游泳等協會人事改選爭議,而滑冰協會任意停辦國際賽事一事,因情節重大、違反相關法令與公共利益,直接遭懲處,包括收回該項補助經費、停止補助一年,更直接免任該協會秘書長。

此次國體法修法,確實已盡力做到極緻,給予願意投身改革者充足的工具。然而中華奧會仍在國體法無法觸及之列,相關條文也是雙面刃。

此次國體法修法,確實已盡力做到極緻,給予願意投身改革者充足的工具。然而中華奧會仍在國體法無法觸及之列(註1),相關條文也是雙面刃,有遊走於奧林匹克憲章邊緣的疑慮,如果單項協會要跟政府硬槓到底,隨時可學中華奧會引用奧運憲章當保護傘,指控政府干預協會運作;諷刺的是,中華奧會與各單項協會的成立,和多年累積而成的利益集團,正是過去台灣威權政治庇蔭下的產物。

國體法通過並強制單項協會全面改選後,雖有不少民眾自願繳費、入會,希望能參與協會的改革,但棒球、網球、足球等協會主事者竟以收集個資、互灌人頭會員來對抗,最後被起訴並判決有罪,因五人均認罪,由法院予以緩刑。可惜的是,體育署面對此事卻未像對待滑冰協會那樣,直接以情節重大為由撤免其人事,足協更是直接拉國際足總進來,以政治干預體育之名,維持原班人馬對協會的主導權;若不成立中立仲裁機構,未來恐怕也難以處理個別選手與協會發生的糾紛。

然而,也不是沒有正向的例子,羽球協會現任理事長張國祚是選手出身,因里約奧運時看到戴資穎被迫穿協會提供不合腳的球鞋上場比賽,下定決心投身協會改選,積極拜訪會員、進行說服,最後在高達97%的投票率中,改革派理事全部當選,成功推翻舊勢力。其它如桌球協會,雖然改革之路顛簸許多、但陸續有選手出身的會員願意關注、投身參選。

檢視此次東奧風波,雖仍有令人憤怒之事,但我們並未回到四年前的原點,體育改革也非一事無成,反而突顯改變需要時間,也需要有人願意任事。下一步,需要的是社會能形成共識,決定未來選手培育該選哪條路徑,該去向何方。

2021年7月10日英國倫敦,中華台北的謝淑薇在溫布爾登草地網球錦標賽女子雙打決賽中。

2021年7月10日英國倫敦,中華台北的謝淑薇在溫布爾登草地網球錦標賽女子雙打決賽中。攝:Simon Bruty/Anychance via Getty Images

謝淑薇、網協與國家制度

如今,社會大眾對體壇生態已有更多了解,此次謝家獲得一面倒的支持,網友和球迷紛紛為謝淑薇抱不平,認為是「里約奧運事件重演」,也控訴網協資源長年分配不公。

此次謝淑薇再次為了教練通行證(P卡)開砲,代表台灣出賽網球女雙的詹家姊妹,也因過往作風惹議,被網友一路噓,決定搜證提告。這結果令人不勝唏噓,詹詠然與莊佳容的黃金女雙,是第一個以全台灣隊陣容進軍大滿貫網球賽、拿下佳績的雙打組合,誰料詹家這個曾經的「台灣之光」,如今會因為爭議不斷,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諷刺的是,於2014、2016兩度因抗議網協不公而拒絕參加亞、奧運的謝淑薇,當時得到的並非民眾的體諒,而是大量叫她「滾去中國」的留言(網傳謝淑薇考慮轉籍中國)。

如今,社會大眾對體壇生態已有更多了解,此次謝家獲得一面倒的支持,網友和球迷紛紛為謝淑薇抱不平,認為是「里約奧運事件重演」,也控訴網協資源長年分配不公、有獨厚特定家族之嫌,其他選手不能指定搭擋、不能決定賽程申請教練證、甚至沒有陪打員,詹家的專屬陪打員卻可以持教練證前往等爭議,網協始終無法有讓人滿意的答覆。甚至當謝淑薇軟化鬆口考慮再戰東奧,國家隊卻再次讓謝淑薇在作為奧運資格門票的聯邦盃上坐冷板凳,最後因其他隊員輸球提前出局、根本沒有機會上場,而錯過重回東奧的機會。

這也牽扯出文章開頭的問題:國家究竟該在競技體育和國家隊選手的培育上,扮演什麼角色?國家該在每個項目都扮演相同的角色、付出相同資源嗎?

