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繼捐贈口罩給美國、歐盟之後,台灣政府再次宣布捐給新南向國家(含新加坡在內)一百萬個口罩。11日,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夫人何晶(Ho Ching)在個人臉書上轉貼相關新聞,卻只留下謎樣的\”\”Errrr ….\”\”評論,引發台灣網友不滿,前往何晶臉書留言怒罵。截至22日為止,何晶該則貼文下已累積超過9300個怒、2.3萬則留言。
面對台灣民間的怒火,新加坡網友也對台灣政府有所不滿。在留言區,不少新加坡網友質疑,新加坡藉新科工程(ST Engg)在台灣有兩條生產線,自台灣1月24日管制口罩出口後,新科生產的口罩就「被扣留在台灣」,意指台灣一手扣新加坡口罩、一手捐給新加坡口罩,令人不滿。雙方戰火越演越烈,引發兩國政府高度關注。隔日,台灣外交部表示,捐贈口罩前曾與新加坡相關單位進行討論,「兩國雙邊政策將以政府發言為主,不受任何個人發言影響。」
13日,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在立法院質詢台灣財政部,是否有扣留新加坡口罩情事?財政部長蘇建榮解釋,台灣口罩禁令於1月24日發佈,但新科工程所生產的口罩在22日就已獲准放行出口、29日出關,並無扣留;再者,新科工程在台灣兩條口罩生產線設備,早已於2月12日就已運回新加坡。
未料,台灣網友卻進一步發現,何晶是新加坡最大控股公司淡馬錫的董事兼執行長、該公司正是新科工程的最大股東,質疑何晶乃是為維護自家公司生產的口罩利益,才對台灣的捐贈行為做出無禮回應。這讓台灣網友冷嘲熱諷的焦點轉向淡馬錫公司,16日,台灣最大網路論壇ptt股票版(Stock)貼出新聞「疫情重挫新加坡淡馬錫 第一季慘賠235億」,旋即引起網友競相留言\”\”Errrr\”\”發洩,兩地網友戰火,一時未休。
引爆台星網戰的淡馬錫公司是一間怎樣的企業?何晶為何會身兼總理夫人與該公司執行長的職位?在本次風波中,不少新聞稱淡馬錫是新加坡的「主權基金」,是否為真?
台灣政論節目,讓新加坡網友遭政府發出「修正命令」
在「何晶、口罩與淡馬錫」風波正熱之時,台灣的政論節目自不會放過這個焦點話題。4月13日,台灣東森新聞的談話性節目《關鍵時刻》指出,新加坡淡馬錫的執行長何晶的年薪高達一億新加坡幣(約21億新台幣)。節目撥出之後,某些節目片段立即被新加坡網民轉貼分享,因而在新加坡成為熱議話題。
19日,新加坡財政部引用《線上假訊息與操弄保護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POFMA),對四個轉貼該節目連結的網友發出了「修正命令」(correciton orders),要求轉貼這則薪資新聞的網民、媒體和反對黨政治人物,在自己的轉貼貼文下方加上政府的說明,並承認自己轉貼的東森新聞貼文是假訊息。
這四個行為人分別是網路論壇「硬體區域」(HardwareZone)的用戶「darksiedluv」,「線上公民」(The Online Citizen,臉書追蹤人數約137,000人)、「監督淡馬錫」(The Temasek Review,臉書追蹤人數約63,000人,目前暫時關閉、原因不明)兩家媒體,以及反對黨「人民之聲」(People Voice)的創始人兼黨主席——林鼎(Lin Tean,臉書追蹤人數約34,000人)。
根據《線上假訊息與操弄保護法案》,若不願遵守「修正命令」,最高可處以罰款兩萬新加坡幣,或有期徒刑一年,而散播假訊息的人,則可處最高五萬新加坡幣罰款,或有期徒刑五年。即使被告可以上訴,但官司過程往往曠日費時。
