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響水的化工園發生爆炸,大灣村的村民或許不會發現自己被遺忘了。
3月21日14時許,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生態化工園區發生爆炸,截至25日16時,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566人受傷。
在距離爆炸中心天嘉宜公司不足2公里的大灣村,死裏逃生的村民在一片狼藉中,等待着救援和問候。他們聽說附近村民被疏散了、救援物資發放了、領導來慰問了、救災隊來幫大家修繕房屋了……但三天過去了,誰也沒來大灣村、什麼也沒有發放給他們。
3月23日下午,氣憤的村民們跑到陳家港鎮、救援指揮部所在的福港大酒店,要求與領導見面。據村民們回憶,一位市領導是這樣回答他們的:「大灣,灣字怎麼寫?還有大灣這個(村)?」
他們判定,自己的村莊早已被從地圖上抹去
48歲的張明從響水縣人民醫院回到大灣村,已是3月23日。每家每戶都是一片狼籍——門窗俱毀,牆體爬着裂縫。儘管如此,大灣村依然像往日一樣平靜、冷清,除了路邊駐足的村民,沒有其他人。
這份平靜讓他感到不適:「為什麼爆炸第三天了,還沒有人來大灣村看一眼?」
爆炸發生時,張明家屋頂的桁條(指架在屋架上用以支承椽子或屋面板的橫木,也稱檁子)掉下來,正好砸在不滿週歲的孫子身旁。張明也和孫子一樣,在生死邊緣撿回一條命。爆炸時,他在化工園區內一間工廠工作,衝擊波摧毀了工廠的玻璃之後,又把他的安全帽掀掉。他用衣服矇住頭,趴到牆角,躲過了滿天飛下來的玻璃、石塊和機器零件,劇烈的爆炸聲導致右耳耳膜穿孔,他在醫院住了兩天。
家裏人說,這兩天,沒有救災隊伍到村裏清理、維修,也沒有人過來發放飲用水、方便麪等救災物資,甚至領導簡單的慰問都沒有。村民互相交換信息,隔壁王商村、草港村等村子都有幹部組織疏散,唯獨大灣村似乎被遺忘了。在政府發布的事故通報裏,也一直見不到大灣村的名字。
3月22日,江蘇「3·21」事故現場指揮部發布事故通報,提到已經「組織逐戶排查,引導3000多名企業職工和陳家港鎮的四港村、六港村、立禮村等近千名群眾疏散到安全區域。」
從地圖上看,大灣村距離爆炸現場比上述三個村子都近。其中最遠的立禮村距離天嘉宜公司4公里,是大灣村的兩倍遠。
村民心頭湧動的怨氣,已經積蓄多日,他們互相聯繫,決定到陳家港鎮去見領導。「我們就想去問問領導,為什麼把大灣村給忘了。」3月23日下午兩點,張明和60多個大灣村村民,一起來到指揮部所在的福港大酒店。
「大灣,灣字怎麼寫?還有大灣這個(村)?」張明是在前排直接和領導對話的村民之一,他回憶到,在自己說明來意後,領導的第一句話是問他大灣村的寫法。
「我們當時就驚訝了。他是鹽城市的領導,我們大灣在(化工)園區內,當時出事兩天了,他們都不知道大灣村?」張明表示不解。
張明的表哥邵程也在與領導見面的隊伍裏,他告訴記者,當時離得太遠,並沒有親耳聽清領導說的話,但是從他綜合得到的信息,市裏領導的意思是,「大灣村不是已經全部拆遷了嗎,怎麼還在受災範圍裏」?邵程認為,領導不知道大灣村這邊還有人。
這次會面讓大灣村的村民更加寒心,他們判定——自己的村莊早已被從地圖上抹去,而他們直到今天才得知。一個傳言不脛而走:大灣村已經被上報拆遷,所以在響水縣的規劃圖上,大灣村的位置上應該已經是一片空地。
「我們現在像孤兒一樣,失去了村子。」邵程說。
3月25日,一位官媒記者的到來,引燃了村民們的情緒。他們幾十人聚集在記者身邊,傾訴着憤怒、恐慌和無助:「我們這裏爆炸過後,一個幹部都沒下來看過!」有村民不停地掏出身分證,請記者拍下上面的地址——大灣居委4組xx號,來證明這個村落還有居民。
大灣村到底為什麼會被忘記?
