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各界現時正醞釀三罷——罷工、罷市、罷課,以期向政府施壓,反對《逃犯條例》修訂。6月9日,香港發起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大遊行,民陣公布上街遊行人數高達103萬,創下主權移交以來歷史新高,這天晚上,香港政府發言人回應市民遊行,重申《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將如期在今日(6月12日)上立法會恢復二讀。當晚午夜時分,立法會外爆發警民衝突,金鐘龍和道、灣仔告士打道等均有警民對峙。
民間多個界別隨後紛紛呼籲在今日進行三罷。截至11日,據網上不完全統計,全港近千間店鋪表示將響應罷市行動,較大部分為小型企業,而罷課方面,全港7間大專院校學生會及至少102間中學均以學生個人身份發起罷課。
罷工浪潮則進展相對緩慢,職工盟於前日呼籲打工仔「停工」,而非「罷工」。11日早上,44個社福機構率先宣布於今日罷工,參與罷工的社福界團體估計會將有約500人參與罷工,期望規模可達至2014年雨傘運動前的2000人,但強調不會影響緊急服務。另外,教育界與航空界亦分別有約4000名教師和空中服務員發起聯署,要求相關的工會發動罷課和罷工。教協將會在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講述罷課詳情。前任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胡綺薇則向端傳媒表示,因為國泰工會新一屆理事會仍在提名期間,未有確實就任日期及人選,現階段不會發動任何行動,之後將會按照職工盟及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方向,採取同一行動。此外,民陣亦於11日呼籲在6月17日進行三罷,行動至何時完結則視乎政府何時撤回修訂草案。
與因勞資糾紛而向僱主施壓的罷工不同,這次各界醞釀的罷工行動,施壓對象為香港政府和建制人士。目前,罷工行動正積極醞釀,在此類罷工行動中,打工仔和老闆是怎樣的關係?打工仔提出罷工是否受到法律保障?抑或只能向老闆「請假」罷工?香港在罷工方面又有怎樣的歷史經驗?端傳媒訪問工運、法律專家,嘗試釐清相關問題。
歷史上絕無僅有的政治性罷工
工運研究者梁寶霖對端傳媒剖析,今次連結各行各業、帶有政治性質的罷工在香港歷史上是絕無僅有。他指出,在香港,以政治訴求為主的同類型罷工在過往僅僅發生過數次,包括:1925年省港大罷工、六七暴動期間的工業行動,1989年六四事件後,坊間一度提出三罷,支聯會本來舉辧集會響應呼籲,惟最終因為油麻地碧街出現騷亂而取消;至2014年雨傘運動時,職工盟曾呼籲旗下工會罷工,而教協亦宣布發起罷課和罷教。
梁寶霖指出,1925年發生省港大罷工後,港英政府於1927年提出《非法罷工與停業條例》(Illegel stricke and outlock ordinance),明確禁止政治原因而生的罷工。這條法例規定:「如果罷工是要脅迫政府,或它除了想解決行業內的紛爭外,還懷有其他目的,則屬於非法。」
至1970年代,才以《勞資關係條例》取而代之,這條法例一直沿用至今,只保護涉及勞工權益性質的罷工。
《基本法》第27條列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大律師劉日成向端傳媒表示,保障香港僱員罷工權利的,有兩個法例條文:其一是《僱傭條例》第九條,僱主無權以僱員參與罷工而終止僱傭條約;二是《職工會條例》第21B條,僱主不能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活動而歧視、解僱等。
劉日成表示,《職工會條例》(第332章)講明,法例保障的罷工,其目的是迫使罷工者的僱主接受或不接受某些僱傭條例,政治性罷工不在此列,換言之,即不受保障。
梁寶霖認為,工會不應該只局限於工人利益才提出罷工,而是應該服務社會整體利益,不過,他補充現時法例並無提及政治性罷工,此類罷工是否會得到保障,又或有否違法風險,暫時是一片灰色地帶,市民只能自行衡量風險,決定是否參與,或參與的形式。
狹義的勞工保障
那麼,在目前的處境下,市民是否只能「請假」去罷工?
