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指定每年的11月25日為「國際消除對女性暴力日」。消除暴力並不必須針對某個性別,但如1999年開啟這個國際日的聯合國文件所言,我們「長期以來一直無法打擊對婦女的暴力行為。」聯合國助理秘書長、婦女署副執行主任普里(Lakshmi Puri)在接受端傳媒的採訪中說,針對女性的暴力是一場跨國境、種族、宗教的「瘟疫」。
根據聯合國綜合整理的數據,如今,全球每三位女性中就有一位曾遭受過來自親密伴侶的身體或性暴力。在一些國家,1/3女性的第一次性經歷都是被強迫進行的。在歐盟國家,45-55%的女性從15歲起就有遭受性侵犯的經歷。全球範圍內,71%的被販賣人口是女性,其中3/4遭遇過性侵犯。依然有2千萬活着的女性經歷過生殖器切割,大部分都發生在五歲之前。同時,7千5百萬女性在18歲前就結婚了。而今年頻繁爆出的公眾人物性騷擾熱潮以及之後的「metoo」運動,對於西方社會而言也是一個很重要的破冰之舉,讓人們重新審視較為隱性的性暴力到底有多普遍。
造成這些殘酷事實的根本原因是性別不平等,在今天喧鬧的公共輿論上,很容易覺得我們生活在這樣的時代:女性主義業已覺醒並熱切佔據話語權,所以男女早就更為平等。然而,根據世界經濟論壇最近發布的《2017年全球性別差異報告》,過去十年全球性別差距的確有緩慢縮小的趨勢,可2017年男女平等狀況首次出現倒退。報告預測,按照目前的速度,這個世界要100年後才能實現男女平等,要想男女同工同酬,則要217年。
在採訪中,普里很嚴苛,任何傳統、文化或宗教都不能為暴力辯護,但她也承認,要想在經濟和政治參與中給女性賦權,最大的挑戰是父權治下的公共權力結構。
端:為什麼要特別指出是「針對女性的」暴力?這種暴力的現狀如何?
普里:因為針對女性的暴力遍及全球,沒有國界。它存在於每個區域、每個國家、每個社會。暴力的形式多種多樣,無論女性的階級、國際、境遇。
端:在不同國家,針對女性的暴力是否不同?是否會有這樣的可能,在一個國家某種行為被認定為暴力,而在其他地方卻被視為正常行為?
普里:我們談論的暴力已經有了普世公認的定義。它是肉體暴力,包括任何觸犯損害女性人身安全、尊嚴的行為,以及任何導致女性生活在恐懼中的行為。性暴力也在這個範圍內,包括強姦、虐待、毆打等等。以上這些都被公認為暴力。同時,針對女性情緒的暴力以及類似童婚、割禮、人口販賣等活動也在我們所談的暴力之列。它們都是針對女人和女孩的,我們不能在這件事情上採取相對主義的態度,因為無論形式如何,它們都是對於人權的絕對侵犯。我想強調,文化、宗教或任何傳統都不能作為合理的原因來讓這些暴力行為看起來合理,這種暴力不存在合法性。
端:最近我看到這樣的言論:因為女性比男性在體格或其他方面更為弱小,所以一旦兩性之間發生身體衝突,女性應該懂得如何示弱、如何後退。你認為這是一個好的建議嗎?強調女性體格弱小這個看法本身是否有問題?
普里:我們的建議是,首先,女性比男性在任何方面更加弱小這個假設本身並不正確。女性是否能夠變強,這是一個關於生活處境和訓練學習的問題。女性可以保護自己,所以我們非常支持女性學習和增強自衞能力的實踐。中國就有武術和自衞的傳統。在東亞,在我的祖國印度,在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傳統,女人可以藉由這些方法保護自己。所以我們也特別支持大家學習這些技術,用來在家庭暴力、工作場合暴力等情況——比如性騷擾,還有在公共空間或是網路上的各種性暴力。在此之外,女性也要能夠尋求幫助,有時候也許對方的力量更大,譬如說夜間街頭被五個人圍攻。那麼你需要有一個熱線、一個緊急按鈕,我們已經有很多這樣的應用程序,比如safety pin。
端:有沒有可能如果在更加彈性的空間探討這個問題,暴力並非是某個性別面對的問題,男性也有可能被侵犯。在這個層面,我們不必強調男女孰強孰弱?
普里:每個人都有免於暴力的權利。但是針對女性的暴力確實是個特別的現象,因為幾個世紀以來性別不平等和歧視營造了這樣的社會背景,使得女人和女孩特別容易受到侵犯。男性當然也有機會面臨類似問題,但讓我給你舉個中國的例子。在94571個案件裏,只有38個報案人是聲稱遭遇家庭暴力的男性。剩下的案件中報案者都是妻子,也就是說99.99%的施害者是男性。這就是我所說的社會背景。
端:你提到了性騷擾的問題。你一定看到最近twitter上的「metoo」標籤吧。在中國,輿論很少這麼支持受害者,人們往往習慣於責怪受害者。在你看來,什麼樣的社會環境更能鼓勵受害女性站出來指控施害者?
