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歲的孔傑榮(Jerome Alan Cohen)記得很清楚,他第一次開始學習中文的時間,是1960年8月15日上午9點整。
那年,這位剛剛30歲的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年輕助理教授,還完全不知道中文「三十而立」所藴含的人生教益,卻在冥冥之中,在那一年選定了和大多數法律同僚不盡相同的人生道路,開始了超過半世紀的中國法研究之路。
1972年5月,在尼克松「破冰之旅」之後的三個月,應中國科學院的邀請,學了12年中文的孔傑榮有機會第一次踏上中國大陸的土地,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訪問,見到了周恩來。他曾坦言,在此前的12年間,研究中國法就好像研究羅馬法或月球,可望而不可及。
然而,正如月球也可以被人類的「一小步」所征服,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彼時,孔傑榮正在香港,當他在《人民日報》上讀到中國共產黨決定重新建立一套正式的法律制度以取代「階級鬥爭」政策時,感到莫名興奮。第二年初,他就邁出了自己的「一小步」,攜夫人來到中國。
隨後幾年間,在當時北京市經濟委員會的幫助下,孔傑榮得以在中國長期居住,並向北京和各省商務官員講授合同法、税法、對外貿易、外商投資以及爭端解決等方面的內容。後來,他成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首位外籍仲裁員,也是當時北京市經濟建設總公司的律師和談判代表。在他的積極推動下,包括《中外合資企業經營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在內的多部涉外商事法律陸續頒布。此外,他還和同事們一道完成了多部學術著作的出版、翻譯工作,引薦了第一批到哈佛大學法學院讀書的中國留學生。
孔傑榮不僅是中國改革開放商業大潮中的弄潮兒,他也有「鐵肩擔道義」的一面。
孔傑榮不僅是中國改革開放商業大潮中的弄潮兒,他也有「鐵肩擔道義」的一面。在中國大陸之外,他更多以人權法專家著稱,曾於1973年8月協助營救被綁架的金大中,於1985年代表轟動一時的江南案中劉宜良(即江南)的遺孀到台灣出庭,他還是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及其夫人周美青、副總統呂秀蓮的老師,對於台灣民主轉型和法治建設產生了巨大影響。而在中國大陸,孔傑榮同樣是維權律師、異議人士和自由派知識分子最熟悉的美國人之一。2012年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逃脱軟禁、輾轉赴美後,他協助安排陳來到紐約大學訪學。在那裏,他在2006創辦的亞美法研究所(U.S.-Asia Law Institute)早已成為研究亞洲法、亞美關係以及推動中美交流最為活躍的學術中心之一。
不無戲謔意味的是,孔傑榮和中國共產黨「同月同日生」,這彷彿成為二者之間如影隨形的紐帶。2010年7月1日,孔傑榮八十歲壽辰之際,《南華早報》曾以「北京的諍友」(Beijing’s Friend and Critic)為題對他進行報導,孔傑榮對於這一評價欣然接受。雖然並沒有官方「授權認證」,但他數十年來密切關注且深度參與中國法治建設的歷史進程,當之無愧可以算作「中國人民的老朋友」;而另一方面,他也不留情面地對中國法治建設的不足之處予以批評。他認為,四十年改革開放,中國法治仍在曲折中艱難前行,特別是進入習近平時代以來,法治建設出現眾多倒退,這讓他倍感憂慮。
從第一次中文課算起,孔傑榮將近一甲子的光陰,都獻給了這個大洋彼岸國家的法治事業。和同年出生的中國法學界泰斗江平、陳光中等人一起,他們滿懷欣慰與悲愴,注視着這個國家的法治未來。
我見證幾任領導人起伏,問題卻從未改變
端傳媒(以下簡稱「端」):今年是中國改革開放40週年,作為改革開放全程的見證者和中國法專家,你記憶中這40年法治建設的關鍵時刻都有哪些?
