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中文大學此次「反修例」調查報告的全面介紹、採樣方法及樣本特徵,可點其官方網頁查閱。9月5日至11日最新一輪民調結果的相關數據,可點此查閱。
特首林鄭月娥於9月4日宣佈,香港政府將正式撤回逃犯修例修訂,算是回應了運動五大訴求之一。不過,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於9月5日至11日替明報進行民意調查,發現四分之三的被訪者認為特區政府宣佈撤回修例、增加監警會委員、設立對話平台,和邀請學者對社會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四項措施,並不足夠,認為足夠的只有不到20%,其餘回答不知道。
另外,在一個0至10分的量表上,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度由8月調查的2.77分變為2.87分,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度由2.96分變為3.16分,算是停止了跌勢,但市民對警方的信任度繼續下跌,由8月的3.08分下降至9月的2.89分。同時,在9月調查中,繼續有8成受訪者認為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一言以蔽之,撤回修例並沒有改變民意。一直留意是次社會運動的人,應該不會對這結果感到奇怪,因為運動參與者的焦點其實早已轉移。筆者跟鄧鍵一、袁瑋熙和鄭煒組成的研究團隊在各遊行集會現場進行的調查顯示,自從7月14日沙田區遊行開始,遊行參與者最重要的參與動機,已經由「要求政府撤銷『逃犯條例』修訂」變成「表達對警方處理示威手法的不滿」。
在過去三個月,香港市民經歷了一個有條件的激進化(conditional radicalization)過程,政府不回應和平行動,成為了市民接納激烈行動的「條件」。
另外,隨著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的警民混戰、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時警方的不執法、8月11日警方在港鐵站施放催淚彈及向示威者近距離開槍、8月31日警察進入港鐵車廂追打示威人士等事件的發生,香港市民普遍認為警方使用過分武力的情況比示威者嚴重。中大/明報在8月進行的調查顯示,67.7%的受訪者認為警方有使用過分武力,認為示威者使用過分武力的市民只有39.5%。在9月調查中,認為示威者有使用過分武力的市民仍然只有39.4%,認為警方有使用過分武力卻微升至71.7%。
不過,警方由8月5日至9月10日,連續5個多星期逢周一至周五在下午4時召開記者招待會。警方的傳播和公關策略真的完全沒有影響民意的能力嗎﹖
要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可看看不同政治立場的市民在8月和9月的調查中如何看示威者和警方的武力。
下圖顯示,8月調查中,90.4%的本土派支持者認為警方使用了過分武力,只有16.3%的本土派支持者認為示威者使用了過分武力。到9月,100%調查中的本土派支持者認為警方使用了過分武力,認為示威使用了過分武力的本土派支持者則下降至6.0%。本土派支持者對衝突雙方使用的武力的看法本來就較一面倒,而在8月至9月之間,他們的看法比之前更加一面倒。在另一邊,建制派支持者也有類似情況,認為示威者有使用過分武力的建制派支持者由8月的82.4%上升至9月的91.3%,認為警方有使用過分武力的則由8月的18.4%下降至9月的8.9%。
我們見到的是,在政治光譜的兩端,人們對衝突雙方所使用的武力的判斷,都是更一面倒地傾向維護自己的一方。這些數字顯示,警方主動通過記者會發放訊息,如果對民意產生了影響的話,其影響可能是成功地鞏固了既有支持者的看法,但同時也進一步加深了勇武抗爭支持者對警方的負面觀感。
相比起來,民主派支持者中認為示威者和警方有使用過分武力的比例均微升。最值得留意的,是中間派或沒有政治傾向的市民,認為示威者有使用過分武力的比例由8月的53.2%微跌至9月的51.7%,認為警方有使用過分武力的比例則由51.3%上升至59.6%。
