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迷你倉火災

在迷宮中撲火,廿年經驗消防隊長質疑迷你倉救火指揮

火場如迷宮,消防員怎樣救援?鼓風機是否應該使用?何時後退何時勇進?同僚殉職,高級消防隊長陳天明充滿疑問。

端傳媒記者 陳倩兒、何錦源、許創彥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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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的設備越來越先進,但傷亡人數似乎反而多了?」昨晚,得知與自己相同級別的消防員張耀升喪生火海的那一刻,高級消防隊長陳天明(化名)的腦中浮現無數疑問。

6月21日上午11時,香港牛頭角淘大工業村一個迷你倉開始出現火警,大火持續蔓延,消防處先後出動12隊煙帽隊、45輛消防車及逾200名消防員救火,至6月23日凌晨,大火燃燒37小時仍然未被救熄。至少8名消防員不適送院,年僅30歲的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更不幸殉職。

同僚殉職,消防員之間的聊天群組中流傳各種消息,有人指現場其實無人受困,但有上級冒進要求消防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最終帶來傷亡;有人指救火期間錯誤使用鼓風機,加大場內火勢,令現場一發不可收拾。對於流言蜚語,陳天明不停聯繫在迷你倉救火現場相關隊員,希望了解箇中原因,但至今未能確定上述傳言是否確鑿。

接受端傳媒訪問時,這位擁有20年前線救火經驗的高級消防隊長一再強調,深入面積龐大、通道狹窄、間隔眾多的迷你倉救火其實非常危險,假如確定倉庫內沒有人命,便不應該貿然闖進迷宮。「消防員也是生命,在沒有人命傷亡的時候,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也要首要考慮。」陳天明說。

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牛頭角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已發生超過24小時,仍未救熄。
至2016年6月22日中午,牛頭角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已發生超過24小時,仍未救熄。

在200個倉庫裏找一個公仔怎麼找?何況有煙又有火

這次火災發生在牛頭角工廠大廈內的「時昌迷你倉」,根據貼在倉庫牆上的平面圖,佔地2400平方米的單位內劃分了200多個迷你倉庫,其中有兩條主要通道以及30條分支通道,可謂九曲十八彎,而狹窄的通道只足夠兩人同時並肩通過。迷你倉由鐵板圍住,無防火規格,每個倉都上了鎖。

陳天明形容,在這個迷你倉內要找到起火源頭異常困難:「你想想,即使沒有著火,讓你在200個倉庫裏找一個公仔,怎麼找?何況有煙又有火。」消防員只能逐個爆開迷你倉,尋找起火源頭,但爆開倉庫後,貨物可能阻礙通道,令消防員更難走動。

陳天明介紹說,消防員到達火災現場時,第一時間會在大廈裏或者透過管理員尋找現場的平面圖,「有時可以得到圖則,而大多數時候,只能靠現場人士告訴我們現場佈局,哪裏有什麼。」在陳天明印象中,地形最複雜的必定是工廠大廈的倉庫,「許多印刷廠、紡織廠的倉庫內隨意堆積大量貨品,雜亂無常,容易倒下來,同迷你倉一樣恐怖」。

面對這類未知的地理佈局,陳天明介紹說,深入火災現場的消防員必定要兩人一組,兩人之間係有繩索,確保不會走散;出發時摸著消防喉進入,萬一被圍困,也可以順著消防喉找到出路。

假如消防員要走入現場搶救人或者同僚,進入時會帶著一圈繩索。如果一位消防員走到某個位置用盡了呼吸器中的氧氣,則會在繩索上打個結,放下繩索後逃出去,下一位來的消防員就可以重新撿起繩索,接力繼續前進救援。

然而,在瞬息萬變的火海中,消防喉和繩索也不是萬能。陳天明承認,情急之下,有時隊友之間會忘了扣上繩索。另外,即使緊緊抓住消防喉或繩索,萬一遇到貨物或者天花板倒塌,突然壓住了消防喉或繩索,消防員便立刻被困住了,找不回出路,也可能斷了救火用的水源。

