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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監警會發表「反修例運動」審視報告,林鄭月娥重申不作獨立調查

2020年5月15日香港,林鄭月娥在政總舉行記者會。

2020年5月15日香港,林鄭月娥在政總舉行記者會。攝:陳焯煇/端傳媒

刊登於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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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發表「反修例運動」審視報告,林鄭月娥重申不作獨立調查

香港監警會今天發表有關「反修例運動」的全面審視報告,涵蓋「612 中信大廈」、「721 元朗白衣人肆意襲擊市民」、「831 港鐵太子站」等多宗事件。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傍晚召開記者會,重申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調查警隊。她表示自己花十個小時讀畢報告,讚揚監警會努力核實資料,務求以事實為依歸,希望社會大眾能公道評價報告。

儘管監警會報告審視警方行動,惟林鄭月娥的記者會佈景板採用了多場示威的照片、包括示威者佔領道路及立法會的情況,但未見任何警方處理示威期間的行動情況。佈景板中央,寫上字眼「香港的真相(The Truth About Hong Kong)」。

612 中信大廈事件

警方當日在民陣已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範圍內、向人群中央施放催淚彈,引發大量集會人士恐慌及湧入中信大廈。

監警會提到,由於事件仍然處於司法程序、投訴處理程序,不宜評論警方行動是否恰當。不過,監警會建議警方檢討事件,強調在一個已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進行期間,假如警方認為有必要中止集會,應該與集會主辦單位商討。

71 示威者搶佔立法會事件

監警會指出,警方當日的風險評估有誤,沒有及早採取措施,最終未能達成確保立法會完好的目標。

721 元朗白衣人肆意襲擊市民事件

監警會指出,警方未有及時收集、整理及向指揮階層通報行動情報,以致未能及時採取行動,同時也低估了互聯網信息對推動示威活動的影響。另外,監警會認為警方未有充份考慮防範措施,以避免可能發生的暴亂。

監警會提到,警方當日錯失介入事件的機會,當晚在港鐵元朗站內及附近數次襲擊,皆未見警方到場,引發市民對警方的不信任。事後當社交媒體就警方當晚嚴重不當行為的傳言發酵之際,警方也未有即時採取行動、以平息揣測。

另外,監警會指出當晚 999 來電數量突然急增,為新界區 999 控制台帶來極大困難。監警會批評有人試圖蓄意令 999 報案系統超負荷,目的顯然是為了癱瘓 999 控制台,令系統無法回應真正緊急電話,做法不負責任、具破壞力。

有關事發當晚在南邊圍的情況,監警會指當時雙方人數眾多、兩批人均手持木棍,認為警方進行拘捕不切實際、只會令緊張情況升溫,而將兩批人分開是適當的行動。

就外界質疑當晚有傳媒拍下警司與白衣人「拍膊頭」的一幕,監警會認為該名警司有充份理由與白衣人交談、以指示白衣人返回南邊圍,監警會認為這並非雙方勾結。

監警會特別提到,監警會並無法定權限或能力,以審查有關警務人員與黑社會成員勾結的指控,強調有關指控只能由執法機關調查。

811 港鐵站內施放催淚彈事件

有關警員當日在太古站內發射胡椒球彈、期間瞄向示威者頭部,監警會指出警員不應瞄向示威者頭部,並認為警方目前缺乏指引禁止警員瞄準肩膊以上部位發射胡椒球彈。

而就警方當日在太古站及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監警會建議警方加強使用催淚彈的相關規例及指引,特別應留意使用時的實際環境、通風程度,以及國際標準、製造商規定等。

831 太子站事件

監警會指出當晚有示威者嚴重破壞旺角站設施,隨後乘搭港鐵往太子站,期間有示威者更衣裝扮成一般乘客。監警會認定,警方進入太子站採取迅速的執法行動,對於恢復站內秩序和法紀是必須的。

監警會提到,警方關閉及封鎖太子站出口屬合理決定,可以避免其他示威者進入站內支援被捕人士、襲擊警員及破壞車站。

監警會提到至今並無涉及「831 事件」的失蹤人口報告,而且監警會認為要掩蓋公眾場所有人死亡的事需要大量個人、部門及機構勾結,事情「幾乎不可能」。因此,監警會認為當晚站內有人死亡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主張」。

監警會指出,警方、消防處、醫管局及港鐵在反駁毫無根據主張時反應緩慢,任由不實傳言在網上發酵。

另外,監警會並無評論警員在車站內所採取的武力。監警會認為警員要自行判斷,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監警會預期警方會檢討所有事件,以及在有充份理據時、按章處理在處理示威活動期間未有遵循警隊指引和法例的警員。

