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據六四親歷者、學者吳仁華研究,1989年參與鎮壓的戒嚴部隊大軍約20到25萬人,僅個位數的戒嚴部隊軍人或軍官站出來反對武裝鎮壓,其中2人仍在大陸境內、曾受中共政治騷擾,分別是曾表達懺悔的54集團軍的官兵張世軍、以油畫重現六四場景的前65軍士兵陳光,目前難以聯繫。30年過去,當時被分配到共軍第39軍116師的高射炮兵團、任副連級的雷達站長李曉明,是那「25萬分之個位數」、少數能自由說出證言的人。
李曉明受訪時悶著頭,原來是在刷手機。在忙嗎?「今天早上(5月23日)去你們的總統府,」他把手機遞過來,是總統蔡英文接見華人民主書院安排的六四親歷者的合照,「接見我們就是種表態嘛,這是第一次吧,她(蔡英文)也支持中國民主事業吧。」這些當年在天安門毛澤東頭像和自由女神塑像前欲灑熱血的少年,如今成了流亡各地的大叔,這一天,他們換上筆挺的西裝和皮鞋來到孫文遺像前,只有李曉明,踩著舊球鞋就來了。
5月18日,六四事件30週年研討會在台北登場,海外中國民運聯盟(澳洲)秘書長、1989年任職的戒嚴部隊成員之一、時任解放軍軍官的李曉明受邀赴台出席這場研討會,這是他此生第二次公開為六四事件作證,第一次是2002年,應「中國人權」邀請,在紐約公開作證,作證後申請澳洲難民簽證,2005年才以澳洲籍人士身份回到中國。
李曉明一家人目前定居澳洲。5月中旬,他和妻子提了要去台灣出席研討會,妻子毫無反應。他又和26歲的大兒子談了這件事——此前,他幾乎不和家人談他的六四親歷——說了之後,兒子竟擔心起李曉明的人身安全,要他別談了、別去台灣了。「兒子以為我回中國了,他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我解釋說沒問題,我是去台灣啊,台灣和中國不一樣,台灣是民主國家,我可以像在澳洲一樣,說任何事情。」
原以為去「維護社會治安」
李曉明是瀋陽人,出生於1964年,高中上的是瀋陽二中,他在受訪時數度強調:「我上的是最好的高中,很多同學都考上了北大、清華那些重點大學。」1983年,李曉明大學沒考好,家中又有經濟負擔,父母索性讓他和妹妹都去唸軍校,如此兩人學費、生活費都由軍校補助。他考入河北石家莊解放軍軍械工程學院雷達系,1987年七月獲得學士學位。
他又給我們看剛上軍校和從軍校畢業的照片,軍帽中央有顆大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鑲金邊紅色五角星軍徽。他有些老花,想仔細端詳年少的自己,得移開眼鏡。人滄桑了,照片中的李曉明更顯風發。回到1987,這位少年軍官對未來有什麼期待?「沒有什麼期待。」他答:「年紀小吧,只知道學費生活費都是國家負擔,將來工作就是上部隊服役。別的也沒什麼想法。」
六四事件爆發那一年,李曉明25歲,任解放軍第39軍116師高炮團102連中尉副連職雷達站長。 第39集團軍隸屬於瀋陽軍區,軍部駐地為遼寧省遼陽市,李曉明在公開作證和受訪時,數度強調:「第39軍116師是最好的部隊。」「我們部隊以前打過朝鮮戰爭,打仗打得好。給我們的各種人員配備、裝備,都是最好的。」
歷史學者、六四事件親歷者吳仁華在《六四屠殺內幕解密:六四事件中的戒嚴部隊》書中亦指出,步兵第116師是第39軍的主力師,在解放軍的所謂「四大王牌師」中名列第二。該師曾是首批進入朝鮮參戰的中國人民志願軍部隊,曾先後於1950年12月4日和1951年1月5日分別攻佔平壤、漢城(現今首爾),戰績顯赫。
