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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主持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承認延聘海外法官不如以往順暢
2025年香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於1月20日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承認香港司法機構延聘海外法官不如以往順暢,但強調個別法官的去留不會削弱制度的基礎和健全。
張舉能將困難歸咎於近年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以及部份海外法官遭受「有組織滋擾和施壓」。他指相關情況應受譴責,顯示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職位「變得政治化」。他表示,近年有少數海外法官認為無法繼續在港服務,情況令人遺憾,但他們有權抱持其意見,決定也應該受到尊重。
他強調這不意味司法機構的質素或獨立性減低,不會削弱制度的基礎和健全,香港法官皆訓練有素、經驗豐富,而且終院依然擁有深受尊崇的海外和本地非常任法官留任,說明終院具備持久實力和承受挑戰的能力。
張舉能致辭也提到《港區國安法》、《基本法》23條相繼實施以來出現的一些「政治敏感」案件。他表示,國安案件與其他案件均採用相同的法律原則,包括無罪推定、罪行必須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公平審訊權利等;法官行事也受法律原則約束,不為政治目的;法庭非輿論的仲裁者,也非檢控機關的延伸。
他指出,國安案件只佔法院工作的一小部份,司法機構負責的司法工作範疇廣泛,包括清洗黑錢法例、仲裁、同性平權申索等,都證明司法機構在社會活動上幾乎方方面面都擔當着維護公義的核心角色。
他還指香港法院的判例備受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重視,香港是一個案件複雜、種類繁多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法院行使職責的範疇遠寬於政治色彩濃厚的案件,若只聚焦於國安或公共秩序案件,會對香港法治或司法獨立狀況「作出以偏概全的結論」,誤解司法機構的角色和職責全貌。
90歲賀輔明獲延任海外非常任法官三年
司法機構於1月10日公布,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建議延任海外非常任法官賀輔明(Leonard Hubert Hoffmann)三年任期,建議已獲特首李家超接納。賀輔明的90歲高齡,再次引起外界對終院多位海外法官離職後,海外法官人數不足的憂慮。
張舉能在新聞公報稱,賀輔明自1998年起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是歷來終院任職時間最長的海外非常任法官;賀輔明願意繼續參與終院工作,正好體現他對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有力支持。
張舉能於1月20日主持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後出席記者會,也談到賀輔明續任的消息。張形容賀輔明是「法律界巨人」,也是法庭內最有活力的一個,指他閒時熱愛踏單車,認為他的體力和精神皆能勝任法官工作,而且賀輔明續任不代表沒有更年輕的海外法官任職。
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人數在高峰時期為15,至今只有6人。2024年,5名海外法官先後不續任或提前請辭,不續任的包括澳洲首席大法官紀立信、加拿大前首席大法官麥嘉琳、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范理申,而提早請辭的包括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郝廉思和岑耀信。其中,岑耀信離任後先後在報章發表文章及在訪問中發表言論,形容香港法治已經岌岌可危,稱「泛民初選47人案」是促使他辭任海外法官的最後一根稻草,說法惹來香港特首、律政司長等的反駁和批評。
黎智英繼續作供,否認擔當台美協調的「中間人」
壹傳媒(已停運)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分別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1月審訊繼續由黎智英作供,審訊於月中開始由辯方提問轉入控方提問。
