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中年同性伴侶,他們擔心等不到修法……

婚姻平權不過是同運的首戰,接下來該如何弭平社會中隨處可見的歧視,讓同志不再被貼上負面標籤,才是真正長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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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初,56歲的Norman正準備和友人飛往印度旅遊,這段時間長達一個月、距離長達4323公里的航行,對Norman來說,行前最重要的準備不是打包行李也不是兌換外幣,而是與小他16歲的另一半Titan共同草擬「平安紙」。

Norman是香港人,「平安紙」常被用來當成遺囑的別稱。老一輩忌諱談到死亡,於是將遺囑取名為「平安紙」,除了避免不幸招來厄運,同時也有生前交代好遺言、分配妥財務,以免引發後代親人爭奪財產,確保家族平安和睦之意。

2000年,Norman因為工作移居台灣,透過交友網站認識了當年大學才剛畢業的Titan。即使兩人年紀相差16歲,個性卻一拍即合,很快就墜入了愛河。交往12年後,兩人遠赴加拿大溫哥華登記結婚,除了由當地朋友擔任結婚證人外,Titan的同事們也透過視訊見證。目前兩人同住在新北市汐止一處共同購買的公寓裏。

缺乏法律保障

時光荏苒,16歲的差距開始慢慢對兩人的關係出現了影響。Titan回憶,忘記從什麼時候開始,每逢他們分頭出國旅行,就得考慮要不要先預立遺囑,避免發生憾事後,另一方將面臨雙重打擊:失去親密伴侶,以及安身立命的家產可能不保。

一般夫妻,其中一方過世後,遺產順理成章地繼承到配偶名下,沒有任何人會對此提出質疑。台灣因為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讓Titan與Norman這樣的同性伴侶得靠自己想方設法,才能盡可能地保障雙方應有的權益。

以Norman跟Titan的情況為例,由於Norman年紀較大,加上是外籍人士,因此兩人當初在合力購屋時,選擇把房子登記在Titan名下。Titan無奈地說,如果是自己早一步離世,又沒有預立遺囑,按照台灣《民法》規定,優先繼承權將落在Titan的親屬身上,Norman 很有可能要被迫離開這座兩人共同打造的家,即使裏頭擁有兩人滿滿的回憶。

特別是Titan和Norman的關係並沒有被所有家人認可,因此在缺乏法律保障的情況下,Titan不時提醒弟弟:「如果有什麼萬一,其他財產無所謂,房子無論如何一定要給Norman,否則小心我變成鬼回來找你。」

Titan深諳法律條文和程序,他知道即便是經過第三方公證的遺囑,也得要有一位信得過人來執行,並且得符合《民法》繼承編中有關「特留分」的規定(編按:「特留分」設計意指遺產法定繼承人可獲得最低限度保障,避免死者將所有遺產都留給特定人士),不可能100%過繼到沒有法定配偶關係的伴侶名下。

看似再自然不過的「人生大事」,對於台灣同性伴侶而言:結婚必須克服重重考驗,想要取得親友的祝福更是困難,即使一切條件都符合,依舊得不到法律保障。

今年10月16日,台灣大學外文系的法國籍退休教授畢安生被發現在住家墜樓身亡,昔日學生、律師李晏榕指出,畢安生與伴侶長相廝守35年,生前畢安生與其伴侶分別立有遺囑,但兩人同居的房子卻在另一半臨終前就被過戶給家人;另一半過世後,家人也沒有完全遵照遺囑執行。

李晏榕接受端傳媒記者採訪時感嘆,台灣人不太習慣生前預先分配遺產,因此對於預立遺囑的法律觀念薄弱。她建議,同志伴侶為了保障與所愛之人共享財產不在身後被奪走,務必提早尋求第三方協助處理遺產,假若受遺贈人與遺囑執行人的利害關係相反,很有可能導致如畢安生的心酸案例發生。

畢安生的案例絕非獨一無二,在逐步邁向高齡化社會的台灣,至今遲遲未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更讓交往多年、共同持有財產的中高齡同性伴侶,在面臨生老病死過程中處境尷尬。從急診室門外「你是他家人嗎?」那句醫護人員例行性的探問;到往生後最後一程該如何安排?明明是朝夕相處、最清楚彼此的伴侶,卻被迫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

「就像是從小被剪去翅膀、養在籠子裏的鳥,久了以後就會忘記怎麼飛。」Titan感嘆,對異性戀而言,結婚前要煩惱的問題可能是在哪辦婚宴、去哪度蜜月,婚後要面對的問題多半是什麼時候生小孩?孩子生了給誰帶?除非特殊情況,往生後總是由另一半操持後事。