然而問題是,分享這則貼文的人數明明高達數千,而且《線上假訊息與操弄保護法案》也規定可以追溯位於海外的當事人,但在這起薪資風波之中,新加坡政府卻只對國內的四個行為人開鍘,對於「假訊息」的源頭台灣,也沒有依法進行追究。事實上,新加坡政府曾在今年初以該法追究馬來西亞的人權組織,未料最後卻因此反被該組織反告上馬來西亞法院——很顯然,新加坡政府其實無力追溯國外的行為者。
更重要的是,儘管新加坡政府要求這些散播「假訊息」的人對貼文進行「修正」,但財政部和淡馬錫卻都沒有公布何晶正確的薪資數字,遭外界譏諷「是要如何修正」。
不過政府不公布何晶的薪資數字,倒也並非於法無據。根據《新加坡公司法》(Singapore Companies Act),淡馬錫被歸類為「特殊私人公司」(exempt private company),因而擁有某些特權、甚至豁免新加坡《公司法》的某些規定,也無需公布高階員工和董事的薪資——事實上,直到2004年淡馬錫發行公司債之前,淡馬錫也都從未公布過財報。
雖然確切薪資數字無法得知,但我們依然可以估算何晶的薪資。2009年,淡馬錫首席執行長曾一度傳出將由查爾斯・固特異(Charles Goodyear)接任,然而這起人事案後來並未實現。有網友曾指出,固特異在預定接掌淡馬錫之前,曾在澳洲/英國礦業公司必和必拓(BHP Billiton)擔任執行長,他當時的年薪約為5400萬新加坡幣(約合港幣3億元),因此可以估算淡馬錫執行長的年薪,應該至少不會低於這個數字。
不過無論何晶的薪資是多少,這起事件都反映出了淡馬錫在新加坡的特殊定位,以及一些新加坡人長年來對淡馬錫的不滿。淡馬錫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由前總理李光耀於1974年成立,是一家由新加坡政府財政部持有100%股權的公司。旗下掌控新加坡電信、新加坡航空、星展銀行、新加坡地鐵、新加坡國際港務集團、新加坡電力和萊佛士酒店等,幾乎囊括新加坡的民生服務與重要企業,可說手握新加坡命脈。
儘管淡馬錫宣稱「自食其力」,資金來源主要都是自己持股公司的股利、投資的資本利得以及自行發行的公司債,也一再強調淡馬錫「不管理」新加坡的公積金(Central Provident Fund,類似台灣的勞保、退休金)和外匯存底,但實際上淡馬錫仍然可以從財政部獲得「政府資金」的挹注,卻未對「政府資金」多加詳述。
然而根據《關鍵評論網國際版》的一篇分析,新加坡政府於2004年進行修法之後,便允許政府將財政儲備(reserves)移轉給政府轄下的法定機構和公司,也允許資金在這些機構和公司之間流通,而所謂的財政儲備,便包含了公積金,以及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類似台灣的中央銀行)掌管的財政盈餘和外匯存底。換言之,淡馬錫的確可以使用包括公積金在內的政府資金。
由此,一些新加坡網民對淡馬錫最常見的怨言,便是淡馬錫使用了人民的公積金進行投資,但公積金的利率卻遠遠不如淡馬錫的收益率,並懷疑淡馬錫之所以要極力撇清自己與公積金的關係,便是為了獨佔利潤,而不想讓公積金的受益人(亦即新加坡全體勞動者)分一杯羹。
更令人玩味的是,根據新加坡憲法,實際掌權執政的是總理,而總統的職責則是監督施政(其中包含監督財政儲備)。然而由於2004年修法過後,淡馬錫的資金,和公積金、政府財政儲備,都被視為政府整體資金的一部分,因此不論資金如何在這些機構之間流動,都無需再經過新加坡總統的同意。
巧合的是,2004年做出相關決定的機構,正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董事會。更巧合的是,現任總理李顯龍於2004年上任之前,正好就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董事會主席;此外,作為李顯龍妻子,何晶也在同一年接任淡馬錫的執行長。
