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旺角警民衝突震撼香港社會,卻又不令人驚訝。連日來多篇評論,警告香港可能已進入暴力抗爭時代。面對困局,建制派目前的主調是將衝突定性為「單純治安問題」,只要強力鎮壓即可;而泛民則堅持衝突是眾多「深層社會矛盾」的結果,若不改善管治困局,則香港永無寧日。
建制派的論調固然是自欺欺人,但泛民要求全要檢討改善施政雖屬正論,卻又太過籠統,緩不濟急。而且嘗試解決「深層社會矛盾」(如政改問題)的過程中,亦可能造成更多衝突。事到如今,要馬上從根本解決問題已經太遲。然而,要阻慢抗爭暴力化,以爭取更多時間尋求出路,則仍有可能做到。
這做法的核心並不複雜,可以用八個字概括:「整頓警隊,重建威信」。
警方壟斷暴力的前提
任何社會都不可能避免所有暴力行為;而所謂「國家」、「社會秩序」,都必須建基於區分「合理」和「不合理」地使用暴力(violence)。
旺角警民衝突,很大程度是由於警隊長時間不合理地使用暴力,以至其威信不斷受損,並使「誰使用暴力才算合理」變得越來越含糊所致。要減慢抗爭暴力化,整頓警隊實為當務之急。這不涉及徹底解決「深層矛盾」,而只需香港社會重新正視一些基本的社會政治倫理,並採取行動即可。
香港人有句話很常掛在嘴邊:「總之用暴力就唔啱啦」(總之使用暴力就是不對)。這句話其實極有問題,因為香港境內最強大的暴力組織除了解放軍外,就是警隊。後者為三萬多名武裝人員,隨時在街上巡邏,並可以使用暴力制伏(甚至殺害)他們認為有威脅的人。如果香港人真心認為「凡是使用武力就不對」,那最需要被解散的組織就是警隊和軍隊。
然而,大家一定沒有這樣的意思。因為當警隊使用暴力,以驅散,甚至鎮壓示威者時,實在有不少港人拍案叫好。就旺角警民衝突,甚至有警員聲言可以「開100槍以上」,何君堯律師更鼓勵開槍殺人。
霎時間,香港社會的雙重標準令人嘆為觀止:示威者向前衝就是暴力,警察大量使用胡椒噴霧、亂棍打人就沒問題;同是掟磚(擲磚),示威者向全身盔甲、手握長盾的警察掟磚就是「致命武力」,警察向毫無裝備的示威者掟磚還擊就是「保護自己」;令警員受傷入院的人是「暴徒」,令示威者受傷入院的警員是「盡忠職守」。這種雙重標準的言論充斥整個香港。如果香港人真的相信「總之用暴力就唔啱」,那我們偽善的程度亦未免太誇張了。
然而,這並非只是雙重標準,而是未有將背後的原則解釋清楚。這種論調其實建基於一個重要假設:「只有警方可以使用武力」。這種想法在香港根深蒂固;對很多人而言,甚至彷彿如不證自明的真理。
但為什麼呢?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讓一小部分人獨佔「武力的使用權」,甚至納稅給他們武裝起來,以威嚇自己?這絕非不證自明,而是建基於一個重要政治學概念:「社會契約」,意即我們願意一同放下武器,但條件是我們會建立一個保護「公義」的組織(政府),而為了保護公義,我們願意接受這組織合理地使用暴力。
換言之,警方要獨佔暴力,就得符合兩個條件:
一、其使用暴力是為了公義;
二、其使用暴力的方式合理。
警隊認受性大減
如果警隊經常違反這兩個條件,警隊的認受性就會大減,於是道義上,其他人就再無理由認定只有警隊才可動武了。這對社會上所有人其實都非常不利,因為這代表着,暴力不再受大家認同的「公義」約束,而只出於各人的「私見」。如此一來,社會將變得非常不安全。旺角警民衝突正正是警隊認受性大減的惡果。
