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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繞開的勞動法:外賣平台的發展與騎手勞動關係的變遷

單從法律訴訟的角度來講,很多外賣員很難推翻註冊時簽的協議,基本上都會被認為與平台不具有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的保護。

2020年2月1日,一名美團外賣送貨員在街道上休息。

2020年2月1日,一名美團外賣送貨員在街道上休息。攝:Artyom Ivanov\TASS via Getty Images

結繩志 x 社會學會社

刊登於 2021-02-27

#勞動法#勞動關係#勞務合同#外賣騎手

【導語】「做騎手的大學生朋友」一語出自韓國的勞動者和抗爭者全泰壹,1970年11月13日在漢城東大門市場抱着《勞動基準法》自焚而死。他曾說:「我多麼希望有一個大學生朋友!」這樣就可以有人教他讀字學法律了。泰州外賣員討薪自焚事件發生後,學術志願團體結繩志社會學會社聯合策劃,邀請外送江湖騎士聯盟盟主、北京義聯社會工作事務所研究員小法師,以及外賣騎手的田野調查員一碗飯,一起進行了一場線上討論。希望從騎手的勞動經驗出發,一起理解外賣騎手的勞動環境和勞動關係,再從勞動法等系統的褶皺裏找到改善現狀的可能性。結繩志和社會學會社整理編輯了本次線上討論的文字稿,分三期發出,本文系討論實錄的第二期。端傳媒獲授權全文轉載,分三篇發出。

北京義聯社會工作事務所(以下簡稱「義聯」)連續幾年發布了對外賣騎手職業傷害的調查報告,小法師作為義聯的工作人員,從近兩年的調查數據入手,介紹了外賣騎手的一些基本情況。此外,她還回顧了從外賣行業在國內興起到現在,平台用工模式發生的變化,以及隨之而來的外賣騎手勞動境況的改變,從勞動關係的角度,為我們理解騎手的孤注一擲之舉提供了一種角度。

主持人:大家可以利用這個時間關注一下義聯,這也是我知道的國內非常少的主打勞動法、勞權的一個律所。閲讀材料中的一個知乎問答就是小法師自己寫的。上面有一些我覺得可以比較快地破解現在新的靈活用工底下的勞動關係的一些關鍵詞,比如說到底什麼是「勞動關係」,什麼是「勞務關係」,什麼是「承攬關係」,「外包勞務派遣」又是什麼。

確實,在外賣這個行業,很多時候這種關係的不同會不斷地分化出不同的勞動者。像程序員就是正兒八經跟他們簽勞動合同的,但專送騎手其實是外包勞務派遣給這些站點的,這些站點跟騎手之間有合同,但騎手跟平台之間仍然不存在這種直接的關係。所以像泰州這位騎手,他最後的悲劇其實是完全發生在他跟站點之間,尤其像前面一碗飯提到,一方面,專送騎手能得到管理人員和站點提供的幫助,甚至是一些小竅門。但另一方面,如果他真要對付你,你又是非常孤立的。如果用Lei Ya-Wen的話來說,這種管理有的時候可以把你的抱怨給消下去,但有的時候它如果要迎着你這個抱怨來的話,你就一點辦法都沒有,會非常絕望。

待會兒小法師可以進一步跟我們說明,為什麼他(泰州騎手)走勞動法的成本可能會非常大。

小法師:大家好!大家可以叫我小法師,因為我一邊做研究工作,同時也是北京一家律所的實習律師。因為是做勞動法方向的,所以我從2018年就開始關注外賣員,做了義聯的志願者,做普法活動、做調研,參與他們的活動。2019年畢業之後,我在他們機構做實習律師和研究員,一個人打兩份工。其實我是一個可憐的打工人。所以之前主持人約我來做這個講座的時候我非常不願意。為什麼呢,因為是週六日,作為一個打工人來講,不喜歡週六日這種可能有變相加班性質的活動(笑)。但其實我自己關注外賣員也很久了,以前做志願也都是在週六日,而且主辦方他們非常有誠意,我覺得不能老是鴿了他們。

