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濫徵關稅、發動戰爭、改寫法律,特朗普不受美國司法制衡嗎?

需拆解美國法治神話:特朗普不是特例,而是總統制問題的集大成者。
2025年5月14日,美國空軍一號(Air Force One)由沙特阿拉伯利雅得飛往卡塔爾多哈期間,總統特朗普向記者講話。攝:Alex Brandon/AP/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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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經常以自己的歷史為傲。不同時代的美國人都相信自己有健全的法治傳統。因此,每當眼前出現「法治亂象」,常以為那是歷史的異例。

在特朗普時代,一方面有反對者高喊「我們不要國王」,抨擊特朗普篡奪憲政,史無前例地違法濫權,是美國共和精神的叛徒;另一方面,支持者卻認為是拜登「違法在先」、以政府為「武器」攻擊政敵,加上非民選的聯邦法官太過僭越,所以特朗普的一切作為都是為了「撥亂反正」。

這樣的指控與辯解在美國政治史上其實是常態。早在尼克遜時期,美國一位知名的歷史學家就已稱呼美國的總統是「帝王總統」(Imperial Presidency),主張尼克遜的違法濫權並不是他一人所為,而是兩世紀來美國總統制賦予總統的權限、既龐大又模糊的後果:只要宣稱國家面臨危機,總統就可以逐步擴張其權力。

而幾乎在每個時代,總統和其他領導人都曾以不同方式讓憲法規範名存實亡,他們幾乎都可以宣稱當下美國面臨嚴重的危機:從聯邦肇建到國土南擴、西擴,從內戰到一戰,從二戰再到漫長的冷戰乃至晚近的反恐戰爭⋯⋯特朗普所謂的貿易危機、移民危機和拜登政府打壓,只不過是這份危機列表中的最新項目而已。

當然,評論者不該陷入虛無主義,認為所有違法都是一樣的:「危機」有真假和大小的區別,不同總統使用的手法也還是不盡相同,其違法擴權的嚴重程度亦有差異。只不過,要了解特朗普政府如何擴張自己的權力,如何迴避法律的拘束,就不能受制於當下兩黨的修辭,而必須看見特朗普所領導的政府如何使用前人已經留下的工具,互相結合,進一步發揚光大,並且用得不加掩飾。

換句話說,要理解特朗普和法律的關係,就得要拆解美國人集體的法治神話——從憲政角度來說,特朗普不是美國政治史的異例,而是美國總統制問題的集大成者。

2025年3月19日,美國華盛頓特區,通勤者穿過里根大樓與國際貿易中心(Ronald Reagan Building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Center)前往華盛頓地鐵的隧道,大樓內設有多個美國聯邦政府辦公室。攝:Roberto Schmidt/AFP via Getty Images

總統權限缺乏邊界:主動權、詮釋權在我

一直以來,美國總統都可以積極主動、暫時不顧法律的規範;面對憲法和法律的種種限制可以發揮「詮釋權」,將自己的權力詮釋得愈來愈大,將限制詮釋得愈來愈小。

面對憲法和法律的種種限制,美國總統可以發揮「詮釋權」,將自己的權力詮釋得愈來愈大,將限制詮釋得愈來愈小。特朗普上任後,火速開除了近二十位政府各部門的獨立監管人(Inspector General),無視需要在三十天前通報國會的法律明定。這是總統展現主動權、「先做再說」的案例:相關法律規則的文字其實很清楚,本身並沒有太多的詮釋空間,但總統還是可以自顧自發出開除的命令。

另外也有十餘位分別監管公務人員免職、勞工保護、消費者保護、政府倫理的獨立委員遭特朗普革職,導致某些政府委員會人數過少,無法執行其法定職務。這些委員會雖然在組織上屬於行政部門,但法律對其任免另有規定,委員多數亦有明定任期。然而,依照特朗普政府對相關法令的詮釋,總統既然是行政體系的領導人,就當然保留了終極的任免權;同時,不論總統詮釋是否站得住腳、法院最終是否買帳,只要各委員會的負責人願意配合,這些被「開除」的委員就會原地「消失」。

