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1月出台公路法修正案、重點打擊 Uber 後,短短1個月內,Uber 已被取締超過48次、累積罰款金額預估超過11億元台幣(下同)。台灣公路總局於2月2日寄出首張罰單,並依裁罰標準勒令 Uber 歇業。面對政府鐵腕, Uber 同日中午聲明,自2月10日起暫停在台灣的共享服務,以「重新思考新路徑」。
Uber 在聲明中指責「政府日漸遠離擁抱創新和21世紀交通與運輸趨勢」,並表示Uber 司機辛勤工作,卻因為提供搭乘服務而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Uber 雖然決定暫停台灣業務,但表態稱希望後續能與蔡英文政府重啟對話。
Uber 自2013年7月起進軍台灣市場,據其官方統計,該公司至今已於全台4個城市提供1500萬趟搭乘服務,2016年也推出 UberEATS 餐飲外送業務。
儘管此創新運營模式吸引不少消費者,但 Uber 將自身定位為「資訊服務業」而非「汽車貨運業」的税收及納管問題、司機缺乏勞保、乘客缺乏安全保障、向司機抽成費用不透明等爭議在多個國家皆引發政府關注。在台灣,又有傳統計程車司機的強烈反彈,他們認為 Uber 司機不用取得營業證照,又破壞市場行情,兩者是不公平競爭。計程車司機曾一週3度包圍行政院抗議政府縱容 Uber 橫行街頭、罰則過輕。
開 Uber 罰2500萬!政府強力阻擋新科技,說好的亞洲矽谷呢?
為此,台灣立法院於2016年12月修正公路法,雖然 Uber 曾在台灣4大報紙刊登廣告批評修法,更曾向總統蔡英文發出公開信,但最終仍無法阻止「Uber 條款」通過。根據這一條款,針對非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罰款額加重到最高2500萬元,並可被勒令歇業,此金額也被 Uber 稱作是全球最貴。另外新法更新增了獎勵檢舉制度,成功舉報 Uber 非法運營的民眾,可以獲得1萬至10萬元不等的獎勵。
修法後,Uber 台灣主動向交通部釋出善意,表達願意往合法納管方向努力,並於1月公告與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合作推出 UberTAXI,開放民眾利用 Uber 叫計程車。然而,交通部明確指出,若 UberTAXI 與計程車仍存有對價關係(例如抽成等行為),或 Uber 仍以自用車載客,卻未登記申請汽車貨運業,仍屬違法,因而裁罰措施將不會停止。
根據政府統計,Uber 在公路法修法前,已被公路總局開出總額8600萬的罰單;自1月初開始執法後,罰鍰至今則遽增至11億。新春開工第一天,交通部便隨即向 Uber 開出11張裁處書,其中9張的罰鍰為理論上最高的2500萬。
據 Uber 表示,此次暫停服務涵蓋了原計劃於2月上線的 UberTAXI,即台灣的 Uber App 從2月10日起將不會有任何服務,只有使用不同平台的餐飲外送服務 UberEATS的營運仍然照常。
除了台灣以外,目前 Uber 在日本、南韓、德國、法國、西班牙等國皆屬違法;在中國,Uber 則以被滴滴出行併購作結。另外在菲律賓、美國華盛頓等多地、澳洲首府及多個省份、墨西哥、巴西聖保羅等地區,則屬於有條件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