今天很高興在這裏能給大家分享。我小時候家附近有一個糧庫,糧庫有兩條大大的標語叫做「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現在在疫情中心的北京,我每天希望「平平安安上班去,高高興興回家來」,每天都抱着對工作的怨念,不想去上班。同時作為實習律師和事務所研究員,對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挑戰,工作壓力非常大,尤其是在北京這樣一個律師行業內卷非常嚴重的地方。很難得今天有這個機會跟大家分享。

我們機構關於外賣員的報告已經做了兩年,明年還會持續性地提供一些基礎性的服務。

一、2019年外賣騎手生存狀況調查

我首先介紹一下我們2019年報告的一些基本情況。當然主要是針對北京地區的。一線城市應該差不多,但是可能會有一些差別,比如深圳一些地方可能兼職外賣員會比全職的多一些,但北京、上海這種以服務性為主的地方的話,可能全職的外賣員會更多一些。稍有差別,還需要各地(再去)調研。

就北京來講,2019年的調研報告顯示,首先從年齡上,外賣員以中青年男性為主,主要是80後和90後。就城市/農村的比例來講,2019年我們沒有做這個選項,但美團外賣他們自己統計了一個比例,77%的來自農村,57%的來自外地。所以很多外賣員就是新工人裏面的農民工。包括我們援助的很多案例中,很多外賣員都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因為他們都是農民工的身份,所以基本上可以給他們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

外賣員的工作年限不高,流動性很高。很多人在外賣行業幹不到三年,其中一年的38%,一年到三年的就有47%。

另外,我們大概調查了一下外賣員的書面合同簽訂率,雖然選項上是勞動合同,但在調研過程中很多——包括一些案例研究——簽了所謂的(勞務合同)。剛剛一碗飯也分享到,外賣員主要分兩大類型,一種是眾包,一種是專送,專送外賣員基本上都會簽合同,但他們的合同五花八門,這43%專送外賣員群體也跟我們調查的結果基本相同。專送和眾包現在在外賣行業裏面基本是各佔一半,但是簽了書面合同的簽的不一定是勞動合同。我們調查過程中收集到的數據顯示,他們的合同五花八門,承攬合同、合作合同、勞務合同,甚至還有承包合同,名字形形色色。外賣員往往會以為簽了合同的就是勞動合同,因為很多外賣員學歷不是特別高,但其實簽勞動合同的現象非常少,即使是簽了合同,它也有很多方法來規避法律義務。現在又出現了一種靈活用工的新模式,專門針對專送外賣員,讓代理商規避勞動法的義務,待會兒我們會講。

另外,超時勞動的現象非常普遍。雖然一些平台會宣稱,這些外賣員是自由靈活的自僱者,但其實上所有的外賣員工作時間都會在10小時以上。

它的總體收入較一些製造業要高,尤其是沿海地區製造業需要加班,一般製造業的工人加班的話能拿到5000、6000,不加班的話2000到3000很普遍。但是像外賣員的話,他們基本上都能達到6000元以上,絕大部分都達到5000到6000元的收入區間,這是北京的情況,但月收入過萬的其實非常少。

外賣員罰款的現象非常普遍。請假超過規定的休息日、暴雨天不出勤、客戶投訴及差評、工作中不穿制服等都是規定中的罰款項目。而快遞員罰款更嚴重,嚴重在哪裏?因為快遞員丟一件快遞要賠很多錢。雖然罰款頻率沒有外賣高,但它一旦罰款,數額是非常巨大的。

百度貼吧裏面有快遞員的一些留言。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快遞員在2018年雙十一的罰款有15000多塊錢:

「在XX公司幹了快兩年了。給我第一的感受,就是如何接受總公司的罰款。對於總公司對你的罰款是無條件接受,沒有任何回搏的餘地。辛辛苦苦為公司服務,換來的只是無奈的忍耐。公司不考慮員工的付出,不考慮快遞員的辛苦。雙十一沒白沒黑的勞動,一個月下來,換來的竟然是更多的罰款。一個雙十一付出的比平常多幾倍甚至更多的努力,結果總公司給出的是更多的罰款,讓快遞員接受。2018的雙十一我們總共的罰款竟然是一萬五千多塊,一萬五千塊相當於四五輛的大貨車的快遞白送。一萬五千多件,一個快遞員一天送500件也要送一個多月,一天送500件,一個月下來快遞員就可以長期休息了。對於總公司一萬五是九牛一毛,可對於我們快遞員就是心血和汗水換來的養家餬口的錢,XX公司的冷血是在是令人髮指。」