亦即是說,理論上應該較為「客觀」或實際上往往較為保守的中間派市民,在8月初至9月初期間,也變得對警方的武力持更為批判的態度。其中一個可能的解釋,就是8月31日警察在太子站進入港鐵車廂追打示威人士事件,對沒有既定政治立場的市民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行為。在今次運動的訊息傳播生態中,記者會的解釋,始終難以消解直播影像和網絡片段的威力。
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是,由8月初至9月初,示威者所使用的武力,客觀上是有所提升的,為甚麼認為示威者有使用過分武力的市民比例完全沒有上升﹖
這個問題的答案,明顯地跟是次運動中民意的激進化有關。回到6月中,中大/明報民調問到被訪者是否同意「在香港參與抗議活動,一定要堅持和平非暴力原則」,在一個5分量表上,回答「同意」或「非常同意」的有82.9%,到了8月的調查,同意該句說話的比例下降至71.6%。在9月的調查中,相應比例再微跌至69.4%。若把被訪者按政治立場劃分,同意要堅持和平非暴力原則的本土派支持者,由6月的53.8%下降至9月的31.8%,在民主派支持者中,同意的比例也由85.2%下降至63.6%。
當然,同意和平非暴力的市民在整體上仍然佔大多數,因為該問題指向一個抽離了具體狀況的原則,當大家單純談抽象原則時,大部分人強調和平非暴力,是很正常的事。
不過,在這次運動中,很多運動參與者之所以對激烈行動表示理解甚至支持,是因為大型和平示威未能獲取政府的正面回應,在筆者的研究團隊進行的遊行集會現場調查中,同意「在政府一意孤行的情況下,抗爭者採取激烈行動是可以理解的」這句話的比例,在6月16日民陣遊行中是69.1%,到8月18日另一次民陣大型遊行時已上升至94.2%。
9月的中大/明報民調也加入了類似的問題(註),結果顯示,在全港市民當中,55.7%同意或非常同意「當大型和平示威都未能令政府回應時,示威者有激烈行動是可以理解的」,不同意的只有26.9%。亦即是說,就算在全港市民中,同意這句話的比例也過半,而且較不同意的比例高出一倍。
在過去三個月,香港市民經歷了一個有條件的激進化(conditional radicalization)過程,政府不回應和平行動,成為了市民接納激烈行動的「條件」。在這背景下,當政府一直不回應市民的訴求時,抗爭者使用更高程度的武力,就變成可以理解的行為,也因此,縱使示威者的武力由雨傘和路障進化到焚燒雜物以及汽油彈,反感的比例都沒有顯著上升。
民意接受激進行動,至少兩方面的條件,一方面是政府對和平理性行動的不回應,另一方面是示威者的武力抗爭並非沒有規範和約束的。
不過,這是否代表香港市民會接受沒有底線的武力抗爭﹖我們沒有調查數據直接解答這個問題,但筆者和研究團隊在三個星期前開始進行運動參與者焦點小組訪談,在已經進行過的5個焦點小組中,絕大部分參與者都承認,在運動過程中曾對一些激烈的抗爭行動感到困惑,但隨著運動的發展,警暴的提升,政府的不回應,他們開始理解和接受前線抗爭者的行動,甚至對縱火焚燒雜物和使用汽油彈都不太反感。
但同時,絕大部分參與者都強調不會接受完全無底線的抗爭。至於底線在哪裡,有參與者認為武力行動要有清晰和合理的目標,有參與者認為重點在「不傷及無辜」,有參與者強調在抗爭衝突現場對警方使用武力可以理解,但對並非正在執行任務的警員使用武力則不能接受,也有參與者認為最重要是不能搞出人命。
除人命問題,這些底線的著眼點都不在武力程度的高低,而在行使武力時的規範。所以,當談到8月13日機場行動中,有示威者向環球時報記者動武時,雖然事件其實並沒有涉及很高程度的武力,雖然很多焦點小組參與者都指出事件有灰色地帶﹙例如該記者的行為的可疑之處﹚,但也有不少焦點小組參與者明言不認同相關行為。
我們也可以想見,當群眾對群眾的場面出現,抗爭者在受到襲擊時自衛,理論上固然無可厚非,但旁觀者未必看得清楚是誰先出手,對抗爭者在自衛時使用的武力是否合乎比例也可能有不同的判斷。抗爭者如何應對附帶暴力威脅的反動員,可能是民意會否繼續理解勇武抗爭的關鍵。
