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旺角騷亂

劉細良:魚蛋背後──有恃無恐的權謀政治

香港已陷管治失效、政治失敗的局面,但掌權者沒有意識到危機,嘗試平息各方憤怒及矛盾,及委任獨立調查借檢討警民衝突原因去修補裂痕,重建信任,反而再次趁機以強人平暴姿態出現,爭取政治本錢。

刊登於 2016-02-10

#香港#旺角騷亂

2月9日凌晨,示威者在旺角街頭焚燒雜物。攝:盧翊銘/端傳媒
2月9日凌晨,示威者在旺角街頭焚燒雜物。

魚蛋革命、魚蛋騷亂,抑或是魚蛋暴動,任何稱呼都改變不了未來,香港大規模騷亂一觸即發的形勢。梁振英認為年初一這場旺角騷亂,在任何地方都不會姑息容忍;同理,在任何一個正常的地方,都不能容忍姑息一個以政治鬥爭掛帥,以製造人民內部矛盾為管治手法的行政首長。現實上,香港就是有一個這樣的特首,亦因為其毋須向香港人問責,可以在雨傘運動之後一年來,有恃無恐,步步進迫。一串魚蛋的背後,牽扯出這幾年香港管治所出現的質變,影響深遠。

香港人一直重視政治秩序及穩定,但卻沒有足夠的耐性及知識去理解英治百多年以來所建立政治秩序的基礎,也只有在這脈絡下,大家才能理解這幾年的政治鬥爭,其暴力及破壞性,對香港政治文明的衝擊,遠遠超過旺角激進示威者向警察掟磚(擲磚)及擲卡板。

政治文明倒退

英殖百多年所建立的政治秩序,是由「表子」、「裏子」兩套系統相輔相承建立起來,殖民地本質是外來政權,所以裏子是一套嚴刑峻法,英文稱之為“Draconian”,權力牢牢控制在殖民地總督之手,例如今天政府常常拿出來的「公安條例」就是嚴刑峻法的工具之一,香港法例還有大量權力掌控在行政機關之手。但在這套殖民地體制不會輕易露出真面目,我輩能目暏的只有1967年左派暴動,背後不是英國人仁慈,而是嚴刑峻法不利有效管治。

殖民地「表子」,是一套以文明理性作為基礎的間接管治模式,包括諮詢式制度、民意代表、政務官程序理性及公義、相對自由的社會及精英吸納系統。這套間接管治模式經歷百多年演進,成為1990年代香港有效治理,以及相對文明、現代化的政府管治模式。

港澳辦前主任廖暉曾歸納為四個字:「一團矛盾」。這種描述並非有貶意,而是準確把握香港政治秩序的特色。間接管治的精神是與殖民地不同利益集團合作,總之大家有共同利益,認同港英為「大佬」便可,毋須效忠英女皇及執政黨,而倫敦也不會在殖民地培植自己的利益集團。用大陸政治術語,這就是英國人的「統一戰線」工作,由於是以利益為主,劃線就十分寬鬆。百多年來香港政治本色就是「不同程度的灰色」,而不是黑、白,更不是紅。

香港在九七後管治的變與不變,主要有兩方面。首先,在脫殖方面沒有根本性改變,因為殖民地體制是建立在嚴刑峻法之上,具有壓迫性,而這些法律大部分由特別行政區繼承。表面那套政治文明,則由間接管治邁向直接管治方式。這就是梁振英所講的所謂特首雙重問責論:既向特區負責,也要向中央負責。其中向特區負責是虛的,因為他並非由市民普選產生;向中央負責是實的,這體現在北京規定他述職報告內容及座次安排可見端倪。

而與殖民地間接管治最大分別,是共產黨在香港直接有龐大的政治建制力量,主要體現在編制尤如執政黨的中聯辦系統,有地區辦事處、功能部門及統籌特區各級選舉,掌握政治利益分配工作。十多年下來,客觀上已成為雙元權力中心,或2009年時任中聯辦研究部主任曹二寶所倡議的「第二支管治隊伍」。梁振英的管治手法,背後是有共產黨認可並支持,因為當香港處身尖銳的鬥爭前線時,大家都可從中得到政治利益。

以强硬掩無能

2012年7月梁振英上場,由建制少數派成為掌權者。按常理,他應如其承諾建立「香港營」,重新團結分裂的建制派;一如港英年代建立廣泛的利益夥伴。但他的政治盤算並非如此。他很快認為自己無法取悅主流,統戰工作困難,最重要的是在溫和路線下,他亦無法成為建制共主,反而會是曾鈺成、政務官或港英建制派得益。梁於是選擇了走强硬路線,扶植自己系統,黨同伐異,以政治鬥爭作為管治手段。

由於香港過去沒有什麼意識形態鬥爭經歷,梁要強硬就必須先製造敵人,而且敵人就要在香港內部,不是亡我之心不死的英美勢力,這時正好遇上了全球爆發的青年社運。香港的公民社會在九七後才真正起動,至2003年七一遊行正式成形;但真正在政治上成為一股挑戰政府力量,是2010年反高鐵運動。