「東西倒下來之後,你一轉頭就發現,所有layout(佈局)都變了。」陳天明說,這時候特別容易迷路。更甚的,試想像,在通道狹窄的迷宮裏,背著30多磅的器材、氧氣設備的消防員,在一片高溫的黑煙中前進,是何等困難。

而據《明報》報導,是次火場環境複雜,消防員甚至沒有使用繩索。《明報》引述消防主任協會麥錦輝表示,因火場環境不同,繩索或成障礙,故被列為「非必要裝備」,有需要時才會使用。

香港消防處表示,是次殉職的消防員張耀升,是在火場發生突變情況時,和他的另一名隊友一起失蹤的。他的隊友其後成功自行返回單位出入口,消防即時啟動代號「MAYDAY」的拯救程序;其他消防員花費數十分鐘找到張耀升,但張已經沒有知覺,送院後證實不治。

貿貿然用鼓風機,就像給火爐煽風點火

而在火災現場,鼓風機的使用「是有爭議的」。

陳天明解釋,鼓風機一般於火災快將撲滅的時候才使用,作用是將室內濃煙驅散:「但如果沒有窗口,貿貿然用鼓風機,就會很危險,等於將氧氣打入火場,就像給一個火爐煽風點火。」

在封閉環境中燃燒許久之後,火場內一般缺乏氧氣,上空卻漂浮著許多易燃氣體,這時鼓風機突然吹風送進氧氣,火場內很容易產生「閃燃(Flashover)」,室內溫度可突然上升到攝氏500度或以上,足以致命。

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火災已發生了超過十二小時,升級為四級火。
至2016年6月21日晚上,火災已發生了超過12小時,升級為四級火。

在美國出版的《正壓攻擊在救火和通風中的使用》( Positive Pressure Attack for Ventilation and Firefighters )一書明確指出,使用鼓風機時,最好是在火勢已經減緩時,並且必須撤走現場的所有消防員;如果現場存在閃燃的條件,切忌使用鼓風機。

不過,消防處助理處長(九龍)李亮明昨午會見傳媒時表示,鼓風機作用是散煙和散熱,其直徑是77厘米,用以配合滅火策略,加上掩護水簾,有助救援及滅火工作。而火警樓層面積為40米乘60米,並有超過200個迷你倉,而每個迷你倉都用鐵板圍封,一部直徑77厘米的鼓風機並不會影響火勢。

鼓風機是否導致張耀升殉職的主因,至今仍是一個疑團。

煙火特遣隊,訓練有素,經驗不足?

在是次火災中殉職的張耀升,是「煙火特遣隊」(CFBT)隊員,但什麼是「煙火特遣隊」?他們有足夠的救火經驗和知識嗎?

消防處代表於2013年曾指出,煙火特遣隊並非常設的前線滅火救援人員。這隊伍由消防訓練學校的室內煙火特性訓練教官及助教組成,成員包括一名助理消防區長,11名高級消防隊長及4名消防隊目,皆非「救火新丁」。

消防處成立煙火特遣隊,也只是近年之事。

2007年5月22日,年僅27歲的消防員黃家熙因閃燃而喪命。當時荃灣品質工業大廈發生三級火,火場因攝氏600度高溫產生「閃燃」現象,室內所有煙變成火,黃家熙則在不詳情況下吸入熱氣而死亡。

2009年8月11日,死因庭陪審團一致裁定黃家熙死於不幸,並向消防處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加強消防員的室內煙火知識和實戰訓練,以及加強消防員的防煙設備等。

陳天明指出,消防處2011年3月成立的煙火特遣隊,就是因應當年針對黃家熙的調查報告而設立的,而殉職的張耀升,正正是煙火特遣隊的教官。

張耀升熟悉室內火警處理,他在2010年加入消防處,曾獲派往澳洲接受有關密閉空間拯救訓練,5年間晉升高級消防隊長,平日職責包括在將軍澳消防及救護學院教授學員。

煙火特遣隊成員主要負責教學,訓練學員有關煙火的救援技巧,只會在三級或以上的樓宇火警時才會奉召出動。他們會協助現場主管評估火場環境,判斷在煙火情況下如何教援。而假如火警現場有迫切需要,煙火隊亦會獲派進入火場參與滅火和救援。