孔傑榮(以下簡稱「孔」): 40年前剛開始改革開放的時候,「法治」在中國還無從談起。1957年以來,反右派、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政治運動使得中國的法治狀況混亂不堪。直到毛澤東去世之後,這種混亂狀況才逐漸得到遏制。1978年12月,改革開放和中美建交相繼拉開序幕,鄧小平也重回政治舞台中心,試圖推行一套蘇維埃式的法律制度。這種看似新的「法制」模式,實際上在1957年之前就已經引入中國,所以在某種程度上說,這仍是一套舊的法律秩序。
但1978年畢竟不同於1957年前,鄧小平樂於看到外國(特別是美國)對於中國法律制度的影響,而中共想要確立的,正是一套帶有西方元素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以滿足其吸引外資方面的迫切需求。所以,從1979年到1981年,為了和外國投資者建立合作,一系列基礎法律得以出台。《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7部法律於1979年通過。四年之後,中國又頒布了較為詳細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此外,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陸續出台,30年多來幾乎無法可依的局面自此終結。儘管如此,當時在中國談論法治,或許還為時尚早。
從1970年代到1989年「六四」事件之間,儘管有諸如消除「精神污染」等反法治的政策,但基本趨勢還是朝着構建一個改良版蘇維埃模式、帶有美國色彩的、正規的法治體系而努力。
1987年胡耀邦下台,這對於法治而言無疑是一個重創,因為他是一名堅信中國能夠構建法治體系的中共領導人。幸好,接替他的趙紫陽也對法治充滿信心。
除此之外,中國還迎來法學教育的復興。從1979年到1981年,我和中國法學院的接觸極為有限。法學教育在北京剛剛恢復,除非組織者獲得非常特殊的批准,否則不允許邀請我去高校講學。才過了不到五六年,法學教育就逐漸起步並且放寬,我也逐漸被批准能與法學院取得聯繫。
因此在我眼裏,從1970年代到1989年「六四」事件之間,儘管有諸如消除「精神污染」等反法治的政策,但基本趨勢還是朝着構建一個改良版蘇維埃模式、帶有美國色彩的、正規的法治體系而努力。
端:對法治建設來說,想必1989年應當也是一個劇烈衝擊吧?
孔:毫無疑問,「六四」事件改變了一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法治建設方面悄無聲息,這種狀態持續了三年左右。直到鄧小平「南巡」之後,事態才有所緩和,中國也自此真正打開國門。外國的投資銀行得以進入,包括公司法和勞動法在內的許多更加複雜和全面的法律法規也順利通過。
到了1990年代中期,立法活動、法學教育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的進步日益顯現。儘管黨的領導無法撼動,但一切都有向好的趨勢。在商事法(特別是知識產權法)領域,法治水平不斷發展;大批專業人才從美國和海外其他國家的法學院學成歸國。
在2003年至2005年那段期間,人們的樂觀情緒前所未有地高漲。然而從2006-2007年開始,事情開始變得糟糕。
人們開始重新審視嚴苛的法律制度,儘管勞動教養(2013年被廢除)、任意羈押、人權律師所面臨的困境等不盡如人意的方面還依舊存在。但在2003年至2005年那段期間,人們的樂觀情緒前所未有地高漲。然而從2006-2007年開始,事情開始變得糟糕。黨對於法治的控制似乎又捲土重來,法治建設仍在曲折中前行,前景也不那麼明朗。
端:在您眼中,後來這段時間發生了什麼?