吳仁華在書中指出,1989年5月20日,第39軍接到中央軍委緊急命令,部隊立即趕赴北京執行戒嚴任務。一開始,為了保密,部隊進京執行戒嚴任務的命令只傳達到師一級指揮官,師級以下的官兵並不知道即將戒嚴,只聽說要前往瀋陽執行「維護社會治安」的活動。6月3日,第39集團軍指揮部接到了上級命令:「部隊立即向北京城內強行開進,實施天安門廣場清場計畫。」在中央軍委的調兵計畫中,第39集團軍是屬於首批進城執行戒嚴任務的部隊。但實際上,該集團軍進京的時間,比北京軍區的第24集團軍、第27集團軍、第38集團軍、第63集團軍、第65集團軍等部隊要晚。
吳仁華的研究和李曉明的證言相吻合,39軍之所以比計畫中晚進北京,李曉明說,是出於116師師長許峰的消極抵抗。話說從頭,5月20日,上頭交辦瀋陽有上街遊行,要求部隊去「維護社會秩序」,他原以為要回瀋陽老家附近,還有些期待回家。「去的路上,命令又改了,改去山海關,最後的命令是去北京,執行戒嚴任務。」「我們部隊的具體任務是去使館區,保護領事館的安全。在6月3日之前,大部分部隊都是駐紮在北京郊區。」在郊區駐紮期間,李曉明一度以為學生只是上街遊行,「都是很和平思維,沒有暴力,而且我們部隊在外圍,部隊沒進北京市,沒感覺到那種緊張。」
「日本人到北京都沒開槍……」
「你們是人民解放軍,不能對人民開槍,不能向學生開槍。」「日本人到北京的時候都沒有開槍啊!」他回憶,6月3日晚上之前,民眾圍著軍人,「老年人、中年人、年輕人、好多人……,」他坐在軍用卡車裏,周遭的士兵和民眾沒有互動。不過,他看見當時的團政委拿著擴音器和群眾說:「我們是人民解放軍, 我們不會對學生開槍。」
只是,當天傍晚,士兵就接到指示往裝彈藥的車輛移動,李曉明回憶:「你能拿多少(子彈)就拿多少吧,沒有什麼限制,就站在路邊發子彈,老百姓都看到了,帶著驚恐的眼神看著我們,不再跟我們交談了……。」
「上頭要我們不惜一切代價,準時到達天安門廣場。」他說,當時有些軍人攜帶小型收音機,另外的消息來源就是解放軍日報。「我們自己也很害怕,」他回憶,軍用卡車上少有交談,收音機廣播向他們播送暴徒要殺解放軍,大家沒什麼交流。事後回想,他認為絕大部份士兵受教育程度低,當時只是聽上級命令,就照上級傳達的做。
李曉明舉例,除了從廣播重複播送,軍中也傳出「天安門6月3號晚上有暴徒要殺害解放軍」的耳語,戒嚴部隊裏的許多人信了,事實上,軍隊駐紮在朝陽區一所小學時,他親眼看見有個部隊的戰士,因槍枝走火,遭到誤傷,當場死亡。他眼睜睜看著這人的屍體被拖出去,結果,聽見部隊領導人向上級報告:「有暴徒開槍打死我們戰士!」李曉明說:「這是我親自經歷的,那人(死者)就在我對面,至少從這部分,我看到很多真相。」
麵包車上的傷者,「用眼神示威」
「6月3日晚上,大概7點鐘,我看到一台從天安門廣場出來的麵包車(廂型車),麵包車走得很慢,門口站著一個受傷的群眾,他拄著雙拐,腿上包紮繃帶紗布,應該是看著我們,應該是仇恨、憤怒的眼神吧。」當時李曉明的部隊停在天安門東郊,軍用卡車準備從天安門東側往天安門方向開,他精確地想起這個眼神,不會錯,卡車距離他頂多十米遠,「雖然他沒說話,但他意思就是『你們解放軍殺人了』。我覺得他就是有意向部隊示威。所以對方用行動告訴我們,部隊已經開槍了。」
「任何人都猜出來開槍了。」麵包車默默從眼前駛過的那一刻,他回憶:「大家看了面面相覷,也就默默無語吧。」