警員身份識別問題

監警會指出「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的戰術裝束自2017年1月獲批准使用,該套裝束並不被視為警隊制服,而警方從未下達任何指令、要求「速龍小隊」在該套裝束上繫上布肩章。

監警會指出,識別「速龍小隊」成員的方式,包括行動呼號、各支隊伍內個別隊員配備的裝備及武器、警員身高體形等外表,以至警員出勤記錄,包括隊伍部署位置。監警會認為,「速龍小隊」成員在頭盔貼上識別記號或職級,可讓人易於識別小隊個別成員,符合國際慣例。

監警會認為,警員展示身份識別旨在問責,也是警隊規定、以及警員對推動警民合作的承諾;展示警員編號或職級及名牌,是維持問責制及透明度的關鍵,有助加強公眾對警方的信任和合作。

不過,監警會認為,警方目前有關大型公眾活動期間識別警員身份的內部指引、展示行動呼號、在頭盔展示編號等措施,已經符合國際慣例。其中,使用特定代碼套用於個別警員的做法尤其見效,平衡保護警員及向公眾問責。

新屋嶺扣留中心

警方去年8月11日使用位置偏遠的新屋嶺扣留中心處理及拘留至少53名被捕示威者,事後傳出警員在扣留中心內虐待被捕人士。

監警會指出,新屋嶺設施不足,並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人士,而被捕人士可能在被捕時已經受傷,警方應該將他們直接送往醫院治理、而非首先送到羈留設施。

監警會提到,新屋嶺扣留中心沒有閉路電視、錄影會面設施、警署中央電腦系統、合適的會面室,也沒有供訪客及代表律師使用的泊車位、等候處。相反,扣留中心只有一部固網電話可以聯繫外界,另外新屋嶺一帶的流動電話網絡不穩。

林鄭月娥:不作獨立調查,受邀人士均以個人理由拒絕參加「獨立檢討委員會」

林鄭月娥傍晚召開記者會,形容監警會報告內容「全面、客觀、以事實為基礎,極有分量」,並重申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調查警隊。

林鄭月娥表示,港府接納監警會提出的52項建議,她已要求保安局長成立專責小組、親自督導小組研究每項建議,有需要時徵詢監警會意見,並定期向她匯報進度。

林鄭月娥認為,監警會提出的建議當中有部份應該優先處理,包括檢討在大型公眾活動中如何協助記者,而不對警方執法行動造成障礙;提升警方監察社交媒體能力,迅速及有效處理公眾關注和不實的惡意消息;汲取新屋嶺扣留中心經驗,檢討臨時羈留處的安排及改善措施;以及在大型公眾活動期間的警員身份識別。

另外,林鄭月娥提到去年提出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透露此前邀請社會領袖、專家等參與,數人原已答應承擔職責,但其後均以個人理由表示未能參加。她表示,港府會待疫情過後,再決定如何推展相關工作。

林卓廷:監警會報告「垃圾」,嚴重扭曲香港過去半年情況

立法會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回應監警會報告,形容報告是「垃圾」、嚴重扭曲香港過去半年情況、特別是淡化「721 元朗襲擊事件」。

林卓廷指出,監警會整份報告沒有對警方作批評及譴責,並嘗試淡化、合理化去年7月21日元朗一帶黑社會襲擊市民的行為。他形容,監警會有如充當警方的公關顧問。

監警會成員由特首委任,成員大多為建制派人士,而且監警會沒有法定調查權力,只能向警方提供意見。因此,輿論一直要求港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全面調查「修例風波」,而反對單由監警會調查「反修例運動」期間的警方執法問題。

文憑試歷史試題爭議:楊潤雄要求考評局取消試題

香港中學文憑試(DSE)昨日(14日)舉行歷史科考試,其中一道試題引發爭議。教育局繼昨晚發表聲明、譴責試題「嚴重傷害日本侵華戰爭中受到苦難的(中國)國民的感情和尊嚴」後,局長楊潤雄今天宣佈會要求考評局取消相關試題,同時派員到考評局了解出題機制

引發爭議的必答題,要求考生參考試題提供的資料、配合考生個人所學知識,回答是否同意「1900年至19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的陳述。試題提供的資料,包括一篇取材自1905年日本法政大學時任校長的一篇文章、一篇1912年黃興寫給日本政客的書信,以及一篇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三井財閥簽訂的合同。