過去泛民政黨社運是形式主義掛帥,求求其(隨便)發張新聞稿走過場便算;因為他們真正工作是與政府交易,一團矛盾、小罵大幫忙。80後青年參與社運是全球現象,互聯網社交媒體將素人組織起來,傳播過往被本地主流排擠的價值信念。「世代翻轉」現象已出現了近十年,上屆政府已被迫得手忙腳亂,但曾蔭權仍沿用英治時代灰色政治方法,用政治手段拉攏泛民,以孤立激進派。反高鐵運動沒有變成大規模流血衝突,關鍵是當日配合政府剪布付諸表決的財委會主席是民主派的劉慧卿,而不是建制派議員。

梁製造政治敵人的手法,沿用毛澤東文革的極左手段。首先是政治掛帥,凡事先問是否自己人,將泛民及自由黨都打成政敵,訓斥局長並禁止出席自由黨及民主黨黨慶活動。另一方面,他政治水平有限,仍停留在80年代港英鬥爭思維,沒有能力與社運青年就社會發展價值溝通,因此對「世代翻轉」的回應方式是強硬壓制,結果上場後「國教科」一役,被學民思潮打得灰頭土面。

在佔領運動後,梁應該要放棄鬥爭,同青年和解,但他最大的動作反而是拉高矛盾,首先是在《施政報告》中竟然剎有介事地批港大《學苑》及《香港民族論》。港獨本來不成氣候,反被批得氣勢高漲。須知香港青年激進化並非受港獨信念驅動,而是對內地及梁振英的管治手段不滿,不滿中港矛盾出現時政府總是站在內地一邊讉責香港人,也厭倦共產黨那套愛國民族主義維穩手法。打港獨同時暴露出梁充滿政治計算及謀略;他需要樹立政治鬥爭的敵人,捧出一個港獨危機。

第二個大動作是選派言論惹火、同樣以鬥爭為己任的人物加入港大及嶺大,開闢另一條整治大學生及知識分子的戰線。總之就是要香港在傘運後仍不得安寧。

劉細良:梁振英(圖)要成為習近平強人路線的特區山寨版。攝:盧翊銘/端傳媒
劉細良:梁振英(圖)要成為習近平強人路線的特區山寨版。

山寨強人的權謀

梁振英要成為習近平強人路線的特區山寨版。問題是習手上有黨作政治機器,以反貪作「聖杯」亦得到民意支持;而山寨版強人梁振英靠的是兩大法寶:

其一,是殖民地體制內的嚴刑峻法,導致市民認為「有權用盡」。港英為何有權不用盡?非不能也,實不為也。總督就是要避免挑起本地華人反感,因政權本身欠認受基礎,行使獨裁權力可達至短期效益,但長遠而言是削弱民眾對政府的信任。電視發牌丶大學校務委員委任,是殖民地集於總督,但總督節制使用的眾多權力之二;梁沉迷政治鬥爭,於是就動用這些權力,公眾愈來愈看到政府的橫蠻及獨裁。

他第二個法寶,是製造中央大力支持的形象。一個民望低殘,又與建制派面和心不和、四方樹敵的少數派政府,早應不被姑息而被轟下台。在政黨輪替的民主體制中,則已經被黨內其他實力派取代。梁為了擊退其他覬覦特首位置的人,不斷主動突出中央如何大力支持他。

這兩種管治手法只能算是野心家的權謀,而不是正常政府社會治理的手段。英治殖民地的「裏子」嚴刑峻法及獨裁露了餡,但「表子」那一套政治文明卻一再被他踐踏──包括官僚程序理性及公正性、政府行政中立超然於黨派政治、重視績效的社會精英吸納方法等。殖民地獨裁惡質,加上舊一套共產黨劣質政治鬥爭手段,兩者加起來,成為這三年多的香港人的怨憤所在。這並非關乎某單一政策,而是日積月累的社會情緒。

鬥爭的社會代價

其政治鬥爭的謀略,的確令他暫時穩住權力:建制左派的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為雨傘運動青年工作失敗背上黒鍋而被撤職;港獨無端成為香港嚴重政治問題;政府官員全部綑綁成鐵板一塊,據悉連支持香港足球隊也由他落下政治指令,禁止官員入場觀看及表態,以討好北京。他的鬥爭哲學不單指向社會外部,也指向政府內部──據悉因郵政局為學民思潮寄單張事件,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被訓斥後離職。他容許警察工會多次就政治問題表態,介入政治鬥爭。而這些權謀手段是有代價的;一如毛在50年代不斷發動鬥爭,將人民內部矛盾視為敵我矛盾,用鬥爭方式處理,結果為管治而製造了階級仇恨。到文革一來,群眾的暴力行為一發不可收拾。

