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小朋友』畫廊」特製頁面熱傳於大陸微信朋友圈,該頁面由騰訊公益為「用藝術點亮生命」項目製作,展示25位患精神智力障礙疾病的特殊群體的畫作。該頁面出現後,半日之內便有數百萬人購買和捐款,原公益項目在29日14:30便完成了1500萬元的全部募捐額,有學者稱之為「一個現象級公益傳播案例的誕生」。
「大家好,我是來自廣州的李捷麟。我非常喜歡畫畫,畫畫的時候,我特別開心。這些,是我的作品,希望你們喜歡,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
在每一張「『小朋友』畫廊」的畫作下方,都有作者、作品簡介和一條作者老師或其本人的錄音表達感謝。作者們小至11歲,大至37歲,均患有不同程度的自閉症、唐氏綜合症、腦癱等疾病。參與此次活動的用戶每購買一幅畫作,就相當於向公益項目進行一筆捐贈,起捐為1元,用戶也可自定義捐款額,捐款後,用戶可將所「購買」畫作設為手機屏幕保護程式。
「用藝術點亮生命」自去年8月17日發起,意在消除偏見並幫助特殊群體融入社會和實現自我價值,籌款歷時一年一直不慍不火。然而通過特製頁面日前的「刷屏」,短短五小時便迅速完成剩餘1100萬左右的募款額。社交平台分享互動的屬性,也引發了公眾對公益活動路徑、公益分享問題的爭論。
有評論認為,「低門檻高性價比的情懷展示」,或許看起來是滿足了一大群人的炫耀心理,但同時也許正是互聯網慈善的發展方向。同時,也有特殊教育教師、志願者、學者等質疑畫作是否存在代筆,並指出這樣「文藝性強」的傳播可能會讓大眾形成對自閉症「浪漫化」的片面印象。而在端圓桌的討論中,讀者們也分享了自己的觀點和參與公益的經歷,來看看他們眼中的公益世界吧!
分享,是一種展示與公益的互利,還是虛偽的社會風氣?
在圓桌討論區「分享」還是「不分享」的立場上,多數讀者認為「分享」無傷大雅。傳播愛心縱然會有虛榮心的驅使,但傳播使得募款目標高效率地達成,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有讀者認為,這樣雙方互利、各得其所,也許反而有利於公益的長久秩序。也有讀者從「我們今天的舒適,是在弱勢群體的不公待遇上得來的」這一角度出發,認為公益不過是對弱勢群體的補償,沒有分享的必要。
海邊的鼠:我買了一幅,首先是真心喜歡,其次國家都做公益廣告企業更應該做,把公益當公司事業運作能得到更好的效率,大企業還能公示募集款用途,皆大歡喜何嘗不可?
Mikeyy:如果與人分享是能發揮影響力,令更多人行善的話,高調一點又何妨?
Threeman:與人分享,宣傳愛心無錯;若是像陳光標那樣,以此為噱頭宣傳自己,甚至用公益來牟利,便是令人不恥的了。
TommyJ:人們總需要關注的目光讓自己處於中心而擁有動力,成日被讚揚嘅雷鋒都係以外界關注為動力,不必計較是否是虛榮只要真的對社會有利其實就足夠。
靈靈小藍:世界冇免費的lunch,公益始終係來滿足人的天使光環。譬如洗廁所。如果話使用廁所乾淨者可以有好報,公共衞生應該會好轉。
Leslie_Xie:要提高慈善的效率,加入商業化的運作也不是不可以。這次慈善活動或許就是利用了有些人show off愛心的目的,才能這麼快收到這麼多捐款。至於獻愛心者到底關不關心自閉症兒童,倒也顯得不那麼重要了。畢竟集結了款項的人有多關心,有多智慧地運用這筆款才真的重要吧。
tadakung:助人為快樂之本,某方面來說這句話就包含了外界的看法得到的評價獎賞,如果個人分享的確有鼓勵公益的效果何樂而不為?個人的自我滿足方式本就該尊重。
rExxxxx: 我們應該想想看待一個人,是從他的社交媒體塑造出來的形象,還是從他的言行舉止呢? 不過在這個社會氛圍如果一點虛榮心可以幫助機構,我覺得未嘗是一件壞事。
RiceCat:我還沒有幼稚到相信人們會不計較任何收益來做慈善,虛榮同樣是收益。有人或許會反駁''不計較利益的人還是有的",那麼我就要問有多少。如果把慈善當做一門另類生意,雙方各得其所,反倒有利於長久持續。
VitleySingurQ:個人觀點,似乎傳統文化和建國後高大全的偉人教育讓我們把「好人」定義的十分苛刻。不僅要做好事,還不能留名。甚至想當個好人,還不能有其他污點。你雖然捐了款,但是你過馬路闖紅燈!哇原來你都是裝的!你雖然捐了款,但你竟然四處演講,大出風頭,真是沽名釣譽!偽君子!我覺得我們需要一種,一碼是一碼的心態,人家辛辛苦苦,或者出錢或者出力地做了公益,還不能說說了?當然要說!而且要大聲說!
