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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調查(下):全球共享時代來臨,香港準備好了嗎?

車、家品、甚至知識、借貸都進入共享時代,共享經濟悄然改變世界,面對這場商業革命,香港似乎未準備好。

端傳媒記者 陳嘉茵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5-10-20

共享經濟調查。圖:Sarene Chan / 端傳媒
共享經濟調查。

28歲的楊徐成在上海做廣告銷售,他剛剛去了一趟美國三藩市旅遊。在美國的11個晚上,他全是透過短租平台Airbnb租訂美國人當地的房子,平均每晚房租約人民幣500元。

回想起這次住宿經驗,楊徐成覺得性價比超高:「房間很有加州風格,美國的房東在入住時都交待得很清晰,當我想知可以去哪裏玩時,他們會提供幫助,矽谷的房東還教了我去Google、Android及Airbnb的總公司朝聖。」

楊徐成回想第一次使用Airbnb,是2012年2月去香港的旅程。透過Airbnb,他租訂了香港人Tony位於北角的家。他和Tony各佔一個房間,共用客廳、廚房和廁所。

「Tony很貼心,特地開車到地鐵站接我。那是我初次來香港,想去酒吧,Tony自己少去,還特地找了一個朋友帶我去蘭桂坊,讓我真實地體驗香港生活,之後我一直跟Tony聯繫。」

這一趟Airbnb的住宿經驗,讓他看到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的美好。自2007年Airbnb誕生以後,出租、分享閒置資源的經濟模式在全球範圍內興起。現在,楊徐成每次去旅行都使用Airbnb,此外還經常使用提供租車服務的 Uber,去陌生人家吃飯的Eatwith。

楊徐成到u001bu001b矽谷旅行時租住Airbnb,房東在出租的房間內擺放宣傳u001b單張,希望住u001b客能在評u001b價房間時給予更高分數。相片由楊徐成提供。
楊徐成到矽谷旅行時租住Airbnb,房東在出租的房間內擺放宣傳單張,希望住客能在評價房間時給予更高分數。

找車找導遊找貸款,香港共享經濟興起

2015年8月13日,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HKIRC)公布名為「共享經濟 ── 香港準備好嗎?」的問卷調查結果,在近1,447名受訪互聯網用戶中,82%是共享經濟活動中的消費者,他們都希望尋找有效方法去善用閒置資源,顯示「共享」很可能將成為香港一種新消費模式;其中,汽車、集資、房間和住宅共享,是最熱門的3 類共享活動。

2013年12月,共享汽車平台 Carshare 在香港成立。其創辦人楊永康2011年在倫敦讀書時,嘗試了當地的共享汽車服務,他認為「要用才租」的模式,方便又省錢,有了在香港發展此生意的念頭。

在創業前做前期調查時,他們發現不少香港車主是「假日司機」,僅僅在假期駕車。「車主可在汽車閒置時,將之出租,賺取外快之餘,又能善用資源,達至資源共享。」今年24歲、Carshare聯合創始人兼行銷經理簡雪忻接受端傳媒訪問時說。

簡雪忻指出,目前平台有1,500名車主,兩萬名會員,當中一半每月租車1次,日租平均400至500港元,Carshare向車主收取租金的30%。

推行汽車共享,最大的挑戰是汽車保險。 簡雪忻說,「香港的汽車保險是跟車主定價,若汽車出租給第三者,保險便會失效,但由於我們的租車概念太新,很多保險公司都拒絕我們投保,找了十多間後,才有保險公司願意為我們制訂逐次計算的汽車保險條款。」

除了汽車,家品也可以共享,手機應用程式 Gaifong 就以「借得就借」為口號,於2014年11月成立,為用戶提供平台,互相租借家中閒置物品,從衣服、床褥到樂器及電子產品都可借,租金由物主自行決定。Gaifong 的收入來自一次性的上架費,物品成功租出,才會收取,金額為出租物品的1日租金。

今年28歲的創辦人梁懷宇說︰「我成立Gaifong 是覺得21世紀,我想要一樣東西,而只是用一次半次,為何要去店買?我個人很講求效率。」他認為每個人家中,都有大量物品是長期放着不用的,透過出租,達至資源善用,「我想重建一個大學宿舍的生態,大家隨時都可互相借用物品。」

不僅有形的汽車及家品可以共享,無形的東西也可以。29歲的陳子華和28歲的柳可欣就在今年1月共同創辦了旅遊交友網站Sam the Local,提供平台讓人填上喜好及專長、空閒時間和每小時收費等,登記成為導遊。旅客可在此物色相對專長的導遊,見面後付費旅遊。

「我們分享的不是實物,而是時間、知識及經驗。」兩位創辦人介紹說,Sam the Local的收入來自中介費用,每次成功配對後,都會向導遊及旅客分別收取交易金額的20%及10%作服務費。

在共享經濟下,幾乎所有商品及服務,都可去中介化地以P2P(peer to peer,點對點)形成共享,無論是初創公司或歷史悠久的傳統行業,都紛紛引入這種新的共享模式。

傳統銀行及財務公司,近年亦引入共享經濟的理念。2014年,花旗銀行前高層Mukesh Bubna,在香港創立了香港第一間P2P金融公司 ── Monexo,提供網上平台,讓借款人提出借貸要求,放貸人在平台上看到合心水的借貸項目,便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期後借款人每月向放貸人償還貸款。

若有意成為放貸人,可存入欲借出的款項至Monexo第三方信託戶口。款項成功借出後,借款人每月還款時,Monexo會向放貸人每月收取還款金額的1.5%作服務費。而對於借款人,Monexo 會收取借款額的2%作行政費。