孔:習近平上台以來,很多人曾對他抱有希望,畢竟他的父親習仲勛是名較為開明的中共領導,主張共產黨要能接受不同意見。但我不像那些人那麼樂觀,因為我們已經見證了幾任領導人的起起伏伏,但問題卻從未改變。人們總是以為當習近平在第一屆任期內鞏固其權力之後,他會在第二屆任期內推行自由化的改革措施,但這樣的推斷卻從未成為現實。
習近平時代以來,法治在很多方面節節倒退。他一方面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任何事情都要在法律框架下進行;另一方面,正如我們所看到的,他所推行的是更加收緊的獨裁統治。
作為獨裁者本人,他要確保一切都會按照他的意志進行。在這一點上,習近平與列寧和斯大林如出一轍。
對他而言,法律更多地只是貫徹獨裁者意志的工具;作為獨裁者本人,他要確保一切都會按照他的意志進行。在這一點上,習近平與列寧和斯大林如出一轍,而這也正是我們今天所處的狀況,即黨對於社會、經濟、政治和各個法律單位的管控,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強。用人們經常使用的術語說,法治(rule of law)和法制(rule by law)產生了矛盾,而這一矛盾似乎也無法根除。
只要黨壟斷權力,法治就希望渺茫
端:中共把「堅持黨的領導 、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視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義。然而對於經典法治理論來說,「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這兩者似乎無法調和。你怎麼理解「黨」和「法」的關係這一困境?
孔:我想用一件舊事來回答這個問題。2005年3月,我在北京同十幾位人權律師會面,其中最有名的是高智晟。當時,中國的律師協會剛剛出台了一些限制律師權益的規定,我們正在討論中國的刑事辯護律師該何去何從——他們是應該接受、並最大可能地利用現行體制(儘管這些規定意味着權益可能會被限縮);還是說,他們應當爭取法治改革和更好的制度,儘管那樣會帶來一些政治上的風險?
當時,大多數律師同意我的觀點——如果想要保持活躍並替其當事人辯護,他們應當盡其所能地利用現行規則。但高智晟表示反對。在他看來,除非共產黨失去其權力壟斷,否則中國永遠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法治。他的觀點當然沒錯,但我對他說:如果你繼續在公開場合這樣講,你可能就沒法對任何人發揮任何作用了。六個月之後,他消失了,在短暫露面之後,至今仍下落不明。而且有很多證據表明,中共對他實施了慘絕人寰的虐待。
只要共產黨仍保持其對於權力的壟斷,法治在中國取得實質進展的可能性就希望渺茫。
因此,高智晟當年給出的答案,也是我今天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只要共產黨仍保持其對於權力的壟斷,法治在中國取得實質進展的可能性就希望渺茫。中國當然已經取得了經濟等方面的長足進步,但真正意義上的法治並不會發生,哪怕有像胡耀邦和趙紫陽一樣的領導人也無濟於事。甚至睿智、強勢且富有活力者如朱鎔基,看到了法律和法治的重要性。如果他曾得以掌握權力,中共可能會向法治方向逐步靠近。但問題在於,沒有反對黨或民主,哪怕中國擁有某種形式的治理模式,但不會擁有真正意義上的法治。
端:近年來,中國一些親政府派學者主張黨的領導事實上構成了中國的「不成文憲法」,黨章也因此應當享有類似憲法的效力。您覺得這種說法有一定合理性嗎?
孔:從理論和實際上來看,具有現實感的學者應當關注黨國體制下黨對於政府的領導。它不僅應當關注成文憲法,也應當關注黨的綱領;不僅應當關注那些書面文件,也應當關注權力在其基礎上是如何得以有效運行的。
但反過來說,這並不是中國的獨特發現,前蘇聯的政治學者也會關注蘇共政治局的行動準則。作為一種具有現實意義的關注中國的方式,我們必須關注其整個政府系統,既包括相關的文件,也包括更為重要的通行做法。然而,這並不意味着法治——它可能意味着無法可依,或依據朝令夕改的政府規章,但這絕不是那種人們可以通過公正裁定以保障權益的、穩定的法治。
端:有人認為,「法治」是一種普世性價值,也有人認為,「法治」實際上是一種西方中心主義的殖民概念。在旁觀四十年改革開放之後,你是否仍然相信中國會像其他西方民主國家一樣,最終走上法治的道路?