1月6日、第114日審訊,辯方提到黎智英曾在訪談節目上稱「Taiwan will be a very unique country(台灣將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國家)」,問黎所指的「國家」是甚麼意思。黎回答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辯方追問黎是否主張台灣應該成為一個國家,黎否認,並指他若真的提倡這一觀點,當日節目上會說出「獨立」字眼。
法官杜麗冰也就此提出疑問,指黎一方面稱不是提倡台灣是主權國家,另一方面在節目上稱「Taiwan is creating a country.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 US is becoming its future.(台灣正在創建一個國家,其前途在於台美關係。)」是甚麼意思。黎解釋,他當日認為台灣通過跟美國建立關係,而變成「stronger place(更強大的地方)」,但同時間台方仍然猶豫應否遵循美方政策。杜麗冰追問黎提及的「創建國家」是否指獨立國家。黎承認「maybe that’s a better word to use, place(也許用這個措詞會比較恰當——地方)」,並重申自己已經表明台灣不是主權國家。
第115日審訊,庭上提到黎曾在節目上稱「認為拜登政府應該讓台灣成為『四方安全對話』(QUAD)成員」。黎解釋,自己並不是提倡台灣與美國、日本、澳洲和印度共同採取對抗中國的行動,而是認為台灣加入QUAD可以得到保護、免受外部壓迫。法官杜麗冰問黎所指的「外部」是甚麼,黎回答是中國。杜麗冰質疑QUAD成員均為獨立國家,但台灣不是,法官李素蘭也加入追問黎是否希望台灣成為獨立國家。黎回答不是,強調台灣的地位不可改變,但可以非國家身份加入QUAD。
杜麗冰反問「怎麼可能」,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不能獨立於中國,但黎希望台灣加入其他國家的聯盟,跟其他國家一起反對中國,質疑黎的願望並不合理。黎回應:「你可以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這並非台灣所主張的,台灣視中國為威脅。」
杜麗冰再度詢問黎是否指台灣獨立。黎回答稱台灣不能獨立,但不代表台灣不能得到更多保護。杜麗冰表示不明白,並以父子關係比喻兩岸關係舉例:「在你的家庭,你有一個孩子,而他不能獨立於你。然後你的孩子對其他父母說——『看,你最好保護我,反對我的父親』,這如何實行呢?」黎回答:「這是可行的,因為孩子不承認這個父親,他也無法宣稱自己是別人的兒子,這不是孩子想要的。」
第116日審訊,辯方提到黎曾在節目上稱《港區國安法》「完全恐嚇了這裏的人」,令人不能舉行任何示威活動,沒有空間為法治和自由而戰。辯方稱《國安法》有條文保護法治和自由,黎回應指若有政治犯出現,就無法令人相信有法治和自由,而《國安法》生效後他確信香港會有政治犯,後來他自己也被拘捕了。法官杜麗冰聞言後提出質疑:「你說你是政治犯,你不明白自己是因為刑事控罪而被捕的嗎?你不是因為政治主張而被捕的。」黎只好連番回答「OK」和「明白」。
第117日審訊,庭上談到黎曾在節目上形容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是「最絕對的獨裁者」,並稱西方應該警惕習這個「毛澤東二號」。辯方提問黎形容習是「毛澤東二號」,是否煽動憎恨中央政府。黎反問:「如果說毛澤東就是煽動憎恨,也就是說毛澤東是最可憎的人?」辯方澄清這是控方的指控,黎於是重新反問——如果說習是「毛澤東二號」即屬煽動,則控方認為毛澤東是最可憎的人?黎最後重申,自己並不是煽動憎恨。
第119日審訊,控方開始盤問黎智英,預計需時10至15天。黎回應盤問之下,確認他曾介紹美國退休將軍兼前副參謀長Jack Keane及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Paul Wolfowitz予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認識,認為兩人了解美國政府的想法,可向蔡解釋美方對台想法和態度。黎還承認是由他支付兩人訪台旅費,以及通過助手向Jack Keane支付顧問費,合共涉及款項約149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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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李運騰詢問為何不是由台灣政府付錢,黎回答因為是由他安排兩人訪台,而且他與Jack Keane是朋友,因此請他幫忙,而蔡不知他有向Jack Keane付錢。控方詢問是否黎主動向兩人付費,以換取兩人的服務。黎同意。
