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旺角騷亂

馬國明:小販背後的空間政治,與社運的空間轉向

雨傘運動過後,不少參與者感到徒勞無功、一事無成而灰心沮喪。其實雨傘運動的結果說明,香港的社會運動以至民主運動都必須調整,而調整的方向則是作出「空間轉向」。

刊登於 2016-02-17

#香港#旺角騷亂

農曆新年期間,旺角朗豪坊外有小販擺賣。攝:Anthony Kwan/端傳媒
農曆新年期間,旺角朗豪坊外有小販擺賣。

猴年大年初一旺角黑夜的激烈警民衝突過後,梁振英為首的特區政府馬上把事件定性為「暴亂」,民間社會的焦點則在於:香港社會制度處處維護既得利益,年輕一代在缺乏出路之下,是否從此走向激烈抗爭的不歸路?旺角黑夜的觸發點──小販在街道上擺賣的權利──則變得無關痛癢。

小販能否在街頭擺賣其實涉及嚴肅和重要的「空間政治」,而這個課題在香港社會甚少被關注,更遑論深入探討。這種現象十分奇怪,畢竟土地是香港最珍貴的資源,香港土地應怎樣使用,是典型的空間政治議題。如此重要的議題卻竟然缺乏討論,說明香港的根本問題,是無論政府或民間,對香港的認知嚴重滯後於實際狀況。

旺角黑夜激烈警民衝突過後,事件的導火線成了死灰,激烈衝突成了問題所在。但新年假期過後,香港社會要面對高鐵項目嚴重超支,政府向財委會要求增加撥款;高鐵項目涉及的恰好也是空間政治。其他棘手問題,如東北發展或新界原居民的丁權和丁屋政策等,全是典型的空間政治議題。旺角黑夜激烈衝突的畫面或許令人震驚,但小販在街道上擺賣的空間政治,才是香港社會的主要矛盾。

港英時代的無牌小販

在港英年代,無牌的流動小販雖然處於社會邊緣,但直至1997年中國大陸收回香港的前幾年,其在香港街頭仍隨處可見。英國人深明小販是香港社會最底層的人,他/她們願意自食其力,對政府而言,是免除一筆重大負擔。況且在英治的年代,地產商的影響力還是有限,港英政府對無牌流動小販往往能彈性處理;不像後九七年代,特區政府往往被地產商牽着鼻子走。

直到中國大陸和英國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後,英國訂下光榮撤退的計劃。當時預計到了1997年7月1日,會有大量外國遊客湧到香港,見證史無前例的主權移交。英國的光榮撤退要顯得體面,具體措施就是要香港街道顯得整齊清潔。

由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港英政府推行了幾項重要措施,務求令香港的城市面貌煥然一新。最重要的是成立「土地發展公司」,加快香港市區重建速度。同樣重要的是利誘牌檔的持牌者交還牌照,換取一筆不錯的現款,以及開始嚴厲執法,掃蕩無牌流動小販。

因此,今日市區街道上罕見小販擺賣,就如法治或言論自由、專上學府院校自主等,全是拜英國人所賜。

九七後的小販政策

按理九七之後成立的特區政府,毫無必要繼續英國殖民統治者的做法。只可惜後九七年代的不少措施都有違常理,特區政府不但沒有放寬小販政策,還把專責小販事務的一般事務管理隊,正名為小販管理隊。

九七後的特區政府繼承的不只是英國殖民者的做法,而是根本繼承其思維;把港英年代的土地發展公司升格為「市區重建局」,是最好的證明。英國人為體面撤退,要讓全港街道整齊清潔,令人耳目一新;特區政府則像為了證明英國人做到的,特區政府會做得更好。

不過英國人起碼明白小販自食其力,對社會有貢獻;但特區政府卻是全面打壓,只有在亞洲金融危機出現後,面對巨大財政赤字,才一度責令食環署放寬對無牌流動小販的執法。對比殖民統治者,後九七年代的特區政府,名義上是「港人治港」,但說到體察民情則反不及前者,實在是莫大諷刺。

小販的社會價值

小販自食其力,除了減輕政府照顧弱勢社群的負擔,還有不少社會效益。小販是社會底層人士,能在街頭擺賣表示多了一條出路,不一定局限於清潔、保安等低薪工種。而由於多了一條出路,低薪工種的勞動市場會有利於勞方,這些工種的薪金便不至太低,有利社會改善貧富縣殊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容許小販自食其力,社會上最底層的人也可以有尊嚴地生活,更何況街頭擺賣一方面擴闊小販的社交網絡,另一方面又掌握了工作節奏,對需要照顧家庭的婦女而言實在是魚與熊掌,兩兼得。

容許小販自食其力,亦能替社會保有傳統食藝,並間接鼓勵社會底層發揮創意。很多婦女都懂得製作缽仔糕、白糖榚、糯米糍等傳統食品,雖然這些食品不難在店舖買到,但買到的無非來自食品工場。後者用的是一套工業生產的方式,只要求達到某些最低標準便可;由婦女們親自做的食品則出自匠人之手,工多藝熟,當然無法相提並論!

