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當天,剛好要教法國哲學家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社會契約論》(Social Contract)。通常教到這本政治哲學的經典,學生總會藉盧梭之口痛罵香港特區政府的專制,以及謳歌民主的美好。然而那天班上卻是一片寂靜,支持民主的同學都尷尬得默不作聲。
特朗普(川普)歧視女性、傷殘人士和移民,滿嘴謊言,可說是「賤精」(asshole,混蛋)的代表。然而,他竟然先在共和黨內力壓群雄成為黨內候選人,再擊倒選前形勢一片大好的民主黨希拉莉(希拉蕊),成為美國這個民主大國的總統。民主制度為何「淪落」成這個樣子?
班上同學的困惑,其實也是許多民主支持者應有的困惑︰如果民主制最後選出的是特朗普,這個制度有什麼值得追求?民主唯一的價值,難道就是每幾年投一次票,由一個爛橙投去另一個爛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