這些看似再自然不過的「人生大事」,對於台灣同性伴侶而言:結婚必須克服重重考驗,想要取得親友的祝福更是困難,即使一切條件都符合,依舊得不到法律保障。想要養育下一代,女同志得取得精子人工受孕,男同志除了找到孕母還得尋覓卵母,種種阻礙導致許多中高齡同志,老早就已經不把結婚成家和養育孩子列入人生規劃選項裏了。

伴侶病重卻無能為力

事實上Titan10多年前已經對家人出櫃,但卻是在與家人發生口角衝突時。認識Norman那一年,Titan因為從國家考試中落榜,當下Titan一時情緒激動心想,反正都要被逐出家門了,「此時不出櫃更待何時?」乾脆一五一時全盤托出他的性傾向,在家族中引起了強大的震撼與動盪。

出櫃10多年來,Titan至今仍然在努力與家人修補關係,他慶幸地說,還好當時父母、奶奶年紀都還沒太老,讓他有時間可以修補,如果憋到現在看着家人逐漸邁入老年,恐怕再也不敢出櫃了。

相較於Titan出身於觀念保守家庭,香港回歸前後便舉家移民國外的Norman頑皮笑說,自己的成長背景相對開放,從來不必刻意隱藏自己性傾向,青春期的他甚至為了惹怒姊姊,主動向姊姊出櫃,結果引來姊姊不甘示弱反擊:「你喜歡男人又怎樣?」

交往初期,Norman與Titan也曾面臨一場住院驚魂記。有天一早,Norman打從起床就開始肚子痛,本來以為只是單純吃壞肚子,沒想到卻嚴重到需要開刀。當護士詢問「現場有病人家屬嗎?」Titan腦中瞬間閃過兩個答案:一是佯稱朋友以免引來歧視、二是乾脆出櫃讓醫院知道Norman不是舉台無親。

短短幾秒鐘的時間內,Titan給出後者作為回答,幸運的是,護士露出的友善眼神表示理解,並轉身回到手術房內知會醫師兩人關係後,Titan才獲准進入開刀房由醫師解釋病情。但醫生聽完兩人關係後,自己出面向Titan說,Norman狀況已經嚴重到部分腸子壞死,必須要有Norman血親出面,否則遇到緊急狀況時無法解決。

因為現行法規的不完備,讓同性伴侶沒有法律上的「配偶」身份,醫院在評估醫療糾紛風險情況下,相關醫療文件,仍會優先要求有血緣的親屬出面簽署。

Titan回憶,Norman第一次開刀恢復狀況不好,隔兩週又發生狀況而必須開刀,開了8小時,院方半夜發出病危通知,他被嚇到全身癱軟,整夜沒睡,隔天一早必須向主管請假,卻因為緊張、猶豫是否向主管出櫃而在電話中嚎啕大哭,這也是他第一次發現,自己根本從來都不知道要去哪裏找Norman的血親,儘管他認為自己才是Norman最親的家人。

後來藉助Norman在台灣的朋友,輾轉經過好幾層關係,Titan才聯繫到Norman移居海外多年的親戚前來台灣。

Norman表示,這次的住院經驗讓他深刻感覺到第一線醫護人員的為難,事實上他們不願因為同性伴侶關係而給予患者差別待遇,甚至在他開完刀人在加護病房休養時,護士還會鼓勵他說「別擔心,等等男朋友就來看你囉!」然而因為現行法規的不完備,讓同性伴侶沒有法律上的「配偶」身份,醫院在評估醫療糾紛風險情況下,相關醫療文件,仍會優先要求有血緣的親屬出面簽署。

身為一名境外人士,Norman至今無法理解台灣的法律為何如此荒謬。聽聞畢安生的案例後,他才驚覺到即使兩人已經在加拿大登記結婚,但仍因缺少台灣法律保障,致使一段「合法婚姻」關係如此脆弱。一念及此,Norman也只能安慰自己:反正自己退休了,不會再增加任何資產。

Norman感嘆,比起股票存款等財產,房子不一樣,它代表着「家」。一個家庭的記憶就藏在房子裏的每個角落,當另一半過世時,想要保有兩人生前美好記憶,本該是最基本的權利。