庭上談論更多黎參與的台美官員、前官員等之互動後,法官李素蘭質疑黎是否在台美雙方之間協調的「中間人」。黎否認,強調自己不會成為中間人,也沒有資格那樣做。
第123日審訊,控方提到黎曾在不同文章呼籲美國拒絕向中國和香港官員的子女發出學生簽證,後來呼籲美方撤銷他們已經持有的簽證。法官杜麗冰問撤銷官員子女簽證是否屬於制裁,黎回答:「你可以這麼說。」控方追問黎的相關提議是否越趨激進,黎回答:「就這部份,是的。」
第125日審訊,控方談及《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稱大致了解該法案與制裁有關,但不了解詳情。控方展示電郵記錄,指有美國前官員分別提到香港法官郭偉健及中聯辦前主任駱惠寧,黎承認相關美國前官員提倡制裁兩人,而他在電郵回覆「好主意」。黎解釋,相關回覆僅表達鼓勵和欣賞。
回應盤問之下,黎承認過去不同意美方撤銷香港的特殊地位,直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改為同意。控方問黎的想法是否變得激進,黎否認,澄清想法是變得悲觀。控方指黎不在乎犧牲香港利益,屬於「攬抄」。黎反駁稱香港利益早在《國安法》實施後已被犠牲,沒有利益可言。
林卓廷在社交平台發布「721 非白衣人案」求情信全文
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在「721 非白衣人案」中,連同另外6名「非白衣人」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1月22日,區域法院處理7人求情,定於2月27日判刑。
林卓廷在Facebook專頁發布求情信全文,提到「721 案」是他的第三宗罪,至本案判刑時他已將被囚整整四年。他表示,這些年自己經歷過數不清的拘捕、檢控、審訊和判刑,深明過往自以為「是」的,今天已成「非」、甚至是罪,但他對此「無怨無悔」。
林卓廷提到在被囚之初,想起母校新亞書院的校歌,形容自己雖然失去太多「珍貴的自由」,但仍然擁有無法剝奪的「選擇的自由」,包括選擇以什麼態度面對苦難的自由。他寫道:「雖然我已被隔絕於外在世界,仍可追尋內在的自由;雖然我無法驅走牢獄的黑夜,仍可選擇言論內心的光明。自此,我多讀書,常運動,磨練身心靈。今天我們有信、望、愛,常懷平安、喜樂、恩典,心中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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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提到自己早年選擇自廉政公署(ICAC)離職、重返民主黨,及後針對黑社會操控樓宇維修發起「反圍標運動」,至2019年參與多宗社會事件。他表示,明白自己的選擇讓父母、妻子和兒女承受了不應承受的「重壓和傷痛」,他對於家人只有歉疚,同時為父母的豁達知命、妻子的賢慧堅毅、兒女的莊敬自強和奮發向上感到感恩和驕傲。
另一方面,林卓廷早前披露負責調查元朗「721 事件」的警司游乃強受廉政公署調查,被控涉嫌違反三項《防止賄賂條例》下的「披露受查人身份罪」,原審被判罪成,但上訴得直獲撤罪。律政司隨後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定於2月12日開庭審理。終院網站於1月27日發布資訊,指海外非常任法官歐頌律(James Allsop)將參與是次審訊。
據終院網站介紹,歐頌律於2001年獲任命為澳洲聯邦法院法官,2008年至2013年擔任新南威爾斯州上訴法庭庭長,2013年至2023年擔任澳洲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去年5月,歐頌律獲香港特首李家超任命為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
許金山涉謀殺妻女案重審,陪審團一致裁定許兩項謀殺罪名成立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早年涉嫌通過將注滿一氧化碳的瑜珈球放於私家車內殺害妻女,原審被裁定兩項謀殺罪罪名成立。法庭後來接納許金山的上訴申請,下令案件發還重審,許否認兩項謀殺罪。高等法院經過逾40天審訊,陪審團於1月14日早上退庭商議近四個小時,最終一致裁定許金山兩項謀殺罪名成立,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依例判處許金山終身監禁。
控方開案陳詞,指許金山妻子及次女當日被發現在私家車內,及後證實死於一氧化碳中毒;許當時是醫學院副教授,清楚知道吸入過多一氧化碳可以致命,他將瑜珈球放在車內釋出一氧化碳,以為是完美犯罪,不會被察覺。