發動戰爭也是關於總統詮釋權和主動權的典型例子。六月中旬,以色列發動「十二日戰爭」奇襲伊朗,數日後,特朗普也決定動用美國空軍襄助以色列。照道理說,這在美國憲法上並不合理:美國憲法明確將宣戰的權限劃歸國會,總統根本不該單方面讓美國參與任何戰爭。在《聯邦黨人文集》裡,制憲要角Alexander Hamilton曾表示,這項設計使得美國總統的權力小於英國國王,總統雖然是三軍統帥,但並沒有「根據己身權威」單方面宣戰的能力。

問題是,當真的要展開軍事行動的時候,多數美國總統還是能「根據己身權威」行事。

司法部的法律顧問辦公室(Office of Legal Counsel)曾在兩黨各自是執政黨時提出正式法律意見,逕行宣稱憲法上的「戰爭」要規模夠大才算數。只要規模不夠大、時長不夠久,那就只是小規模的「軍事行動」,總統身為三軍統帥即可以單方面發動,不需要國會同意。

特朗普第一任期攻擊敘利亞時就用了這種解釋,民主黨的奧巴馬政府率領的七國聯軍空襲利比亞時,也採用這個解釋,更早之前,克林頓政府轟炸海地時,這種說法也是白宮的官方立場。在白宮的解釋裏,這些戰爭都不算是「真正的戰爭」——與之相對,在英國憲政中,發動軍事行動的權力雖被認為是核心王權的遺留,理論上政府並無義務事先取得國會同意,但反而英國發展出了徵詢國會的憲政慣例,下議院曾在2013年否決英國政府空襲敘利亞的動議。

2011年4月2日,利比亞聯合國黎波里辦公室前,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Muammar Gaddafi)的支持者抗議聯軍的空襲,踩踏一幅被毀壞的美國總統奧巴馬肖像。攝:Ahmed Jadallah/Reuters/達志影像

就此而言,美國總統單方發動軍事行為的權力根本不亞於「王權」。

更甚者,白宮和司法部也沒有真正主張過,怎樣的軍事行動才「夠大、夠久」,僅僅是在個案中宣稱「不夠大、不夠久」。就連國會研究的幕僚機構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他們獨立於任何黨派,政策報告文字也都極盡中立、平鋪直敘,卻也都在報告中透露出一絲無奈:「若從行政部門的角度來說,只要規模還不到一戰、二戰這類『總體戰』,任何軍事行動是否會構成憲法上的『戰爭』、進而需要國會的授權,其實並不清楚。」

「先賢」執政時也常利用自己在軍事上的主動權,迴避國會監督,甚至完全忽略國會。

比如制憲人之一、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曾下令派遣海軍,與瑞典和西西里王國聯手作戰,遠赴地中海攻打北非,砲擊今日利比亞、突尼西亞、摩洛哥的多座城市。當時,傑佛遜不但完全沒有取得國會事先許可,甚至還誤導國會,讓國會誤以為海軍出航只是要保護美國船隻,且以為艦隊軍力並不足以真正攻擊北非。直到戰事成為既成事實,國會才開始事後授權總統出動海軍參戰,但直到戰事結束都未正式通過宣戰決議——反正,國會事後對這場戰爭也算滿意,不如就接受總統事實上的宣戰決定,法律程序問題就被擱置在旁。

林肯的道德勇氣是許多美國人心中的標竿,但單就法律而言,內戰開戰的決定也是由林肯總統單方面做成。在南方叛變州宣布脫離聯邦獨立後,林肯自行宣布大規模動員數萬民兵、並下令對南方展開海軍封鎖,而國會是到三個月後才追認戰爭開始。在內戰爆發兩年後,最高法院的一則判決認定政府並未真正宣戰,但同步認定在南方叛變州宣布獨立的那刻,內戰就已經事實上發生,「毋須等待國會為之施洗、命名」。

傑佛遜與林肯的歷史形象自然都不是違法惡霸,而是落實美國憲政理想的關鍵人物,但即使是他們,在面對軍國大事時,也都「善於」利用自己的主動詮釋權。於此同時,國會也經常因為接受戰爭本身,而選擇性忽略這當中的憲政程序問題——畢竟,他們也都真心相信自己面臨的是「非常時刻」,所以需要「非常手段」。

更廣泛來說,比如小羅斯福在二戰前能夠將超過十萬名日裔美國人關入集中營,也只需一紙行政令,並無國會明確授權;在里根執政期間,白宮更是違背國會全數無異議通過的明文法律,私下向尼加拉瓜的叛軍提供秘密軍援,並同步向伊朗掮客私賣軍火,而共和黨掌權的國會事後也決定輕輕放下。