這是一張網上的資料——一個快遞員11月份的工資單,最後計算下來,公司還要倒扣他1582塊錢,這還是挺嚴重的。

在2019年的調查中,我們涉及了工傷職業傷害的部分,可以看到,工傷事故類型中主要是交通事故,還有來自第三人的意外傷害,跟商家或者跟消費者/客戶關係緊張的時候發生的情況。

另外,由於送外賣、送快遞,導致他們的作息規律跟平常人有很大的差別,這些在外賣員中經常見的身體疾病,這些雖然沒有被列入職業病目錄裏面,但是在他們群體中非常常見,包括胃病(由於飲食不規律)、頸椎病、腰椎疾病、關節炎等。這都是因為不管風吹雨打、冬天夏天,他們都會騎着自己的小車車,給大家送外賣,導致腰椎、頸椎、關節炎這種非常嚴重的疾病。

另外,很多外賣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頭盔、護膝、口罩、電動車的定期維修、高温和低温的時候必備的物品,都是外賣員自己來準備的。眾包騎手的話,很少有代理商企業或者是平台主動給他們購買這些東西的。

此外,受傷之後,有67%的外賣員都會選擇啥都不幹,自己忍着。一是怕麻煩,二是怕一旦去主張自己的權益的話,就會被站長開除,丟了工作。就企業而言,外賣員受傷之後,32%置之不理,22%敷衍了事,這是外賣員反映的一些情況。當然因為調查過程中,受傷的外賣員也比較少,所以樣本量可能會小一點。受傷之後77%的受訪者都沒有拿到任何賠償。

最後2019年調研也希望讓大家了解一下外賣員的訴求,看看能為他們提供什麼幫助:70%以上的外賣員主要希望有更多的法律援助和工傷保險,其餘還有加強普法培訓等等。

2021年1月17日,餓了麼送貨車手在北京東城區等待接種新冠疫苗。
2021年1月17日,餓了麼送貨車手在北京東城區等待接種新冠疫苗。

二、2020年,外賣騎手勞動境況的新變化

再來給大家看一下我們今年的報告。先大概介紹一下我們這兩年之間的報告的區別。我們在2020年主要是針對外賣員群體,沒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再進行涉及快遞員的調查。另外,相較於2019年,新增了對於外賣員普遍的勞動權益,以及職業傷害情況的調查,主要是想調查對外賣員造成直接傷害的原因。調研方式除了問卷之外,還包括一系列的訪談。

還有,今年的調研,其實要非常感謝盟主,因為2019年我們招募了很多大學生志願者幫我們來發問卷來做,我就是大學生志願者之一。但是到2020年的時候,因為疫情,我們調研進行得非常艱難。最後依靠盟主的幫助,完成了我們大部分數據的蒐集。

另外,2019年報告主要焦點是造成外賣員所面臨的現狀的原因,同時我們也有一些跟2019年報告不同的一些結論。我們報告的方法主要包括訪談和問卷,調研的地點都是在北京,大家可以看到在這些地區一共蒐集了300多份問卷。就我而言,我理解的這些所謂的「互聯網+」的行業,很大程度上是鑽了一些勞動法的空子,創造出來這樣一種新的用工模型。

在這裏要指出的是,在外賣裏面有一對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專送騎手和眾包騎手。在外賣行業、外賣平台和外賣員中,都把它們清晰地界定為兩個群體。包括我們所接觸到的法律實踐而言,這兩類騎手在法律意義上,不管是仲裁的判定,還是法律專家的解讀,都把他們看做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法律關係。非常有必要把他們兩者區分開來。

專送騎手

全部是全職工作,隸屬於平台-加盟商-站點三個層級,接受嚴格的線下管理,三公里內配送價固定,每天也有固定的送單量,其一般與加盟商或者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眾包騎手