ryo819:有人是為了自己利益,利用弱勢社群作為工具,以滿足虛榮感或是製造假象獲取他人信任從而得益,把行善的理念完全扭曲了。這個風氣蔓延出去的話,整個社會就變得虛偽。說實話雙方都得益,也沒造成什麼問題,只是令人感到嘔心而已。
我還沒有幼稚到相信人們會不計較任何收益來做慈善,虛榮同樣是收益。有人或許會反駁''不計較利益的人還是有的",那麼我就要問有多少。如果把慈善當做一門另類生意,雙方各得其所,反倒有利於長久持續。
Nelly:…宣揚低調/做好事不留名的意義我一直未懂。如果將事情分享出來,就可以使更多朋友知道這一公益渠道,也許有人也會參與,難道不是比默默捐完了事的結果更好?
如果分享出來是為了被讚揚又有何不可?一個人本不打算做這件事,但是為了被讚揚去做了善事,結果上不是更好?
如果分享慈善舉動可以幫助自己獲利,那麼難道不是捐贈人與被捐贈人雙贏的局面?
你告訴我,低調的,默默的,不留名的捐贈除了自我感動以外,如何能帶來比分享出來更好的結果?
緋紅杏白:我經常參與義務公益活動(持續每星期參與多於一個組織的義工服務),說真的我只是看到社會上一些人受到不平等對待。小小的公益服務只是協助減低社會上的分配不均問題,這是一個公民的義務,也是左翼思想之一。
在熱心的公民眼中重視的價值是平等,但單靠着一己之力努力也不外乎為枯木澆水般,從根本上無力回天,但至少內心會好過些,甚至最少能救回些許樹木旁支。
從來這個社會都是不平等,也許有人會叫我們「左膠」,又有人叫我們「偽善」,「無作為」。我們從不介意,因為我們若公開我們的所作所為,等同承認自己在社會上是一群既得利益者的身份,透過不公的制度剝削着弱勢,公益活動只是補償心理,呼應着我們左翼人人平等的價值觀。
我們不願意公開宣傳只是因為我們明白弱勢社群問題的背後原因;只是我們沒有那麼無恥,把這些補償都說是我們對弱勢社群的恩賜罷了。畢竟,我們今天的舒適,就是踏在他們身上所得來的。
三足烏:在京郊流動兒童週末公益支教五年半來,每次為了招募新人志願者而宣傳我們的活動,都會注意保護孩子們的隱私,包括他們的單獨正面照、真實姓名等,都儘可能避免,或用姓名首字母代替。
孩子們的繪畫、作文、手工作品等,都會徵得他們的同意,在拍照時就告訴他們,老師要發在網絡的總結上面。一些學生不願意讓拍,要帶回家給爸爸媽媽,我們表示尊重。
我不能說分享公益活動,大肆宣揚就不好,但請尊重當事人的隱私和尊嚴。每次看到那些捐款捐物,而讓孩子們在鏡頭前感恩戴德的行為,我就十分反感。
有時候我們自認為的幫助他人,其實卻只是在滿足自身一廂情願的虛榮。把自身處於高高在上的位置,"施捨"他人以換取自身的優越。花錢終究是一件容易的事。
多年支教下來,也讓我明白了,很多人在精神層面貧瘠匱乏。那些真正願意花時間、精力,去平等、尊重去做公益的人,才是真正值得尊重的行為。也同樣希望自己能夠繼續堅持下去。
傳播熱潮會造成刻板印象嗎?