出版於特朗普第一任期的一本暢銷書中,哈佛大學一位政治學家和一位歷史學家也分析,美國憲法「對於總統單方行動的權威幾乎毫無規範,也並未界定總統在緊急危機下的行政權有何界線」。

可以說,這是特朗普可以不斷擴權的制度背景。

2020年10月23日,美國白宮,總統特朗普與以色列和蘇丹領導人通電話。攝:Alex Brandon/AP/達志影像

更大聲地繞過國會

在派兵之前,特朗普不但事前致電告知以色列政府自己的決定,還提前召集自家共和黨在國會的領導人,向他們彙報空襲的相關資訊。但他排除了民主黨,沒有召開諮詢國會兩黨領導人的、俗稱「八人幫」的慣用渠道。

顯然,在這次的伊朗問題上,特朗普的特色並不是他假借名義迴避國會監督,而在於特朗普迴避國會不但毫無顧忌,甚至順帶羞辱了在野黨國會議員。

事實上,在派兵之前,特朗普不但事前致電告知以色列政府自己的決定,還提前召集自家共和黨在國會的領導人,向他們彙報空襲的相關資訊。但他排除了民主黨,沒有召開諮詢國會兩黨領導人的、俗稱「八人幫」的慣用渠道(Gang of Eight,兩黨的參眾兩院領袖,加上兩黨在兩院情報委員會的領導人),讓兩黨國會領導層都能理解情勢。

特朗普政府的藉口當然是「非常時刻」下事出緊急,但轟炸伊朗是否真的算是「非常時刻」下的必要作為,其實頗有疑義。即使特朗普出兵有理,這個「理」顯然也是要阻緩伊朗發展核武器,但伊朗的核武野心是長期的,此前也並未有緊急事態發生。特朗普如此宣稱「事出緊急」、不暇取得國會同意,論理恐怕有些勉強——接受CNN採訪的一位自由派律師,以及一位傳統右翼的法學教授,都有相近的見解。

何況在以色列發兵後,特朗普自己也並未立即參戰,而是斟酌數日,並且等待自己的下屬成功安撫反對美國參戰的MAGA基層勢力後才進行;更證明參戰並非如此急迫。

更具羞辱性的是,空襲發生三天後,白宮原先承諾要向全體國會議員提供的簡報,也在一兩個小時前臨時宣布取消,並且拒絕提供解釋。所以,即使是民主黨在國會、情報、國防、外交等委員會的領導人,數日後依然不知道:這次的軍事行動是否成功?對伊朗發展核武的衝擊有多大?對美國軍隊的風險又有多大?是否可能演變成長期的戰事?最終,這項簡報「只是」再延緩兩天舉行不確定性背後的訊息相當明確:想知道嗎?你們慢慢等呀。

這樣的作為不只是在政治上具羞辱性,在法律上也有額外的意義。國會授權總統從事軍事行動的法令中,目前最重要的是越戰後國會通過的《1973年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Act of 1973,亦常稱為《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要求總統在派遣軍隊前「只要有可能」就必須「事先」諮詢國會,並且必須於48小時內向國會正式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派兵的考量。

看到這裏,你可能會認為特朗普的做法已經違背法律。但問題是,不論是共和黨還是民主黨執政,相關法律的啟動條件都是交由白宮先自行主動「詮釋」;加上國會的共和黨領導層也接受此次的戰事,顯然無意挑戰特朗普,都意味著特朗普這次的做法不會真正被制衡。

而美國建國以來,這套「詮釋權在我,主動權也在我」的劇碼早已多次上演,特朗普只是最新的導演,而且以他專屬的作風讓劇情顯得更具對抗性,對政敵更加羞辱——在這個過程中,他也更加赤裸地呈現出美國「法治傳統」神話中的矛盾。

2025年2月19日,菲律賓馬尼拉大都會區曼達盧永,非營利組織LoveYourself運營的社區中心的藥房由USAID提供的資金最近遭特朗普政府取消了。圖為藥劑師正在補充PrEP藥物。攝:Ezra Acayan/Getty Images