由化工園區管理的村落
2008年,響水縣政府把大灣村從陳家港鎮劃出,歸入陳家港化工集中區管理,村「兩委」班子(指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隸屬陳家港化工集中區領導。陳家港化工集中區,後來改名為江蘇響水生態化工園區,是平行於陳家港鎮的行政區域,也是大灣村村民常常掛在嘴邊、管理着他們村子的「園區」。
也就是說,大灣村,是一個由化工園區管理的村落。
在大灣村村民的口中,「園區」——是主宰他們命運,專制、蠻橫的「土皇帝」。
據村民回憶,2008年「主權移交」完成後,園區已經開始徵用大灣村的農田,用來建正翔化工廠。張明的舊鄰居,原來居住在大灣村的村民桑樹陸記得,當年村民都很反對,要求園區先將他們搬遷、再徵地,但沒有得到園區的同意。
村民要求先搬遷,是因為前一年,響水生態化工園區內的聯化科技公司發生爆炸,當時桑樹陸一家還住在大灣村7組,離聯化的工廠只有1000米,家裏的玻璃被震碎了幾快,吊頂也塌了幾處。
「我們當時都很害怕,要求化工廠停產,或者把我們搬遷。」桑樹陸告訴端傳媒記者,和這一次一樣,當年爆炸過後,大灣村有幾十個村民跑去找村幹部和化工園區的領導,要求拆遷。
儘管彼時桑樹陸家的房子距離最近的化工廠不到500米(據江蘇省政府2018年6月下發的《沿海化工園區(集中區)整治標準》,化工園區應嚴格落實環境防護距離要求。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不少於500米寬的隔離帶,以滿足環境防護距離要求),拆遷的事情依然沒有提上日程,聯化科技公司也很快恢復了生產。
直到2010年,為了建響水中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中山生物」),化工園區需要拆掉大灣村7組的居民住宅,騰出土地,才開始主動接洽村民,談拆遷事宜。2012年,桑樹陸跟園區達成一致,拿着賠償的24萬元,從大灣村搬遷到4公里外的草港村,另起了一棟房屋。由於大灣村7組的村民被統一安置在這裏,他們居住的四排住宅也被稱為「大灣新村」。
桑樹陸告訴端傳媒記者,建中山生物時,大灣村7組的宅基地被統一徵用,有的人家不在500米內,也被徵用並搬遷了。他分析,拆遷與否的關鍵,不是房子距離化工廠多遠,而是園區要不要建工廠。
2016年,大灣村7組全部拆遷完畢,新的化工廠——中山生物很快便在原址建好了。
張明回憶,7組拆遷完畢的次年春天,村裏流傳着四個月內5組、10組、4組會先後拆遷的傳聞,大家都很興奮。
「我們拆遷是不賺錢的,但是大家還是想拆,想離化工廠遠一點。」張明說,拆遷後建新房子,基本上每家每戶都要貼錢。村中有許多獨居老人,因為污染太嚴重,兒女在縣城上班,都不願意帶小孩回村子裏。
拆遷可能來臨的另一個苗頭,是化工園區開始禁止村民建房子,哪怕是家裏加蓋廁所。大夥猜測,園區希望減少拆遷時需賠償的房屋數量。大灣村4組不少村民都有類似經歷,砌好的牆被化工園區的城管推倒、砸爛。
「2016年,我在房子裏面砌牆,想要隔出一個地方放電動車,也被他們進來推倒。」張明的另一個表哥領着記者到他家看僅剩下的幾層磚頭。靠給別人蓋房子謀生的邵程也說,那一年,城管甚至把村裏一家人的房子給砸了。
當然,想要蓋房也不是沒有門道——2017年,邵程要加蓋兩間平房,給了園區城管800塊錢,開了一張「建房許可證」。
等啊等,一直到2018年,大灣村5組拆遷完畢,作為比鄰的4組居民,張明又有了盼頭。「當時就想,等化工廠再建近一點,就可以拆了。」
但和往年迅速在原址建設化工廠不同,5組的土地一直空着,沒有建廠。「習近平搞環保,廠都不敢建了。」村民們猜測。
拆遷的進度再一次擱淺了。
簽了字,死者的工亡賠償金,歸政府善後工作組所有
一同被擱淺的,還有黃宜的尋夫路。
3月27日,天嘉宜工廠爆炸之後的第七天。據新華社報導,這一天,鹽城市的主要領導都去了事故現場,祭奠事故中遇難的死者。卡車排成直線,鳴笛默哀。
但對於死者家屬黃宜來說,她經歷的是另一種「頭七」。她和其他受難者家屬,一起去響水縣政府門前,拉了一條白色橫幅:「亡者頭七 求見遺體 政府做主 合理賠償」。警察很快把他們暴力驅散,打傷並拘留了幾個參與者。
「我只想見我的丈夫。」「你簽了字,一定會給你看。」這樣沒有結果的對話從3月23日開始,每天都發生在她和政府的善後工作組之間。