Norman退休前的工作是表演藝術,他嘲諷:「異性戀男演員演同志演得好,還會得獎被肯定;殊不知同性戀從小到大受限於社會觀感,默默扮演了多久異性戀?」

圖為2016年台灣同志遊行,一對同志情侶在路邊休息聊天。
圖為2016年台灣同志遊行,一對同志情侶在路邊休息聊天。

向伴侶家人出櫃獲接納

現年57歲的D先生與現年48歲的K先生,又是另一段故事。這對同性伴侶都是中小學教師,因為工作關係而認識交往。同住在學校附近的房子裏,悉心照料彼此的生活起居。

為了避免破壞與原生家庭關係,原先兩人未曾打算向家人出櫃,每當家人北上探視K先生,D先生就會暫時回老家過夜。比起激烈抗爭,他們選擇用善意的謊言守候着摯愛的家人,以為可以就這樣過着平淡安穩的同居生活,共同扶持攜手到老。

直到有天,D先生因為猛暴性肝炎,全身黃疸緊急送往醫院。然而因為住家附近的醫院醫療設施不夠,家人決定要替D先生轉院,眼看着情況相當不樂觀,生死一線間的恐懼感讓K先生脫口而出對D先生的哥哥、嫂嫂出櫃,所幸D家人能夠接納,如今兩家人雖不把話說白,但彼此關係和睦,甚至還曾一同出國旅遊。

D先生退休那年,學校同事依照慣例替當年退休的老師們舉辦餐會,結果D先生收到的退休禮物是一對對戒,男男款的。

D先生說,台灣這幾年由於資訊傳播管道多元,越來越多人得以知道同志、認識同志,進而發現同志與一般人沒有太大不同。早年社會相對保守,校園裏又是更加封閉的環境,同志教師族群多半選擇躲在櫃裏。然而隨着社會氛圍逐漸改變,他與另一半都認為,法律更應該與時俱進修正。

儘管台灣社會有保守的一面,但有一段回憶讓兩人至今感動萬分:D先生退休那年,學校同事依照慣例替當年退休的老師們舉辦餐會,結果D先生收到的退休禮物是一對對戒,男男款的。

「只要是相愛的人,就應該擁有結婚的權利,」D先生認為,同志要的並非特權,開放同志婚姻合法化只是把同志族群應有的基本人權還給同志。要不要結婚是每個人自由選擇的權利,法律不應該去剝奪特定族群進入婚姻關係與否的選項。當異性戀可以透過婚姻,得到繼承遺產、被親屬照顧的保障,為什麼同志卻要被隔離在法律門外?

當同志老了,伴侶走了……

台灣同性婚姻平權運動從觀念倡議到推動修法,一路走來超過10年,目前有民進黨、國民黨與時代力量3個版本提案正在立法院待審。這令不少人期待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但推動修法的同時,也引發以基督教為主幹的團體動員群眾極力反對,24和28日兩場公聽會後,立法進度能不能往前走,仍在未定之天。

目前在台灣,包括台北市在內,已經有越來越多縣市政府開放在官方戶籍資料中登錄「同性伴侶註記」,但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彭治鏐說,實務上的經驗告訴他,伴侶註記無助於解決根本問題。例如替另一半代辦新的護照,同性伴侶就無法替對方行使法定權利。

彭治鏐表示,早年同志運動目標在於讓社會大眾看見同志族群存在,如今除了看見之餘,同運更希望能讓社會上不同族群都能得到平等的對待與保障,並且學習與性傾向不同的人們共處,而非「你過你的、我過我的」。

不久前一名來自美國南方城市的同志朋友告訴他,美國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後,在許多社會氣氛相對保守的鄉鎮裏頭,依然存在許多同性伴侶不敢出櫃、不敢結婚。同志婚姻合法化絕對是台灣同志運動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但彭治鏐提醒,《民法》修正案可以讓同志透過法律保障伴侶應有的財產,卻無法弭平跟家人之間的撕裂傷痕。

彭治鏐說,畢安生教授的例子呈現出來的不單只是同志議題,當台灣擁有越來越多高齡人口,在歷經喪偶之痛後,假若膝下沒有子女照顧,又缺乏原生家庭支持,身心狀態都將處於弱勢之中。當喪偶的獨居老人又是同志時,處境是如何的加倍艱難可想而知。

註記成為「伴侶」的同志在法律上的位階僅僅是「關係人」,排序遠在配偶與父母、兄弟姊妹之後。當同性伴侶與血親意見相左時,多數情況下,院方寧可選擇站在家人這一邊而非伴侶。

彭治鏐

除了戶籍上的「同性伴侶註記」,台灣衛生福利部日前向全台各大醫院發出公文,傳達同性伴侶可以依照註記,替另一半代為行使醫療權,並強調醫院不可因同性伴侶提出的註記文件非當地縣市政府所發放,就拒絕簽署手術同意書。

