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無盡:安全網接不住的移工媽媽,與她的無國籍寶寶

我們的政府需要移工的勞動力,但移工們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來台工作的女性移工多處於她們的黃金生育年齡,但當真的懷孕生產時,卻又永遠是醫療、社福體系的陌生人。
生死觀 社會 風物

【編者按】「生死無盡」系列文章延續「端」的生死觀專欄。園地作者群筆下的故事,呈現了你我或許熟悉、或許陌生,關於生老病死的場景。藉由不同敘事者所陳述的觀點、反思和批判,在有盡的生命篇幅裏,尋索無盡的意義光譜。

凌晨三點多,一個新生兒誕生在馬桶中,一位住在僱主家中的印尼移工在肚痛之下,意外產下了這個寶寶。早上,移工媽媽好不容易經由仲介先生幫忙,到了A醫院,卻沒有值班兒科醫師,所以她們就到了本院B醫院的急診,帶著用塑膠袋裝著的寶寶,隨即住進新生兒病房。

急診醫師問媽媽,怎麼會在僱主家中生下孩子,媽媽說她不知道懷孕,期間也都沒有產檢。寶寶出生時,僱主家中當然沒有乾淨的器械,媽媽只能用未消毒的剪刀幫寶寶斷臍帶,因此寶寶必須在住院期間接受經驗性的抗生素治療,密切觀察有無感染破傷風。

媽媽這次來台灣剛滿三個月,是第二次來台灣工作。上次在台灣已經工作三年,返鄉後,去年十二月才又回來。媽媽來自印尼蘇門答臘島上一個南方省份的省會,是一個在2014年時就有125萬人口的城市,亦是行政區內最大城市。媽媽讀到高中畢業,學歷並不差,雖然中文、台語都稍微可通,但在醫病溝通上要能真的理解還有段距離。

無國籍寶寶

除了小孩的生父是台灣人,可立即取得台灣國籍外,外國籍女性移工在台灣生下的小孩有很大機會成為無國籍的人。由於這個寶寶的生父也是印尼人,小孩必須由媽媽帶回母國報戶口,而滯留台灣的這段期間,寶寶就是無國籍的人。專責兒科的社工通報社會局,提到還好這個媽媽是合法移工,如果是逃跑或非法的話,就會更加麻煩;很多移工媽媽會選擇棄養,像是把小孩留在關愛之家門口就離開,而不會把小孩帶在身邊。

媽媽在台灣一個月的薪水約一萬五千至一萬六千元(單位為台幣, 以下同)左右,她印尼的家裏已經有五個孩子,都留給孩子的外公、外婆照顧,先生因為有腎臟疾病而無法工作。身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媽媽很想留在台灣賺錢。但孩子多留在台灣一天,就多過一天無國籍的日子。回印尼幫孩子報戶口要多花一次機票錢,但目前,在連孩子的醫藥費、奶粉錢都沒著落的前提下,似乎也只能先多賺一點錢再說。

觀察寶寶臨床症狀,同時等待血液細菌培養結果的前幾天,由於院內沒有通譯造成溝通落差,媽媽一直被以為想要出養這個孩子,但後來發現其實她是要帶在身邊。一開始仲介還說,媽媽應該可以帶著小孩,先繼續住在原僱主家中,但過兩天就變成要轉換僱主了,因為原僱主在不知道小孩會住多久的前提下,寧願不再僱用媽媽。的確,僱主要的是移工提供的勞動力,並沒有義務負責移工的小孩吃住。移工媽媽的寶寶一如拖油瓶,寶寶在僱主眼中是潛在的麻煩,而不是新生的喜悅。

有時我會在交班(亦即照護人員交接時,提醒病人病情和注意事項等)的過程中,感受到其他醫護人員的焦慮。他/她們會積極地詢問有沒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或是擔憂這個孩子可能出不了院。出不了院代表許多意義,一是病史會越來越複雜,二則是病人可能有頑固治療的病症,另外非預期的延長住院也可能使醫院賠錢。若是醫療問題,那還好處理,但若是一些無法經由常規醫療處置解決的難題,反而就會成為醫護人員的燙手山芋。