工業生產的方式十分固定,除非有重大誘因,否則不會輕易改變。匠人的做法則靈活得多,甚至匠心獨運,發揮無限創意。創意不一定要像梁振英那種狹隘的想法,要成立特別的部門,由一班官僚來推動。創意可以來自任何人,恰好是小販的創意,香港社會才會有雞蛋仔、夾餅這類烘焙而成的食品。

總括而言,容許小販在街頭擺賣,尤其是擺賣自製的熟食,產生的社會效益多不勝數。脫離群眾、視野狹窄的特區政府當然無法理解。

小販權對社會民主的意義

香港的社會運動以至民主運動,因此更須着力爭取恢復小販發牌,讓小販重新在香港的街道上擺賣。此舉一方面是延續社會運動關顧弱勢的優良傳統;另一方面也是民主運動的新戰場──爭取恢復小販發牌,讓小販重新在香港的街道上擺賣,從空間政治的角度而言,就是要讓社會上最底層的人士,參與塑造香港的街道景觀,是另一種民主參與。

猶記得2012年的特首選舉,當時仍為民主黨黨主席的何俊仁代表泛民參與,他參選的口號是「反對地產霸權」,但卻沒有提出任何具體措施。猴年年初一,旺角爆發警民衝突的同時,屯門良景邨發生「領展」聘請的管理公司的「管理員」,粗暴干預不在領展商場範圍內擺賣的小販,事件充分說明小販削弱地產商的能力。要抗衡地產霸權,爭取恢復小販發牌,讓小販重新在香港的街道上擺賣,比起任何舉動更有力。

旺角黑夜的激烈警民衝𥤮過後,不少論者提出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方式是否不合時宜,因為不再為年輕一代接納云云。但小販問題不是激烈的抗爭便能解決,在旺角激烈衝突的年輕人,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屯門良景邨。只有具說服力的小販政策倡議,才可以爭取恢復小販發牌,讓小販重新在香港街道上擺賣。另一方面,爭取恢復小販發牌,讓小販重新在香港的街道上擺賣,涉及的是空間政治,完全是香港內部的事,北京無權插手。

社會運動的空間轉向

雨傘運動過後,不少參與者感到徒勞無功、一事無成而灰心沮喪。其實雨傘運動的結果說明,香港的社會運動以至民主運動都必須調整,而調整的方向則是作出「空間轉向」。

雨傘運動以佔領街道作為手段,要求否決8.31的人大框架,但否決人大決議是史無前例的,否決8.31的人大框架有如改變歷史;同樣,要中共政權容許香港落實真普選,也屬改變歷史。雨傘運動無法改變歷史,但卻成功佔領香港三處最繁忙的街頭長達79日。在空間政治的角度,此舉意義重大,只是仍沒有人嘗試說明當中的意義。

改變歷史,或許以現時香港社會的凝聚力並不容易,但改變香港的空間,卻是綽綽有餘。如果說雨傘運動失敗,那是因為運動沒有留意到空間政治,把注意力完全放在改變歷史。須知中資機構正大舉進軍香港的地產市場,空間的戰場絕對不能忽略;在這個戰場上,香港社會起碼享有地利的優勢,更何況有小販這些社會上最底層的人作為戰友。

空間切割的政治

有關空間,坊間有一重大誤解,經常聽到政府官員說「有空間」或「沒有空間」,現實上是根本不可能沒有空間──沒有空間,全部人都被壓平。問題是空間必定有其間格,就如「公民廣場」原本沒有圍欄,市民可以自由進出,政府後來在沒有任何解釋下,加設圍欄,讓原本可以自由進出的地方成為禁地。誰能決定這種空間的切割,就是政治。

又例如香港有不少號稱「公共空間」的地方,但不是由私人企業管理,便是被私人企業霸佔。俗稱「棚仔」的深水埗欽州街布匹市場,最近被食環署清拆,騰出的空間又是興建包括大型商場的高樓大廈,這也是市建局的指定動作。類似的空間問題多不勝數。

香港社會的力量或許還不足以改變歷史,但正視香港的空間格局,爭取保留像「棚仔」這裏百分百屬於香港本土的事物,和改變香港各種不合理的空間間格,卻絕對可能。這方面議題完全是本土議題,正好是近年冒起的本土主義所當關心。特別是中資機構正大舉進軍香港的地產市場,不要忽略其殺傷力。「領展」的教訓實在刻骨銘心,昔日的「喜帖街」變成現今庸俗不堪,販賣歐陸風情的住宅項目「囍匯」,更令人慘不忍睹。這一切都是忽略空間政治的後果,這一切也是聲稱「本土派」人士的當務之急。

「和平、非暴力」或「勇武抗爭」是假的選擇,應要討論的是:有什麼事情,即使是激烈衝突也在所不惜。年初一的激烈衝突因小販而起,但衝突過後,小販的問題卻無人過問。因為衝突而面臨牢獄的年輕人白白犠牲,除了可能要在獄中渡過漫長歲月,他們還要負上「暴徒」惡名。本土主義的倡議者除了排斥外來者,或空泛地說香港優先,更須具體地說明,哪些本土議題值得本土主義的追隨者犧牲小我。改變歷史的大議題,即使犧牲小我,也不見得能完成大我;但介入空間政治,卻是我們做的到的!

(馬國明,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座副教授、香港文化人、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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