但彭治鏐表示,這樣的作法有時可能只是把燙手山芋丟還給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對醫護人員並不公平。他進一步解釋,註記成為「伴侶」的同志在法律上的位階僅僅是「關係人」,排序遠在配偶與父母、兄弟姊妹之後。當同性伴侶與血親意見相左時,多數情況下,院方寧可選擇站在家人這一邊而非伴侶。

彭治鏐表示,如今白色巨塔內醫護糾紛層出不窮,法定家屬擁有提告醫院的權利,同性伴侶在取得合法配偶關係前,任何主張都只能被擱置在旁邊。因此即使同性伴侶註記被視為台灣社會朝友善同志路上前進,但實際上依然必須等到《民法》修正案通過後,配偶才有可能優先於血親。

不過彭治鏐並不完全否定衛福部的做法,他說人跟人之間所有關係不可能全然仰賴法律構建,但法律規定卻可以在另一半昏迷不醒時,讓同性伴侶從原本只是「陌生人」的地位,提升到可以和親屬共同對話、商討,做出對患者最好的決定。

「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後,你就敢和另一半公開結婚、除夕夜帶另一半回家吃年夜飯嗎?」彭治鏐對身邊同志拋出提問,得到的答案明顯反映出不容忽視的現實:婚姻平權不過是同志運動的第一場戰,接下來該如何弭平社會中隨處可見的歧視,讓同志不再被貼上負面標籤,才是真正的長路漫漫。

讀者評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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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eight 『不反對,但就是想一次到位,要的太多,當然反彈就更大,如果一步一步慢慢來,先不搶一些同性領養小孩的爭議議題之類的東西,那也許就不會等這麼久』
    還是有不少反對修民法的人有所誤解,心裏直覺認為同志在搶奪異性戀的權利。
    其實只要想想,台灣的民法應該是要保障並約束所有在台灣的人,它並不是專門設來給異性戀用的法律,所以這不是同志在「搶」不屬於他的權利義務,是長久以來獨佔這些權利義務的異性戀本來就應該要歸還給這些非異性戀族群,因為他們也是國民,同是國民當然沒有道理不適用民法。

  2. 台湾同性婚姻平权运动虽然路途坎坷,但至少可以看到希望!撇开一切政治因素不谈,香港至少也是特别行政区,法律上规定的高度自治,比内地更加开放和多元!而我一个大陆人连留下这条评论都要翻墙,同性婚姻平权在大陆根本是遥遥无期的!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如果能够通过,对大陆包括香港和澳门的影响绝对要比西方国家大很多!有时候我也在想,中共既然是执政党,我们国家人口又这么多,按照社会学原理同志自然不在少数,那么为什么不在中国就通过呢?如果中国通过了的话,有谁赶上天安门或者是中南海或者是最高法院去抗议去?!总而言之,祝福台湾的同志们,在同性婚姻平权运动前,抛开一切政治因素,我们都是中华儿女。同性婚姻合法化事关人权,我们都应该积极支持!

  3. 异性恋扮同性恋可以得奖,而大多数同性恋却受困于现实只能伪装成异性恋,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祝福台湾同志

  4. 雖然我不是同性戀,但是我支持同性婚姻的立法!!
    我希望有愛的伴侶可以平等的擁有法律的保護!!

  5. 我是同志,我26歲那年與我的愛人相遇相識相愛,他大我16歲,日子一天一天~一年又一年的過去了~我們一直都住在一起,一起經歷了人生許許多多的生離死別!一起渡過了許許多多的困境!相互扶持~彼此依賴!
    我今年47歲了!算算與他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已經有21年多了!我們也曾不知道有多少次談到死後處理的種種事情!但是,在沒有【婚姻權利】之下,有誰能夠幫助我們去處理這些生死的相關問題?
    我們真的不知道我們還能不能等到婚姻平權通過!
    是不是要一直不斷的發生同志自殺事件才會覺醒?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已經不能再等了!謝謝 。

  6. 不反對,但就是想一次到位,要的太多,當然反彈就更大,如果一步一步慢慢來,先不搶一些同性領養小孩的爭議議題之類的東西,那也許就不會等這麼久

  7. 很細膩的文章!印象中目前登記的同性伴侶已可幫另一半申辦新護照,只是工作天會比一般長幾個工作天。因報導中剛好有提到,建議編輯可以再確認一下!

  8.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9. 謝謝端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