許金山原本由大律師 Andrew J. Raffell 代表,但在審訊期間通過法官向陪審團表示認為自辯對他而言最有利,並獲批准辯方法律團隊退出案件。許出庭作供期間,稱妻子起初對他有婚外情感到不高興,但後來已經接納他出軌,兩人相處融洽。許又稱,認為是妻子或次女將一氧化碳瑜珈球於於車內,強調本案缺乏直接證據證明他毒殺妻女,請求陪審團謹慎考慮所有證據。
不過,控方在結案陳詞指出,許妻在事發前一年提出離婚,希望重掌人生,但遭許拒絕。此外,其的家庭醫生和密友均認為黃不會自殺。就許供稱以一氧化碳滅鼠,控方提出質疑,指許的真正目的是殺妻,並指許是最有動機放置毒氣瑜珈球的人。
據報道,許金山庭上聞判時望向陪審團的方向,表現平靜。法官問許有沒有任何發言時,許回答沒有,隨後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囚室。法官指本案審期長,而且證據複雜,頒令終身豁免各人再任陪審員,並且提到希望各人從中理解陪審團制度對香港司法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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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樂禮自動當選大律師公會新一屆主席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1月23日舉行週年大會,會上進行執委會換屆選舉。在沒有競爭之下,資深大律師毛樂禮自動當選新一屆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許紹鼎及薛日華自動當選副主席。
毛樂禮曾兩度出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他於2000年取得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2016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擅長民事訴訟、公司法、國際事務等領域。2018年至2021年,他擔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2021年10月獲委任為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毛樂禮等新一屆執委在週年大會後會見傳媒。毛指出,今次換屆有約四分之三委員留任或再次當選,反映公會團結一致,公會不會改變以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作為核心價值。毛提到,社會上有聲音指今年是香港專注發展經濟的一年,他認為經濟與法治沒有衝突,反而是相輔相成,可以確保香港長期穩定。他重申,公會作為專業團體,未來會繼續在重大法治議題上發聲。
談到目前香港終審法院的海外法官進一步減少到6人,毛樂禮認為不會影響終院的工作。毛稱明白到一些因素對聘任海外法官構成挑戰,但公會依然對委任新的海外法官感到樂觀。
關於《港區國安法》,毛指相關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的權力越大、責任越大,行使權力時越要小心。不過,他未有正面回應《國安法》實行以來當局有否合理行使權力的提問,僅指當中涉及判斷,包括政治判斷。
民間組織建立「反修例運動」案件數據庫,指擔心相關法庭紀錄未來不對公眾開放
亞洲研究組織「韌性創新實驗室」(Resilience Innovation Lab, RIL)於1月發布香港「反修例運動」相關案件的數據庫,當前數據涵蓋時間段為2019年6月9日至2024年年中。
該組織指,香港法庭在五年間頒佈了近3000個涉及「反修例運動」的刑事裁決,判詞記錄了官方對運動的描述、法庭定罪與否的理由、相關刑事法例起訴和定罪的推論等,文本具有「歷史價值和研究價值」。
據組織介紹,數據庫資料通過至少兩個獨立來源的驗證,首先是由記者、法律系學生等親身出席法庭審訊而收集和彙整的資料,再由組織內部研究人員隨機抽樣,以交叉驗證方法進行「三角驗證」,另有直接從香港司法機構網站提取的裁決和判詞資料。
組織指出,相關法庭記錄至今仍在香港司法機構網站上保存,但未來是否一直開放予公眾查閱是未知之數,因此組織利用「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建立資料數據庫,一方面確保數據的透明度和完整性,防止數據被篡改,一方面作為抵抗審查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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