可能兼有其他工作,下載註冊配送專用APP即可成為騎手,送單僅接受平台獎懲規則的約束,配送距離、工作時間和配送單量沒有強制性的要求,主要是派單,也可以自己搶單。根據配送APP的協議,眾包騎手與配送平台之間存在居間法律關係。

普遍來講,專送外賣員他們是有勞動關係的,但他們的勞動關係不是跟外賣平台,而是跟平台下面的代理商。平台會把自己的業務外包,往往一個商區會有三四家站點,把這裏的業務承包給某一個,比如說叫北京小紅帽貨運有限公司,這個公司在這裏設一個站點,這個站點的騎手跟代理商(北京小紅帽)應該是有勞動關係的,但現實我們往往比我們設想的要複雜得多。而眾包騎手的話,一般不認為他們有勞動關係。眾包註冊的時候,外賣平台就把自己界定為一個區間的這樣的一個協議,另外,他們也沒有直屬的代理商。這就是眾包騎手跟專送騎手在法律上的區別。

相比於去年,今年的工作時長明顯是要稍微高一些。每天工作11個小時的外賣員的佔比增加達到了64.8%。另外,讓我們很意外的是,外賣員的工作壓力都很大。比如疫情期間,有一位在西城區工作的外賣員的流調軌跡公布,我們會看到他每天接30多單,一個月不休息的話就要接900單以上。絕大多數外賣員每月送單量都在700單以上。而且有的單很難送,我們在調查過程中遇到了幾個「頂級」——在外賣員眼裏是頂級難度,而且最不願送——的單,在那種非常密集的、可能有幾十層的寫字樓,一個電梯都要等半個小時,外賣員說還不如自己跑上去。在那種寫字樓,中午高峰的時候,外賣員都是跑着送餐跑着下來的,非常辛苦,他們都不願去。

然後我們看一下專送和眾包、全職與非全職工作的比例,這是對他們的勞動關係研究的重點。專送跟眾包這樣這兩大群體在外賣員中的比例基本上各佔50%。另外,有一些平台,比如美團還推出了「樂跑騎手」,蜂鳥最近推了一個叫「優選騎手」,這些都是在眾包騎手裏面又進一步加強管制,讓眾包騎手接受專送騎手的管理,同時又維持作為眾包騎手的法律關係。

與外賣平台所宣稱的「眾包騎手都是兼職工作」不同,我們可以看到專送和眾包的比例大約是各一半,但是在騎手總體裏面有將近90%的騎手都把送外賣作為他自己的唯一工作,當作自己的謀生手段。如果每天都這樣的話,其實眾包騎手的工作強度、工作壓力以及受平台的管控的程度,是不亞於專送騎手的。但從法律關係上來講,他們是不一樣的,很多騎手都是計件工資,大家都是了解的。

關於超時投訴和罰款現象,我們可以看到,對外賣員來說,最難辦的就是客戶差評投訴,以及禁止電動車進小區、學校。我還記得我上學的時候,有一次一個外賣員來我們學校送外賣,不顧保安的阻攔,衝過層層障礙來到了我們宿舍樓下。但是保安隨後就追來了,追來之後就要收繳他的車,那個外賣員當時就給他跪下了,其實是很讓人心酸的場景。但這樣的場景其實也很常見,不單是保安收車的時候他們會跪下。深圳最近在嚴厲打擊無牌照的電動車,這種外賣員下跪的視頻和圖片就出現了很多。在外賣員的圈子裏面,大家對此都是深惡痛絕的,盟主可能也看到過,這些事在騎手們的微信朋友圈裏面傳得很厲害。(收車)對他們來講是非常大的一個困擾。

關於罰款跟罰款的頻率,就罰款的主體而言,專送外賣相對於眾包來講會更加嚴格,而且罰得更多。先是平台罰站點、罰代理商,然後代理商再來罰外賣員。通過這樣的一層關係,專送的外賣員罰款往往會比眾包的更加嚴重,因為眾包直接由平台在 App上向他們罰款,比如說你超時或者產品損壞,系統中就顯示對應種類的罰款。而專送外賣員,我們去調查的時候發現他們被罰了很多款,比如我今年下半年援助的一個美團買菜的專送外賣員,工作6個月,站長罰了他4540塊錢。他非常生氣。後來我們都幫他要回來了。