孔:我一直覺得這種說法很好笑。人們會說,我們是中國人,和你們不一樣,別指望我們遵從你們在西方搞的那一套。我們沒經歷過英國革命、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以及清教改革。所以請你們走開,別來煩我們。每當人們這樣說的時候,我就會問他們,那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他們不能說不是,然後我就問,那他們是怎麼搞的?順便說一句,我很喜歡台灣走過的道路,我認為台灣人真的是中華文化的傑出代表。
以及,日本呢?南韓呢?印度呢?因此,我覺得那種觀點毫無依據。當然,法治的價值於西方濫觴,但時至今日,環顧世界就會發現,連印度尼西亞都似乎正在向真正意義上的法治方向邁進。以及,馬來西亞最近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我不知道它會持續多久,但這至少證明法治不再只屬於西方。
司法改革:技術進步與政治停滯
端:您長期關注中國的司法改革進程。如何整體評價過去幾十年來中國的司法改革?您覺得中國的司法改革所取得的最重大成就、和最嚴峻挑戰分別是什麼?
孔:在司法改革方面,目前的狀況也是有好有壞。一方面,中共在理論層面抨擊司法獨立,並將其列為「七不講」之一;而弔詭的是,另一方面,它也的確在努力使法院更加獨立,儘管只限於地方層面。
中共努力確保省、市、縣層級的法院只對中央政府和黨中央負責,並試圖減少或消除地方勢力對於基層法院的影響。但是,黨中央並不想讓法院獨立於黨本身。
這實際上是一個類似「聯邦制」的問題。中國顯然沒有聯邦制,但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卻存在很大張力。在司法領域,地方法官可能會受到地方政府、經濟巨頭、人情關係等制約,而中共努力確保省、市、縣層級的法院只對中央政府和黨中央負責,並試圖減少或消除地方勢力對於基層法院的影響。但是,黨中央並不想讓法院獨立於黨本身;相反,它想讓各級法院遵從最高法院、也就是黨中央的意旨。
中國的司法改革的確取得了進步,但與此同時,也伴隨着無休無止、循環往復的對於「黨的領導」的強調。進步主要體現在司法系統的技術性改革方面,包括有限的司法透明度等。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一直在嘗試推進中國司法系統的技術性改革,想讓法院看起來更具有合法性。因此,現在有了法庭審判的網絡直播,有了5000多萬份裁判文書上網,儘管這些判決書是經過篩選的,但無論如何,這體現了朝向司法透明方面的長足進步。
此外,司法改革的進步還體現在對於部分立法改革的貫徹。2010年,《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要求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不應進入審判環節。2012年,《刑事訴法法》修正案則正式確立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不得作為審判或判決的基礎。然而,在實踐中,這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卻很少得以真正遵守。
中國的警察在這方面相當具有經驗,他們知道如何按照自身便利方式、而不是立法者的本意將法令付諸實踐,他們知道如何將例外狀況轉化為規則本身。這方面的例子數不勝數。例如,2012年刑事訴訟法的改革對有關監視居住的內容進行了調整,但警察卻把這變成其執法武器。事實上,只有五種情形下可以監視居住(《刑事訴訟法》第72條),但警察卻將其擴展成他們想要的任何情形。他們可以說,我們懷疑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授權對你實行監視居住長達六個月,以便進一步開展調查。這樣看來,警察根本沒有遵守刑事訟訴法的有關規定,而這正是他們擅長的。
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當看到,中國法院在處理知識產權案件方面也取得了不少進步。中國現在不僅有更專業和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還有更加完備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在這方面頗具能力的律師。人們現在普遍認為,在中國基本上可以得到專利法方面的公正判決,而這一點與涉及敏感案件的刑事司法領域則大相徑庭。
因此可以說,近十年來,中國的司法體系在包括司法透明度在內的技術化改革方面仍在不斷推進,但在涉及重大政治問題的敏感案件方面卻毫無進展。
監察委與取消任期制:中國政治的夢魘
端:如今,中共看上去已經非常善於通過法律方式處理某些政治議題,例如飽受爭議的反腐敗運動和今年新設立的監察委。你如何評價這兩者對於中國法治進程的影響?