李曉明觀察到116師師長許峰的消極抗命。由於高炮團總是和師部一起行動;當時李曉明離師裏的通訊車最近,他見到許峰化裝為平民,身著便衣,帶著幾個參謀去前方探探情況。「當時還有學生、百姓圍堵軍人,若身著軍裝,絕對不許你往前走的。」「我自己猜的,也許他(許峰)看到傷亡,他回來以後開始消極抵抗,所以我們部隊就沒有準時到達(天安門廣場)。」
6月3日當晚,李曉明遠遠聽見中央軍委的無線電呼叫,「116師,你們在哪裏請回答。」不論無線電怎麼叫,許峰就是不回應。他就聽到許峰說一句話:「我收不到上級命令、我們收不到上級命令」,隨後鑽進師部通訊車。「他(許峰)這樣說,底下參謀就明白他什麼意思了。」李曉明回憶。
部隊一直消極抵抗命令。中央軍委要他們6月3日晚上或隔天清晨抵達天安門廣場執行清場,「但我們是6月5號清晨才進到天安門廣場。」他說,部隊一直坐在軍車上,繞行北京市郊區周圍,徘徊遊蕩著,就是沒有按照命令往天安門廣場集結,直到6月5日清晨。
褲子、棉襖、血
李曉明作證時稱,6月5日一早,第39軍被第38軍(編者按:近年陸續出爐的研究顯示,第38軍是六四屠殺中最兇殘的軍隊之一)「押」進天安門廣場,針對這段證詞,他在不同地方受到質疑:一個部隊有資格「押著」另外一個部隊嗎?他在接受《端傳媒》訪問時如此解釋:「38軍處長領著士兵,架著機關槍,他在前面,把我們『領』進天安門廣場。」
彼時六四清場已經結束,在被「領」進廣場的路上,李曉明清晰聽到兩邊建築物、樓群裏、立交橋(高架橋)下,群眾對軍人們喊著「法西斯」與「劊子手」。謾罵一直從樓裏飛出來,眾人張望四處,始終不見人影。李曉明身旁的士兵朝樓裏開槍,「我給他說了回去,他是我連裏的戰士,我就說:『你不准開槍』,他就不開槍了。」但子彈不長眼,早往樓裏飛去,「具體傷沒傷人?我不知道……。」撤出廣場後,他的部隊駐紮在朝陽區一所小學內,任務是「抓暴徒」。有一位街頭擺攤賣冷飲的老太太,罵軍人是法西斯,而被冤作「暴徒」,抓進了派出所。
李曉明這一輩子都不會得到答案:老太太後來被怎麼了?當時身邊的士兵開槍,是否造成民眾死傷?但他在6月5日就可以確定,戒嚴部隊造成了慘重的傷亡。他看見廣場地板、人民英雄紀念碑台階上有裝甲車履帶輾壓的痕跡,一地的狼藉。他和一名排長一起翻找垃圾,撈出了一件上面有彈孔的褲子和沾血的棉襖。
「打掃衛生的戰士親口告訴我,看見垃圾下面好幾灘血。」褲子、棉襖、血,成了腦中揮之不去的屠殺鐵證——李曉明2002年首度在紐約公開作證,到2019年到台北公開作證,一定提及這段證據。在台北,他在百人面前談及那件褲子,兩度哽咽。
但這段證詞同樣遭到反覆質疑。對於證物的真實性,網路到現實生活中,曾有人拋出:「難道當時有人中彈之後,還把衣服褲子脫掉、然後自己跑走?」李曉明如是回應質疑:「那我就不知道了。有各種可能性。至少,我相信我看到的。」
此外,在台北的研討會上,李曉明說的另外一段證言,當場受到挑戰。他說,到了6月3日下午開始發放子彈,但沒有具體下命令開槍。後來,部隊有了明確命令,「距市民100公尺以外可對天鳴槍警告、30公尺以外可對地開槍警告、30公尺以內遭遇奪槍等危險時,可以開槍自衛。」
這段證言也激怒了一部分人士。一名老人在台北的研討會上,情緒激動地挑戰李曉明:「開槍、坦克壓人都是事實,在這種情況下,用少數士兵槍口抬高一吋(的說法,)或把正義和非正義之間的界線模糊掉,這是對得起方政(編者按:1989年6月4日凌晨,方政沿西長安街撤出天安門廣場,自述為救某學妹,遭坦克碾斷雙腿,至今流亡海外)那兩條腿嗎?對得起那麼多死了兒女的母親、父親嗎?」「有人說這個政權的領導人犯錯,那是犯錯嗎?還是反人類罪行?」
如何證明自己「30年前沒有殺人」?