據統計,中國大陸自閉症患者逾1000萬,香港自閉症兒童逾2萬,台灣自閉症患者逾1萬,源自2008年講述自閉症兒童的劇情片,他們被稱為「星星的孩子」。
「上帝為你關閉一扇門,就會為你打開一扇窗」,由於一些講述自閉症患者故事的影視作品及諸多如愛因斯坦、梵高是自閉症患者等傳說的出現,許多人對自閉症患者的認知會與「天才兒童」、「有藝術天分」、「記憶力超群」相關。然而,有研究指出,這些在藝術、學術上表現出過人能力的、被稱為「學者症候群」的自閉症患者,僅佔自閉症群體的10%。因此,有人指出,「『小朋友』畫廊」的傳播可能會加深公眾對自閉症群體的這些刻板印象。
Nelly:我覺得,首先刻板印象是已經存在的,而不是說我宣揚自己捐贈的行為導致的後果。甚至可以說,更進一步的分享,更多資訊的分享,是打破這些刻板印象的一種有效途徑。
在中國大陸,弱勢群體一直是以一種格外沉默的姿態存在的,我覺得讓他們不斷的出現在公眾的視野裏是完全有必要的。人們需要認同這些人存在,然後了解他們,才能意識到他們也是和我們一樣有需求有權利的人,弱勢群體需要的是幫助,不是被沉默。
「留守兒童應該衣着破爛」當然是不對的,但是衣着破爛的留守兒童也是真實存在的。如果要消除刻板印象的方式是令這一個群體從宣傳裏消失,我覺得對這些小朋友未免不是很公平。應該是,衣着破爛的小孩也被宣傳,不是衣着破爛的小孩也被宣傳,除了外表,他們的內心世界也登上報導。我們才會更加真實的認識到,留守兒童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群體。
沉默低調是迎合刻板印象。除非完全不知道這一群體的存在,否則每個人內心深處多多少少,難道不是對他們有一種模糊而陌生的印象嗎?這種印象當然會是偏頗的,打破偏頗的唯一方法是去了解,是我們主動分享更多更全面的資訊給其他人。人們今天看到了充滿藝術天分的自閉兒童,明天可以告訴他們:其實還有其他不是這樣的自閉兒童。了解是一步一步來的,繪畫可以是一個入口,一個開端。
刻板印象是一種誤解,事實上就算我們提供全面的資訊,也很難阻止別人只從其中看到自己想看的部分。懷抱這些誤解不放的人,自己情願遮住自己的雙眼,我不覺得我們能替他們做更多了。難道要抓起來統一培訓學習嗎。
Kerui:都是二十幾歲的人畫的為什麼要稱為「小朋友」?有多少自閉症患者能畫這樣的畫?只怕這樣的分享會加深大眾對自閉症群體的偏見。
端小二:@kerui: 但也有一些人認為這樣的畫作分享可以幫助公眾接近自閉症、腦癱患者等這個特殊群體,不再懼怕或遠離他們,對這一點你怎麼看?
kerui 21:@端小二: 點開購買畫作的頁面,標題是——「小朋友」畫廊,底下的畫作大半都是成年人的作品,因為他們有缺陷所以就可以認為他們是小朋友嗎?為什麼在相關頁面裏沒有對自閉症等群體進行介紹?而單單通過「小朋友」這樣的噱頭來吸引注意力?公眾也許會不再懼怕或者遠離,但是我認為通過這種畫作來了解認識他們是會帶有偏見和誤解的。
人們今天看到了充滿藝術天分的自閉兒童,明天可以告訴他們:其實還有其他不是這樣的自閉兒童。了解是一步一步來的,繪畫可以是一個入口,一個開端。
社交分享會為公益開闢一條路嗎:「我覺得捐錢容易,但做公益真的很難」
2014年夏天,名為「冰桶挑戰」、又稱「冰臨城下」的一項社交分享式公益活動盛傳全球,許多明星、甚至名人政客都參與了這項為關注「漸凍人症」患者的活動,將把冰塊和水傾倒在自己頭上的視頻上傳於社交網絡並點名三人進行接力。這個活動在不足一月內便為美國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漸凍人症」)協會籌得超過8850萬美元的捐款,是上一年的34倍之多,其他地區的相關協會也募得遠超於往年的捐款數額。
「冰桶挑戰」與此次「『小朋友』畫廊」都是利用了社交分享的蔓延式傳播,迅速籌集到高額捐款,達到了出乎意外的效果。分享參與式的公益活動是未來公益可考慮的方向嗎?長期參與公益活動的讀者又怎樣看待這樣的形式?
七恩霸:那天我看到朋友圈裏轉發的人很多,於是,我也花了一塊錢「買」了一幅畫。買的時候沒有考慮這麼多,只是覺得有意思,自閉者患者的心理世界很有意思,畫裏能看到。
一塊錢,對於現代人來說簡直易如反掌。坦白說,我作為幾百萬分之一的參與者,我並沒有將之當成公益活動,倒是當成了特殊群體與普通群體的一次娛樂互動。
端小二:@七恩霸: 『特殊群體與普通群體的一次娛樂互動』這個點很有趣,那桌友還參與過其他這樣的互動嗎?在公益活動中加入互動感是否能夠帶動公眾的積極性?