孔:毫無疑問,中國有非常嚴重的腐敗問題,儘管在習近平時代,這一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地緩解,但絕不像他最近聲稱的那樣,反腐獲得了「壓倒性勝利」。同樣毋庸置疑地是,當局採用的反腐手段顯然與法治不符。儘管這些在法律的框架內採取行動的做法,看起來比單純行政手段更好,但實際上,其目的還是通過利用法律來給獨裁者提供更多合法性。
這一點,在新近設立的監察委也能得到很好地體現。通過修憲設立這一新機構的目的,是為了使得任意羈押看起來更加具有合法性,更像「法治」的產物。眾所周知,中共黨內的「雙規」程序飽受國內(甚至黨內)和海外各方的廣泛譴責,因為其毫無任何法律依據可言。現在它由法律授權的監察機關來進行,所以看起來更容易被人們接受。但是,這只是一種幻覺,因為它實際上仍然是用以任意羈押的工具,甚至是創設了一個比司法機關更加強大的國家機器。
監察委是一個無孔不入、濫用權力的工具,並因此而可能成為中國政治治理的夢魘。
中共設立了一個新的國家權力分支,這一監察機關看起來會比檢察院、法院、政府、甚至在理論上應該聽其彙報工作的全國人大更有權力。我們並不知道監察委的權力到底會有多大,畢竟還只在剛開始的階段;但看起來,它將會成為一個強制或脅迫法院、檢察院、政府和人大中的公務人員的強有力武器。問題是,監察委是否會成為中共自身最強有力的工具性機構?誰又能來監督監察委?
所以,對於監察委的設立,我感到更加遺憾,因為這是一個無孔不入、濫用權力的工具,並因此而可能成為中國政治治理的夢魘。但無論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端:相比設立監察委,修憲取消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更加引發海內外的廣泛關注和批評。為什麼習近平意圖在此時提出修憲?這次修憲對於中國整個的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有什麼影響?
孔:習近平並不是一位普通領導人;他大膽、獨裁,且與其前任相比,更加具有魄力。儘管享有黨章所賦予的幾乎不受約束的權力,之前的領導人在其第二個任期內似乎不斷走向式微,每一個環節方面都開始變弱,直到權力交棒。為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習近平決定在此刻修改憲法。他也必須儘快完成這一過程;不能等到任期快要結束時再做,那將會更加困難,而且意圖也更昭然若揭。
習近平在取消任期制方面的所作所為之所以令人髮指,是因為他在修憲這一過程所採取的程序——秘密行動、和最後關頭的擺布。
我們不能籠統地認為,通過立法程序改變法律的領導人都是在濫用權力。改變時刻都在發生,為了改善治理,我們也不得不修改法律而與之相適應。但習近平在取消任期制方面的所作所為之所以令人髮指,是因為他在修憲這一過程所採取的程序——秘密行動、和最後關頭的擺布。這顯然不是一個良好的、公平的、公開的程序,因此使人們倍感震驚。在修憲這件事上,令人們瞠目結舌、甚至是出離憤怒的,正是這種程序正義的缺失。
這種反對當然不會讓習近平感到驚訝,他之所以要秘密行事,原因正是因為他知道這會招致很多反對。我們只能說他是一個非常大膽的獨裁者,想要得到他所渴望的一切。我個人非常懷疑,或許伴隨着中國經濟問題的日益凸顯,會有對他的反擊——中國人民會像他們最終對待毛澤東那樣對待習近平。我們無法準確知道這將如何發生,但我認為這一天很有可能會到來。
法治與人權保護
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中共事實上通過網絡審查、意識形態管控和打壓異見人士等方式進一步收緊了言論自由。你如何看待當前的言論環境?有沒有能夠使其好轉的平衡力量?