但這種現象太普遍了,對眾包外賣員來說,可能一單超時就扣幾塊錢,但是對專送外賣員來講,一單超時可能就要扣他一天兩天或者是幾天的工資,罰得很厲害,而且毫無理由。

超時這個現象在外賣員中很普遍。在造成超時的原因中,有三個原因非常突出:一是商家出餐慢,二是平台設定的配送時間短,三是平台設計的路線不合理。這些都是造成商家跟外賣員矛盾的主要的原因。工作滿意度我們就不分析了,普遍都不高。

下面分析一下數據。我先給大家呈現一款眾包APP的獎懲規則。最左邊的是點進去後最先出現的一個頁面,大家會發現,平台規則就一項,騎士管理規則有二十二項。但實際上你點開之後,你就會發現平台規則有很多,二十二項每一項點開後都可以再進行延展。所以,騎手的獎懲規則是非常嚴格和精細的,這導致騎手的勞動過程完全處在這個APP和壟斷平台的精準的控制之下,動輒得咎,不得不在平台的這樣的一個管理規則之下。

其次我想跟大家比較一下製造業流水線工人和外賣員的工作,給大家一些直觀的體會和感受。

恩格斯他曾經在《英國工人階級經濟狀況》裏面講到,「僱傭勞動下的工人,他的活動被局限在瑣碎的機械性的操作上,一分鐘一分鐘固定不變的,重複着年年都是如此。」

還有這首詩,是在富士康自殺跳樓的許立志所寫的,我覺得其實可以代表絕大多數流水線上的製造業工人狀態:

車間,流水線,機台,上崗證,加班,薪水 我被它們治得服服貼貼 我不會吶喊,不會反抗 不會控訴,不會埋怨 只默默地承受着疲憊 駐足時光之初 我只盼望每月十號那張灰色的薪資單 賜我以遲到的安慰 為此我必須磨去稜角,磨去語言 拒絕曠工,拒絕病假,拒絕事假 拒絕遲到,拒絕早退 流水線旁我站立如鐵,雙手如飛 多少白天,多少黑夜 我就那樣,站着入睡

——許立志 《我就那樣站着入睡》

大家可以體會得到,他的思想和思考,與他的身體是完全脱離的。身體在流水線上就像一台機器一樣,隨着流水線的進行,一個一個地進行操作。就像去年很火的《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這篇文章所寫:

「系統要求騎手越跑越快,而騎手們在超時的懲戒面前,也會盡力去滿足系統的要求,外賣員的勞動越來越快,也變相幫助系統增加了越來越多的『短時長數據』,數據是算法的基礎,它會去訓練算法,當算法發現原來大家都越來越快,它也會再次加速」

「在爆單時送餐,送到最後,整個人都麻木了,全憑本能在跑,沒有了人類的情緒反應」。

高峰時期爆單的時候,他們會提到「自己整個人都是麻木了,全憑本能在跑,沒有人類的情緒反應」。不管是資本主義剛開始的時代裏的工人,還是後來的流水線上的製造業工人,還是現在的騎手,大家都在這樣的一個機器裏。人在機器、在算法系統面前都是被控制的,這篇報導最後提出來程序員要有人道主義精神,但我並不認為這是程序員的問題,他們其實都是僱傭勞動制下的勞動者。

為什麼我會講到這裏?下面我試圖給大家分析一下,中國的外賣行業是怎麼發展起來的。

2019年8月17日,上海美團快遞員乘坐自動扶梯送食物。
2019年8月17日,上海美團快遞員乘坐自動扶梯送食物。

三、中國外賣行業發展史

從2012年到2013年初,外賣第三方訂餐平台剛起步。在更早期,很多餐館開始訂餐是因為他們生意比較好,除了堂食之外還能外送。尤其隨着寫字樓增多,白領增多,慢慢產生了這樣的需求。一般是一些生意比較好的餐館,會給一些白領留下自己的電話,讓他們通過打電話來訂餐。中間還有一段時間出現過網頁訂餐。