除了香港,共享經濟的新企業模式,亦在在中國大陸及台灣引發新一輪革命。

今年10月8日,在「共用經濟下的約租車(專車)模式上海創新和探索」論壇上,上海市交通委向「滴滴快的」發出中國首張互聯網專車牌照,從此合法營運。今年5月,被稱為中國共享經濟代表公司之一、幫助用戶隨身連接免費WiFi熱點的「WiFi萬能鑰匙」,完成5,200萬美元融資,估值達到10億美元。而在台灣,打着共享經濟旗幟的機車快遞手機應用程式「啦啦快送」,營運至今近9個月,每月增長幅度逾50%,現被寶島議論為顛覆貨運業市場。

10年後,共享經濟將創造3,350億美元

大部分打着「共享」理念的企業如Airbnb,初衷都是想把原本的閒置資源,透過移動網絡及互聯網,達到與人分享的效果。

2007年秋天,Airbnb的創辦人Brian Chesky與Joe Gebbia剛搬到三藩市時,因為付不起屋租,想到可以設立一個網站出租家中氣墊床幫補租金。當時市內正舉辦一個大型研討會,湧入大批參展商和遊客,酒店爆滿令他們有客入住,賺到錢後,這個網站逐漸發展為跨國短租平台Airbnb。

伴隨着Airbnb的誕生,共享經濟的潮流開始蔓延全球。Airbnb急速增長,至今已在191個國家超過3.4萬個城市擁有超過150萬個出租項目,據《財富》雜誌指出,Airbnb目前約有1,500名員工。它亦剛於今年6月完成15億美元融資,目前估值達255億美元,成為3大估值最高的私人創業公司,位列提供手機程式叫車服務的Uber,和中國智能手機製造商「小米」之後。

早於2010年,美國《時代週刊》就把「共享經濟」列入「十大將會改變世界的主意」之一。在手機應用程式分享推薦平台 Product Hunt 上,輸入Airbnb for X(意即出租空間),即有數十個相類的新創公司彈出,當中包括出租家中廚房的SupperShare、出租家中櫃子和車庫的Root及出租私人船隻的Boatbound,再加上Uber、Zipcar、Lyft等國際性規模的汽車共享企業的迅速發展。正如法國推動共享經濟組織OuiShare聯繫人Arthur De Grave所言,共享經濟已成為主流,並與鼓勵人累積財富及物品的資本主義完全對立。

據羅兵咸永道(PwC)於2014年8月估計,共享經濟的經營模式將於2025年,在全球共創造3,350億美元,比2013年的150億美元,大幅飆升22倍,共享經濟的發展勢不可擋。

現在,共享經濟的模式已與許多年輕人的生活密不可分。除了使用Airbnb,楊徐成及身邊的朋友,都樂於光顧以「共享經濟」模式的新創企業。

由拼房到拼車,到拼一頓晚餐,作為消費者的楊徐成都大力推祟,因為他們在消費同時,亦實現了共享資源及按需經濟的生活方式,他形容為「便宜、省時、方便,又可認識新朋友」,而且在朋友圈中亦顯得特別cool(酷)。

「比較趕上潮流的朋友,這一、兩年都陸續從住酒店,過渡到使用Airbnb入住當地人的家。」去三藩市的那趟旅程,楊徐成拍下透過Airbnb入住的房間相片,發到微信朋友圈內推,獲得了15個讚好。他相信共享式經濟,將是未來社會的大勢所趨。

法律追不上科技發展

不過在香港,共享經濟的發展較為遲緩,直至Airbnb及Uber兩大共享經濟代表企業於2012年及2014年先後進入香港,社會才如夢初醒般討論起來。伴隨着共享經濟的成長,各種法律上的限制也愈加明顯。

香港也有房東透過Airbnb出租房間。圖為灣仔區出租的u001b單位。攝:盧翊銘/端傳媒
香港也有房東透過Airbnb出租房間。圖為灣仔區出租的單位。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出,以共享經濟模式運作的Airbnb,正面對着違反《旅館業條例》的問題。他透露,Airbnb落戶香港時,曾主動接觸民政事務局商討有關法律問題,但政府並沒追上形勢,只表示暫無意在《旅館業條例》的檢討諮詢中處理有關問題。

就Sam the Local提供的導遊配對服務,香港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指該網站可能觸犯《旅行代理商條例》,因經營訪港旅客觀光或遊覽的業務,必須持有旅行代理商牌照,違者若被檢控及罪成,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就Monexo的嶄新借貸模式,香港金管局發言人稱,P2P借貸定義廣泛,領牌與否須按個別公司商業模式而定,而證監會發言人則未有評論事件。

共享經濟概念已是大勢所趨,但衍生的市場經營及法律問題仍未被正式討論,這是香港以至世界各地政府,都正在面臨的問題。

莫乃光認為,香港政府經常說要發展創新科技,惟政府官員的決策卻與此背道而馳,並未有回應社會的需求。

美國克萊姆森大學(Clemson University)經濟系副教授、中文大學經濟系訪問學者徐家健指出,適當的規管對共享經濟是必需的,他以Airbnb為例,「如果只是出租一個閒置的房間,並非全職經營,規管可以少一點;但若是全職經營,則需更多規管。」他補充:「最重要是讓用家知道不同程度的規管,有什麼分別。政府有責任讓消費者得到更多市場上的資訊,從而讓人們自行作出最好的選擇。」徐家健認為,在規管的框架下,應盡量方便真的有閒置資源的人去交易,不應將門檻設得太高,扼殺共享模式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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