楊潤雄:試題選取資料偏向一方、具引導性

楊潤雄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試題選取的資料信息相近、偏向一方、具引導性,極可能導致偏頗的結論。他認為公開試試題出現如此令人感覺偏頗的設計,不符合課程宗旨。

楊潤雄表示,下週一(18日)會派出教育局一隊熟識課程的人員到考評局,了解出題及審批試題的機制,同時了解今次歷史科考試準備過程中有否嚴謹跟從機制。

另外,楊潤雄稱會要求考評局取消相關試題,而就考試評分會作適度調整,以確保所有考生得到公平對待。教育局也會檢討現行機制,體現教育局在文憑試的監管角色。

在場記者提及,中共中央已故主席毛澤東也曾於1961年發表感謝日本侵華的言論。楊潤雄回應稱,相信每段說話的背景不同,各有想表達的意思,未必完全跟從字面解釋;他強調今次爭議在於應否把這些資料放在文憑試試題中、讓學生作出分析及結論,爭議和「(中共)領導人說話的對與不對是兩碼子的事」。

中共官方記載毛澤東六次感謝日本侵華,楊潤雄稱「說話背景不同」

記者所引用的毛澤東言論出自1956年,目前收錄於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纂的《毛澤東文集第八卷》——

1961年,毛澤東與日本社會黨國會議員黑田壽男會談期間,憶述自己在1956年接見日本日中輸出入組理事長南鄉三郎時所發表的講話:「日本皇軍過去佔領了大半個中國,因此中國人民接受了教育。如果沒有日本的侵略,我們現在還在山裏,就不能到北京看京劇了。正是因為日本皇軍佔領了大半個中國,讓我們建立了許多抗日根據地,為以後的解放戰爭創造了勝利的條件。日本壟斷資本和軍閥給我們做了件好事,如果需要感謝的話,我倒想感謝日本皇軍侵略中國。」

根據中共官方刊物記載,包括1956年這次講話,毛澤東曾經至少六次感謝日本侵華。

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局方會嚴肅處理外界意見

就今次爭議,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表示,局方會嚴肅跟進處理外界對試題的意見,但目前不宜評論試題。

蘇國生重申考評局有既定機制,包括審題委員會、科目委員會,也有多項指引擬定試題,試卷經反覆討論、獲得一致接受才定稿,試後也會檢討試題用詞、方向等,檢討結果會交由審題委員會作參考、跟進,以為新一年試題作調整。

教協:教育局嚴重踐踏教育專業、剝奪教育界自主空間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簡稱:教協)強烈譴責教育局,批評教育局在欠缺理據的情況下、史無前例地就考評局試題作出譴責。教協形容事件性質十分嚴重,反映教育局為了追求「政治正確」,而扼殺考核中的討論空間,而且是對教育專業的再次嚴重踐踏,實際是再次剝奪教育界專業自主的空間。

教協批評教育局做法是政治凌駕教育,嚴重衝擊考評制度,批評港府將香港教育進一步推向「箝制式教育」。教協指出,歷史科考核以開放式試題為主,評分着重考生對重要史實的全面掌握,而非考生的立場;同時,試題提供的參考資料僅輔助考生立論,並不等於考生必須同意參考資料,考生作答時也需要援引史實,並非只靠參考資料立論。

《明報》引述資深歷史科教師:學生結合個人所學,可輕易反駁試題資料

《明報》引述資深歷史科教師張兆聰指出,單憑試題提供的幾則資料,內容與涵蓋範圍並不足以充份探討命題,故考生需要結合個人所學、即日校課程教學內容,才可完整作答。

就引發爭議的試題,張兆聰稱不論從作答技巧及史實基礎層面上,均為「弊多於利」。他指出,雖然帳面上試題資料好像支持命題,但考生可以輕易透過自己所學反駁:「如第二項資料提及日本資助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學生可反駁稱所謂資金援助反映出日方的不良動機,試圖介入中國事務。」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重提在港推行「(中國)國民教育」

今次爭議也惹來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態,而且重提在香港推行「國民教育」的重要。

公署昨晚在 Facebook 發帖,引用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受訪時的言論,指出香港教育不可以成為「無掩雞籠」。

公署帖文引述香港教聯會聲明,質疑「考評局高級人員的政治立場已然影響了試題的設置」。另外,帖文引述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去年9月言論,指出「香港的國民教育,特別是(中國)國家意識的培養,到了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和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的時候」。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指令陳健波主持內會主席選舉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風波持續發酵。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參考法律意見,決定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指令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建波於下週一(18日)主持內會、當日選出內會主席。