盟主曾經跟我講過,他自己在北京闖蕩的這麼些年,他所在的餐飲跟外賣行業是怎麼發生變化的。待會兒如果有時間可以讓他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個契機是,隨着移動互聯網跟智能手機的普及、技術的發展,第三方的訂餐平台的發展是非常迅速的。在2013、2014年的時候,像美團跟餓了麼,開始以APP的形式普及開來。

擴張期是在2014到2015年,我依稀記得當時補貼大戰的盛況。2014年,美團跟餓了麼的大戰首先在校園開始:「餓了麼每單減5元你知道嗎?」「美團外賣低調減單你知道嗎?」這大概就是當年補貼大戰時搶佔市場的情況。不管對外賣員、對商家、對消費者這三方來講,都是一個利好時期。因為平台投入了很多補貼,但這樣的補貼期往往是非常短的。

已經過了將近7年之久,我們很難找到這些平台2014年的那些資料,但我們可以看到2015年當時的新聞報導里的截圖:一位姓陳的騎手每個月有500單的任務量,早上10點下班,晚上6點下班,8小時工作制,每個月能拿到4000多元的月工資。相對來講還是比較輕鬆的。

2014年是學生市場,2015年百度外賣率先進入了白領市場。我覺得這個投資眼光還是很好的,因為就訂餐市場來講,白領絕對是訂餐、吃外賣的主力。

2014年、2015年差不多形成了美團、餓了麼和百度三足鼎立的局面。2015年可以看到一個重要的變化——很多早期進入這個市場的外賣員就有經歷——美團當時招外賣員是簽勞動合同的,不繳納公積金,但是繳納五險,包括像工傷保險這種強制性社會保險都是繳納的。但隨着眾包模式的上線,美團就不再直接僱傭了。

現在在一些偏遠的地方,比如新疆,平台想要開拓市場,可能找不到這樣的一級代理商、二級代理商,就會考慮直接僱傭一些人來開拓市場。但是在東中部、東部這樣一些發達城市裏,平台直接僱傭的情況幾乎已經絕跡了,絕大多數都是眾包和專送的外賣員,也就是勞務外包或者所謂靈活用工的模式。

接下來是第三階段,也就是2016到2017年的壟斷形成。我們可以看到一些融資併購事件。直至現在,美團和餓了麼平分秋色,一些規則也越來越不合理。我們不光能看到外賣員的情況,還可以看到壟斷平台形成之後,一些入駐平台的商家也被迫在餓了麼、美團之間做選擇。這對消費者、商家也好,外賣員也好,都是很不利的。完全壟斷意味着平台擁有這樣的話語權。

2016到2017年,情況發生很明顯的變化。報導中這位陳姓外賣員說:「8小時工作制成為歷史。」中午11:30到下午2:30必須在崗,晚上5:30到8:30也得在路上,而且隨之而來的規則和罰款越來越多。這個案例只是給大家大概參考一下,因為很古早的這種2014、2015年的資料都很難找到了。

在2018年的時候,一家網約車公司滴滴曾經試圖跟美團、餓了麼競爭,當然前提是因為美團自己想要開拓網約車業務,滴滴隨後進行商戰,要來推外賣的業務。於是它們在無錫相遇了,開始補貼大戰。在這個時期,外賣小哥郭俊一天就接單了1000塊錢。之所以講這樣的一個故事,就是給大家復原一下,平台最開始擴張期間的這種不理智的野蠻擴張的行為。他接了7天的單,但兩三天後就草草結束了,因為當地的反壟斷機構約談了他們,後來就停止競爭了。

2016到2017年,我們從擴張講到壟斷形成,形成壟斷之後,外賣員的境遇其實落差很大,也出現了很多眾包、靈活用工的模式。另外就是2018年至今,即時配送行業出現了更加惡性的競爭。原來只送外賣,現在城市裏的短途配送,比如買菜等模式出現。美團上線美團買菜,順豐上線了順豐同城,很多原來做物流的企業都紛紛上線一些這種模式,直接導致配送行業有更多的資本湧入,帶來更加惡性的競爭。這個時候,平台對外賣員就不再是用勞動關係來吸引了,而是直接通過靈活用工的模式來縮減自己的成本。