選手們之所以會為那張教練P卡爭的頭破血流,也是制度始然。台灣女網選手多由家人啟蒙,全家都圍著選手的養成和比賽運作,可運動員生涯何其短暫,一生能參加幾次奧運?原本,政策的美意是讓拿過P卡相關資歷者,有到相關科系或國家訓練中心(下稱國訓中心)任職的資格,也可同享奪牌的國光獎金,但正因牽扯上為自己奉獻半生的家人,加上過去網協與中華奧會的積弊,成了一場誰也不可能讓步的戰爭。

這也牽扯出文章開頭的問題:國家究竟該在競技體育和國家隊選手的培育上,扮演什麼角色?以奧運來說,有些競技項目高度專業,例如球類、舉重、體操,選手們的成就是日復一日練習而來,不可能去兼差或另謀正職,但像射擊、輕艇或本屆增列的滑板、攀岩,多數選手都非職業身份。而競技類項目中,有像網球、籃球、棒球這類高度市場化的職業運動,也有田徑、游泳這類無法單靠市場生存的項目,以及桌球、羽球這類界於中間、雖有獎金但不足以支付選手養成的尷尬存在。國家該在每個項目都扮演相同的角色、付出相同資源嗎?

2020年8月1日東京奧運會女子羽毛球單打決賽,中華台北隊的戴資穎與中國隊的陳雨菲比賽。

2020年8月1日東京奧運會女子羽毛球單打決賽,中華台北隊的戴資穎與中國隊的陳雨菲比賽。攝:Lintao Zhang/Getty Images

商業、科學與國家隊的養成

經費的成長和硬體設施的改善,對選手當然有所助益,卻不是全部。

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盤點目前政府及民間投入的資源。首先,最明顯也讓選手最有感的是國訓中心硬體設備與訓練經費的大符提升,預算從2015年的4.3億,成長為2021年的16.8億。另一個改變,則是將來自運動彩券的基金撥款給教育部直屬的「運動發展基金」,而非全部交給單項協會運作,為2024年之前亞奧運、世大運的選手培訓,共計將投入13.18億,這也是今年東奧交出漂亮成績的「黃金計劃」的主要經費由來。

另外,由公股行庫帶頭,領軍金融業投入對選手的贊助,一直是國家隊最強而有力的後盾,台北富邦銀行是舉重選手郭婞淳長年固定贊助者,贊助資歷最久、規模也最大的合作金庫,如今每年撥出1億以上預算,支持棒球、羽球和桌球隊的發展,同時挖掘、培育優秀的青少年球員,莊智淵、鄭怡靜、林昀儒、戴資穎、周天成、王子維等選手都在合庫球隊,此外,林昀儒也是入選黃金計劃的成員之一。

土地銀行也有羽球隊和網球隊,除鎖定已有訓練體系的中小學建教合作、尋找潛力新生代外,拿下東奧羽球男雙奧運金牌的王齊麟與李洋均是土銀陣中球員。這些公股行庫給選手的日常待遇比照行員,讓他們可以無後顧之憂訓練、爭戰,退役後還可以轉到銀行任職,連後路都安排好了。而國訓中心重點協助的對象,則是非球類的競技類項目選手,選手根據項目性質和評級,每月可領到9,500~45,000新台幣不等的生活補貼,但能領到較高額度的選手並不多,相較而言是辛苦很多的。

經費的成長和硬體設施的改善,對選手當然有所助益,卻不是全部。東奧國家隊整體表現、包括心理素質之所以有這麼明顯的提升,主要還是在觀念的改變,與教練的世代交替。過去台灣選手多半是跟著教練土法煉鋼,悶著頭一直跑一直練。然而年輕世代的選手已非常習慣讓運動醫學、運動科學成為日常訓練的一部份,戴資穎的碩士論文就是以影像軟體精確分析八位現役選手在比賽中攻防跑位的時間。