總而言之,民意接受激進行動,至少兩方面的條件,一方面是政府對和平理性行動的不回應,另一方面是示威者的武力抗爭並非沒有規範和約束的。民意有條件的激進化,代表著香港人在過去兩三個月一直反思「暴力」和「和平」的定義,從而對相關問題發展出更複雜和仔細的看法。
Martin Luther King Jr.曾經把和平分為負面和正面兩種,這對概念後來被學者Johan Galtung作更為系統的闡釋。負面的和平(negative peace)指社會在表面上沒有衝突和暴力的存在,不過,負面的和平往往只是通過威脅或支配關係來維持的,「和平」的表象背後可以有嚴重的對立,也可以掩蓋著各種不平等和不公義。
正面的和平(positive peace)則是社會上不再有結構性的或制度性的暴力,當公義存在時,人們自然會互相尊重,人與人之間自然會有和諧的關係。特區政府一直強調「止暴制亂」,那只不過是嘗試製造出一種負面的和平而已,而縱使一個社會在一時之間出現負面的和平,那也不代表怨忿的消失,所以也不能確保衝突不會再次發生。如果特區政府真的希望社會能長治久安,需要嘗試建立的是正面的和平,而要朝這方向進發,首先就要正面回應市民對限制警權和政制民主化的訴求。
註: 因應研究對象,問題的字眼稍微修改為「當大型和平示威都未能令政府回應時,示威者有激烈行動是可以理解的」。
(李立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
说得好,那中国大陆游客也可以在美国奥斯丁达拉斯组织当地民众冲击州政府,在州政府的门派标志上面喷漆,一起烧美国国旗挂德克萨斯州旗。美国警察来了要抓人,就用枪和警察对射,然后如果有人被抓进监狱了的话就联系国际人权组织和大赦国际还有联合国人权组织,组织听证会谴责美国政府
根據編按提供的link,9月5-11日的民調樣本量應該是:
435 (固網電話) + 188 (手提電話) = 623 個成功個案
中间派转向是好消息
香港警察,名为执法,实则施暴,明明拿香港人的钱,替中共殴打香港人,就是港奸! 我们大陆人都看不起这种人! 大陆那么多维权,很多时候都是调外地军警才能镇暴,为什么?都是本地人,不忍下手。 你看看64,即使学生在广场静坐,有北京警察殴打学生吗? 我劝港奸尽早收手
好文章
『包容暴力』首先警察是社會之中唯一能合法行使暴力的的社會單位,是因為社會中的每個人約束自己,將行使暴力的權力交出。試問哪一位身體健全的人類沒有行使暴力的能力?然後社會會要求將已交出的行使暴力權力得到合理的,在有條件的,在有程序下使用。社會會監察那些暴力有沒有被合理使用,而使用的人亦會顧忌社會的反應,否則便會失去公信力和支持。哪現在究竟哪一方比較顧忌社會的反應?哪一方在考慮行使何種暴力時會害怕失去社會認同?哪一方即使沒有社會認同後仍然可以存在?究竟誰才是竊取了行使暴力權力的一方?雪崩正確來說是自然界中必然發生的自然現象,若強要為其冠以是非,可能要看那雪洗去了的是什麼,摧毀了的是什麼。
我应该是查到了调查报告的电子档,有疑惑样本等细节的可以看这里:http://video3.mingpao.com/inews/201909/20190916_mpsurvey.pdf
作為學術研究,從嚴謹性出發,還請附註採樣方法以及受訪者的人口學分佈信息。
样本数,具体采集了什么样本?
好文。和梁启智的分享共同引证了民情的变化,但同楼下说的没有各背景意见占人口的比例,仍弱于说明整体構成
静观其变吧,既然大多数的港人都觉得暴力可控,雪崩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
文中提到四大黨派和中立無黨派五組人士,但是沒有供給這五組人在香港人囗中的比例,所有的圖表分析就會有什麼意義呢?
筆誤:元朗白衣人事件日期為7月21日,非7月27日?
另外個人意見是,可以寫出這一次民調的總體樣本數目,還有各派別的比例。
第四段元朗白衣人事件應發生於721而非727,煩請更正。
已更正,多謝指出。
把和理非的香港人逼到这步花了整三个月。兔子急了也是要咬人的。不过建议示威者还是要以多样的方式抗争,把握好暴力的比例,着急容易出错。国庆将至,北京比你们还焦虑,慢慢跟他们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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