政治的存在,原意為了減少因利益分歧而產生衝突的代價。政客以妥協、交易,以有來有往、留有餘地態度處理問題,防止政治極端主義抬頭。如果政府是只要有權就用盡,凡事「依法乜乜、依法物物」(凡事也稱「依法處理」),在政治角力中動輒動用軍警,掩飾自己無能,這個政府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2017政改問題是政治問題,梁卻選擇以法律手段解決,而警察的執法手段更造成雙方仇恨。警察有否濫用權力?檢控是否公正,為何出現一連串最終撤控及夾口供案件?是否真的存在濫捕濫控情況?政府沒有任何檢討,香港建立的一套政治文明完全被廢。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引發的九龍騷亂,港督事後也成立調查委員會檢討;梁政府就一味強硬,諉過於人。雨傘運動一年以來,在在加深了部分市民對政府政治掛帥丶選擇性執法的觀感。

任何社會都存在激進行動,程度由示威丶抗議丶騷亂丶暴動到革命。激進行動出現,除了意識形態團體動員外,也必須存在客觀社會基礎才會蔓延。警察作為前線執法者,本應就要政治中立。殖民地政府千方百計以「去政治化」方式管治香港,就是看到一旦政治掛帥,對立面的政治運動就找到了立足點,並可借力號召群眾。但梁反其道而行,用「政治化」手段鞏固自身權力,以政治忠誠及「過硬」形象討好共產黨;代價,就是不斷製造敵人及仇恨。

旺角衝突的社會心理

梁的政治掛帥同時令大部分原本怕亂、追求秩序的中產階級,即使不認同騷亂,也選擇袖手旁觀。他們認為群眾騷亂、縱火、掟石及襲擊警察不對,但因對梁振英管治手法極厭惡,於是出現各打五十大板的現象。過去無論建制政客及主流傳媒對佔中如何口誅筆伐,民意仍不願意站到政府一邊。因為梁的政治認受極低,民意對任何激進行動的反應都出呈現曖昧及模糊性。

丙申年初一旺角騷亂,小販擺賣引發衝突是表象,真正原因是鬥爭為綱管治社會所製造的仇恨,包括警察對示威者、本土勇武派的仇恨,也包括示威者、本土勇武派對警察的仇恨。

香港真正的大規模暴動,只有1967那次;當時是受大陸文革影響,由本地左派激進分子策動。今次旺角騷亂並非暴動性質,否則初二為何市民遊客仍可普天同慶看煙花?但今次事件與南華降班(註一)、中環平安夜(註二),以及的士罷駛(註三)所出現的青年騷亂亦有分別;當時青年是宣洩不滿、偶發及起哄、沒有特別的政治取態,更談不上反政府。今次事件,反而更接近1966年蘇守忠反天星加價的騷動。

今次撐小販是本土議程,包括保留本土庶民社會特色。去年深水埗「桂林夜市」已經有過衝突,而警察與本土派在過去一年多,由佔旺清場、龍和道衝突、多次光復行動及鳩嗚團等,產生了敵對仇恨。

政府至今仍不願面對,本土議程得到年輕人支持這事實,一概視為廢青廢嗡(一事無成的年輕人說廢話)。由於共產黨直接管治模式丶爭奪資源引發中港矛盾,以及梁振英的強硬緊隨中央路線,「保衛香港」口號成為情感動員力量,年輕人投身激進政治行動之中,今天年輕人已視特區政府只代表共產黨政權。英治殖民地警察一樣是鎮壓機器,但即使當時激進的七八十年代托派示威衝擊,因沒有群眾支持,也是象徵式行動,不會出現雙方互毆局面,甚至雙方不會動真格互罵。至於泛民及主流中產民意,昔日扮演穩定力量的功能,已被梁黨同伐異的管治手法而廢了武功。他們一是加入本土丶激進陣營,一是選擇淡出政壇。

無可否認,香港今天已陷管治失效、政治失敗的局面,但掌權者不單沒有意識到危機,以圖平息各方憤怒及矛盾,及委任獨立調查借檢討警民衝突原因去修補裂痕,重建信任,反而再次趁機以強人平暴姿態出現,爭取政治本錢。按其慣常手法,下一步又會是再次抬出本土港獨,進行意識形態批判,及引用殖民地嚴苛的公安條例「參與暴動」的條文,起訴示威者。

香港管治方式及能力的大倒退,只懂用法律、警棍及政治口號,製造仇恨,野心政客以權謀心術作管治,真正大規模暴動危機,正迫在眼前。

(劉細良,香港跨媒體時事評論員,曾任職民主黨智囊,其後從事傳媒,曾任香港政府屬下的香港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

註一:在82/83球季,香港南華足球隊歷史性降班,當時南華足迷火燒加路連山道。

註二: 1981年,香港發生了「中環平安夜騷亂」,當時一宗交通意外引起在該處流連的青年不滿,有青年向車輛投擲石塊及玻璃樽,更有人將路邊車輛翻轉及推倒路牌,最終警方派機動部隊驅散人群。

註三: 1984年1月12日至14日,政府向香港立法局提出批准計程車加價車資17%、增加計程車牌照費及首次登記稅項各17%,並即時生效。此舉引起計程車業界強烈不滿,最初罷駛抗議,其後在13日晚演變成騷亂,最終防暴警察以發射催淚彈平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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