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2018大選數據專題由《端傳媒》與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共同企劃、製作。以簡明、精緻的圖表,多面向解析2018台灣大選的特色及結果。本篇為系列三:公投結果分析。
2018台灣地方選舉同時舉行10項公民投票,結果7項獲得通過,3項不通過。
通過的提案包括:
以反空氣汙染為主題的「反深澳電廠」、「火力發電佔比下降」兩案。
反對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以及「以核養綠」兩案。
反同婚團體提出的「愛家」三案。
沒有通過的則有支持同婚團體的兩項提案,以及「東京奧會正名台灣」案。
公民投票的結果,對日後的公共政策制訂會有什麼影響?
首先,空汙兩案的通過,表達的是民眾對火力發電廠新設、運轉和淘汰的主張。依照《 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屬於「重大政策創制」,「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換句話說,公投結果固然要求「每年減少百分之一火力發電佔比」,以及「停止新、擴建火力發電機組」。但如何執行,權力仍然行政部門手上。
反對核災區食品,雖然也屬於「重大政策創制」,但由於標的明確清晰,如果行政部門違背決議,將引發較大政治紛爭。
而「以核養綠」 公投,則屬於「法律複決案」,如今獲得通過,《電業法》中關於「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 的條文即將作廢。但是不是要以行政權力推進非核廢核,權力仍然在執政當局手中。
最後,「以核養綠」一般被認為是選舉動員的手段,但經過和民進黨在各縣市的支持度相對比對,初步分析發現,支不支持「以核養綠」,和縣市首長投票行為關聯並不大。
本次公投有一半的提案關係到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雙方立場完全相反。投票後獲得通過的,是反同方提出的三案,內容包括:「婚姻限一男一女」、「以同性伴侶專法取代修改民法」,以及「不得對國中、國小學生施行同志教育。」
上述反同的三案,前兩者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也就是未來立法院制訂同性婚姻相關法令時,必須以「同性婚姻專法」取代直接修改《民法》,同性伴侶結婚仍然可以合法化,但不是依《民法》而是依專法。而「同志教育」案屬於「重大政策複決」,如今獲得通過,國中、國小就不得再於學校的性別課程上,教授同志議題。
同樣的,「反同婚公投」也被認為是選舉動員的手段,但經過和國民黨在各縣市的支持度相對比對,初步分析也發現,支不支持「反同公投」,和縣市首長投票行為關聯也並不大。
關於是否受政黨傾向影響是否應該一併考量市議員的得票率才能較為準確?
你是什麼時候產生「以核養綠」被認為是選舉動員的手段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