警隊失去威信與認受性,可謂其來有自。前警務處長曾偉雄上任後,警隊士氣大振,很大程度是因為其採取「全面支持前線決定」的做法。曾偉雄一反前任鄧竟成時期的作風,從未就其治下警隊的任何失誤承認過責任。由缺乏法理基礎的「核心保安區」事件,到阻記者拍攝的「黑影論」事件,以至其間警隊不停加強對示威者使用的武力,曾偉雄都一路硬到底,不論有理無理,警隊都不需負上任何責任。於是警隊形象在這幾年間不停下跌,各大民調都反映警隊為最不受支持的紀律部隊。
警隊形象的下滑趨勢,到雨傘運動更是急轉直下。9月27日,警方在政府總部外,以盾牌及胡椒噴霧襲擊,驅散完全無使用武力的市民和學生;翌日又施放67枚催淚彈。到雨傘運動後期,警方濫用暴力的行為更俯拾皆是。其間,示威者經歷了大量暴力對待,包括有救護義工在照料傷者時被打,有示威者被打至以後走路都有困難,警棍打頭成為常態,更有不少示威者倒地後仍被警員圍毆。
在絕大部分情況,示威者並無還擊,但警方的暴力卻有增無減,這顯然是不合比例地使用武力,而完全違反武力使用的指引,如用警棍打頭及亂棍打途人等,最後亦不了了之。
傘後一年,警方一如既往地保護同僚,絕大部分懷疑濫用暴力的個案,連立案調查都無機會,就連在鏡頭前打人的七警事件,都拖上一年有多。護短之情,溢於言表。而現有法治體制亦似乎無力處理警隊濫暴行為。至此,在大量市民眼中,警隊的行徑已超出「公義」及「合理」範圍,警隊認受性亦跌至谷底。
當警隊的認受性持續下跌,面對警察暴力的市民就會越來越無意願約束自己。畢竟,如果警方可以不受約束、毫無後果地毆打未有動武的示威者,我們就無可能期待示威者會永遠企定(站着)任打不還手。
旺角衝突中的「半戰爭狀態」
到旺角衝突一晚,在示威者眼中,其實已無所謂「警員」,因為缺乏認受性的「警員」其實只是一群拿着武器、準備傷害自己的人,而最合理的回應,就是以武力保護自己。這種情況下,警方各種警告、命令,示威者都拒絕服從,並視之為不合理的威嚇;就連主流社會反對暴力的聲音都意義不大,因為這一群人認定自己當時正身處一個再無「合理公權力」保護自己的狀況。
說得誇張一點,當他們拒絕警隊認受性並與之衝突時,其實他們正處於一種近乎無政府的「半戰爭狀態」。所以當警方一以武力推進,示威者感到自身安全受威脅時,他們便大舉以武力還擊。換言之,當警方失去認受性,示威者面對的問題就再不是「為什麼可以動武」,而是「為什麼不可以」?
旺角衝突之後,主流聲音一般都予以譴責,但激進派的聲勢有增無減,不少當晚無參與衝突的市民,亦紛紛為衝突辯解,就連一向反對使用暴力的溫和派支持者,在譴責衝突時都顯得有氣無力。即使不同意暴力行徑,泛民中人大多不忍割席。這並非單純的護短,而是當警方不停無後果地濫用暴力時,溫和派實在很難單方面地譴責示威者。
這不是因為香港有很多「深層社會矛盾」,溫和派面對矛盾時從來都主張非暴力抗爭,他們無法壓下激進暴力行為,是因為他們難以叫示威者面對亂棍時,不以武力還擊以保護自己。如果政治及法治體制無法約束警隊的暴力,道義上,社會亦將難以約束示威者以武力保護自己。
結語:整頓警隊,重建威信
可幸的是,香港的情況其實並未差到無可救藥。大部分市民仍然希望避免各人按私見行使武力。因此,當務之急是要設法恢復警隊的認受性,讓社會(包括示威者)接受警隊為唯一可合理使用武力的組織。而成功的先決條件,就是整頓警隊紀律,讓其武力行使重回合理軌道。
香港社會,不論建制派還是非建制派,都有責任向警隊施壓。因為如果我們不以和平的方法制衡警方的暴力,便會越來越多人以武力反抗。因此,要阻慢香港暴力化,必須由整頓警隊開始,如果辦不到,則恐怕無論溫和派如何努力呼籲大家停手,結果都只能是兵戎相見。
荒謬絕倫,顛倒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