我為什麼要給大家講這個歷史,因為我覺得研究歷史最能幫助我們了解外賣員的地位是怎麼產生變化的。現在各大壟斷公司都有自己的研究院,它們想通過自己的研究院來發聲、影響政策。美團點評研究院上線後,2018年跟中國物流協會做了這樣一個報告,把整個行業裏面從擴張到壟斷實現的過程完整地呈現出來了。2009年是餓了麼上線,2010年是這樣的一些平台上線。最重要的一個時間節點,也是他們引以為傲的節點,是2015年,各種眾包模式上線,京東眾包、美團眾包、蜂鳥眾包,把這種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全給偷換成了這樣的眾包關係,縮減了很大一筆用工成本。

另外,在2018年,也就是惡性競爭發生的這幾年當中,像阿里、滴滴這樣一些互聯網的巨頭都開始送外賣,叫即時配送。它們不只送外賣,還會送商超、便利、文件等等。「閃送」就是同城送文件的一個很重要的平台。

當然,我們主要關注的是用工模式的變化,2018年的報告裏面講,它們主要有三種用工模式。第一種叫自營,就是我剛剛講的這種運營方式,對應的是平台還直接招募外賣員,跟他們具有勞動關係,這種目前非常很少了。另外有加盟制,就是剛剛給大家講的專送外賣員。專送外賣員絕大多數都是這種所謂的加盟制組織下的。另外就是眾包模式,當然就是平台之間來定。

除了自營、加盟、眾包,2018年之後還出現了一種模式——當然可能不止2018年,更早的時候也有,但2018年之後大規模的很多——我們在做法律援助和在調研過程中問到了一種情況。大家可以看這個平台,叫「訂個活」。我記得2020年國家網絡研究中心出了一份共享經濟年度報告,推了一個企業叫「好活」,這些平台都叫靈活用工平台。

它們的邏輯是什麼?求職者,比如外賣員,註冊一下「訂個活」的APP,就可以一鍵創建個體戶,他就有了營業執照,成為了個體工商戶。作為個體工商戶,跟代理商企業合作的話,其實你們無論如何都不能被認定為勞動關係的,而是會被認定為合作關係。很多勞動法義務,比如說最低工資、加班費、工作時長、法定節假日不許加班、強制性地繳納五險一金等等,這些義務,企業都可以不用負擔。

如果打官司,單從法律訴訟的角度來講,眾包外賣員是很難推翻他註冊時簽的協議的,基本上都會被認為不具有勞動關係。但就專送外賣員來講的話,一般只要證據充分的話,還是能認定成勞動關係的。我自己今年下半年以來就援助了好幾個專送外賣員,大概有一半能被認定為勞動關係,另外一半證據不充分的就輸了官司。

但是「訂個活」會更「可惡」。比如說,眾包公司招了一個專送外賣員,它會告訴外賣員:你要下載這個APP,註冊一下我才能給你發工資。以這樣的一個名頭讓外賣員下載「訂個活」。有的甚至都不是APP,讓外賣員註冊個小程序,之後通過APP/小程序發工資。等到上了法庭,就會看到外賣員跟某個安徽的公司簽訂了一個承攬協議,安徽公司又跟把他北京的公司簽了一個合作協議,所以當庭他們就會主張專送外賣員跟代理商平台是合作關係或承攬關係。其實我從法律分析上來講的話,專送外賣員應當是一種勞動關係,而且如果證據充分是毫無疑問的勞動關係,但經過這樣的操作後,專送外賣員的法律地位其實變得跟眾包差不多,都成了承攬或者合作的關係。

主持人:大家也可以多關注一下「初級小法師」的知乎她應該是剛開始寫配送平台的歷史,有個欄目叫「暢遊史海」。配送平台的歷史不僅是她所說的商戰史,同時也能呈現出騎手的勞動權益、勞動關係到底是怎麼變化的。

尤其是她最後講的這一部分非常重要。如果我們要做騎手的大學生朋友,我覺得第一步要把中間的這些「騙局」——可能騎手朋友不一定真的會去讀的這些條例,像站點或者是平台叫你註冊的這些軟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給釐清。另一步就是互相之間建立聯繫,就像有過外賣騎手經驗的盟主已經在做的一樣。在第三篇的文章中會有盟主給我們分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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