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深圳佳士工運

趙思甜:佳士工人維權事件,官方評論體現出怎樣的邏輯?

這次官方對佳士事件的處理思路,在邏輯上與2015年底抓捕勞工NGO工作人員的行動一脈相承,而在警方與官媒的配合性、同步性上甚至更甚於2015年。

2018年8月1日,深圳佳士科技工人維權事件引發海內外的關注,香港多個團體到中聯辦聲援工人的維權行動,抗議中共的無理打壓,要求釋放被捕人士。

2018年8月1日,深圳佳士科技工人維權事件引發海內外的關注,香港多個團體到中聯辦聲援工人的維權行動,抗議中共的無理打壓,要求釋放被捕人士。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8-08-28

#深圳#深圳佳士工運#趙思甜#評論

8月24日,此前廣受輿論關注的廣東深圳佳士科技工人維權、組建工會行動出現新的重大轉折。繼7月27日將近30名維權工人被捕(其中尚有14人未被釋放)後,8月24日又有超過50名來到深圳支持佳士工人維權行動的工人、學生、社會人士被警方帶走,其中包括一些在7月27日被捕後獲得取保候審的工人。同樣在8月24日,警方在北京也帶走了參與維權與聲援維權行動的若干工人、學生和左翼網站運營人員。

在警方深圳、北京兩地大規模抓人行動的同一天,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發表文章《深圳佳士公司工人「維權」事件的背後》,以新聞報導的形式為佳士事件提供官方定性。這篇「報導」被澎湃、新京報等主流媒體大範圍轉載。之後一天,作為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下屬子報的《南方都市報》也發表文章《深圳佳士「維權」事件調查》,文章主體內容與新華社文章相似,但進行了一些新的編排,同時添加了一些新的細節。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篇文章的標題均為「維權」二字打上引號,引號的使用明確體現着官方對這場行動的定性:這是一場打着維權旗號,但實際上經過事前策劃、煽動的聚眾鬧事行動,南方都市報更是直接將這場行動斥為「鬧劇式維權」。

在執法機關大規模抓人的同時,利用官方媒體以「新聞報導」的形式為社會行動定性、未審先判、,是近幾年中國官方政治打壓的常用策略。例如2015年12月,警方對廣東勞工NGO人士進行大規模抓捕後,新華社也曾發表新聞「報導」,直接將涉事NGO斥為「以免費維權為幌子、長期接受境外組織資助、在境內插手勞資糾紛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踐踏工人權益的非法組織」。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12月初多名勞工NGO人士在廣東被抓捕後,直到20多天後官方才以新華社上述「報導」的形式第一次公開表態、公布對當事人的定性,官媒的反應並不「及時」。而在剛剛過去的抓捕佳士工人和聲援者的行動中,官方媒體在抓捕行動當天就迅速刊出文章,轉天又接上南方都市報的「報導」和另一家官方媒體環球時報的評論,輿論定性和抓捕行動無縫銜接。這次官方對佳士事件的處理思路,在邏輯上與2015年底的行動一脈相承,而在警方與官媒的配合性、同步性上甚至更甚於2015年。

但凡「有組織」都是「不正當」

但凡是「組織工作」就都視為「居心不良」、「別有用心」,實質上不只是否認佳士工運這一次工人維權的正當性,而是否認了所有集體行動的正當性。這實質上就等於官方向社會宣告:在我們的現行制度框架下,就不該出現集體行動。埋藏在這一話術下的,是對集體行動本身的深深警惕。

通觀新華社和南方都市報的兩篇文章,對佳士工人維權行動的具體論斷指向三個層面:第一,工人在表達自己不滿時採用的方式過激,沒有采用「合理合法」的途徑;第二,工人的維權行動經過了事前的組織和策劃;第三,境外勢力利用工人維權挑起事端。 對於第一個論斷,官方在指責工人維權沒有使用「合理合法」方式的同時,卻並沒有分析工人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才沒有採用所謂的「合理合法」方式。因此文章也就絲毫沒有提及,工人在一開始試圖採用「合理合法」方式維護自身權益、組建工會的時候,如何遭到了廠方非法的毆打和開除,廠方的非法做法如何沒有得到官方 「合理合法」的處理,使得佳士工人求告無門。對於這一問題,已有文章對官方評論從事實層面進行了詳細回應,清楚梳理了官方評論避之不談的工人一步步維權的詳細過程。

更值得分析的,是官方文章中的第二和第三個論斷層面。這兩個層面非常有代表性地體現了官方是在一種什麼敘事框架裏認識工人階級的維權行動。

首先,在官方敘事中,指出「工人的維權行動經過了事前的組織和策劃」。這在邏輯上就等於徹底取消了工人維權行動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在這種邏輯中,只要有組織和策劃,就等於「居心不良」、「別有用心」。