孔:鑑於掌權者動用的強制手段,想要從內部出現用以平衡言論管控政策的力量非常困難。由於前所未有的監控和維穩的壓力,人們失去了表達和行動的任何機會。哪怕是精英階層,在我看來,他們也感到非常沮喪。
廣大民眾似乎仍被中共的宣傳和反腐敗的勝利所蠱惑,但他們所得到的一切信息,其目的都是塑造他們的觀點,而非客觀報導。這種言論鉗制也許已經超過了毛時代,相比文革也不遑多讓。
在某種意義上,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辦法來自於外部世界,這也是為什麼中共不遺餘力地保持戒心。他們不喜歡「外部勢力」的干涉和破壞,不願意中國人與世界接觸,不允許人們跨越網絡防火牆(Great Firewall)與外界交流。反過來說,來自世界的批評可能的確最終會產生某些影響。
每當在擴張權力和接受外部批評之間選擇時,中共毫無疑問地會擴張它的權力。
每當在擴張權力和接受外部批評之間選擇時,中共毫無疑問地會擴張它的權力。中共非常敏感,並不喜歡被批評;最終我們並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但我的確看到了一種可能性,而且美國的一些觀察人士也希望它會發生,那就是——當中國的經濟形勢進一步惡化時,中共會變得愈加絕望,並在各方壓力下催生一個新的黨內精英繼承權力。
有些人甚至還回想到當年里根總統使得前蘇聯因為經濟原因而崩潰的政策,我想他們可能會希望同樣的事情在中國發生。我個人覺得這種可能性很小,但我確實看到了中共黨內已經有許多精英質疑,為什麼習近平時期中美之間產生這麼多的摩擦。一半原因,我想是要歸結為習近平的政策,另一半則是特朗普太糟糕了。我倒是希望美國政府能夠表現得更好,因為這樣人們就能夠更加清晰地看到中美兩國之間的差別(笑)。
端:相比對言論自由的鉗制和對人權律師的打壓,過去幾個月來在新疆對於數百萬計維吾爾族人的大規模羈押,激發了國際社會的更多反彈。你如何看待目前新疆的狀況?西方國家和國際社會能夠做些什麼?
孔:發生在新疆的事件是一場社會夢魘,是我們在其他地方從未見到過的社會實驗。我希望國際社會能夠越來越多地了解這些真相。並且,我們已經看到一些來自中共及其政府的回應,顯示出他們正在試圖減少這些批評。
據說,當局正在準備一些模範拘留所,以供旅客到那裏參觀;被拘留的人們可以與他們會面,並告訴他們自己是多麼開心。就在上週,我看到了由漢人攝影師在新疆拍攝的一些短片:一位維族女性在向被召集來的村民發表講話。她的丈夫已經被拘留了一年多,至今還仍在羈押當中。但這位女性當眾感謝「偉大的習近平主席」為她指明瞭方向,也非常感激自己和丈夫有機會能夠像漢人一樣生活。但她看起來非常不開心,顯然是在壓力下被迫發表了這段公開講話。由此可見,在新疆發生的事情是多麼駭人聽聞。
新疆問題的國際關注度更高。但在聚光燈外,我們不能不提那些被打壓的中國律師以及他們所處的險惡狀況。
的確,新疆問題由於規模龐大,牽涉到數百萬民眾,所以國際關注度更高。但在聚光燈外,我們不能不提那些被打壓的中國律師以及他們所處的險惡狀況。雖然當權者一直在打壓維權律師群體,但習近平看起來在這方面更加得心應手。
除了剛才提到的高智晟,著名人權律師李和平和他的弟弟李春富都曾被逮捕。李春富被拘留一年半之後,當局在外部壓力下釋放了他。但是,他因被迫服用不明藥物而患上了精神病,導致嚴重的家暴行為。之後,李和平也被釋放出來,他進去的時候看起來年輕健康,兩年之後被釋放時,儼然一副老態龍鍾的模樣。從一開始,當局就讓他服用降血壓藥物,儘管他的血壓本來沒有任何問題。因此,中共在身體上和精神上對這些人進行迫害,以威懾其他人權律師。
這種手法駭人聽聞,但國際社會似乎對此已司空見慣。儘管「709大追捕」已經過去了三年半,這樣的事情仍持續在中國發生。看到中國發生的這一幕幕慘劇,我感到非常痛心。
端:您所創建的亞美法研究所的一個研究方向,就是推動中國大陸平反冤假錯案。過去幾年間,一些冤家錯案陸續得以平反,比如2012年的念斌案,2014年的呼格吉勒圖案和2016年的聶樹斌案等。您認為造成這些冤假錯案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在平反過程中最大的制度性障礙又是什麼?
