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篇)
上篇討論了廠商如何在新技術誕生、新標準制定等等契機出現時,超車趕過主導廠商的頭,但未有討論國家在當中的角色,這也是全球價值鏈這個理論框架相對欠缺的分析向度。在價值鏈的框架中,核心的行動者是廠商,但廠商難道是在一個政治真空的脈絡中行動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對於國家如何扶植產業、發展經濟,這個問題在二戰之後一直都是社會科學的顯學,從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人類學以及法學等視角出發,許多學者對這個問題提出了林林總總的說法,至今也形成一個不小的次領域──發展研究。
本篇將從發展研究的一些成果來討論國家如何扶植技術創新,從而帶動經濟發展;更重要的是,這種國家介入的極限在哪裏。並且在最後,本篇會從這些研究的啟示出發,討論中國從改革開放以降對於產業發展、技術創新的作法,並評估它們的成效。
發展研究的啟示:發展沒有單一路徑
二戰之後,隨着美國的外援計劃而來的是各種發展藥方。這些政策處方最有影響力的,莫過於擔任過甘迺迪與詹森總統顧問的羅斯托(W.W. Rostow)。他著名的「經濟發展階段論」宣稱,所有的經濟體藉由自由貿易以及政府對基礎設施的投資,就可以讓所有經濟體像是英美等國一樣經濟起飛。羅斯托的現代化主張塑造了1960年代美國外援計劃的輪廓,美國向盟友大量採購一二級產品並且提供低息貸款給它們興建基礎建設,這樣的計劃看起來在東亞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