南方都市報的文章,就用大量篇幅描述了維權工人如何制定行動方案和宣傳計劃,如何對線下行動和線上宣傳的結合做出詳細安排,如何系統地利用各大社交媒體平台。面對單一口徑的報導時,讀者難以判斷文章中呈現的信息是否符合事實,但且不論事實如何呈現,官方的敘述角度及所使用的話術都是可見的、值得注意的。官方聲稱,只要維權行動有安排、有組織,就是不正常的,就不是真的維權行動,就一定在背後另有陰謀。

然而,世界上的絕大多數集體行動要想成功動員,都需要事前的策略制定和組織,否則如何能保證集體行動不變成一盤散沙?如何能保證大家行動步調一致?如何能在參加行動的人們當中建立基本的團結和信任?可以說,組織工作是任何集體行動的基礎,沒有組織工作就沒有有序有效的集體行動。

因此,但凡是「組織工作」就都視為「居心不良」、「別有用心」,實質上不只是否認佳士工運這一次工人維權的正當性,而是否認了所有集體行動的正當性。這實質上就等於官方向社會宣告:在我們的現行制度框架下,就不該出現集體行動。埋藏在這一話術下的,是對集體行動本身的深深警惕。

國內多地的大學生陸續來到深圳加入聲援深圳佳士科技廠工人。
國內多地的大學生陸續來到深圳加入聲援深圳佳士科技廠工人。

動輒將社會事件與「境外勢力」掛鈎以便打壓

這種話語一方面給官方打壓制造了「便捷好用」的藉口;但另一方面,也很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官方的的確確是這樣理解中國工人的:在中國政府眼中,中國工人糊塗幼稚、一盤散沙,輕易就能被「外部勢力」蠱惑,永遠不可能靠着自己建立組織和團結。

這一邏輯的進一步延伸則是,要想徹底通過攻擊組織工作的存在來攻擊集體行動的正當性,就必須同時聲稱:組織工作的動力並不來自於集體行動的參與者,而是來自於某種外部力量;集體行動的參與者都被這種外部力量利用了,被當了槍使。這便是為什麼官方對佳士工人維權行動的定性,一定要將工人維權與「境外勢力」扯上關係的原因。

新華社與南方都市報的兩篇文章,均花費大量篇幅描述一家名叫「打工者中心」的勞工機構所起的作用,而兩家媒體之所以將矛頭對準「打工者中心」,是因為這家機構接受境外資金,因此可以被描繪成「境外勢力」的一部分。但諷刺的是,這兩篇文章的相關篇幅雖多,但其中提供的信息僅僅說明「打工者中心」的某些員工在佳士工人維權行動中僅起到輔助性的聲援作用,而沒提供任何信息證明「打工者中心」直接參與了維權行動的組織與策劃。儘管如此,官方的評論一定要編織這樣一種敘事:工人維權的「幕後黑手」是「境外勢力」,工人的行動是「境外勢力」煽動的。

這十分貼合官方對工人維權運動的固有理解:工人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自我組織起來,如果工人們真的組織起來了,那肯定不是由工人自己完成的,而是外部勢力操縱的。在這一套官方話語中,工人是沒有任何主體性的,他們永遠都無法完成自我賦權,而只能是被操縱的客體。這套官方話語將工人牢牢定在一個永遠無法掌握自己命運的被動位置上,這是對工人尊嚴的根本性抹殺。從2015年到2018年,這套話語在官方口中根深蒂固、一脈相承。

這種話語一方面給官方打壓制造了「便捷好用」的藉口:工人們自己並沒有行動的訴求,工人們的無知受到「外部勢力」的利用、藉機搗亂煽動,當然需要嚴懲「外部勢力」。但另一方面,這種話語也很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官方的的確確是這樣理解中國工人的:在中國政府眼中,中國工人糊塗幼稚、一盤散沙,輕易就能被「外部勢力」蠱惑,永遠不可能靠着自己建立組織和團結。

然而,這一套話語早已被現實的發展甩在身後。從南海本田到裕元鞋廠,從環衞工人到卡車司機,中國的勞動者們在多年的自發組織和抗爭中不斷鍛造着自身的主體性,佳士工人的維權行動也深刻體現着這一歷史脈絡和時代精神。如果中國官方仍然秉持陳舊的話語,僅僅因為組織工作的存在就否認任何集體行動的正當性,不承認工人自身的抗爭能力和意識,將任何集體行動都看做「外部勢力」煽動的結果,那麼勢必越來越無法面對中國不斷變遷的政治現實和新的階級關係。

(趙思甜,旅美學者)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