孔:鑑於美國自身也有冤假錯案的問題,因而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同中國合作處理冤假錯案,與其他事情相比更為容易。強迫供述的問題在中美兩國都存在,在中國還往往伴隨着虐待,這也是大部分冤假錯案的肇因。警察面臨着破案的壓力,當他們逮捕到犯罪嫌疑人時,拘留的場景往往具有高度的強迫性:精神施壓司空見慣,有時還會使用身體虐待。我曾在華盛頓特區擔任過一年半的檢察官並與警察合作,我知道警察所承擔的來自政治上的壓力——殺人犯就在那裏,他們必須要破案。
使得中美在冤假錯案的問題上能夠合作的原因還在於,冤假錯案往往都是非政治性的普通案件,那些身陷囹圄的人們往往也是常見犯罪中的普通人。問題的核心在於強迫供述,中國還必須遏制虐待,並改善被羈押人員的生存狀況。
說到制度癥結,中國目前還沒有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的制度。在人身保護令的制度下,如果你在法院過堂,可以問自己為什麼被羈押。在台灣,就會有類似這種聽證的制度,會有法官、辯護律師和被告出庭。中國需要人身保護令的制度,當然,這對於受中共控制的法官來說並不是什麼好事。
法治視野下的港台與國際
端:香港的「佔中」審判剛剛落幕,其判決將是對香港法治的一次重大考驗。你怎麼看待北京對香港法治所產生的影響?
孔:我認為香港的法官目前仍然能夠保持獨立,但政府的機構(比如律政司)則顯然高度政治化。他們通過引入非常棘手的案件,來挑戰香港法院的獨立性。特別地,對於那些持不同政見者的年輕人,香港政府對其表現出與日俱增的強硬態度,並試圖通過法律手段打壓他們,而這給香港法院造成了越來越多的困難。現在看來,這場爭鬥將曠日持久。
所以,我認為香港的法治的確正在受到衝擊,而且情況還會越來越糟,會有越來越多的公訴以及打壓言論自由和行動自由的舉動。在法治方面,香港將會是未來的戰場。至少目前來講,法治在中國大陸並沒有什麼可觀的前景,但捍衞法治的鬥爭在香港卻值得繼續追求,儘管最後的結果很可能只是維持現狀或收效甚微。
法治在中國大陸並沒有什麼可觀的前景,但捍衞法治的鬥爭在香港卻值得繼續追求,儘管最後的結果很可能只是維持現狀或收效甚微。
端:您也是台灣近四十年來法治進程的見證者,和馬英九、呂秀蓮等人都有師生之誼,也在江南案、陳水扁案中有重要表態。台灣的法治進程有哪些可借鑑之處?是否可能影響到大陸的相關進程?
孔:台灣的意義在於,它為證明華人有能力建立並運行一個推動法治和保障人權的民主政體提供了一個鮮活的樣本。尤其值得稱讚的是,台灣人民以漸進與和平的方式,使其自身擺脱了國民黨所實施的列寧主義的獨裁和壓迫。今天,儘管受到來自中共的巨大壓力,台灣人民仍享受着世界上最自由的政治體制之一。這是一項偉大的成就。
當然,台灣的掙扎之處在於社會分裂且共識匱乏,但它仍然是以民主的方式在運行,儘管不免內外壓力交織。我也希望在不久之後,中國大陸人民會效仿台灣在這些方面所取得的進步。
端:在中美關係的問題上,美國除了對於中國不遵守WTO規則、侵犯知識產權、竊取商業秘密和縱容黑客攻擊等方面有所批評外,你認為中國的法治狀況在多大程度上會對美國的核心利益和中美關係產生影響?
