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中文大学此次“反修例”调查报告的全面介绍、采样方法及样本特征,可点其官方网页查阅。9月5日至11日最新一轮民调结果的相关数据,可点此查阅。
特首林郑月娥于9月4日宣布,香港政府将正式撤回逃犯修例修订,算是回应了运动五大诉求之一。不过,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于9月5日至11日替明报进行民意调查,发现四分之三的被访者认为特区政府宣布撤回修例、增加监警会委员、设立对话平台,和邀请学者对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四项措施,并不足够,认为足够的只有不到20%,其余回答不知道。
另外,在一个0至10分的量表上,市民对特区政府的信任度由8月调查的2.77分变为2.87分,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由2.96分变为3.16分,算是停止了跌势,但市民对警方的信任度继续下跌,由8月的3.08分下降至9月的2.89分。同时,在9月调查中,继续有8成受访者认为应该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一言以蔽之,撤回修例并没有改变民意。一直留意是次社会运动的人,应该不会对这结果感到奇怪,因为运动参与者的焦点其实早已转移。笔者跟邓键一、袁玮熙和郑炜组成的研究团队在各游行集会现场进行的调查显示,自从7月14日沙田区游行开始,游行参与者最重要的参与动机,已经由“要求政府撤销‘逃犯条例’修订”变成“表达对警方处理示威手法的不满”。
在过去三个月,香港市民经历了一个有条件的激进化(conditional radicalization)过程,政府不回应和平行动,成为了市民接纳激烈行动的“条件”。
另外,随著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的警民混战、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袭击市民时警方的不执法、8月11日警方在港铁站施放催泪弹及向示威者近距离开枪、8月31日警察进入港铁车厢追打示威人士等事件的发生,香港市民普遍认为警方使用过分武力的情况比示威者严重。中大/明报在8月进行的调查显示,67.7%的受访者认为警方有使用过分武力,认为示威者使用过分武力的市民只有39.5%。在9月调查中,认为示威者有使用过分武力的市民仍然只有39.4%,认为警方有使用过分武力却微升至71.7%。
不过,警方由8月5日至9月10日,连续5个多星期逢周一至周五在下午4时召开记者招待会。警方的传播和公关策略真的完全没有影响民意的能力吗﹖
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可看看不同政治立场的市民在8月和9月的调查中如何看示威者和警方的武力。
下图显示,8月调查中,90.4%的本土派支持者认为警方使用了过分武力,只有16.3%的本土派支持者认为示威者使用了过分武力。到9月,100%调查中的本土派支持者认为警方使用了过分武力,认为示威使用了过分武力的本土派支持者则下降至6.0%。本土派支持者对冲突双方使用的武力的看法本来就较一面倒,而在8月至9月之间,他们的看法比之前更加一面倒。在另一边,建制派支持者也有类似情况,认为示威者有使用过分武力的建制派支持者由8月的82.4%上升至9月的91.3%,认为警方有使用过分武力的则由8月的18.4%下降至9月的8.9%。
我们见到的是,在政治光谱的两端,人们对冲突双方所使用的武力的判断,都是更一面倒地倾向维护自己的一方。这些数字显示,警方主动通过记者会发放信息,如果对民意产生了影响的话,其影响可能是成功地巩固了既有支持者的看法,但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勇武抗争支持者对警方的负面观感。
相比起来,民主派支持者中认为示威者和警方有使用过分武力的比例均微升。最值得留意的,是中间派或没有政治倾向的市民,认为示威者有使用过分武力的比例由8月的53.2%微跌至9月的51.7%,认为警方有使用过分武力的比例则由51.3%上升至59.6%。
