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深度2018台灣地方選舉

數據看2018台灣選舉系列之三:5分鐘了解公投的結果和效果

台灣大學新聞所 齊若堯、Kuma

刊登於 201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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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2018大選數據專題由《端傳媒》與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共同企劃、製作。以簡明、精緻的圖表,多面向解析2018台灣大選的特色及結果。本篇為系列三:公投結果分析。

2018台灣地方選舉同時舉行10項公民投票,結果7項獲得通過,3項不通過。

通過的提案包括:

以反空氣汙染為主題的「反深澳電廠」、「火力發電佔比下降」兩案。 反對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以及「以核養綠」兩案。 反同婚團體提出的「愛家」三案。

沒有通過的則有支持同婚團體的兩項提案,以及「東京奧會正名台灣」案。

公民投票的結果,對日後的公共政策制訂會有什麼影響?

首先,空汙兩案的通過,表達的是民眾對火力發電廠新設、運轉和淘汰的主張。依照《 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屬於「重大政策創制」,「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換句話說,公投結果固然要求「每年減少百分之一火力發電佔比」,以及「停止新、擴建火力發電機組」。但如何執行,權力仍然行政部門手上。

反對核災區食品,雖然也屬於「重大政策創制」,但由於標的明確清晰,如果行政部門違背決議,將引發較大政治紛爭。

而「以核養綠」 公投,則屬於「法律複決案」,如今獲得通過,《電業法》中關於「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 的條文即將作廢。但是不是要以行政權力推進非核廢核,權力仍然在執政當局手中。

最後,「以核養綠」一般被認為是選舉動員的手段,但經過和民進黨在各縣市的支持度相對比對,初步分析發現,支不支持「以核養綠」,和縣市首長投票行為關聯並不大。

本次公投有一半的提案關係到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雙方立場完全相反。投票後獲得通過的,是反同方提出的三案,內容包括:「婚姻限一男一女」、「以同性伴侶專法取代修改民法」,以及「不得對國中、國小學生施行同志教育。」

上述反同的三案,前兩者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也就是未來立法院制訂同性婚姻相關法令時,必須以「同性婚姻專法」取代直接修改《民法》,同性伴侶結婚仍然可以合法化,但不是依《民法》而是依專法。而「同志教育」案屬於「重大政策複決」,如今獲得通過,國中、國小就不得再於學校的性別課程上,教授同志議題。

同樣的,「反同婚公投」也被認為是選舉動員的手段,但經過和國民黨在各縣市的支持度相對比對,初步分析也發現,支不支持「反同公投」,和縣市首長投票行為關聯也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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