鎮壓的痕跡很快被政府抹平,李曉明在1989年7月回到瀋陽駐地,隔年調到另一個部隊,1993年轉業,在瀋陽市電業局調度所擔任工程師。為何選擇轉業?「我一直想出國留學,好多高中同學都考上好的大學,大學畢業都出國留學,出國留學也是一個趨勢吧,當時中國還是比較落後,很多人都想追求更好的生活。」他盤算著自己未來,「在部隊的話,是不能出國的。所以我必須轉業到地方工作。」2000年,他自費留學到澳洲墨爾本,就讀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RMIT),攻讀兩年制電子工程碩士學位。
2001年,他的妻兒到了墨爾本陪讀,2002年,他首度前往紐約作證,第一次說出自己目睹的六四真相,「太太申請到陪讀簽證,我就放心。如果我不先把他們接出來,政府會有懲罰措施吧,例如不讓我孩子和太太來到澳洲……。」
同一年,他向澳洲政府申請難民簽證,歷經數次面試,移民官審查民簽證時,依法定程序問了很多問題,包含個人簡歷、在澳洲就學的學業成績、在中國的服役軍區、六四目睹的情況,還有最關鍵的:「他(移民官)問我:『六四時,你殺不殺人?開不開槍?』」
一個人要如何證明自己「在30年前沒有殺過人」?軍職成了李曉明半生的原罪。即使他反覆重述自己的證言、對外強調自己未開一槍、未殺一人,仍不時會在公開場合被問到這個問題,以及更多他始料未及的問題。比如在台北,接受了將近30場的中文、英文媒體訪問,公共場合也常有人問他尖銳問題。也比如在2002年,初次作證時曾有媒體寫錯他任戒嚴部隊時的軍銜,導致他被質疑經歷造假,他看過那些評論,「很多人把我的生日、軍階都寫錯了,我就看了幾篇,混淆是非吧,都是胡攪蠻纏。我懶得和他們爭辯、我沒有太大感覺、我覺得浪費時間。」
李曉明公開談論自己的六四證言時,常帶著幾項關鍵文件和照片:當年所有參與執行戒嚴的解放軍都收到的「首都衛士」紀念冊、紀念章以及紀念手錶。他在今年把這些文件和物品捐給墨爾本博物館。只是,此舉遭網友說他別有居心、檢視他「亮出證物」的舉動與真偽;甚至在網路論壇上質疑李曉明離開中國時刻意攜帶紀念章冊,是「很早就計畫把六四這事情去國外說出來」。
「對啊,他說得很對。2000年留學時我就帶著(紀念章冊與手錶)了。不然我為什麼要帶出來?我就是為了說出這個事情。」他坦率回應,離開中國時就打算有天要向國際說出這個事實,「但你得有證據說你參加過(六四戒嚴部隊),否則你有什麼證據說明你參加過?」他拿出1989年6月5日在天安門廣場上拍的照片,那是116師高炮團一營所有軍官的合照,「大家都穿著戰士服裝,這張照片我2000出國就帶出來了。」他又說,其實早在1989年的6月5日,他就有「將來出國說出這件事」的想法,才申請留學。
但留學計畫一開始不是因為一直想出國唸書、追求更好的生活嗎?他想了一會兒,答:「從我個人來說,一個動機是像其他高中同學追求更好生活。但從另外一個特殊情況,六四成為我想出國的一個很重要原因吧,就是為了從軍人角度,講出一個六四的真相吧。」
歷史的選擇:是加害者,是證人,亦是受害者
拿到難民簽證後,李曉明第一次回中國是2005年,「拿到澳大利亞護照我才敢回去看父母。如果我在2002到2005年持中國護照回中國,一定會被關進監獄的。」
移民澳洲之後,2005年起,他陸續以澳洲公民身份為國探親。第一次回國,他老感覺有人跟蹤監視。他的雙親完全不知道他已在紐約發表證言;即使在親人之間,六四仍然是禁忌,李曉明從來不提。近年,他陸續把雙親接到澳洲居住,才在輕輕和父母帶過這件事。