這些發生在淡馬錫歷史上的「巧合」,對於反對執政黨的新加坡人來說,淡馬錫本身的存在,都恰恰坐實了「李氏王朝」、「李加坡」這些說法。而發生在該年夏天的「總理控告《經濟學人》」事件,更讓不少對李氏政權反感的新加坡人記憶猶新。
2004年8月14日,《經濟學人》於當期出刊的雜誌中,刊登了一篇題為「淡馬錫,先是新加坡,後是全世界(Temasek, First Singapore, next the world)」的報導。根據現存網路資料顯示,該報導指出「由於淡馬錫控股執行董事何晶是李顯龍的妻子,而李顯龍又是李光耀的兒子,何晶或許覺得自己不需要和記者打交道,不願接受記者訪問。」
報導中並指「為新加坡政府進行投資的淡馬錫控股,雖然自認已逐漸成為具競爭力和透明的國際投資公司,但內部仍具備亞洲社會中『家長式管理作風』的資本主義,也就是在政府保護下的市場讓自己擁有的企業運作,同時帶有『裙帶色彩』,人們很難揭開其神祕面紗。」
報導刊出後,李光耀、李顯龍父子分別委任律師提告,指《經濟學人》該篇報導涉及誹謗、要求社方道歉與賠償。《經濟學人》後發佈聲明,指該報導對李家與淡馬錫的敘述「錯誤且毫無根據」(false and completely without foundation),並向李氏父子道歉。
何晶:將淡馬錫帶往「主權基金」之路的推手?
話說回來,雖然外界今日經常把淡馬錫視為「主權基金」,但究竟什麼是主權基金呢?根據「主權基金學院」(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的定義,主權基金是一種國有的投資基金,主要資金來源為國際收支盈餘、外匯存底或財政盈餘構成,但不包含傳統定義的國有企業、和公辦的勞退基金,而投資對象也一般是海外標的,而非國內企業。就此而言,台灣所謂的「四大基金」(勞保、勞退、郵政儲金、退撫)皆不能算是主權基金。
對於天然資源豐富、卻可能有耗竭之虞的國家來說,主權基金就是避免國家「坐吃山空」的重要機制。比如今日主權基金的原型,便是吉里巴斯於1956年成立的「吉里巴斯收益平衡儲備基金」(Kiribati Revenue Equalisation Reserve Fund),目的便是未雨綢繆,避免吉里巴斯在磷糞資源枯竭之後喪失收入來源。
台灣亦曾在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以及2010年勞保傳出破產危機時,出現過成立主權基金的呼聲,政府亦進行過可行性研究計畫,並將淡馬錫視為標竿案例之一,但最後都不了了之,箇中原因,傳聞便是中央銀行極力反對主權基金動用外匯存底。甚至到了2019年總統大選競選期間,韓國瑜也曾將「成立10兆中華民國主權基金」作為政見,短暫地將主權基金議題拉回到台灣的輿論視野之中。
事實上,「主權基金」的定義今日依然頗為模糊,學界亦未有明確規範,導致民間經常把類似性質的基金組織都冠上「主權基金」的稱號——比如中文版《維基百科》的主權基金條目,便把台灣用來穩定金融秩序、只在緊急時刻進入股市「護盤」的「國安基金」,也列為主權基金,明顯就是誤用了「主權基金」的概念。
若要談主權基金概念模糊的問題,淡馬錫也是一個很好的案例。回顧淡馬錫的歷史,其於1974年成立之初,其實是由新加坡財政部擁有的一間「私人公司」,功能是持有「和政府有關係的公司」(Goverment-linked Companies, GLC)、而不是利用政府財政盈餘在海外進行投資,因而準確來說,淡馬錫早期其實更像一個「控股公司」,而非主權基金。
相較之下,另一家經常被和淡馬錫相提並論、甚至讓人混淆的「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 GIC)就很不一樣。就功能和營運方式而言,GIC 都比淡馬錫更符合「主權基金」的定義——它不持有資產,只對資產進行管理,而資金來源則是政府財政盈餘、公積金計劃,以及新加坡貨幣管理局的外匯存底,投資的也主要都是國外標的。
