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王麗收到兒子李小明遭校園暴力案的一審判決書。書中駁回了她其中一個訴訟請求——要校方和施暴者向李小明道歉。
一年多前,那場延續10分鐘的毆打,造成12歲的李小明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右膝關節半月板損傷、右腓骨骨挫傷,以及,至今無法痊癒的心理創傷。
休學近一年後,李小明在王麗百般勸說下轉到新學校。一年前參與校園暴力的一個孩子已經輟學,時常騎着電瓶車找李小明「說事」。王麗得知後,每天接送兒子上學,還讓他隨身帶一個「小的攝像設備」。但李小明還是害怕,他偷偷在鉛筆盒裏放了小刀。「如果有人再欺負我,我就殺了他。」他告訴王麗。
兒子出事後的一年多裏,王麗無數次向學校、派出所、教育局和信訪辦反映問題,始終沒得到令她滿意的答覆。「我就想要一個說法,要一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