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物

萬聖節5款經典公仔,誰能嚇到你?

端傳媒記者 潘健文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5-10-30

Bowie 跟心愛的公仔合照,驟眼看,以為他也是個公仔。攝:羅國輝/端傳媒
Bowie 跟心愛的公仔合照,驟眼看,以為他也是個公仔。

一年到晚,節日何其多,但我期待的只有盂蘭節及萬聖節,因為作為恐怖鬼片迷,每年就只有這兩次機會,可以入戲院大看特看各類恐怖電影,那種快感,相信要同道中人才了解得到。

西裝店 Billy & Betty Tailor Made 老闆、 YouTube 頻道《香港爬道》主持人及演員 Bowie 就是同道中人,不過不似記者般樣樣皆愛, Bowie 獨愛美國恐怖片,而且不只一看再看,還將電影中常出現的公仔,買回家收藏。「大約十多年前,發現 eBay 上有這些公仔拍賣,沒有想過家中有否位置擺放,就買了回來,結果像上了癮,不單愈買愈多,也愈買愈大件。」

Bowie 帶記者到迷你倉看他的收藏,粗略估計有幾百隻,最大的幾隻有人一般高,而且真的用木做(細版反而是用塑膠),單是搬出來拍攝,已經要了我跟攝影師的命,「大版公仔百分百跟足電影中的造型,價錢也最貴,每隻差不多要一萬五千元,還未計運費。」別以為花錢就買到,有些特別版限量公仔一推出即售罄,「幸運的遇到有賣家放售,還可以用幾倍炒價 bid 回來,但有些是花錢也買不到。」

不過最令人羨慕的,是太太對他在家中放置這些公仔毫無怨言,當年結婚時,更用這些公仔穿起來做了婚紗來拍照,效果相當震撼,「其實跟別人愛儲 Batman 、 Ironman 一樣,我也是儲公仔,只是口味較獨特,當然也試過有朋友來我家中喝酒至深宵,本來太夜想借宿,見到那些放在客廳的公仔後還是作罷,哈哈,很細膽!」即使是外國人,也未必人人接受的,「正如中國人也很難會放紙紮公仔在家吧,外國人其實挺怕這些公仔的,除非真的像我般迷戀,否則很難入手購買。」

01 萬聖節恐怖公仔驚嚇榜

Bowie 從他的珍藏中,精選 5 款最驚嚇的來介紹一下,看看哪個會把你嚇到。

02 誰製作恐怖公仔?

Living Dead Dolls 每款公仔都有個故事,印在死亡證明書上。攝:羅國輝/端傳媒
Living Dead Dolls 每款公仔都有個故事,印在死亡證明書上。

目前有兩間美國公司,主力製作出品恐怖公仔,一間是 The Scary Closet ,每次荷里活有恐怖片上畫,他就會買下版權,製成 1:1 大小的木偶,像真度十分高,連木偶上染血也模擬到一模一樣。

另一間是 Living Dead Dolls ,全部以 10 吋大小製作,從電影及西方古老傳說中取得設計靈感,最初只是由兩位熱愛恐怖電影的粉絲用人手製作,後來被玩具公司 Mezco 看中收購,令製作更精美,每個公仔均以紙棺材作包裝,附有死亡證明書,清楚記低公仔的死亡時間及背景,製作相當認真。

03 想親身體驗恐怖嗎?

Monsterpalooza 展覽有齊形形式式的恐怖公仔,全部真人高度,少點膽量也不會去看。圖片由 Monsterpalooza 提供
Monsterpalooza 展覽有齊形形式式的恐怖公仔,全部真人高度,少點膽量也不會去看。

香港沒有正式出售恐怖公仔的地方,要親身感受一下公仔有幾恐怖,除了買回家中,還可以飛去美國加州,參觀每年三、四月舉辦的 Monsterpalooza 展覽,集合所有品牌的恐怖公仔,一次過展出,還有荷里活化妝師示範驚慄化妝,好玩過主題公園的「哈囉喂」活動。

04 有賣弄可愛的嗎?

正因為少見可愛, Hit Girl 公仔相當搶手。圖片由 Living Dead Dolls 提供
正因為少見可愛, Hit Girl 公仔相當搶手。

製作恐怖公仔,「恐怖」兩字當然是重點,但亦有例外的,就是 Living Dead Dolls 於 2012 年推出的 Hit Girl ,因為這隻公仔是聯乘《勁揪俠》電影的,電影公司要求跟足戲中 Hit Girl 角色來打造,所以不能太過驚嚇,因而成為了唯一「可愛的恐怖娃娃」。

05 最受歡迎的娃娃

除了 Resurrection Series 外, Livind Dead Dolls 的連體公仔 Hazel and Hattie 亦相當受歡迎。圖片由 Living Dead Dolls 提供
除了 Resurrection Series 外, Livind Dead Dolls 的連體公仔 Hazel and Hattie 亦相當受歡迎。

要數最受歡迎的恐怖公仔,非 Living Dead Dolls 的 Resurrection Series 莫屬, 2007 年首次推出,不到一小時就已被搶購一空,原因是每次出的數量不多於五百套(一套四隻),珍藏及炒賣的價值均相當高,即使出高價,亦一偶難求!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