怠惰法院命令 

Andrew Jackson 曾對沒有行政配合的司法權做這樣的嘲諷:「已經做出判決了,那我們就等著看他自己(法官)來執行。」相較於Jackson,特朗普無視法院判決的案例更多也更全面。

除了繞過國會,在面對法院時,特朗普也選擇了「消極以對」,怠於遵循法院的命令。

當然,這套劇碼也不是新的:美國土地擴張時期的總統Andrew Jackson,在最高法院判決承認美洲原住民享有土地自然權利、法律不應予以侵犯時,反而挾民意掠奪原住民族土地,不但繼續鼓勵各州制定侵犯原住民部族自主的新法律,更派兵南下,迫使各原住民部族向西遷移,造成數萬人流離失所,途中死亡人數亦超過萬人,這條迫遷路徑是為歷史上所謂的「眼淚之路」(Trail of Tears)。

Andrew Jackson 曾對沒有行政配合的司法權做這樣的嘲諷:「已經做出判決了,那我們就等著看他自己(法官)來執行。」相較於Jackson,特朗普無視法院判決的案例卻是更多也更全面。

比如,特朗普政府一上任就單方面凍結多個機關和政策計畫的款項,範圍從貧窮救濟到能源採購、從疾病防治到產業投資,以及多項研究經費,等同於拒絕執行多項國會已經通過的預算,且完全未遵守國會半世紀前為此訂定的法律規範。雖然幾位法官都做出命令,要求聯邦政府先持續撥款,以免對民眾、廠商等造成不可恢復的損害,但是,特朗普政府仍然拒不服從法院的命令,款項凍結依然延續。

更精確的說法是「怠於執行」——不斷找到藉口說「請稍候」。依照調查媒體ProPublica的整理,在一些案例中,面對法院的命令,白宮辯稱總統並沒有阻攔底下機構恢復撥款,是各機構「自行」決定要繼續放緩——依照這種說法,這不是什麼通盤政策,而是個別機構的個案決定,只是剛好跟總統本來的政策方向一致而已。

在另一些案例裡,政府辯稱自己之所以不用恢復撥款,是因為該筆款項本來是各機構因響應政策而自主凍結的;白宮原先發布的備忘錄裡並未涵蓋該機構或政策,所以法官即使認定白宮的備忘錄有違法之虞,也和該筆款項無關。政府還有別的藉口,比如辯稱雖然主責單位已經服從命令,但該款項撥款涉及另一個單位,而這些另外的單位既然不是訴訟的被告,就不是法院命令的對象,所以可以繼續拒不撥款。

既然連法院明文命令都能違反——可以消極執行——在判決後仍不依法行政也就更不令人意外。舉例而言,TikTok的下架令是源自國會兩黨共識通過的法律,而最高法院也在特朗普上任前三日就已宣判TikTok敗訴,認定該法令並未違反憲法。理論上,新任的特朗普政府就該忠實執行該法,而既然 TikTok 在法律明定的截止期限前(1月19日)並未出售予美國公司,政府就該依法要求各平台下架該公司的應用程式。

但是,五年前大力疾呼應該查禁 TikTok 的特朗普卻改弦易轍,在上任第一天就簽署行政令,單方面延長其執行期限,目前已經延長三次、整整八個月的時間。法律規定在理論上存在,總統卻依然能選擇單方面決定行政部門將不執行該項法律。

回歸Andrew Jackson的邏輯,難道法官想自己來執行TikTok的下架令嗎?

2025年4月4日,美國馬里蘭州海亞茨維爾,當地居民Kilmar Abrego Garcia早前因誤判被被驅逐至薩爾瓦多,其妻子Jennifer Vasquez Sura在新聞發佈會中發言。攝:Jose Luis Magana/AP/達志影像

消極與積極的結合

政府能夠以發動「二度遣返」為要脅,甚至試圖以此逼迫法院命令Garcia還押。

在移民遣送的議題上,白宮更是把「積極主動」和「消極拖延」兩齣劇碼串接起來,藉以發揮出更大效果。

最具指標性的個案是一名薩爾瓦多籍的男子Kilmar Abrego Garcia。該名男子過去曾被指控是委內瑞拉黑幫的成員,但在六年前,法院已認定該指控並無實質證據,並且因為認定他返回薩爾瓦多會危及人身安全,遂給予他受保護身分,不可遣返,允許繼續在美國合法居住、工作。但是,特朗普政府上任後先與薩爾瓦多政府達成協議,支付600萬美金,委請薩爾瓦多接收在美國的「黑幫份子」;隨後,移民局便無視先前的法院判決,無預警將該名男子遣返回薩爾瓦多,被囚於以殘酷條件聞名的大型監獄中。