對新生代選手來說,他們知道自我防護的重要性,透過運動科學分析,制定重量、速度等針對自身弱點量身訂作的訓練計劃,而成立時間不算短的國訓中心運動科學處,在2017年也終於開始有了像樣的經費,可以聘用專業人員來協助選手。

另外,則是教練的世代交替和國內運動產業逐漸成熟,這群平均年齡45左右的從業者們樂於擁抱運動科學、引進國際上的新觀念,甚至自己就擁有豐富的國際賽經驗。他們不再只遵循師徒制、一對一的訓練方式,而是同時邀請重訓、體能、賽事分析、營養師等專業人士,組成一個完整的團隊來服務選手,也希望選手們不犧牲課業、人文素養等學習,往全心身健康發展。這兩者作用的加乘,為選手訓練重新打下一個有利未來發展的系統性基礎。

最後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則是國際賽事經驗的增加。好的訓練系統只能給選手基本功,但賽事才是真正打磨一個選手、激發潛能的場域,在如今的國際體壇,參加過哪些賽事、與哪些一流選手有對戰經驗,遠比在哪裡訓練更重要。以2019年才成軍的王齊麟與李洋組合為例,國際賽的經驗讓他們得以迅速磨合、調整好狀態,成軍一年就從世界排名161名衝到世界第7,順利取得奧運門票。在運動界,更多成就你的往往是對手,Federer、威廉斯姊妹的出現,迫使一整代網球選手迅速進化,如同此刻國際羽壇都在研究怎麼破解戴資穎的球路一樣,小戴也將成為下一代羽球女將們將技術推進到另一層次的催化劑。

台灣官方提供奪牌獎金非常高,似乎仍是以「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觀念在對待選手。

然而,如前所述,體育改革這條路,究竟是該讓國家承擔、付出更多?還是應該市場化,讓企業成為選手訓練經費的主力?或是應該引入這幾年很流行的群眾募資來支持選手?這都需要東奧落幕後,更詳盡的思考與辯論。以網球為例,相比田徑或游泳選手,球員在訓練時期的經費需求高很多,然而一旦有機會進入職業賽事取得佳績,比賽獎金加上代言、贊助等,至少維持自身職涯發展較不成問題,而榮耀與收入也歸屬於選手個人,相比國家整體資源而言,是否需要投入這麼多,就值得商確。但田徑、舉重或游泳這類不易靠賽事售票和獎金打平訓練成本的項目,就比較需要國家適度扮演扶持的角色。

另外,台灣官方提供奪牌獎金非常高,似乎仍是以「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觀念在對待選手。然而,以一個運動員的養成來說,即使是金牌獎金的兩千萬台幣,分散到長達十年以上的訓練中,不過是杯水車薪,投資報酬率並不高,而且還是一個風險相當高的投資。與其開出高額獎金,不如在運動員最需要的養成階段提供協助,等選手在國際賽創造佳績、奪牌了,就可以打開企業贊助等其它途徑,國家反而是最應該退場、專心做個祝福者的時候。

2021年7月31日東京奧運會羽毛球男雙決賽,中華台北李洋和王齊麟奪金。

2021年7月31日東京奧運會羽毛球男雙決賽,中華台北李洋和王齊麟奪金。攝:Hamad I Mohammed/Reuters/達志影像

到底怎麼改革?