早在淡馬錫成立之前,新加坡的國營企業幾乎都由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Incorporated, MFI)主管,但龐大的業務對於財政部來說是非常沈重的負擔。此外,新加坡政府當時認為,若能將管理國營事業的部門分離出來,也可以讓財政部將業務範圍專注於財政政策上,避免涉入企業的營運管理,從而也能將監管者和投資者的角色區隔開來。在這些背景之下,淡馬錫應運而生。
如此說來,比較像是「控股公司」的淡馬錫,為何今日經常被人們稱為「主權基金」呢?箇中原因,或許便和何晶脫不了關係。
1990年代初期,經濟自由化、去管制的風潮也吹進了新加坡,而淡馬錫則進一步收購了媒體、電力等公營事業,並著手對這些企業進行私有化。與此同時,他們也不斷出售手上持有的公司股份,為淡馬錫注入了更多的資金。
到了2002年,何晶出任淡馬錫的執行董事,也開始為淡馬錫推動新的規章,明確將淡馬錫的定位從「國內產業發展的促進者」,轉為「多角化投資的商業投資公司」,並以盈利為目標,開啟了淡馬錫的轉型之路。
到了2004年,何晶進一步成為淡馬錫執行長,持續將淡馬錫的投資目光放向海外,投資策略也越來越積極。時至今日,淡馬錫最初持有的 35 間國內企業,只剩下 11 家仍在淡馬錫的持股名單之中,而海外投資的比重也持續增加,因而也變得越來越像「主權基金」。學界和財經界普遍認為,淡馬錫二十年來出現的這些變化,何晶便是關鍵的舵手。
有些人則指控,淡馬錫之所以可以在何晶接任執行長之後迅速擴張版圖,除了與發行公司債為淡馬錫帶來充沛資金有關之外,2004年新加坡修法、讓國家財政儲備成為淡馬錫資金來源後門,也是關鍵原因。
淡馬錫控股於2017年發布的《回顧報告》之中,則以「管家」(steward)自喻,鮮明地反映出了淡馬錫介於公私之間的特性——既不是一國境內實際掌權的「一家之主」,也不完全是國民、私人企業這樣的「家庭成員」。
然而這樣的設計,除了依然有遊走在公私界線兩側的疑慮之外,和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中「減少政府干預」、「民營化」的措施,也多少有些扞格。
對此,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教授 Christopher Chen 在他的研究中指出,如果以「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所佔比例」來看,淡馬錫擁有股權的公司,其實經營狀況一般都相對公正。然而他亦指出,淡馬錫相對公正的經營情況,其實並非法規和制度帶來的結果,而是「靠新加坡政府的自律」達成的,因此很難複製到其他國家。
受到肺炎疫情影響,淡馬錫近期亦受到不少牽連。根據《彭博社》報導,若以市值計,淡馬錫的前十二大持股總值,已從1月2日的738億美元,大幅縮水為3月20日的503億美元。儘管縮水的只是帳面上的持股市值、並非實際「虧損」,但該則新聞在台灣媒體的轉述之下卻被描寫為「慘賠」,並將論述焦點放在「淡馬錫押寶中國電商失利」上面。如前段所述,這樣的解釋方式,毫不意外地在台灣網民之間引起一陣「幸災樂禍」的反應。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點則是,《彭博社》在報導中同時將新加坡的淡馬錫、GIC 以及金融管理並列,卻只有將 GIC 冠上「主權基金」這個稱呼,似乎也再次反映出了淡馬錫特殊的定位問題。
4月21日,新加坡確診案例持續上升,總理李顯龍舉行了記者會,向新加坡國民說明最新疫情,並宣布目前實施的病毒阻斷措施(circuit breakers)將會延長至6月1日。由於新加坡客工(亦即移工)宿舍爆發群聚感染事件,因此李顯龍特別花了不少篇幅,針對客工防疫措施進行說明。他強調大部分病患症狀都非常輕微,而政府也已對所有客工展開大規模檢測,同時也會加強宿舍的醫療服務和人員部署。