針對此一個案,法院立刻命令特朗普政府將該名男子接回美國。

但政府開始尋找各種藉口在文字細節上打轉。一開始,政府表示僅嘗試看看,而特朗普確實已向薩爾瓦多總統提及此事,而對方無意釋放。政府認為已經「仁至義盡」,不需要再多做什麼。這種回覆不僅讓原審法官無法接受,也被上訴法院嚴詞駁斥,當年由里根提名的資深法官直接表示「毫無疑問,政府就是搞砸了(screwed up)」、「政府所做的,恰恰就是他們被禁止做的那一件事」。法院的意思是政府要「盡力修正錯誤」,而非敷衍了事。

最後,甚至連保守派佔絕對多數的最高法院都9-0一致同意政府應該持續「促成」(facilitate)該名男子返回美國。但聯邦政府又延宕拖沓,直到六月初才終於把Garcia接回美國。

但政府並不打算放過他,白宮堅稱這位男子是委內瑞拉黑幫的成員,即使完全並未提出與六年前不同的新證據。白宮副幕僚長、移民政策的操盤手Stephen Miller直接向媒體表示,政府隨時可以遣返他第二次。此處,除了怠於從命之外,白宮再度展現了行政部門在詮釋法規上的優勢:只要另外找個名目,行政部門隨時可以再派出下一台飛機,並端出手銬腳鐐,把該名男子押解上機。至於法官要怎麼判斷,那就是之後的事了。

截至目前為止,Garcia尚未被二度遣返。只不過,他又被關押在了田納西州。因為一個月前他還在薩爾瓦多大牢中時,司法部的聯邦檢察官們又提出了另一樁指控,宣稱他參與了人口販運。案件剛開始審理,但法官審酌案情,認為Garcia完全可以具保釋放,不需要在訴訟前被關押在監牢裡。

那麼,為什麼他沒辦法被立即釋放?因為檢察官向法院主張:還是押著比較好,如果釋放,移民局說不定就會再把他遣返回薩爾瓦多。為此,司法部甚至另外提起訴訟,請求法官凍結釋放Garcia的命令,馬上被打了回票——該名法官表示,司法部跟移民局(隸屬國土安全部)明明都是行政部門,怎麼會要法院幫忙解決「政府自己造成的困境」呢?是要法院「代為拯救」政府自己嗎?「如果政府真的認為本案如此重要,政府就有責任確保被告能夠針對起訴的罪名受審;如果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做不到,那意思就再清楚也不過了。」政府甚至確保有違法居留和犯罪記錄的證人不被遣返,只為了指控Garcia。

目前本案仍在原審法院審理中;但不論如何,政府能夠以發動「二度遣返」為要脅,甚至試圖以此逼迫法院命令Garcia還押,又再度顯現了政府的兩項主要武器:主動出擊、自行尋找名目,單方面改變現狀;也可以忽視法院的命令,持續尋找怠不從命的藉口。

2023年11月9日,美國華盛頓特區的安東寧·斯卡利亞紀念晚宴(Antonin Scalia Memorial Dinner)外,政治活動組織Accountable.US使用海報和投影,呼籲關注右翼活動家里奧(Leonard Leo)的腐敗和極端主義問題。攝:Jahi Chikwendiu/The Washington Post via Getty Images

甚至與傳統保守派法學決裂

特朗普也在網路上痛罵另外一位較不知名的前盟友,將其稱為「人渣」,並且說這人「大概以他獨特的方式仇視美國,而且顯然另有野心」。這位前盟友名叫Leonard Leo,是聯邦黨人學會的領導人。

為了讓自己更能夠施展拳腳、隨心所欲,特朗普的法律團隊也正試圖挾著特朗普本人的政治實力,與傳統保守派法學界分手,推出新的新右翼法學論述,提名願意服膺新論述的法官。

在特朗普和馬斯克公開決裂的同一時間,特朗普也在網路上痛罵另外一位較不知名的前盟友,將其稱為「人渣」(sleazebag),並且說這人「大概以他獨特的方式仇視美國,而且顯然另有野心」。