出院之前,社工說已經聯絡好台北的關愛之家,讓孩子出院後可以寄養過去。不過,在等待轉換僱主的期間,媽媽決定帶著寶寶一起住到同在南部的新移民(外籍配偶)朋友家中。

社工建議仲介可以轉換到台北的僱主,離關愛之家較近,若寄養過去,也方便媽媽看小孩。但我也聽過同事問說:「那小孩住關愛之家要錢嗎?如果不用錢的話,那不就還是用到我們政府的資源嗎?為什麼我們要養她們?」不過移工媽媽也要負擔關愛之家的安置費用,社工說大概每個月幾千塊。

她笑笑地說沒有問題

寶寶在新生兒病房住一天的費用大約一萬元,總共五天住院期間的醫藥費,大概四萬多元左右。不過媽媽其實還欠仲介一、二萬元,仲介也說他已經幫忙很多了,沒有辦法再代墊醫藥費。仲介說出院後會先幫忙申請居留證和旅行文件,約15個工作天後,再申請健保卡(約一個工作天),寶寶的住院過程就可使用健保,費用可追溯至出生當日。眼下的醫藥費,醫院就暫時以掛帳方式處理,媽媽就沒有馬上要籌錢的壓力了。出院當天,主治醫師把媽媽支到一旁,塞了像是一疊鈔票給她,悄悄地說:「不要給仲介看到,自己留著。」新生兒病房的護理師們也拿剩下的奶粉和紙尿布說:「這些都給你,這樣應該可以省幾個月的份。」

我在這段時間曾經聯絡過協助移工的NGO,但並沒有真的幫到忙。過了幾天,社工提到媽媽的近況說:「媽媽的連結很強,不用擔心。」聽完心裏才鬆了一口氣,有時人家也不一定需要我們幫忙,畢竟每次解釋病情,移工媽媽都笑笑地說沒有問題。但不是每個人在他鄉時,遭遇小孩沒有國籍、住院又要自費,還能這麼樂觀。

這位媽媽真的不曉得自己懷孕嗎?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誰呢?其實這些都不重要,我看到的是一位堅強的女性,獨自離鄉背井出國工作,懷孕也無法好好休息做產檢,家中還有先生和五個小孩要養。若是我,也能像她一樣堅強嗎?

我們的政府需要移工的勞動力,但移工們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來台工作的女性移工多處於她們的黃金生育年齡,但當真的懷孕生產時,卻又永遠是醫療、社福體系的陌生人。過去部分女性移工為了留台工作,會利用各種方式墮胎,疾病管制署基於保障懷孕移工的工作權和母體健康,於2007年取消入國的妊娠檢查,2015年則是完全刪除此項目,但卻未相對地提出懷孕移工的母性健康保護政策。政府若能正視妊娠移工的議題,也許移工媽媽在迎接新生命時,不會像現在一樣無助。在屬人主義的台灣,從來就不像電影《北京遇上西雅圖》裏演得那樣幸福,外籍移工的孩子打從呱呱落地,就註定了他/她那無國籍的日子,端看是長是短。

(盧敬文,嘉義基督教醫院家庭醫學科住院醫師)

讀者評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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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供醫療是基本人權,但提供“便宜”的醫療並不屬之。最該照顧她們的應當是她的母國。

  2. 《跨國灰姑娘》。。。

  3. 基本人權不分本國籍外國籍,無論母親在什麼樣的狀況懷孕產子,我們都必須讓孩子健康平安長大,隨母返國或進入社福系統收出養。

  4. Re: JoeHK 住院醫師是從英文Resident直譯而來,源自美國的醫療系職稱;並不「住院」,也不「駐院」。

  5. 在香港最會生的人 環境反而不是經濟能力比較好的人 生了一大堆 然後就會有一大堆研究說窮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的落後普通家庭的孩子 基於人道理由 而且錯不在孩子 我都覺得這些孩子應該得到適切的幫助 /資源 但我覺得那些父母根本不應該生

  6. 米已成炊就真的沒辦法 環境不佳 還是好好的避孕 不要生小孩吧 這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

  7. 「嘉義基督教醫院家庭醫學科住院醫師」。台灣稱作「住院醫師」是有醫師真的會住在醫院嗎?

  8. 這篇文章並不是要維護社會制度的公正與公平,而是要保障某一方作為一個有七情六慾的人的權利。

  9. 倘若真有立例去保障妊娠移工,也難保她們不會濫用資源吧
    要給人生產基本的尊嚴這我同意 但怎能保障不會有移工在立例後會更加選擇在異地生產呢? 始終媽媽的天性是給孩子最好的環境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