黃宜告訴端傳媒,她不願意簽工作組準備的賠償協議,是因為其中有一個條款規定:接受政府賠償後,丈夫的工亡賠償金(注:社會保險的一種,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的一筆錢)必須歸政府所有。黃宜給記者看了協議內容,該條款寫着:「上述費用由甲方先行支付,如果死者構成工亡,則死者承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賠付的賠償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主張。」協議上的甲方,寫的是「響水縣『3·21』事故善後工作組 」。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告訴端傳媒記者:「當地政府是把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賠償,打在工傷保險賠償上,這是不合法律規定的。」另一位律師則說:「只要賠償的金額能夠比工亡的法定賠償標準更高,就不違反法律規定。」但是他補充,受害者家屬有權利不接受這一條款,雙方均自願簽署時,協議才合法有效。
黃宜的丈夫是江蘇之江化工公司的工人,爆炸時,正在公司參加培訓,距天嘉宜公司只有一牆之隔。當晚,黃宜在還沒有徹底滅火的園區裏尋找丈夫,她記得「現場沒有幾個消防員」,她和同事找到了兩個人,一個已經死亡,一個還活着。3月23日晚上,黃宜又去了現場,在場的消防隊員並沒有實施救援,他們告訴她,現場太黑,沒有燈。
「其他人,無論簽不簽字,都見不到死者。」黃宜說。據她所知,除了自己進去挖人並背出現場的家屬,其他人都沒能見到遇難的親人。
遇難者家屬還要承擔來自政府一方的壓力。
「酒店房間有六七個人,圍着我們坐,要我們體諒政府。」黃宜回憶,3月25日,工作組的人勸她:「政府這麼積極地來幫你協調,我們也是為了你好,希望你也要配合我們的工作,儘快讓你的家屬入土為安,不要再在殯儀館放着。」
在一個遇難者家屬群裏,人們講述了各自的遭遇:有人被威脅,8點前簽字就給130萬,8點後只有103萬;有外地過來響水的人,被工作組安排吃住,但派了4、5個人一刻不停地跟着……更讓黃宜感到精疲力盡的是,群組裏還出現了假的遇難者家屬,長篇大論勸他們簽字,隨後被真正的家屬拆穿。
僵持不下之際,黃宜決定27日跟其他家屬一起,去響水縣政府拉橫幅請願。請願被警察驅散之後,黃宜回到家,不知道下一步應該怎麼辦。工作組告訴過她,如果不接受,可以走司法途徑。但是說這句話的時候,那個人冷笑了一下。
一位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告訴端傳媒記者,江蘇省所有的律師事務所都不得代理爆炸受害者的案子。記者嘗試以受害者家屬的身分,打電話給江蘇的律師事務所要求代理,得到的回覆是政府有專門的法律援助團,或被直接拒絕。
學者鄧聿文在FT中文網撰文表示,響水爆炸是中國地方政府治理失敗的樣本。他認為只要不改變黨領導一切且官方作為唯一治理主體的態勢,一旦回歸日常管理,地方政府尤其基層對民眾的漠不關心和得過且過就將一切照舊。中國地方治理的失敗故事會繼續寫下去。
尾聲
端傳媒記者查詢響水縣城市更新的資料,並沒有找到關於大灣村拆遷的規劃。這個由化工園區管理的村落,至今也不明白政府為什麼會忘記他們、為什麼會以為大灣村已經拆除。他們固執地相信,園區已經提前上報了大灣村整體拆遷完畢的消息,並拿到了政府補貼的拆遷款。記者數次致電響水生態化工園區管理委員會查詢,但電話均無法接通。
3月25日,響水縣政府發布通告,稱「事故現場周邊受損房屋已修好1600餘戶」的第二天,負責修繕村民房屋的工程隊終於來到了大灣村。
和其他村的村民一樣,大灣村村民也表達了對修繕門窗的拒絕,他們擔心門窗修繕之後就很難再提出搬遷的訴求。幾乎每個村的村民們都表示,希望政府安排他們搬到遠離化工園區的地方。他們不知道自己裂縫橫生的房屋還穩不穩固,也不知道化工廠什麼時候會再次爆炸。化工園區靠近黃海,每個月都有軍事演習,軍用飛機在海上扔炸彈產生的衝擊波,也會讓房子搖晃。現在他們不知道房子是否還經受得住這樣的搖晃。
「沒有化工廠,我們也不會窮死。」張明說,他也在化工廠打工,但他不想自己的家人生活在爆炸的恐懼之中。
3月27日,在大灣村,邵程正在用油布遮擋自己的窗戶,前幾日表示不會讓政府來修門窗的他突然鬆了口,說早上工程隊的人已經來量了門窗尺寸,他決定先讓他們把窗戶裝好再說。「沒辦法呀,上面說先裝門窗,下一步再談屋裏的損失。」
幾乎就同一天,在大灣村、六港村、王商村等村子,人們的態度突然都軟化了。當天下午,端傳媒記者回訪的每一戶人家,他們都在收拾屋裏的殘局(原本一心只想讓政府搬遷的他們,並不願意去清理屋子),準備讓政府安裝好門窗後,再行打算。一切都彷彿應了大灣村村民最常說的兩句話,「老百姓能有什麼辦法」,「只能再等等」。
應受訪者要求,張明,邵成,黃宜,均為化名。
興,百姓苦
亡,百姓苦
你妹的“政府是为了你好“,这丧心病狂草菅人命的维稳体制,你们这些帮凶为什么明明是人却没有人性?你们敢保证自己有一天不会被维稳被自杀被双规?