李曉明在2003年拿到電子工程學位,在澳洲卻找不到電子工程工作。20年來,他打了許多份工,「長期、短期、外貿公司、保安器材公司都做過,我什麼都幹。」他在倉庫處理中國進口澳洲的的帽子、手套、圍巾、襪子,他也待過保安器材行,負責販賣和在倉庫整理監控儀器、攝像頭、電子門鎖、各式開關。
算算,人生做過最久的兩分工作,分別是在保安器材行,與少時任職解放軍的「資歷」。前者,在倉庫裏日復一日的重複勞動,後者,帶給他恥辱一生。
他多次表示:「雖我沒開槍、沒殺人,但作為當時戒嚴部隊的20萬戒嚴部隊的一員,當時我在部隊服役,我覺得也是一種恥辱,有一種內疚情感。軍人……,在六四中扮演很可恥的角色吧。」
在台北的幾場座談會上,曾經是戒嚴部隊的身份,數度讓他尷尬。首度和當年被坦克碾斷雙腿的民運人士方政會面時,兩人就坐在講對方身邊。方政第一次坐在戒嚴部隊軍官身邊,「我(方政)今天跟他(李曉明)坐在一起,其實也是第一次,也感覺怪怪的,怎麼突然……這個……我其實沒有太多心理準備,但好在他的部隊執行的命令跟我沒有太大關係,如果有關係的話,我不知道我會什麼反應,我很難說。」
方政又替李曉明緩頰:「他的部隊執行的命令好像真的跟我沒有關係,他說他5號才進來(天安門廣場),我想我已經倒在醫院了。張健(另一名六四民運人士)前不久也去世了,我們真的不能等太久。」語畢,李曉明主動伸出手,兩人一握。
此行來台,六四親歷者們有許多同進同出的時刻,李曉明和方政被媒體定義為「槍口的兩端」,常共同出席會議、採訪。李曉明說:「我有時候幫忙他(方政)推推輪椅、幫他上廁所。」一場研討會的樓梯很窄,他眼睜睜看著方政自己徒手爬上台階,「上樓梯,樓梯窄,我扶著他,怕他掉下來。我們都會在後面看著。」
但對於「槍口兩端」這樣的定性、甚至有人認為他是加害者的一員,李曉明仍然有話想說。「我覺得這好像是一種歷史的選擇吧。我們沒有辦法選擇。就像方政說的,一開始覺得怪怪的,但是通過我們交流吧,如果我有開槍過殺人,他絕對不會再和我握手、接觸的。我沒有開槍,他覺得很欣慰,覺得我能站出來說真相。」
「雖然他是受害者,但不能說我是加害者吧,應該是…應該是…不能叫做加害者,應該要叫我證人。」他思考了一下:「說我是加害者,我不同意,這是用詞上的不恰當。除了證人,更恰當的是,作為一個受害者,一個參加戒嚴部隊的軍人吧。如果叫我加害者,那方政的腿可能和我有關,暗示我可能開槍。這是用詞不太洽當。」
「從某種意義上我是學生。我既是學生,又是軍人。」為什麼有這樣的身份重疊?李曉明稱,當時雖然已經從軍,1989的前兩年,他不過是個學生,如果那時還在念大學,也可能走上街頭、遭到鎮壓。
李曉明年過半百,他談起自己不時易怒、長期受失眠所苦,「受害者不只是在身體上,還有一種是心理的傷害。在澳洲,很多人跟我說要看心理醫生啊!」他說,兩三年前,在家人鼓勵之下,整整看了兩週心理醫生,說出自己年少時的見聞。
然後呢?他又輕描淡寫起來:「醫生說你自己把事情說一說,發洩出來,完了給我提供一些建議。聽聽音樂,其他方式治療吧。」
對六四的記憶和情緒,發洩得出來嗎?要花多久時間才能發洩完?面對追問,李曉明不願多說。訪談尾聲,他不言不語,盯著總統府網站的六四親歷者合照。小小屏幕照亮老花眼鏡,他仍埋頭刷著手機。
如果报道能够包含许峰师长的后续情况,对比38师各高级军官的现状,会更加的鲜明有冲击力
天 老高中校友