梁君彥提到,參考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勳爵(Lord David Pannick)及大律師陳浩的法律意見後,作出相關決定。他承認今次是首次將《議事規則》第92條引用至立法會大會以外,但由於當前情況特殊,法律意見認為這是最有效、最快捷的解決風波方法。

立法會《議事規則》第92條訂明:「對於本議事規則內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立法會所須遵循的方式及程序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如立法會主席認為適合,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處理。」

梁君彥提到陳建波是財委會主席,而財委會的組成與內會相同,他認為陳建波是合適人選。他指出內會復會至今逾七個月,但仍然未能選出主席,已經影響立法會履行香港《基本法》第73條賦予的憲制責任。

梁君彥重申,他作為立法會主席,有憲制職責確保立法會事務得以有序、有效及公平地處理,同時確保立法會各個委員會、包括內會的相關規則和程序,不被個別議員用作妨礙立法會有效處理事務。

梁君彥表示,根據早前法律意見,現任內會副主席(指郭榮鏗)一直以來主持內會選舉的做法,不符合其權力及職能,因此決定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

陳健波對傳媒表示,明白今次檢得的肯定是熨手山芋,但為了令議會有效運作,他責無旁貸。他預告為了加快選出內會主席,下週一會議將不會處理規程問題,議員人數足夠就會投票選舉主席。

陳健波呼籲議員下週切勿霸佔會議室,或在會議期間採取肢體衝突等手法;他強調梁君彥是參考法律意見後作出決定,假如議員有所不滿,應該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泛民批評梁君彥聯手建制派「奪權」

泛民主派對梁君彥的決定表示憤怒,批評他徹底破壞及否定《議事規則》、內會守則,以至行之已久的程序和手法。

一直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郭榮鏗指出,《議事規則》及內會守則均有關於選舉的既定條文,因此《議事規則》第92條在此並不適用。

泛民議會召集人陳淑莊表示,梁君彥奪去郭榮鏗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權力,顯示梁君彥與建制派聯手「奪權」。同時,她質疑梁君彥「欽點」陳健波,做法有違立法會行之已久的「論資排輩」傳統慣例;假如按照慣例,郭榮鏗若決定不主持選舉,以年資計應由涂謹申取而代之。

另外,陳淑莊重申梁君彥徵詢外間法律意見時,從未諮詢泛民主派,而且至今仍有部份法律意見尚未公開,包括意見涉及範疇、徵詢意見原因等。

相反,建制派支持梁君彥的決定。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立法會主席是立法會事務的「最終負責人」、也是《議事規則》解釋及執行方式的「最終裁決者」。廖長江認為,梁君彥作出決定前經過深思熟慮。

「反送中運動」首名承認暴動的示威者被判監四年

香港「反送中運動」首名承認「暴動罪」的示威者,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

控罪指,22歲被告冼嘉豪於去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抗拒兩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不承認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兩項抗拒罪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區院法官胡雅文今天判刑時指,相信被告真誠悔意,但由於控罪嚴重,因此以監禁六年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被告入獄四年。

美參議院通過《維族人權法案》,要求華府就新疆人權問題加強對中共施壓

美國參議院於當地週四(14日)一致通過《維吾爾族人權政策法案》,法案要求總統特朗普鎖定侵犯新疆維族人權的中國官員及個人,隨後針對相關人士作出制裁。

法案下一步將交由眾議院審議,假如獲得通過,將交由總統特朗普簽署成法。中國政府早前曾經警告,假如美國國會通過相關法案,中方將採取報復措施。

《維吾爾族人權政策法案》由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提出。法案譴責中共在新疆以「再教育」名義設置勞改營,關押至少兩百萬名少數族裔穆斯林,建議華府加強向中方施壓,以回應中方侵犯新疆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及其他伊斯蘭少數族裔的人權。

假如順利立法,特朗普需要在180天內向國會提交報告,包括侵犯新疆維族人權的中國官員及個人名單。法案列明相關侵權行為,包括虐待;逾期扣留而不提檢控或不予審訊;綁架禁錮;對伊斯蘭少數民族施以殘酷、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待遇;以至公然否定生存、自由及人身安全權利。

法案要求華府根據相關名單實施制裁。不過,假如總統能對國會證明合符美國國家利益,法案容許暫緩執行針對個別人士的制裁。

另外,法案也要求國務院定期向國會提交報告,內容評估新疆人權狀況,包括估算被中共囚禁的少數族裔人數、能反映被囚人士所面對處境的情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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