亦即是说,理论上应该较为“客观”或实际上往往较为保守的中间派市民,在8月初至9月初期间,也变得对警方的武力持更为批判的态度。其中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8月31日警察在太子站进入港铁车厢追打示威人士事件,对没有既定政治立场的市民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行为。在今次运动的信息传播生态中,记者会的解释,始终难以消解直播影像和网络片段的威力。
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是,由8月初至9月初,示威者所使用的武力,客观上是有所提升的,为甚么认为示威者有使用过分武力的市民比例完全没有上升﹖
这个问题的答案,明显地跟是次运动中民意的激进化有关。回到6月中,中大/明报民调问到被访者是否同意“在香港参与抗议活动,一定要坚持和平非暴力原则”,在一个5分量表上,回答“同意”或“非常同意”的有82.9%,到了8月的调查,同意该句说话的比例下降至71.6%。在9月的调查中,相应比例再微跌至69.4%。若把被访者按政治立场划分,同意要坚持和平非暴力原则的本土派支持者,由6月的53.8%下降至9月的31.8%,在民主派支持者中,同意的比例也由85.2%下降至63.6%。
当然,同意和平非暴力的市民在整体上仍然占大多数,因为该问题指向一个抽离了具体状况的原则,当大家单纯谈抽象原则时,大部分人强调和平非暴力,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在这次运动中,很多运动参与者之所以对激烈行动表示理解甚至支持,是因为大型和平示威未能获取政府的正面回应,在笔者的研究团队进行的游行集会现场调查中,同意“在政府一意孤行的情况下,抗争者采取激烈行动是可以理解的”这句话的比例,在6月16日民阵游行中是69.1%,到8月18日另一次民阵大型游行时已上升至94.2%。
9月的中大/明报民调也加入了类似的问题(注),结果显示,在全港市民当中,55.7%同意或非常同意“当大型和平示威都未能令政府回应时,示威者有激烈行动是可以理解的”,不同意的只有26.9%。亦即是说,就算在全港市民中,同意这句话的比例也过半,而且较不同意的比例高出一倍。
在过去三个月,香港市民经历了一个有条件的激进化(conditional radicalization)过程,政府不回应和平行动,成为了市民接纳激烈行动的“条件”。在这背景下,当政府一直不回应市民的诉求时,抗争者使用更高程度的武力,就变成可以理解的行为,也因此,纵使示威者的武力由雨伞和路障进化到焚烧杂物以及汽油弹,反感的比例都没有显著上升。
民意接受激进行动,至少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政府对和平理性行动的不回应,另一方面是示威者的武力抗争并非没有规范和约束的。
不过,这是否代表香港市民会接受没有底线的武力抗争﹖我们没有调查数据直接解答这个问题,但笔者和研究团队在三个星期前开始进行运动参与者焦点小组访谈,在已经进行过的5个焦点小组中,绝大部分参与者都承认,在运动过程中曾对一些激烈的抗争行动感到困惑,但随著运动的发展,警暴的提升,政府的不回应,他们开始理解和接受前线抗争者的行动,甚至对纵火焚烧杂物和使用汽油弹都不太反感。
但同时,绝大部分参与者都强调不会接受完全无底线的抗争。至于底线在哪里,有参与者认为武力行动要有清晰和合理的目标,有参与者认为重点在“不伤及无辜”,有参与者强调在抗争冲突现场对警方使用武力可以理解,但对并非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员使用武力则不能接受,也有参与者认为最重要是不能搞出人命。
除人命问题,这些底线的著眼点都不在武力程度的高低,而在行使武力时的规范。所以,当谈到8月13日机场行动中,有示威者向环球时报记者动武时,虽然事件其实并没有涉及很高程度的武力,虽然很多焦点小组参与者都指出事件有灰色地带﹙例如该记者的行为的可疑之处﹚,但也有不少焦点小组参与者明言不认同相关行为。
我们也可以想见,当群众对群众的场面出现,抗争者在受到袭击时自卫,理论上固然无可厚非,但旁观者未必看得清楚是谁先出手,对抗争者在自卫时使用的武力是否合乎比例也可能有不同的判断。抗争者如何应对附带暴力威胁的反动员,可能是民意会否继续理解勇武抗争的关键。