此外,李顯龍也強調新加坡政府會將客工和本國國民等同看待,並會協助停工的勞工取得工資、匯款返鄉,確保他們能夠聯絡上親友。在整起談話中,李顯龍不斷以「朋友」稱呼不同族裔的客工,並說新加坡人會和所有穆斯林一起在疫情之中迎接齋戒月、一起慶祝開齋節,就像四月份所有人一起慶祝印度新年一般,語氣十分溫馨。
然而,李顯龍在記者會開頭發表談話之後便先行離席,並未留到最後的記者問答時間,而在場的記者亦沒有人對何晶近期的言行和爭議進行提問。台灣雖有網友持續在留言區冷嘲熱諷,但熱度已大不如前,何晶也在事發後修改貼文,補上了對台灣的感謝之意(To all our friends and friends of friends in Taiwan, a huge thank you to all that you have done)。”Errrr”風波看似已風平浪靜,但「管家」淡馬錫公司、總理夫人何晶與李氏王朝管治新加坡的方式是否可持續?它能持續到何時?這一直擊新加坡靈魂的疑問,將持續在當地反對派民眾與各路觀察家心中發酵。
籠的傳人果然就是籠的傳人,跑出籠外看著若在籠內絕對會被整改的媒體,竟還有臉要求別人改正。怎不回去看環球時報?
xswl,留言里居然在争执是否为台湾新加坡是否为“两国政府”,把重点放在淡马锡好吗?引申一下,你知道中国的主权基金是什么吗?你是否有收益?你的社保是否已经被入市资本运作?关心关心你自己吧,真是有病。都出墙了还这么狭隘真是可笑
奮力爬出井口的青蛙指出「天不可能如此大」,這個錯誤必須修正。
@Krane 对的,确实欠妥,指出的错误希望笔者更正。
@Krane 中共國的法律效力不及台灣, 在魔幻中共國統治下, 荒謬的現實認知,成為世界的亂源.
在这以台湾不是「主权国家」大放厥词的人,如果你是真的想获取咨询增长知识,希望别白费了你爬墙或者肉身翻墙的努力
@Krane 什麼叫「法律上的主權國家」,哪一國的法律可以規定別國是不是主權國家的,你要不要說明一下。
@Krane 台灣有運作有序的選舉系統和政府,這不是主權國家什麼是主權國家?除非你想的是極權不是主權 LOL
「如前段所述,這樣的解釋方式,毫不意外地在台灣網民之間引起一陣『幸災樂禍』的反應。」
這陣子兩邊不理性的評論夠多了,其實記者可以避免這種情緒性描述,這篇報導有份量的資料多,這段委實多了。
@Krane 難道以為全世界的媒體都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嗎
我現在終於明白為什麼新加坡叫李家坡了
“两国政府”这样的表述是不是有些欠妥(台湾与新加坡两地只有新加坡是一个法律上的主权国家
@V6iE1S09oC4a0:
“楊志清則表示,新科兩台機器所生產的產品是N95口罩,並沒有拿到衛福部的醫材許可證,所以不是政府所徵用的機台,所生產的口罩如果是在1月24日後需要出口,可以和經濟部提出專案申請。”
该则新闻在台湾媒体的转述之下却被描写为“惨赔”,并将论述焦点放在“淡马锡押宝中国电商失利”上面。如前段所述,这样的解释方式,毫不意外地在台湾网民之间引起一阵“幸灾乐祸”的反应。~~errrr, vvvvvvvvery感同身受!
新科公司那个N95口罩是海绵口罩吗?记得N95口罩也是台湾暂时管控出口的产品哎。
第三张插图的“何静”是否应该更改为“何晶”?
「擁抱並感謝(台灣)」(To all our friends and friends of friends in Taiwan, a huge thank you to all that you have done)。这味道,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