而教官張耀升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走進時昌迷你倉的火場,再也沒有走出來。

陳天明介紹說,在位於新界西貢區的消防及救護學院中,煙火特遣隊在一幢半開放式的建築物內專門設置了多個大型貨櫃,組成訓練場。貨櫃堆積數層樓高,佈局複雜,模擬如迷官般的室內火場環境,訓練學員的救火和逃生技巧。

「『煙火特遣隊』的人都是特別熟悉最新的煙火理論和突圍技巧的,一般消防員要獲得『煙火特遣隊』的資格證書,要經過兩個星期集訓。」陳天明說。

一受傷消防員送院。
一受傷消防員送院。

然而,陳天明認為,與虛擬的訓練場相比,真實火場的變數更多,危險性也更高。「他們平日主要在教授訓練上,到遇上三級火或以上的時候才要到前線幫手,會不會不夠經驗,比較危險?」

陳天明認為,「煙火特遣隊的分工,需要確切檢討。」

「實踐和理論畢竟不同,在訓練場內畢竟是有保護的,那裏裝好了灑水系統和防風系統,但在真實火場中,你被圍困後會恐懼,heat stress(熱力)會讓你panic(恐慌),影響你的判斷。」陳天明說。

(編者按:根據香港消防處2016年4月26日消息,張耀升並非煙火特遣隊教官,而是消防及護理學院的技術救援導師,平日教授高角度、坍塌、公路及急流拯救等技巧;根據《明報》同日報導,非煙火特遣隊的教官並不需要接受恆常實火訓練,只是如一般消防員每月練習使用呼吸器一次。)

裏面沒有人命傷亡的時候,不會走進一個比迷宮更迷宮的地方

張耀升不幸殉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於6月22日表示,保安局會推出3項措施,包括會聯同消防處、屋宇署及勞工處等巡查全港的迷你倉,檢查是否有違規;設立跨部門小組,加強迷你倉的防火安全;不排除會修改法例,以達致防火的安全水準。

過往20年,香港曾發生數次導致多人傷亡的大火,火災後政府同樣表明加強巡查和修改條例。

例如1996年,嘉利大廈發生震驚全港的五級大火,導致41人死亡,當中包括1名消防員,香港政府兩年後修改《建築物管理條例》及《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並開始提供財政援助,協助業主提高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標準。

1997年,寶勒巷卡拉OK縱火案導致17名市民死亡,政府其後全面檢討娛樂場所的安全和防火指引,立例規定所有娛樂場所的防火設施必須定期被全面檢查。

2011年,旺角花園街四級大火導致9名市民死亡,屋宇署及消防處稱預計在一年內巡查完約6500幢這類舊式住用和商住樓宇的公用逃生途徑;消防處檢視及修訂應急預案。

在陳天明看來,事後的補救和修例只是亡羊補牢,更重要的是,消防處應加強人手資源,面向城市不斷改建及新興的建築,多做事先的常規巡查及消防規管。

陳天明舉例,目前消防級別中,只有消防隊長或以上級別人員才有執法權力,因此巡查的任務統統交由隊長級人員負責,消防隊長既要參與前線救火,也要巡查執法、撰寫報告文件,任務非常繁重,很難全面巡查。根據消防處資料,2014-15 年度負責巡查的消防人員僅有178名。

陳天明建議,可以將巡查執法的權力下放到隊長以下級別的同僚,讓更多人手可以參與巡查執法的工作,也可考慮聘請文職人員負責巡查工作。

「只有增加人手,主動出擊,才能找到問題所在。」陳天明說。

而針對這次時昌迷你倉大火,陳天明最大的疑惑仍然是:「迷你倉裏面沒有人,為什麼還搏命進入?為什麼不從一開始就採取外圍救火的策略?」

「拯救財物固然重要,但我們要好好衡量財物和人命的輕重,裏面沒有人命傷亡的時候,不應貿然進入一個比迷宮還迷宮的地方。」陳天明這樣說。

(為尊重受訪者意願,文中陳天明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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