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朗普(川普)就任美國總統不到一個月,卻已鬧得滿城風雨。在上任的第一週,特朗普就利用了總統命令(Executive Order, EO)以及總統備忘錄(presidential memorandum)執行了許多他競選時承諾的政策,這些爭議政策包含:暫時禁止七個國家的公民進入美國、將聯邦經費用於建造美墨圍牆、退出TPP等等。 之後,四個地方法院的法官陸續對七國公民入境禁令的EO頒布了暫時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TRO)(註一)。當然,特朗普一如所料在推特上諷刺法院,並由司法部提起上訴,希望上訴法院可以馬上解除暫時限制,令讓EO繼續執行。而在上訴法院以三比零的票數否決了司法部的上訴後,特朗普表示除了繼續上訴,也考慮發布新的EO讓入境禁令得以繼續執行。
在國會仍是共和黨多數的情況下,法院是否能有效制衡總統特朗普?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弄懂:總統命令到底是什麼?這種命令到底受到怎麼樣的制度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