普里:家庭、朋友、社會、政府等等環節都很重要。在「metoo」運動中你可以看到,無論是好萊塢還是媒體,是政治人物還是企業家,基本上每個地方都有人被披露曾經對女性有過某種形式的暴力,尤其是性騷擾。對於西方社會而言,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破冰之舉,它也會對世界其他地方產生影響,鼓勵大家做出同樣的舉措。一旦某個人被舉報,你會發現他身邊的人、他所供職的機構都會疏遠他,這其實就是一種懲罰,是一種社會制裁、公共制裁。據我所知,最近的一個被指控的人是 Charlie Rose (編按:75歲的Charlie Rose 是美國著名新聞記者、主持人,今年11月共有8名女性指控他曾經對她們性騷擾),現在他的電視節目被取消了。最近還有其他一些公眾人物面對類似的指控,他們所供職的機構大都很有名,這些機構出於對輿論的畏懼都疏遠了這些人,這同時也是對機構內其他僱員的警示,還有對這些人曾經支持或者曾經關係緊密的人的警示。
而受害者永遠都不應該被指責,也不應感到羞恥或是污名。這就是家庭環境發揮作用的地方,還有社會、社區,政府也應該參與。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指責的絕不是她,還是施害人和縱容性騷擾橫行的社會。
端:當我因為這類性騷擾新聞感到氣憤時,我的男性朋友有時會說我有厭男症。
普里:我覺得你會發現這樣說的男性不應該有如此言行,他們才是反對女性,反對人權,反對兩性平等。他是不是在為暴力正名?其實他根本無需為施害人辯護。所以你面對這樣的人時,要能夠說不,告訴他妳的憤怒是有建設性的憤怒。首先,這樣的新聞公之於眾,本來就會讓大家感到憤怒,人們應該能夠分享這種情感,無論是作為一個男人、一個女人,還是一個基本的人。然後,你要要求他做一個支持女性的男人(HeForShe),告訴他我們希望男人在反對女性暴力的事情成為女性的盟友。
端:這些年來,女性主義的聲音在公共空間越來越大,但是也有人開說說這不過是某種形式的政治正確罷了。他們認為女性主義的言論太過喧囂,限制其他人發聲的機會。你是否認同這種反政治正確的言論?
普里:我不認為這只是政治正確。我們還是要從實際出發談這個問題,要知道這種言論更多是關於憤怒不平,說回性騷擾案例,這是出於對那些最有名的人侵犯女性的人權的憤怒。我們必須要改變,要零容忍——這就是新的準則,對於暴力零容忍。
端:如果女性主義的話語能夠自身發生變化,採取另一些詞彙,講述另一些資訊,它的處境是否也會不同呢?有時候,正是女性會和我說她不是女性主義者,她不會那樣描述自己,或者她已經不知道現在女性主義到底意味著什麼?
普里:我認為女性主義是發現和承認,或者促使人們發現和承認男女之間的不平等。這才是女性主義,是要求女性在各方面享有同樣的機會和權益,而不是憎惡男性。莎士比亞說「玫瑰不叫玫瑰,一樣芳香」,女性主義也是如此。你叫它女性主義或是其他名字都不重要,你也可以在中文中找一個同義詞來描繪這個理念。我一直堅持,包括印度在內的不同國家要找到本土語言中的這個詞彙。
端:2017年全球性別差異報告中說,性別平等如今正在往回走,人類需要100年才能實現男女平等,經濟層面上,我們要等217年才能看到男女同酬。這個參數可信嗎?對於個體而言,接受這個現實是否更為實際?
普里:我們非常在乎這個100年,如果真是那樣,我們無疑在自我毀滅。而實際上,轉變、甚至說革命總是在個人層面發起,然後才能引起家庭、學校、社區、社會、國內乃至國際範圍的變化。我們推崇不要害怕這樣的數字,事實上,我們希望大家能夠認為自己可以改變這個數字。這個報告其實也是在鞭策我們採取行動。
端:荷蘭在各種幸福指數排行榜上都名列前茅,人們指出這是因為很多荷蘭人都在做兼職。然後有人更進一步發現做兼職的人是女性,而這使得她們止步於中層職位,無法上升。這是否意味著女性在政治經濟地位上的目標會損害所謂的幸福指數?
普里:這個說法本末倒置。首先要有能夠讓女性有效參與的工作環境,能夠被僱用、留職、升職、發揮自己的所有潛力,同時能夠平衡比如生育這樣的問題,才能談論幸福。
端:今天你們的主題是「不放棄任何一個人」,你可以就此多談一些嗎?
普里:生活在極端貧困狀態下的女性,常常極端依賴於丈夫或親人,無路可逃。也因為貧困,女性常常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不知道自己應有的權利。農村地區的女性面對著雙倍甚至三倍的歧視,她們和城市女性一樣身在父權體制之下,但她們同時還受到更為傳統、宗教性的壓迫。少數民族中有不少女性身處特別的文化環境內,針對她們的暴力甚至會得到宗教和文化的認同。還有殘疾女性,殘疾女性的比例比男性高,而暴力和殘疾的聯繫很強,很多女性正是因為遭受暴力而殘疾。我們說的殘疾也包括精神病人。殘疾女性更容易為暴力傷害,因為她們無法發聲、無法反應,甚至無法看到發生什麼——這些額外的因素導致她們更容易成為被害者,包括性暴力受害者。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家、政府、社會、家庭,應該為女性提供保護,制裁施害者。
端:當你說文化和宗教暴力時,會包括穿戴面紗這樣的案例嗎?
普里:這完全是兩回事。比如說,有時候家庭法、比如伊斯蘭教法中關於婚姻和家庭的條目和國家法律不同。所以常常伊斯蘭教法(Sharia)會被用來為暴力正名,比如童婚、割禮。類似的情況在其他宗教也時有發生,不允許女性在生殖和健康等具體事務上擁有自己的選擇。這些是我所說的(文化和宗教暴力)。穿戴面紗與否不在此之列,面紗是宗教符號,它本身並不會觸犯女性的權益。它其實是一個身份問題,有的女性覺得需要戴面紗來展示自己的身份,那是她們的選擇。
(感謝實習生李鈺潔整理採訪錄音。)
倒数第二段最后的分段出错了。
同意樓下。
想問一下文中的面紗有泛指伊斯蘭那種嗎,如果是那種,那就當代來說會不會也只是在父權下「展現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