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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甫:疫情期間又見醫療暴力事件,健保卡註記能解決問題嗎?

台灣疫情緊繃,新北市疫情熱區「雙和醫院」卻發生確診者砍生醫護人員事件,醫療暴力事件如何解?第一線醫師怎麼看?

2021年3月22日台灣台北,一名醫生在接種阿斯利康疫苗前將一件白色外套掛在架子上。

2021年3月22日台灣台北,一名醫生在接種阿斯利康疫苗前將一件白色外套掛在架子上。攝:I-Hwa Cheng/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刊登於 2021-06-13

#醫療暴力#台灣疫情

日前新北市雙和醫院(編按:位於新北市中和區,設有防疫專責病房)爆發一起確診患者,於隔離治療期間持刀砍傷三名護理師的慘劇,引起軒然大波。防疫期間最辛苦之前線人員,竟還受到民眾的暴力威脅,本身已然驚世駭俗;而這起案件更是自成大體循師傷害案件(編按:2018年成大醫院體外循環師林光宇因認為遭職場霸凌,持刀刺傷組長與護理師)以後,情節最為嚴重的《醫療法》106條「妨礙醫療業務」案件,自是引起輿論炸鍋。

現行台灣對於防治醫療暴力的作為,總歸來說可分為四部份,一是社會輿論的建立,透過政令宣導及官方呼籲,建立民眾對於醫療暴力刑責的警惕;二是透過法規與醫院評鑑,落實醫療機構的暴力防治及事件發生以後的通報責任;三是中央及地方各自訂立法規或作業原則,確保警察機關第一時間介入與排除醫療暴力事件,以及事後予以偵辦、起訴;四是對於妨礙醫療業務行為,包含言語侮辱、強制或恐嚇行為的處罰,手段包括行政(罰鍰)與刑事(罰金或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近幾年醫療暴力事件有逐漸「爆料化」的趨向,醫療暴力事件由媒體爆料、社會大眾公審以後,正義才能夠實現,然而,受影響之社會大眾依然未必清楚法規、通報流程或醫療機構責任等複雜議題。這或許體現了如今制度的建立仍不足以令醫療人員信任,又或者擔憂循體制內路徑走有息事寧人之風險,而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上述的「四管齊下」,在法規與政策著墨的力道都逐漸增強,舉若干例如下。中央主管機關必須建立屬於醫療糾紛的單獨通報管道,與其他的醫療異常事件(如:病人逃跑、住院患者跌倒)分開統計;例如修法加重妨礙醫療業務的刑責,取消拘役的選項,讓法官最低從2個月開始判刑;例如將緊急醫療救護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EMT)也加入妨礙醫療業務行為的包涵對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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