大律師劉日成指出,《職工會條例》第21B條亦有保障員工參與「職工會活動」的權益,即僱主不能因僱員參與職工會活動而遭受歧視、解僱等。
「就是他不可以即時解僱你,但如果他給一個通知期或者代通知金給你,原則上是沒有違反第九條的保障。所以保障就是僅止於此了。」
「如果我不說罷工,說它是某個職工會的活動,原則上它可以定義為一個職工會的活動,那麼就有一些防止歧視職工參與職工會活動的條例,但它是說,在『適當時間』參與職工會活動,才受到保障。」劉日成說。
什麼是適當時間?劉日成說:「條例說,要不就是工作時間以外,要不就是工作時間以內、但活動要得到僱主的同意。那罷工算不算是適當時間內出現的活動呢?這就很難講了。」
他進一步指出,其實目前法律對於聚焦勞資糾紛的罷工,保障亦並不完善。《僱傭條例》第九條關於不能因參與罷工而解僱的內容,其保障的範圍僅僅限於「即時解僱」。
「就是他不可以即時解僱你,但如果他給一個通知期或者代通知金給你,原則上是沒有違反第九條的保障。所以保障就是僅止於此了。」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對端傳媒表示,無論是什麼類型的罷工,現時機制亦讓工會難以快速地發動罷工,因工會受各自的章程規限,發動罷工之前需要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並有一定人數出席大會及投票通過議決。此外,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一般設有14日的通知期,只有少部分工會設立較有彈性的章程,註明可交由理事會決定,以即時啟動罷工。她表示,若僱員並非工會會員,所參加的罷工將不會視為參加工會活動,亦不會受所條例保障,若日後僱主「秋後算帳」,工會也無法代其向僱主要求談判。
吳敏兒進一步指出,按其理解,現時有近80%的香港僱員沒有工會支援,亦因為這個局面,職工盟暫時只能呼籲市民在6月12日「停工」,以「自己的方法」暫停工作一天,11日夜晚,職工盟亦召開緊急理事會會議,商討是否正式提出罷工,但截至發稿時未有消息。
勞資雙方聯成一線的罷工
不過,儘管目前未有工會明確表示發動罷工,但大量僱主,已先行表示會在今日開始罷市,包括市面近千間小商鋪、小企業,其中包括一些中西醫診所等,這變相也讓員工一併罷工,甚至有老闆直接發動「罷工」。
吳敏兒認為,罷工施壓反而可以協助資方,是次應該是「勞資雙方連成一線」,矛頭指向政府的集體行動。
由范寧醫生創辦的慈善醫療服務組織「醫護行者」11日在社交網絡上聲明表示,將於今日罷工。該聲明向所有服務使用者致歉,並指出若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通過,將會令廣大市民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並有極大機會衝擊各專職醫護及社福人員專業守則。
另外,亦有不少僱主雖未直言罷市,但表示會尊重員工去支持反修例行動的決定。
暫時看來,罷市或罷工未有大型機構直接響應,惟部份商界已向員工表示可以作彈性工作安排,主要以安全及交通為理由。綜合報道,四大會計師樓中,德勤(Deloitte)提及交通混亂情況,安永(EY)指中信大廈附近可能會出現抗議行動,而畢馬威(KPMG)則稱考慮交通問題,皆稱安排員工彈性工作,羅兵咸永道(PWC)則回應稱,公司在今年2月已推出彈性上班計劃,員工可靈活地工作。
另外,恒生及渣打銀行則分別以「市面情況」及「確保自身安全」為由,讓員工選擇彈性工作安排,而匯豐銀行則表示,預期員工「可能受潛在事故影響而未能按時抵達辦公室」,會提醒員工採取相應準備。
位於佐敦的逸東酒店則在11日晚於社交媒體發聲明,罕有直接表明立場,「為了尊重各位員工的政治立場,我們不反對員工明日於添馬公園聚會,並支持各員工以自己的方式發聲來愛護香港」。
逸東酒店總裁羅寶璘(Katherine Lo)是羅鷹石家族第三代。逸東酒店由羅鷹石家族上市公司鷹君經營,華盛頓酒店 Eaton DC 項目由鷹君在2014年7月以7200萬美元(5.6億港元)收購重建,Eaton HK 則是由鷹君分拆出來的朗廷信託持有。
觀乎各界反應,吳敏兒認為,對於此次面向政治議題的罷工,商界未必會「秋後算帳」,不過她亦呼籲僱主不要採取敵對心態,因為《逃犯條例》修訂「對老闆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罷工施壓反而可以協助資方,是次應該是「勞資雙方連成一線」,矛頭指向政府的集體行動。
讀者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