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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校園暴力後,一位母親的漫漫維權路

李小明偷偷在鉛筆盒裏放了小刀,他告訴母親:「如果有人再欺負我,我就殺了他。」

北京市郊一所學校。

北京市郊一所學校。攝:Guang Niu/Getty Images

特約撰稿人 傅一波 發自江蘇

刊登於 2021-03-09

#校園霸凌

2021年初,王麗收到兒子李小明遭校園暴力案的一審判決書。書中駁回了她其中一個訴訟請求——要校方和施暴者向李小明道歉。

一年多前,那場延續10分鐘的毆打,造成12歲的李小明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右膝關節半月板損傷、右腓骨骨挫傷,以及,至今無法痊癒的心理創傷。

休學近一年後,李小明在王麗百般勸說下轉到新學校。一年前參與校園暴力的一個孩子已經輟學,時常騎着電瓶車找李小明「說事」。王麗得知後,每天接送兒子上學,還讓他隨身帶一個「小的攝像設備」。但李小明還是害怕,他偷偷在鉛筆盒裏放了小刀。「如果有人再欺負我,我就殺了他。」他告訴王麗。

兒子出事後的一年多裏,王麗無數次向學校、派出所、教育局和信訪辦反映問題,始終沒得到令她滿意的答覆。「我就想要一個說法,要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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