总而言之,民意接受激进行动,至少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政府对和平理性行动的不回应,另一方面是示威者的武力抗争并非没有规范和约束的。民意有条件的激进化,代表著香港人在过去两三个月一直反思“暴力”和“和平”的定义,从而对相关问题发展出更复杂和仔细的看法。
Martin Luther King Jr.曾经把和平分为负面和正面两种,这对概念后来被学者Johan Galtung作更为系统的阐释。负面的和平(negative peace)指社会在表面上没有冲突和暴力的存在,不过,负面的和平往往只是通过威胁或支配关系来维持的,“和平”的表象背后可以有严重的对立,也可以掩盖著各种不平等和不公义。
正面的和平(positive peace)则是社会上不再有结构性的或制度性的暴力,当公义存在时,人们自然会互相尊重,人与人之间自然会有和谐的关系。特区政府一直强调“止暴制乱”,那只不过是尝试制造出一种负面的和平而已,而纵使一个社会在一时之间出现负面的和平,那也不代表怨忿的消失,所以也不能确保冲突不会再次发生。如果特区政府真的希望社会能长治久安,需要尝试建立的是正面的和平,而要朝这方向进发,首先就要正面回应市民对限制警权和政制民主化的诉求。
注: 因应研究对象,问题的字眼稍微修改为“当大型和平示威都未能令政府回应时,示威者有激烈行动是可以理解的”。
(李立峰,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
说得好,那中国大陆游客也可以在美国奥斯丁达拉斯组织当地民众冲击州政府,在州政府的门派标志上面喷漆,一起烧美国国旗挂德克萨斯州旗。美国警察来了要抓人,就用枪和警察对射,然后如果有人被抓进监狱了的话就联系国际人权组织和大赦国际还有联合国人权组织,组织听证会谴责美国政府
根據編按提供的link,9月5-11日的民調樣本量應該是:
435 (固網電話) + 188 (手提電話) = 623 個成功個案
中间派转向是好消息
香港警察,名为执法,实则施暴,明明拿香港人的钱,替中共殴打香港人,就是港奸! 我们大陆人都看不起这种人! 大陆那么多维权,很多时候都是调外地军警才能镇暴,为什么?都是本地人,不忍下手。 你看看64,即使学生在广场静坐,有北京警察殴打学生吗? 我劝港奸尽早收手
好文章
『包容暴力』首先警察是社會之中唯一能合法行使暴力的的社會單位,是因為社會中的每個人約束自己,將行使暴力的權力交出。試問哪一位身體健全的人類沒有行使暴力的能力?然後社會會要求將已交出的行使暴力權力得到合理的,在有條件的,在有程序下使用。社會會監察那些暴力有沒有被合理使用,而使用的人亦會顧忌社會的反應,否則便會失去公信力和支持。哪現在究竟哪一方比較顧忌社會的反應?哪一方在考慮行使何種暴力時會害怕失去社會認同?哪一方即使沒有社會認同後仍然可以存在?究竟誰才是竊取了行使暴力權力的一方?雪崩正確來說是自然界中必然發生的自然現象,若強要為其冠以是非,可能要看那雪洗去了的是什麼,摧毀了的是什麼。
我应该是查到了调查报告的电子档,有疑惑样本等细节的可以看这里:http://video3.mingpao.com/inews/201909/20190916_mpsurvey.pdf
作為學術研究,從嚴謹性出發,還請附註採樣方法以及受訪者的人口學分佈信息。
样本数,具体采集了什么样本?
好文。和梁启智的分享共同引证了民情的变化,但同楼下说的没有各背景意见占人口的比例,仍弱于说明整体構成
静观其变吧,既然大多数的港人都觉得暴力可控,雪崩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
文中提到四大黨派和中立無黨派五組人士,但是沒有供給這五組人在香港人囗中的比例,所有的圖表分析就會有什麼意義呢?
筆誤:元朗白衣人事件日期為7月21日,非7月27日?
另外個人意見是,可以寫出這一次民調的總體樣本數目,還有各派別的比例。
第四段元朗白衣人事件應發生於721而非727,煩請更正。
已更正,多謝指出。
把和理非的香港人逼到这步花了整三个月。兔子急了也是要咬人的。不过建议示威者还是要以多样的方式抗争,把握好暴力的比例,着急容易出错。国庆将至,北京比你们还焦虑,慢慢跟他们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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