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一個中國河北工人在採挖煤炭。](https://d32kak7w9u5ewj.cloudfront.net/media/image/2016/06/0085b64e866c42069395c7d10e5e4f82.jpg?imageView2/1/w/1080/h/720/format/jpg)
今年4月,中國常州外國語學校周邊土壤污染事件發生後,在全國引發強烈關注,環保部長陳吉寧隨後亦表示將啟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查明重金屬、化學物質及其他有毒污染物重點區域,並在今年內出台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
5月31日,這份自2013年5月開始起草的「土十條」終於由國務院發布。該計劃通過管理、監管、修復等手段治理土壤污染問題,以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到1000萬畝,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到2020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土十條」提出,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建成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提升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
在污染狀況調查方面,「土十條」還提出將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展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分別在2018年年底和2020年年底前完成。
環保部長陳吉寧曾在今年4月時表示,長三角、珠三角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等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而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範圍較大,而針對這些問題,目前已在10個省份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項目。
針對土壤治理與修復,此次「土十條」明確提出「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規定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要求各省(區、直轄市)在2017年底前完成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
此外,「土十條」還鼓勵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
對於「土十條」出台較晚的問題,陳吉寧表示,一方面是由於中國土壤污染治理基礎非常薄弱,沒有專門的法律規範,相關工作也很分散;另一方面是因為土壤涉及到非常複雜的科學技術問題,界定起來非常困難。
據第一財經報導,「土十條」將帶動政府及社會的巨大資本,預計能拉動約2.7萬億元的 GDP 增長,創造逾200萬個就業崗位;同時也將擴大環保產業規模,預計到2020年,將為環保產業創造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從長遠看土壤修復市場空間巨大,但短期內不太可能帶來巨額投資,「因為無論是技術、人才還是管理,目前都無法撐起上萬億元的市場。」
聲音
大氣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較直觀,通過感官就能察覺。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作物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另外,由於重金屬難以降解,導致重金屬對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個不可完全逆轉的過程。
土壤污染主要是重金屬污染,而且主要是人為活動造成的。
地方保護主義、政績考核的導向問題,造成了為了經濟發展把環境保護往後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