革命?有病嗎?加入中國共產黨,當個施虐者,又寬心,又快樂!中國共產黨萬歲!哈!哈!哈!
革命吧。
目光所及之处,触目惊心。
我说不出更多的言语来表达心情,也想不到更好的方式来改变现状。
只能跳出时间的束缚,回忆既往;
希望这个时代能够尽早成为历史。
這是個人民的共和國,可是人民有什麼辦法呢?
希望中國百姓安好。獨裁專制導致利己主義盛行
看着这样的新闻,真难受。可是我又没有勇气和能力去帮助他们
天天看着港共政權以大白象加豆腐渣工程壓搾港人,搞不好過兩年沙中線的車站也塌下來壓死大批港人,唯有先看看人家惡有惡報的死狀,聊以告慰,但望你們早早死多點,到黃泉搞好建設,港人遲死一天就算慘勝了!
內地的故事,越看越叫人掉眼淚。然而,魯迅的金句也要再無情地引用多一次: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將中共養成惡獸,內地民眾多多少少都要負上部份責任。
中国政府特别爱用死人做文章。
死人是政府要挟家属的筹码,要么你同意我的非分条件,要么你就让你的至亲在停尸房呆着。迷信的国人为了亲人,一步一步的忍让,签了自己都看不懂的协议。
死人也是政府表彰的对象,历年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的英雄事迹,一般都是某人在基层任劳任怨,为百姓做了多少好事,然后英年早逝的故事。
但这些人,只有死后才会被传颂,因为只有死人才是完美的,他们不说话,不惹事,不会犯错误。在政府眼中,死人是财产,活人是隐患。
原谅我的不尊敬,死人这个词用的不好。
当赌上了性命当反抗都无济于事时,又有多少希望都火花被浇灭?
生在大陆就是困难人生模式,生死都靠自己,政府是靠不上的。本来这不正常,但很多大陆人却习惯甚至认命了这一点。这种心态再发展发展,就变成“谁叫你不努力奋斗,走出大湾村,到城市里生活呢?”的社会达尔文心态了。别的城市不知,但今日的北京,这种观念大行其道。“我的生活都是我努力奋斗来的,他的生活不幸,全是因为他不够努力“,结构化的鼓励人们做精致的利己主义。
中國怎麼這麼糟糕,看得我心裡好難受,這幾天發生的一系列事情。連說話都快沒力氣說了,無力去改變這一現實
扣押遺體這種行為真的天理不容, 難以置信
"老百姓有什么办法",看着太难受了。
其实还有别的读者跟我想法类似,觉得把大湾村改成大湾区也符合描述吗?
to xzzyhtg
應該像是政府代償的概念。因為等工亡賠償的認定、撥款需要時間。由政府當中介人先付錢給家屬,之後真正的賠償金還給政府。但其中的爭議就是金流透過中介人總是會有爭議。爭議政府自己球員兼裁判就會扯不清
輪滑的圖片可否set一下可以放大的?考慮下?
回答關於簽約後,為什麼政府可以保有賠償金的問題。我自己的猜想是,這個類似一種代位求償條款,就是政府單位為了讓災民先拿到錢,而不用打漫長的官司或等待鑑定,先自己貼這筆錢,然後政府單位自己去向廠商要這筆錢,要回來的錢當然歸政府。不過說不通的地方是,這邊看起來不是向廠商要錢,而是向公共保險單位要錢,那就不像是代位求償了。
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只能再等等…
这句话听着真难受
有谁能够再解释一下这部分吗?
“是因為其中有一個條款規定:接受政府賠償後,丈夫的工亡賠償金(注:社會保險的一種,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的一筆錢)必須歸政府所有。黃宜給記者看了協議內容,該條款寫着:「上述費用由甲方先行支付,如果死者構成工亡,則死者承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賠付的賠償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主張。」協議上的甲方,寫的是「響水縣『3·21』事故善後工作組 」。”
我不明白为什么领取工亡赔偿金後,要归政府所有?
唉,一声叹息
標題「尾聲」的前面寫律師的那一段又出現了「警察很快把他们暴力驱散,打伤並拘留了几个参与者」
謝謝指正,已訂正。
装门窗?面子工程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