這位前盟友名叫Leonard Leo,是聯邦黨人學會(Federalist Society)的領導人。半世紀以來,該學會是傳統保守派法學家的大本營,無數親共和黨的法官、法學者都是其成員。而聯邦黨人學會就是推薦保守派法官人選的最重要組織。據報導,特朗普在第一任期中三次提名聯邦最高法院法官,Leonard Leo都是最重要的主導者。也正是因為聯邦黨人學會能夠在幕後主導法官任命,才讓時任共和黨參議院領導人 Mitch McConnell ,忍耐對特朗普的厭惡效忠白宮,藉以實現共和黨讓聯邦法院、特別是最高法院向右傾斜的長期戰略目標。

但特朗普之所以與Leonard Leo翻臉,主要原因是特朗普逐漸發現,這群真正堅信傳統保守派意識形態的法學家,不時訴諸對聯邦政府、行政權力的「節制」,在新一任期反而對他多有掣肘。

聯邦黨人學會所推薦的最高法院法官中,Amy Coney Barrett 是近期在少數幾個案件中「跑票」的法官,即使多數時候她依然與保守派同進退,但已讓她在MAGA的圈子內備受攻擊。比如她認為白宮應遵守法院命令恢復國際援助撥款、不能以「之後款項可能無法追回」為由拖延,或者認為將被遣返的移民不一定要在被關押地(德州)提起訴訟⋯⋯雖然都是程序性的細節,但也讓特朗普大為光火。

而在共和黨自由市場派金主的支持下,Leonard Leo長期的合作夥伴竟向法院提起訴訟,質疑特朗普在關稅問題上濫權。而在一起關稅案訴訟中,負責的三位法官中,有一位是特朗普親自提名、另一位是里根提名,這兩位卻也都認定白宮濫權,判決高關稅政策違法。

這些保守派忠於自己的意識形態,但特朗普需要的法律專業工作者必須忠於特朗普一人,或至少不能妨礙特朗普集中更多權力。

在責罵Leonard Leo的貼文裡,特朗普表示當年初來乍到,才聽取聯邦黨人學會的意見;現在,他已發現聯邦黨人學會針對「無數」法官提名給了「糟糕的建議」。「這可不是該被忘記的事」,特朗普說。

欲取而代之的是一群新的MAGA法律工作者,比如所謂的「第三條專案」(Project Article III;美國憲法第三條規範司法權)就是一個這樣的新組織。其領導人 Mike Davis 是特朗普此一任期的入幕之賓,向白宮幕僚長提供了關於司法人事的建議。而他之所以深受特朗普賞識,除了他在參議院擔任幕僚的經驗之外,更重要的是在2022年,FBI因為機密文件案搜索特朗普宅邸時,Davis 大力為特朗普辯護,攻擊FBI是拜登走狗。

而現在,Davis 也知道自己的敵人是誰了。他向政治專業媒體 The Hill 表示聯邦黨人學會「在法律戰爭中背棄了特朗普總統,甚至不只是背棄,他們還讓許多聯邦黨人學會的領導人參與這場戰爭,為其添加柴火」。顯然,這又再度回歸忠誠度、回歸敵我之辨。

2023年1月23日,美國最高法院外。攝:Andrew Harnik/AP/達志影像

法律原則只能用來限制拜登?

白宮副發言人的說法更是有趣,說「未經選舉的法官,無權決定該如何正確解決國家的危機」——但在疫情期間,或是在拜登時期面對任何「危機」的時候,他們可不是這樣說的。

其實,最遲從90年代開始,美國新右翼其實就已經出現這樣的政治與法學論述,認為美國各界早已被自由派霸佔,右翼不能再訴諸有限政府。他們要選出自己的凱薩,大權獨握,不受司法掣肘,奪回所有權力,藉以「撥亂反正」。

然而,從法學的角度說,若要成為這樣的凱薩,意味著特朗普政府將要根本顛覆自己在第一任的成就。因為在法律原則上,特朗普所任命的保守派法官、特別是最高法院法官在拜登時期多次判決拜登敗訴,大舉限制總統權力,那麼其所闡述的法律原則也應該同樣對特朗普有所掣肘。