台灣作為小國,找到讓世界認識我們的特色非常重要。

東奧以後,值得台灣社會思考的有幾個方向。首先,在行政體制方面,體育署不該再繼續附屬為教育部,應重新提升為國家二級機關,就算不另成立體育部,至少能恢復過去體委會的層級,這可達成兩個目的,一是拉高預算和權限,為選手爭取更多資源,二來,升級後勢必要聘用更多專業人才、適用新的積效評估標準,突破現有公務體制的因襲與窠臼。

過去,體育署的KPI就是選手的參賽成績,但公務員又不可能自己去找潛力選手來栽培,只好依賴單項協會代為完成任務、消化預算,形成惡性循環。機關升級後,有新的管理者和新血公務員與專業團隊投入,才有較大機會突破舊官僚體系的壟斷,以及與單項協會多年的人脈糾纏。

再者,我們已看到繞過單項協會的黃金計劃的成功。如果無法從人事的改選更換來達成讓協會改革的目的,或許讓協會成為一個無利可圖的組織,能迫使一部份只為利益而霸著位置的人離開。奧會憲章並未規定國家有義務提供給運作經費給單項協會,如果主管機關全面停止過去的補助方式,將經費改由以選手個人或單次賽事備戰為目標來審察,單項協會的人事應該就有機會鬆動、釋出給有心投入改革和更了解選手需求的成員。

而失去的固定金源的單項協會,為找到替代財源,恐怕得轉而爭取社會支持或企業青睞,無論選哪一條路,勢必都得循國體法規劃出的路徑,轉型為以服務選手為核心的組織。這可能讓單項協會與選手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健康,也讓民眾對選手的職涯發展,更有參與感。

甚至,可參考當年國家藝文基金會成立的經驗,另案處理相關經費,既可突破既有公務預算嚴格的會計與核銷限制(黃金計劃也難免審計治國的困境),也能讓經費透過以曾任國家隊成員為主的委員會,評估並分配到選手的訓練中,而不再囿於單項協會的政治關係與人脈的控制,至少在等待單項協會改革的過渡時期,國藝會模式有機會在既有框架之外,發揮更好的效能。

台灣作為小國,找到讓世界認識我們的特色非常重要。如果全民的共識是要透過國際賽事的優異表現來行銷自己,那麼就該劃訂一定比例的國家總預算作為體育發展經費,至少不應低於文化部被承諾的1%。如果我們的共識是,選手不必再背負國家榮辱,希望他們自由快樂的發展,能夠為了自身而奮戰,那麼就該思考國家該扮演什麼角色,或者是否至少該從已有職業聯盟和市場回饋的項目撤出,鼓勵更多企業進場、選擇運動員作為形象投資,加大贊助力度與規模。

只有基層運動人口與休閒運動人口的基數夠大,才可能穩定產生願意投身訓練且具天份的選手、提供相關產業生存的市場、並培養社會一套厚實、有溫度的體育文化。

最後,不可免俗的,還是要回頭來談體育環境的健全。即使不談選手培育,國民運動習慣的養成,有助於大幅降低高齡化社會的醫療開支,長照做的好的國家相信,運動中心可以抵一間醫院,北歐國家更將運動中心的水療、重訓重點放在中高齡國民身上,因為有足夠肌耐力的長者,能有更好的老年生活品質,也可以大幅減低因跌倒、衰老而長期臥床造成的醫療負擔。

除了四年一度的奧運、在電視機前一起感動外,你也可以加入在地的運動團隊、鼓勵孩子去加入學校運動社團或校隊,甚至以小額捐款贊助這些基層團隊、觀賞他們的比賽,讓他們有足夠的訓練經費和支持,成為培育未來國手們的搖籃。只有基層運動人口與休閒運動人口的基數夠大,只有夠多運動人口與愛好者,才能提供相關產業生存的市場、讓退休的國手們得以繼續發揮所長,也才讓一個社會有厚實的、受運動精神啟發、充滿勇氣與堅忍的文化,在這種文化下長大、受訓的選手們,會接力在國際賽、下次巴黎奧運、八年後的洛杉磯奧運,讓此刻你我心裡這份感動,不間斷的持續下去。

註1:《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保障各國奧會及單項協會,不受該國政治或政權的干預,希望最大程度保護選手的參賽權。如任何國家的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得決定如何保護該國運動員順利參與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也因此,政府無法直接解散或重組中華奧會與各單項協會,同理,台灣民眾希望國家隊能正名而舉行公投的訴求,或湊齊五個單項協會另以台灣為名組隊申請等想法,最後也都要經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審議投票,決定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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