七恩霸:@端小二: 第一個問題:還參與過一些線下的義賣活動,也是「弱勢群體」或「特殊群體」的一些手工品或藏品,然後我們這些「普通群體」去買,花錢「獻愛心」。同樣,買的時候我仍然不覺得自己是在做公益,而是在進行文化娛樂互動,公益只是順水推舟。他們做的東西很有趣,手機殼、編織袋、紙貼畫等等,看得出傾注了他們全部的專注力和想像力,很特別。坦白說,我內心只是為了買東西,而不是做公益,並且真的很便宜。我把這類型的活動看做「交易型公益」,即找到某些事物作為媒介以聯繫兩個群體,並且產生交易,各取所需的同時蹭了愛的名義,我認為,這做法挺聰明,雖然總會遭受很多蓮花的微詞。
第二個問題:我原先做過5、6年的活動策劃,其實任何活動加入互動感都是能帶動積極性的。而公益活動只是顯得效果更明顯而已,為什麼會更明顯?因為太多公益活動做得都失敗,一潭死水,所以相對更明顯罷了。但公益活動中的互動元素有講究,我一直認為,必須注意三個成本:時間成本、經濟成本、虛榮成本。成本合理,活動才有成功的希望。
曾經有過最高比例高達七成的新人志願者來自微信朋友圈、微博好友和豆瓣豆友,而這些人在日常的社交網絡上本身就是網友、朋友、同學、同事等。看到有朋友分享支教活動,引起興趣,了解過後,就加入了進來。但有個問題,通常這樣來的志願者並不穩定。
三足烏:單就"小朋友畫廊"這件事來說,我的贊同還是多於厭惡的。
因為負責公益組織的新人志願者培訓,我這些年見到過好多對京郊流動兒童現狀缺乏認知的新人志願者。通過互聯網傳播手段,擴大社會對相對弱勢群體的處境認知,終歸是一件好事。
但這件事本身,其實是缺乏可持續性的,有點一錘子買賣的意思。我捐完錢了,在朋友圈一曬:今天做了好事,做了慈善,自我滿足。而後繼的錢怎麼花,小朋友們拿到多少,拿到的這些錢又去做了什麼,他們的生存狀態真的會因此而改善麼?所以我覺得捐錢容易,但做公益真的很難。
這件事讓我不舒服的是,明明很多作者都是生理上的成年人,為什麼要稱之為"小朋友"?明顯的為了傳播效果而找噱頭。這種行為背後的態度,讓人反感。
我所在的京郊流動兒童公益支教組織,這些年來也很注重社交網絡的宣傳推廣。曾經有過最高比例高達七成的新人志願者來自微信朋友圈、微博好友和豆瓣豆友,而這些人在日常的社交網絡上本身就是網友、朋友、同學、同事等。看到有朋友分享支教活動,引起興趣,了解過後,就加入了進來。但有個問題,通常這樣來的志願者並不穩定。
端小二:@三足烏: 不穩定的志願者是不是對支教這類型的公益活動其實不太好?畢竟建立和維護與孩子們之間的關係是需要時間和堅持的。
不過看起來社交網絡的分享的確是一種比較有效的帶動公益參與的方式。
三足烏:@端小二: 是的,宣傳效果很好,但因為無法深入,反而會加大志願者管理難度。
緋紅杏白:@端小二: 一次性的公益活動除了滿足了公眾的虛榮外,這些活動對弱勢社群的反而更是有害的。自閉弱能人士的問題得到社會關注當然是好事,不但能成為社會討論話題更能增加來自社會的捐款。
但公眾短期消費性的關注對需要長期協助和關注的弱勢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公眾在互聯網中較難建立一份責任感或產生需求來協助這些弱勢,難以從單單從網上影響成為長期義工/支援者。且受助的弱勢看見太多的人消費你的不幸以滿足自身其實極度反感,他們反而感受不到社會對其的關注。反而更不信任這些「善長」。
站在弱勢的一方,他們並不反對這些一次性的活動。始終這也是一次短期高效的宣傳機會。宣傳善事總比把它遺忘好,小金額更能吸引多人參與,對弱勢來說也是有益處的,只是促進他們改善自身問題及環境的人是那班長期的支持者。
所有宣傳活動的意義其實就是要找到那位願意長期支援的支持者,那管你自我宣傳到自己有多偉大,對弱勢來說真正偉大的人只有長期持續關注支撐他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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