本是很值得深挖的人物,行文卻雜亂,夾雜太多不必要的細節。每次以為這些細節要引領情節的時候,又轉到其他的點去了。
身邊的人大量出血,當然會有人脫下衣褲為其止血,什麼叫做中彈後脱衣褲不合常理?這些人有沒有腦
最近才确认我爸当兵期间参与了戒严,听他讲了下,至少他们所属军没有杀人。
謝謝 看完特沉重
军队里也有想法不同的人,这位许峰师长也是英雄
很难得的军官视角回忆,显得杂乱和琐碎是非常正常的呀,谢谢这篇文章。
紀念一下成為端會員之後完整閱讀的第一篇文章。從不同視角看待那個令人心酸的日子,很有收穫….只是可惜歷史不會重演,謝謝端傳媒。
20到25万军人,之后或转业或自谋出路现在也到了退休的年龄,分散在中国大陆各个地方,站出来的只是个位数,这二十多万人是怎么向自己的后辈提起六四呢,开过枪的是吹嘘自己当年保卫了北京保卫了祖国,还是对此沉默不语,九十年代中末的下岗潮,新世纪飙升的楼价和手里少得可怜的退伍军人待遇会不会都让他们觉得六四那年的所作所为变得很可笑,并为之忏悔?但他们不能说,不能对着新闻媒体说,但可能会对着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抱怨。就像我曾经在北五环外的一家小馆子里,后座曾经上过越南战场的快递大叔喝着酒对着餐馆老板说:共产党啊,不是好东西
怎么每篇文章里都有duoxxx的留言,这一个月要赚多少?
。。。北京六月穿棉袄,死里逃生脱裤子
端到底要不要處理共同帳號水軍的問題?任憑這些來路不明的人士發表仇恨文字
謝謝你的意見。只要是違反評論區守則的留言和賬號,我們均會處理,但由於留言量多處理需時,我們未必能及時反應,稍有怠慢請見諒。讀者如發現疑似違規情況,也歡迎來信community@theinitium.com告知。謝謝。
謝謝您提醒,向您說明一下,「共同帳號」這種情況,之前確實是有的,有一陣子也挺嚴重。但我們確實做了些處理,限制了每個帳號登入的個數。但也確實要說,我們不可能將每個帳戶的登入個數限制為「1」,因為一位讀者包括桌機、手機、平板等等,總會有幾個裝置。如果讓讀者例如登入了手機、桌機就會被登出。這會讓大家很不方便。
所以,如果、如果那些可能讓您看不過眼的留言,真的是來自「共同帳號水軍」,站在讓讀者更方便一點的立場,某個程度只好容忍他們的存在了。
「軍隊駐紮在朝陽區一所小學時,他親眼看見有個部隊的戰士,因槍枝走火,遭到誤傷,當場死亡。他眼睜睜看著這人的屍體被拖出去,結果,聽見部隊領導人向上級報告:「有暴徒開槍打死我們戰士!」李曉明說:「這是我親自經歷的,那人(死者)就在我對面,至少從這部分,我看到很多真相。」」
這段是指解放軍的槍枝走火傷了自己人,然後軍官謊報民眾槍殺士兵?
唉,曾经亲历的人们不管是否明确知道当时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对那一年的经历怕会成为TA们一生都不忘的吧,也未必每个人都能走过去
五毛果然又来了?
谢谢
谢谢
我覺得這篇很好呢!這麼多年第一次知道有從參與事件的軍人角度的證言。但他能提供的也只是很個人很片段的瑣碎記憶,這是瞎子摸象的侷限,就像之前報導台灣記者的記憶,他沒看到廣場上有開槍的事情發生。可見得要從混亂場景中拼湊大局的艱難。已不屬於他的記憶和事件去質疑他也不公平
这篇文章写得比较凌乱,主次不分,略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