孔:中國的法治狀況對於中美關係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在經濟上,如果美國擔心自己的商業利益無法在中國的法院或仲裁機構處得到公平對待,對中美關係來說顯然不是什麼好事。
而在政治上,每當中國表現出法治缺失或司法問題政治化時,或當中國採取措施打壓律師時,中美兩國在意識形態上的間隙將會被拉大,這也給那些美國國內那些本來就不想和中國發展良好關係的人士以口實。同時,這也給中國留下了不好的名聲。進而,它還會引發諸如國家安全、南海、東海以及中國的邊境糾紛等其他問題。當然,中共在新疆的所作所為也對中美關係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人們會通盤觀察和理解這些事情,而當美國對此作出反應時,兩國之間的合作也就變得更加困難。
端:目前來看,中美兩國似乎都對國際社會現有的多邊和全球治理體系持懷疑態度。中國在南海爭端、亞投行、「一帶一路」倡議等方面,試圖通過破舊立新以尋求作為規則制定者的領導地位。美國方面,近來又接連退出了包括TPP、巴黎協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萬國郵政聯盟等多邊和全球治理秩序。你怎麼看待全球治理動態中的這些變化?兩國在法治與全球治理方面的長期訴求是什麼?
孔:對於特朗普政府的諸多行徑,我持強烈批評立場。但中國的情況更為複雜,我們應當對中國持一種小心且公平的態度。
亞投行是中國作為開明的世界領導者所作出的睿智抉擇。美國應當支持並參與,而非反對或勸阻其他國家加入。這無疑是非常愚蠢的外交政策。「一帶一路」倡議的情況則有所不同,這是作為一個世界大國慣常的做法,即藉由其經濟和政治實力進一步鞏固其世界範圍內戰略安全的重要地位。因此,從國際法的角度,我對「一帶一路」的評價並沒有外界那麼熱情。
除此之外,在海洋法問題上,中國一方面已經加入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美國卻沒有),但另一方面,中國對於海洋法相關規則的適用立場並不處於主流,它對於相關規則的闡釋與多數國家背道而馳。
中國對於菲律賓仲裁案的態度至關重要;但不幸地是,在我看來中國並沒有通過這場考驗。中國盡力否認仲裁結果,貶低它的意義,讓世界將其遺忘。中國很聰明,試圖運用金錢攻勢,達到賄賂菲律賓的效果,使其放棄對仲裁結果的實施。但菲律賓也很聰明,嘗試得到這筆錢但並不放棄原則,只是暫時不執行仲裁結果(笑)。因而,這又是一個複雜的局面,但並不完全是負面的。相對而言,在我眼中,特朗普的種種行為效果要負面得多。
(張熙,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助理)
對人權律師的迫害真是輕描淡寫,法治的發展曲中前行卻前途渺茫?所以一切是以政黨權力為基礎,對於國民的影響又如何?在自由公義上大作文章,卻忽略根本對百姓的影響?市民對維權是不是逐漸容易透明,反貪污是不是更被落實?前途渺茫指的是你自己的錢途?
起码反腐运动在基层得到了支持,非利益相关方。
問題提得都非常好
无非就是把观点再炒一遍而已
说实话,这种文章端以后就不要做了。专访学者不是不可以,但请问一下,在过去五年的中国,这些学者到底了解中国多少….真正懂得中国未来航向的人根本不可能再和他们对话。
从中共越来越收紧内部空间的过程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政权外表看似强大但实际上控制力越来越弱(因为对立面的逐渐强大才使得镇压管控的手段越激进和反人类)治理能力逐渐走向衰败
「台灣人真的是中華文化的傑出代表。」以生為台灣人為榮!
香港的有識之士們,為了能維持香港司法獨立,必須同時爭取大陸司法獨立。
问题设置很用心,回答的思路也很清晰明确,不错的文章。
对人权律师的迫害真是残酷啊!希望作恶者都能被写进历史……而这片土地上的国民,什么时候才能等到这些迫害结束……长夜漫漫……
扎实的采访,看完了感慨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