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所謂的「重要問題判准」(Major Questions Doctrine)。這是最高法院保守派法官在拜登時期發展出的原則,認為只要是「經濟或政治上的重要問題」,行政部門就不能自行行動,而必須要等待國會明確授權。當時針對的,包含拜登嘗試赦免學生貸款,以及在疫情期間禁止房東驅離租客,還有用空氣汙染的法規管制發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乃至引用工作場所內有害物質的相關規定、在疫情期間要求雇主提供快速篩檢等。

尤其在後面兩個案例中,法規文字已經明確管制有害氣體排放,為了勞工健康要求需降低工作場合內有害物質的影響,但法官們認為即使如此,由於防疫、篩檢的決定「正受到廣泛辯論」,所以不能這樣運用既有法規。

當時自由派法律評論者就批評,這等於是允許「福斯(FOX)新聞台修改聯邦法規」——就算已有政策合乎既有法規,只要福斯新聞台等右翼媒體事後製造出任何爭議,就可以讓行政部門無計可施。而自由派的最高法院法官也在不同意見書中批評,這根本是法院自行發明的原則,無異於「在天秤的一邊用力按壓」,讓法院的天秤向任何被管制的對象傾斜,行政部門的政令動不動就會失效。

那麼,按照相同標準,美國驟然單方大幅提高關稅又怎麼可能不「重要」?白宮自己不也宣稱,高關稅政策將「徹底改造」美國經濟嗎?另外,幾項訴諸外國入侵以驅離移民的措施呢?中止出生地公民權原則呢?

這不只是許多民主黨人士的看法,幾個有意挑戰特朗普的保守派組織也訴諸同樣的論點,認為特朗普已經逾權。日前判決特朗普關稅政策違法的三位法官,明確引用「重要問題判准」,認為國會顯然只授權總統在緊急情況下動用直接相關的經濟政策,而不是用關稅製造談判籌碼,解決與關稅本身毫無關聯的經濟問題。同理,也有法官做出判決,認為白宮此刻單方取消綠能投資撥款,或者凍結關於「多元、平等與包容」(DEI)的研究經費,也通通該算是「重大問題」,必須等待國會明確授權。

在關稅案判決後,特朗普發文怒罵,說這些法官「不就是純粹仇視特朗普嗎?不然還能有什麼解釋?」。白宮副幕僚長和知名MAGA派網紅也統一口徑,同樣說這是司法發動「政變」(coup)。白宮副發言人的說法更是有趣,說「未經選舉的法官,無權決定該如何正確解決國家的危機」——但在疫情期間,或是在拜登時期面對任何「危機」的時候,他們可不是這樣說的。

至於在法院內,白宮的律師們則宣稱在外交、國防議題上總統「有特權」。白宮副幕僚長所領導的外部組織 America First Legal 甚至向法院提出意見書,更一般性地主張只要是特朗普「本人」所做的命令,就不該受到「重大問題判准」的拘束。「總統本身就已是政府的一個分支,而不是某個未經選舉的機構官僚」。但同樣,在拜登時期,當拜登親自宣布保護租客、赦免學生貸款等政策時,這也不是他們的說法。

在此,只能說是特朗普第一任期改造司法界的任務太過「成功」,法官們也太過「盡職」,而當特朗普再度登基時,那些曾阻礙拜登的判決也將對新凱薩帶來阻礙。對此,他手下的法律團隊正欲與傳統保守派割席,嘗試二度改造司法界。

這也是特朗普、特別是特朗普第二任在法律運用上的最大特色。

鞏固

與其說特朗普執政是在實現任何關於政府的意識形態,不如說恰是要鞏固專屬於他一人的絕對權力罷了。

若以交通規則比喻,不論是蛇行、逼車,還是肇事逃逸,都已經是美國歷任總統常做的事,並非特朗普所發明。更具體來說,一直以來,美國總統都可以積極主動、暫時不顧法律的規範,反正油門和方向盤都由自己控制,不妨先製造既成事實;美國總統也可以消極敷衍法院的命令和判決,當作自己沒有看到交通警察的指揮。

只不過,特朗普的違規頻率更高,而且更加高調,他一邊違規還一邊大聲鳴按喇叭,還對著測速照相機比中指,向全世界宣告自己不必遵守規則。

評論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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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條理分明,簡單易懂,有理有據。
    謝謝。

  2. 好文!把美国法律神话破灭的来龙去脉剖析的非常详细和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